学生权益保护视角下的地方高校法制教育探赜
2020-04-17梁伟
梁伟
摘 要: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以高等教育法为蓝本,重新审视高校学生权益保护工作,发现高校法治思维薄弱、法制约束机制不健全、底层教师和学生参与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基于此,从生态系统视角出发,提出通过加强高校顶层设计法制化、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机制和加速高校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建设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制;“四有好”教师;权益保护;生态系统
一、引言
高校是高校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过渡阶段。高等学校的教育肩负着学生迈向社会的专业知识、人际沟通、社会经验等多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传授重担。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教学成为高校管理的重点。以教学为中心的高校管理制度往往容易忽视对学生权益的全面保护,主要是法治思维薄弱、约束机制不健全、底层教师和学生参与不足等原因导致的。
二、高校学生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其表现
学生权益指“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及行使相应权利获得的能满足自身利益需求的各种好处的总和”。大学生权益既包含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民事权利、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也包含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接受教育、平等享受國家提供的教育设施和师资及教育物质条件的权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权利、对学校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权、听证权等。
(一)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弱,对自身权益认识不足
有数据表明,高校学生对自身的教育相关权益认知度较低,并不知道在高校受教育的过程中,享有哪些教育权利,更不清楚当相关的权利被侵害后,该如何去维护。普遍的做法是默认和接受,比如对食堂饭菜不考虑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校园公共交通行驶速度过快等,类似的情况都默认其理所当然的存在。少数情况下,可能会私下抱怨,或者越级举报。然而采取合法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较少,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学生法治思维薄弱。
(二)教育管理者侵权行为常见,权利边界模糊不清
相对学生而言,作为高校教育管理者的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立德树人也是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教师来说,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也需要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更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制意识。“四有好”教师的要求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具备道德情操。现实生活中,很多教师的法制思维欠缺,权利边界模糊,导致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最常见的就是直接占用学生的学术成果为己有。比如,以教师的权威,要求学生撰写与自己科研项目有关的论文,然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换成自己的名字发表。
三、高校学生权益保护不足的原因探赜
高校学生权益之所以较易被侵害,主要原因是学生的从小教育环境中缺乏法治内容;对权益侵犯隐蔽性监管困难;侵权惩处力度小,侵权成本低。
(一)法治教育缺乏,导致法治思维薄弱
高校学生的权益容易被侵犯的首要原因就在于学生的法治思维薄弱,而法制教育的缺乏是造成学生法治思维薄弱的元凶。纵观我国目前的教育,着重专业知识、政治教育的内容,法治内容相对较少。即使开设有相关的法律专业,但是在非法学类专业学生的教学过程中,法治内容安排较少,很难将法治的思维融入学生的日常维权中。
(二)权益侵犯隐蔽性强,导致监管困难
侵权行为的隐蔽性也是造成学生权益被侵害的重要原因。比如在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师专业能力不足、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学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上,学生甚至教师大多数都认为是教育问题,并不存在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的问题。这些权益的侵犯极具隐蔽性,容易混淆学生以及教师的法制认知。而对于此类问题的监管也增加了难度,一方面本身就反映监管部门自身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威胁到相关组织的利益,即使意识到相关问题,也不愿意触动既得利益者的蛋糕。媒体监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的,监管的成本较高,也不愿与其对立。社会监督的力量就更加式微,高校作为自身子女教育的服务供给者,两者的博弈中,社会的个人处于弱势地位,难以抗衡相关组织;个体的监督者既缺乏相应的意识,也缺乏对抗的基础。
(三)侵权后惩处力度小,侵权成本较低
权益保护除了让权益主体具备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严密监管以外,更加关键的一环,还在于对侵权行为的惩处上。即使学生具备了维权意识,也清楚知晓自身所享有的相关教育权益,而政府、媒体、社会力量等方面力量对其监管也十分严密,但是对既定的侵权事实缺乏相应的处理,给相关的侵权主体释放了侵权空间,学生的权益更加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对于部分高校依然存在的严重的补考、清考等制度,实际上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课堂是对所有同学平等开放,既然不愿意学,就不应该享有相同的结业,给高校的管理造成很多的乱象。
四、生态系统视角下高校学生权益保护路径
学生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包含了学生及其家庭、教师、高校以及主管部门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关系,是意向需要各方面协调、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具有系统性、历时性和成就感的工作。对于如何提升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工作,需要从如下方面入手,循序渐进。
(一)加强学生权益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化思维能力
学生是权利从事的主体,权益保障的前提在于提高主体的权益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学生的权益教育显得尤为必要,也是提高其法制意识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目前,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极为突出,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将法制教育、权益保护教育融入其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制思维和能力。首先,可搭建系统化的法制教育梯度,将学生的权益教育融入思政教育中。可按照“基本法治理念、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结构搭建起法制教育的梯度,结合思想政治课、公开课、公选课等途径,将学生的权益教育普及化、大众化,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制思维;其次,以多样化的形式,将学习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在发挥学校教育的资源优势基础上,充分调动学生自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多种多样的途径,如课题教育、宣传展板、线上互动等具体形式,将法治教育和权益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但同时也需要警惕学生的越位,树立学生理性的维权。
(二)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提高依法执教和治学的能力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教育文件要求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成为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教师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参与者,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和治学成为学生权益维护的重要保障。教师队伍只有具备强烈的法制意识,转变自身的教育和管理思维,才能有效减少侵权行为发生。首先,可以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考评中,教师的考评中基本素质必须包含法治意识的考察,突出法治比重,切实引起教师的重视;其次,转变教育理念,密切与学生的联系,将教育的爱心融入高等教育中。高等教育是自主教育,因此很多教师认为学生为教师做科研理所当然,这种管理思维侵害了学生的权利,只有通过教师的法治教育,转变其不合理的教育理念,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学生的权益。
(三)加强社会法治监管,加大对侵权行为的监管力度
法治监管既能够促进法治教育的落实,也能够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法治监管需要深入學生权益保护的各个阶段、各个方面,既需要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监督,也需要对教育本身、与教育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切实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切断侵权行为发生的纽带。政府需要积极按照国家政策配置充分合理的教育资源,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媒体需要宣传法制理念,将国家政策融入千家万户;社会个体要充分意识到教育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
(四)加强侵权行为惩处,树立对侵权行为的舆论导向
法制教育和法制监督的结果需要法制来保障,对违法、侵权行为需要严肃处理,确保法制理念得到贯彻执行。面对当前社会的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各种侵权行为,一方面需要国家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需要对严重的侵权行为进行公开的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代表了当前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严重缺乏法治理念的情形,是对高等教育中寒门学子的漠视,甚至人为制造了人才流动的障碍,也是对认真做学术的学生和教师的嘲讽。因此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可以为社会树立起正确的舆论导向,重新为寒门学子、认真科研的教师打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是对法治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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