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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迪尔凯姆的《自杀论》:预防当代青少年自杀行为

2020-04-17孙媛媛

青年时代 2020年3期

孙媛媛

摘 要:埃米尔·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不仅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奠基作,而且也是将自杀行为从曾经的许多学者认为的个体行为转向社会行为的划时代著作。从此书中的自杀理论、自杀定义及造成自杀的因素得到明确的解析,同时关于其自杀的类型等内容,仍然能帮助我们理解并解释现今社会中青少年自杀行为,另外借鉴其提出的规避自杀的方法思路进一步提出适合于我国的青少年自杀现象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迪尔凯姆自杀理论;青少年自杀;原因分析;预防建议

一、引言

海涅曾说过:生命是珍贵之物,死是最大的罪恶。生命只有一次,逝去便无法再来一次。然而不久前,韩国年轻女明星自杀事件令人震惊。一个笑起来那么好看的女孩,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禁不住让人惋惜。现如今,人人不愁温饱问题的时代,因为自杀而死亡的青少年事件却频频出现。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不仅仅是惋惜,更应该做出行动。

二、迪尔凯姆的自杀理论

(一)迪尔凯姆对自杀的定义

迪爾凯姆在其著作《自杀论》中开创性地把自杀定位为社会行为,具有社会性质。这就区别于许多前人在自杀方面的研究将自杀定为个人行为,个人行为定位局限就是只能将自杀行为的研究限制在个体身上,无论是引起自杀的原因探究还是对自杀行为的预防建议都带有狭隘的“个体性”。迪尔凯姆将自杀看成群体行为,通过对社会中的一些自杀现象得出第一个自杀定义:任何由死者自己所采取的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都叫做自杀[1]。但是他并没有就此下结论,而是通过一系列的设问来补充修整自己的最初定义。最终迪尔凯姆将自杀定义为: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1]。特别提醒此定义并不包含动物。

(二)自杀的因素

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将自杀率作为自己的研究单位,所谓自杀率就是自杀的人口数与总人口数之间的比率。用自杀率作为衡量自杀的具体指标,这不仅为其否证自杀的心理因素论和自然因素论作铺垫,而且直接证实其自杀的社会因素论。

在迪尔凯姆之前,许多心理学者提出:任何自愿死亡都是一种精神错乱的表现[1]。此观点在迪尔凯姆看来是站不住脚的。他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证明精神错乱与自杀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在他的例证中,首先所有统计资料都证实,在精神病院中,女性患者的数量要比男性患者多。若自杀如心理学者所说是精神错乱的表现,那么在精神病院中,女患者自杀率同样应比男性多。然而,通过收集资料却发现结果恰恰相反,男性精神病患者的自杀率却比女性多,且其中排除男患者死亡率比女患者死亡率高因素。其次,犹太教徒中的精神错乱的患者要比其他教徒精神错乱患者多许多,但是相反其自杀倾向却是所有教派中最微弱的。所以迪尔凯姆证明自杀的心理因素论的错误。在自杀的自然因素论中,人们常常把自杀基因的影响归因于气候和季节性气温。与否证心理因素论类似,迪尔凯姆论证出气候和季节性气温与自杀并无直接关系,他同意白天比晚上自杀率要高,但这不是由于白天的气温比晚上高的因素,而是由白天的上午和下午自杀数量最多的事实提出白天是人们工作的时候,事务繁忙才会导致人们通过自杀来摆脱紧张的生活节奏。

自然因素和心理因素的否证,也让迪尔凯姆从中得出影响人们自杀的因素应归结于社会因素。而在否证前两者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社会因素中影响自杀的包括有宗教、家庭、政治等方面。迪尔凯姆认为,越是团结一致的宗教徒,自杀倾向越微弱;家庭子女越多,互动越频繁的家庭,其成员自杀的概率越低;政治社会一体化的时期,其社会成员的自杀数就相应减少。

(三)自杀的类型

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将自杀划分为3种类型。

一是利己主义自杀。这类自杀与集体或组织内聚力相关[3]。当个人与集体的凝聚力越强,其自杀行为便会受到个人之外的规则束缚,因此个体也不会随意进行自杀的行为。反之,当个体与集体或组织的关系不紧密,即个体游离于集体之外,受到外界束缚越小,个体脱离社会,即此时个体的思想占主导作用,其自杀行为也就取决于个体的想法,因而相较于前者自杀率更高。

