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逻辑与彼逻辑之异同
2020-04-17石通政
石通政
摘 要:逻辑极少以一门专业学科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故而显得尤为神秘。但是它总是以另外一种姿态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让人觉得极为重要。这就形成了理论性研究的逻辑和日常生活中应用的逻辑,这两种逻辑最为相似的一点就是都在试图从具体内容中抽离出形式化的那部分内容。但这恰恰也引出了两者根本不同的地方,前者抽离地更为彻底,而后者只是一定程度地抽离,其“抽离”出的那部分形式化的内容与具体内容仍密不可分。
关键词:逻辑概念;逻辑应用;
作为一名逻辑学专业的学生,总是被别人问到“学逻辑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不是很强?是不是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破案?”此类的问题,再结合笔者对日常生活中“逻辑”一词的使用情况的观察,发现逻辑学中的逻辑概念与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逻辑概念具有较大的差异。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两种逻辑分别对应逻辑学的两个板块,即当代逻辑与逻辑应用,所以两者之间也有一致的地方。
一、逻辑概念之异同
逻辑学中的逻辑概念具有以下四种含义。
一是对某些人工形式语言的数学性质的研究。这些人工形式语言包括一阶或二阶形式语言、模态语言、范畴语法等。例如一阶形式语言,主要由字符表、形成规则、语句形成规则等构成。这种语言一般作为框架用于研究推理和论证。这种意义上的逻辑与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逻辑”几乎没有关联。
二是逻辑是对有效推理(尤其是自然语言中的有效推理)规则的研究①。日常意义的“逻辑”主要与这种含义的逻辑形成联系,要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首先要理解具体思维和有效论证之间的一种平行关系。具体思维是基于一定的目的有赖于具体事实形成的思维过程,有效论证则为正确思维提供了正确的思维法则,而在这种平行意义上,正确的思维法则与正确的思维相互匹配。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思维过程遵循了正确的思维法则,才能产生正确的思维。
三是逻辑指的是对一类特定的真理或者事实——逻辑真理或逻辑事实的研究。逻辑真理是最一般的真理,从这个层面上来说,逻辑不同于其他具体的科学科(比如数学、生物学等),但是从“逻辑研究的目的在于追求某一特定的真理”这个层面上来看,逻辑又与其他学科相类似。
四是逻辑是指对思想或判断,或者思想形式或判断形式的最一般特征的研究[1]。
日常语言中使用的逻辑内涵相对比较丰富,没有逻辑学中逻辑概念那么纯粹。其含义主要表现在日常语言“逻辑”这个词语的应用上,现总结如下:
第一,泛指群体或个体的思考方式或思维习惯。这种意义上“逻辑”的使用主要见于“男生‘逻辑”与“女生‘逻辑”等词汇,“你的‘逻辑听起来很有道理”等句子。
第二,思维能力,即正确、合理思考的能力,更具体地说是对事物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判断、推理的能力。具有此种含义的表达有“他狼人杀玩得特别棒,‘逻辑很强!”;或两者联用,即“逻辑思维能力”。这种能力一般通过一些特定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
第三,合乎事物发展规律,合情理。此种含义的表达有“情节设计不合‘逻辑”等。
第四,时间性,层次性,顺序性,条理性。具有这种含义的“逻辑”一般用于表达方面,主要体现于表达中一些标志词的使用。比如说时间性标志词有“春,夏,秋,冬”等;顺序性标志词有“从前到后”,“从上到下”等;层次性标志词有“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等;条理性主要表现在形式上分条列点,内容上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与表达,面面俱到。以上这些也可以作为“逻辑能力强”的表达表现,如果在表达上做不到以上这些,一般会被评价为“逻辑混乱”。
第五,发展规律或运作方式,或者是事件主体的思维方式及行为目标。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逻辑一般有“商业逻辑”“金融逻辑”“电竞行业背后的运营逻辑”“奥利奥和故宫合作出新包装背后的逻辑是?”“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背后的逻辑”等。前三者分别指代商业运行规律、金融发展规律、运作方式。后两者则是奥利奥和故宫合作出新包装的目的,以及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想要达到的目标。抽象来看也就是事件主体的思维方式及行为目标。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思维方式与第一个含义是不同的,第一种思维方式相比于这种来说更加一般,相对稳定,而这种思维方式是具体的,或者说一般在具体的情境中表现出来。
第六,知识的内部联系与构造。这种含义的表达有“逻辑框架”等。
