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航运绿色发展
2020-04-16
人民交通 2020年3期
1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聯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简称《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航运绿色发展。
《方案》提出,深入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重点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岸电利用率不高、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审批难建设难运营难等突出问题。
《方案》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案》共提出5个方面、16条具体整治措施。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