二是利他主义自杀。与利己主义自杀相反,这种类型的自杀是个体过分地与社会融为一体。他们把自杀看作是一种美德,为了维护集体或者社会的利益,集体或社会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相反,个体在社会中微不足道,没有自身价值。自我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其他人融合为一起,或者他的行为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即在他是其组成部分的一个群体中[1]。这种类型的自杀完全是为了社会目的。

三是反常的自杀。反常的自杀主要是由于平衡被破坏。当危机出现时,打破了原有的社会平衡,打乱了集体的秩序,无论是由此带来更大的富裕还是使人贫困,都会导致自杀的人增加。一方面,危机导致原有生活打乱,人们无法适应从高到低的生活,无法接受新的各种约束,这种不适感促使许多人弃世;另一方面,原有分配标准被打乱,新的标准尚未建立,人们不能知道各种规则,无法知道做什么会得到什么,这种茫然状态亦会促使人们自杀。

三、我国青少年自杀的现象

据调查,截止到2009年的青少年自杀数据,自杀是青少年因伤害致死的第三原因[3]。从2002年到2009年的统计数据中,能明显发现青少年自杀率下降,但是在2009年的数据中仍然可以得出每一百万自杀者中,有30人左右为青少年。花季少年,就此草草结束生命,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

四、青少年自杀的原因分析

基于迪尔凯姆自杀理论中自杀类型的划分影响因素的探讨,结合青少年自杀的许多案件,其理论也证实当前青少年自杀的各种背后原因。当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政治体系、文化体系、经济体系还处在不断完善、丰富的阶段。处在这个时期,必然会导致各个方面的不断动荡,因此也必然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发展[4]。从迪尔凯姆的《生命论》中受到启发,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具体情况,归纳影响青少年自杀的原因有如下4个。

(一)过度的个性宣扬

90后的一代是追求个性的一代。这句话一直充斥在不同场合,不管是从人们的谈论中,还是在各种社交媒体、杂志上都会看到。的确,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不管是衣食住行还是各种活动,基本都是依靠集体,讲求一体化,统一分配。而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是在经济上促进了我国的繁荣昌盛,由此而来的各种西方文化涌入也使得青少年过于发展“个性”文化。例如,用所谓义气的方式解决问题,用纹身来宣扬自己的不同,以抽烟、喝酒等表现自己的成熟等,最让人痛心惋惜的是以自杀的方式对抗各种不满。这些所谓“个性主义”,使得青少年热爱追逐个性,同时有了多种方式记录自己的成长,但是有的成长代价实在太高。

(二)暴力、不文明的网络世界

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可以通过一个小小的智能手机沟通、交流。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网络世界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的生命。一方面,网络世界中人与人之间互不认识,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从单纯的看法到羞辱、谩骂、诅咒日渐频繁,其背后承受这些的人,从生气到自我否定、自卑再到绝望、厌世,就这样在某个时刻以不同的形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网络世界也充斥着许多负能量的文章、视频,有甚者直播自杀。青少年的学习模仿、接受信息的能力极高,这些不良信息的充斥,让他们有了模仿的蓝本,对于生命的重视也会被这些信息所覆盖。

(三)浓厚的竞争观念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就业难的问题近几年一直热门。“竞争”一词,也活跃于各个层面,反映在青少年中最突出当属学业方面。从他们开始呀呀学语时,父母就会让他们看《三字经》《唐诗三百首》等书籍,本该享受探知未知乐趣的时期,却提前进入“死记硬背”的教育模式中。学龄前,为了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兴趣班,尤其是在面临各个升学阶段,孩子一旦成绩不理想,家长焦急、责骂孩子。在学校方面,作业多,以“分数”论高低,学生不仅身体负担重,心理方面也承受各方面的压力。学校和家庭在这方面团结一致,逼赶着他们过各种重要的人生桥梁,如“高考”[4]。面对这种大环境下充斥的竞争氛围,青少年被迫进行各种超负荷的学习,一旦达到某个“临界点”,他们无处释放,就会有可能用“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摆脱压力。

(四)沟通、理解的缺失

在家庭和学校中,沟通、理解的欠缺尤为突出。一方面,我国还有许多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工作,当这些孩子面临各种困难、压力时,没有可倾诉和寻求帮助的对象,而这些家长面对生活的负担,也无时间、机会与孩子交流,所以这些青少年孤立无援。另一方面,面对学业问题,许多家长和老师过分看重考试分数、学习成绩,一旦学习成绩不理想,一味指责孩子不努力、贪玩,甚至直接说孩子“笨”[5]。对于学生而言,家长和老师是他们最信任的人,面对自己最信任的人的否定,孩子很有可能会陷入自我否定,甚至认为自己的存在是一种负担,对整个世界失望。