从以上逻辑概念含义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来两者之间有很大不同,同时也具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即不管是哪种逻辑都试图抽离具体内容而凸显出“形式”化的那部分内容。只是前者抽离地更加彻底,抽离的结果更加具有普适性;而后者只是低程度的抽离,抽离的结果是相对形式化的内容,仅仅在特定的范围内起作用。然而,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一点也恰恰是它们根本不同的地方。
二、形式与内容
逻辑学中的逻辑是形式的,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首先,它提供思想规范,详细些来讲就是提供断定、推理、假设等一切概念活动必须遵循的规范;其次,逻辑概念和法则一视同仁地适用于不同的对象。从这个层面上来讲,逻辑既可以作为“普遍的知性运用的逻辑”,又可以作为“特殊的知性运用的逻辑”。而前者包含思维的绝对必然的规则,这就意味着“所有关于它的应用,都可以无视这种运用所可能指向的那些对象的差别”;最后,它完全从思维的语义内容中抽象出来。
逻辑学中的“逻辑”为思维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提供了必须遵循的规范,换句话说就是为我们提供了思维活动的标准。日常语言中的“逻辑”也有可以作为规范的部分,但是规范作用的发挥被限定在一个具体的范围内。比如上文中的“时间性,层次性,顺序性,条理性”可以作为表达的规范。
逻辑学中的“逻辑”概念和法则一视同仁地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就比如说,假言命题P→Q②,其基本涵义为前件P是后件Q的充分条件,如果前件为后件的充分条件,那么前件為真,后件必真。这也就是说,前件为真,后件不能为假。如果前件为真,后件为假的话,那么这个假言命题必为假。这一逻辑事实适用于任何学科。而日常语言中的“思维方式”“发展规律”“运行方式”等却适用于特定的对象。
再者,从逻辑学意义上来看,假言命题P→Q的真值表如下:
P为真,Q为真,P→Q为真
P为真,Q为假,P→Q为假
P为假,Q为真,P→Q为真
P为假,Q为假,P→Q为真
以上只是仅从逻辑抽象的角度来考虑的,这种抽象不考虑具体内容的联系,所以P和Q的真假就能决定P→Q的真假。但是在具体思维里,一个假言命题要成立的话,我们还必须考虑到支命题内容之间的具体联系以及整句话是否具有意义。比如,“如果2+2=4,则雪是白的”这句话前件和后件都是真的,根据真值表来看,整个句子是真的。但是在具体思维里,这句话根本就不具意义,没法判断真假[2]。具体思维中或日常语言中“如果…那么…”语句的意义是需要凭借具体知识及经验来建立的,与内容及内容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就比如说,“如果外面下雨了,地面将变湿”,前后两个现象是具有因果关系的。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逻辑学中的逻辑是形式的,而日常语言中的“逻辑”是不能脱离具体内容的,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
让我们回到篇头,对于别人“学逻辑的,逻辑思维能力是不是很厉害?是不是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破案?”这样的发问,可以说学逻辑的,可能逻辑思维能力是比别人强一点,但是如果仅仅具备逻辑学知识的话,不能做到像福尔摩斯一样破案,因为逻辑学老师可以教会学生从“张三只有加倍努力学习,才能通过下次考试”推出“如果张三不加倍努力学习,他就不能通过下次考试”;从A∧B,推出B∧A;从B→C,推出AvB→AvC③[2],却不能教会我们通过犯罪现场的一些细节推断出罪犯的年龄、长相、职业等基本特征;从“一种物质可以使石蕊试纸变红”推出“这种物质是酸性物质”;由一个人的表情、小动作推断出他的心理活动等等。
逻辑学研究的“邏辑”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它的主要目标还是在于为理论研究、尤其是为科学理论研究提供更好的逻辑理论和工具——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的话,它早已远远超出了‘满足普通人日常需要的眼界[3]。或者说当代逻辑要绕一圈之后才能与普通人的日常需要联系上。但是我们仍然要重视对逻辑的学习,加强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注释:
①与这种逻辑意义相关的一个说法是“逻辑研究思维规律”,但是这种“规律”并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人类实际思维的规律,而是正确推理的规律,是独立于思维主体的心理特质的那些规律”。
②意为如果P,那么Q。P、Q表示语句或判断。注意:虽然为如果P,那么Q,却与日常语言中的联结词“如果…那么…”是不同的。
③∧,→,v为命题逻辑中的真值联结词,分别为合取(…并且…)、蕴涵(如果…那么…)、析取(…或…)。
参考文献:
[1]朱建平.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4.
[2]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3]徐明.符号逻辑讲义[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