五、预防青少年自杀的建议

(一)集体意识的培养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从最早的原始人开始,人就是群居“动物”,是在集体中生活发展的,所以集体意识应该是我们必备的意识。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行,为了充分发展个体的各方面能力,我们尊重、理解个体的“个性”。但是,当前青少年追求这种个性宣扬不加鉴别,许多“个性”方式过于前卫,使得大众无法接受,这主要可以归因于集体意识的淡化。青少年为了宣扬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用各种所在集体未曾出现的方式来表达,如学生中纹身、酗酒等行为。基于此,当前教育中应该加强集体意识的培养,这里的“集体”不仅仅指各种小型组织,甚至是指我们整个社会的大集体。通过培养集体意识,帮助青少年了解各种规范、要求,让他们明白个性的表达是基于集体的允许,只有集体许可,这样的个性才是出彩的、值得鼓励的。因此,学校可以组织团体型普法知识竞赛、百科普及活动等。

(二)家庭中生命教育的增强

让青少年知道生命的珍贵,懂得死亡意味着什么,从而重视生命,尊重生命。这对于预防青少年自杀行为意义重大。当前学校和社会对生命教育的进行和宣传都是做的充足[7],但是家庭中生命教育却远远不够。强调家庭中生命教育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是青少年所接触的最直接“小社会”,他们在这个地方呆的时间最多,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人生导师,青少年的许多行为都会直接效仿他们的家长;另一方面,教育必须要使学校、家庭和社会一起努力,缺少哪一部分都会导致教育效力无法达到。因此,家长在关注学生衣食住行以及学习等方面的同时,还要进行充足的生命教育。学校可以定期以简讯的方式提醒家长对孩子进行正面生命教育,同时对于缺少“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进行家访告知家长如何让孩子重视生命、珍爱自己。而家长自身也要以“榜样”的形式给孩子正面影响,以实际的行动进行潜在的生命教育。

(三)完善网络监管手段

当前自媒体时代,人手一部智能手机,各种信息媒体、软件应用的遍及,网络世界也变得纷繁复杂。社交软件成为人与人之间沟通最便捷的工具载体,但是也成为一种“伤害”人的工具。例如,多起青年明星自杀事件的背后原因之一是“网络暴力”。“拒绝网络暴力”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反映出网络言论的自由过度,网络监管的力度还需加强。建议在实名认证各种社交账号的同时,实时监控其评论内容,一旦涉及不文明的词汇,冻结此账号,并与其信誉度相关联。另外,视频软件所发布的各种内容的筛选力度加大,杜绝各种暴力等负面视频,鼓励正面积极、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内容。对视频app发布方和制作方进行追责,惩罚手段和金额加大,使各方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文明的网络世界。

(四)心理辅助加强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特殊敏感时期,所以更是需要家长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这里的心理辅助不仅指心理医师的专业治疗,还包括家庭成员和教师的理解和关心。对此,一方面政府需要鼓励、帮助建立更多心理医疗机构,同时对一些家庭贫困或特殊的青少年提供免费的心理辅导。对于学校而言,邀请专家人士定期对师生、家长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和心理辅导方法的传授,多方帮助青少年形成一个健康的心理。另一方面,家长和教师在与青少年相处的过程中,需要更多地站在青少年的角度思考问题,换位思考、移情体验更容易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成为他们可信任、可倾诉的对象,防止他们在困难境遇中产生孤立无援的感觉,甚至是悲觀绝望的情绪。青少年是娇艳的花朵,除了经历风雨的磨练,还需要爱和温暖的浇灌,帮助他们更好的成长。

六、结语

花一般的季节,没有等到“结果”,便提前夭折。这不仅是对于一个个家庭的打击,也是对于国家的繁荣发展的一个打击。少年强则国强,这是梁启超先生喊出的少年一代对建设国家的期盼。因此,预防青少年自杀行为对于每个家庭温馨美好、整个国家的发展壮大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法]埃米尔·迪尔凯姆.自杀论[M].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郗春嫒.《自杀论》及其方法论解读[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3]黄雄英,邓希泉.中国青少年自杀现象的宏观态势与辩证分析——基于2002-2009年中国青少年自杀统计数据的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1(11).

[4]于涛.迪尔凯姆的自杀论与转型时期我国青少年自杀问题[J].消费导刊,2009(17).

[5]孙璐.迪尔凯姆《自杀论》的当代反思[J].理论月刊,2011(8).

[6]谢杨.青少年自杀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J].首都公共卫生,2017(3).

[7]唐梦影.中小学生频频自杀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谈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J].中国教师,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