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主体定位及其协同关系研究*
2020-04-15边福荦
边福荦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部,广东 广州 510520)
青少年体质健康不仅关系到个人发展,也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进步,更与一个国家的繁荣密切相关,“少年强则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1],寄托了国家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的殷切希望。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包括了体质测试、健康检查、建议反馈与监督评价等诸多方面,对政府的政策制定及实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与参考价值。诚然,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需要政府、家庭、社会组织与学校等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时光照进2020年,在全民抗击新冠状病毒(COVID-19)的背景下,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各主体的确立、权责的厘定、协同关系体系的构建与其在协同发展中需注意的问题等都应该给予必要的关注,以挖掘各主体的自身优势与促进作用,以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提供良好支持,从而助力全民体质的整体提升。
1 核心概念意蕴诠释
1.1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
“2014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的三个文件”[2],2018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的函件,2019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其目的皆旨在全方位的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强调各级学校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开展全方位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健全教育现代化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提倡通过发挥政府、第三方与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协同合力,共同构建完善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制与机制。
综上,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应有狭义与广义之分,这里将狭义的定义诠释为:以国家顶层设计为导向,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以构建现代化监测体系并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包括测试实施、成绩上报、抽查复核、信息反馈与趋势研判为一体的,动员并发挥各主体系统合力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体系。广义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包括的内容更多,覆盖的范围更广,各主体合作的领域也更宽泛,学校体育教育、课外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机构的经营、物联网系统辅助监测、临床医学诊断、社会组织的积极介入与先进监测仪器的研发等都应该包含于其中。
1.2 协同关系
“协同是指协调系统内部跨部门间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子系统或个体,推动整个系统由失序到有序,进而达成目标实现的动态组织过程”[3]。具体至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主体间的理想化协同关系可表述为: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包括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等主体在明晰自身权责的基础上,达成价值共识,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配合地完成监测任务,并在此期间相互影响、渗透与合作过程中的共存共生关系。随着分析的深入,此界定的内涵,在文末会有更深刻的解读。
2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主体的确立
毋庸置疑,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是一项繁杂的、多面的、长周期的系统工程,在“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其更需要多元主体协同配合。在计划经济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虽被政策提及,但也并未形成制度性安排,家庭成为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当然责任主体。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个体健康的关注与国家层面的重视,“青少年体育教育的正外部性得以彰显,并家庭健康教育的逐步相对弱化”[4],中考体育成绩比重增加、高中体测标准提高、大学体测成绩与评优、毕业等挂钩的举措陆续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与学校为主导,社会组织与家庭为重要补充的多元制度安排;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服务的供给也呈现多元化趋势,并且由于各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诉求与扮演角色的不同而在监测体系中发挥不同的职能和作用。
在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也提出了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应更加健全,力争形成“政府主导有力,市场充满活力,民众积极参与的战略发展目标”[5],作为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部分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其各主体已基本确立,并且应在确定各自权责的基础上发展协同关系并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助益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效率、效果与效益。
3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各主体定位及其协同关系
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中,每个主体肩负不同的使命,发挥不同的作用,虽然其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指向,但在达成价值共识的前提下,各主体密切联系,彼此配合,分工合作,从而更加彰显在追求共同目标下的一体化特征与协同化特性,相互协同着助益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实践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各主体权责与相互关系见下图1。
图1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各主体权责及协同关系
3.1 家庭在其中定位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虽然受“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家长更加重视青少年智育发展,但随着民众健康意识的增强与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家庭也逐步重视包括体质在内的青少年的全面健康发展。家长观念或行为方式的转变,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追求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是家长的本能诉求,其通过物质保障、营养改善与运动促进等手段来提升并检测青少年体质,使其身心全面发展,以应对未来面对的各种生存和发展挑战,此为未雨绸缪;第二是从家庭经济风险的考量,家长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关注,也有助于降低因体质羸弱而多病求医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并促进家庭和谐,此为出于现实。
在新时代,家庭首先应更加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导向,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战略紧密联系,除了为青少年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与医疗营养需求外,更应注重家庭运动氛围的营造,逐步从主观支持向客观引领转变,积极参与亲子体育,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提供愉悦的、积极的、富有运动气息的家庭环境。另外,要充分依托学校体育教育,并适时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来共同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执行与可持续发展。
3.2 学校在其中定位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各级学校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全民抗击新冠状病毒的背景下,更要坚持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因病毒不会离人类而去,而是会长期存在,故此,学校在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过程中,应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发挥教育科研的攻关,宣传科学健身才是健康生命的守护神的理念。
首先,各级学校是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政策的直接执行与实施单位,作为专门的教育主体,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早已明确学校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方面的权责,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与考核方案》则更加强调“学校应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中,完善组织架构、创新工作机制与推广结果运用”[6]。
其次,学校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动力既来自于自身的工作需要与职责,也来源于家庭、社会和政府的期望与奖惩机制的影响。除了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中的组织、实施、动员、上报、反馈与建议回应外,应更加发挥其组织性与专业性强、动员程度高的优势,通过优化体育课程结构、提升教师业务水平与专业素养等举措,并创造运动空间与锻炼机会等方面培养青少年的健身意识,这也是其体质提升的原动力,实现其健身意识提高与积极参与运动实践的协同,进而促进体质健康监测的效果。
另外,学校亦要发挥体育教育的辐射与体育科研的引领作用。一方面将科学、现代的教育理念,健身方法传递于学生、家庭,乃至社会,并展开相应的社会服务活动,发挥学校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中的主阵地作用,并更好地延伸教育部门的社会服务职能;另一方面,应将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政府的青少年体质监测政策制定提供借鉴,为体质健康监测的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3.3 政府在其中定位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由于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正外部性,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受到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影响,更重要的在于政府在此过程中的推动与主导。毋庸置疑,政府对于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肩负重要的时代使命,这是任何一个有责任担当的执政党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新时代建设体育强国的征途上,我国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青少年体质提升既是体育公共服务与学校教育需要深耕的方向,也具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价值。
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但其通过政策制定、监督评估、资源提供与行为规范等更具统摄力和制度刚性的方式来为体质监测提供体制与机制保障。政府的上述权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通过政策制定与发布来规范其他参与主体的监测行动,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第二是为青少年体制监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保障,发挥重要的资源配置功能;第三是在设置准入门槛与制定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培育并动员社会组织(市场)参与其中,并采取购买服务、评价效能等方式来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专业化与社会化程度,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目标实现,充分发挥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
3.4 社会组织在其中定位与主体间的协同关系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且日趋专业化的多元协同工程,任何一个单独主体都不可能独立承担,此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就提供了有益且必要的补充,这也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3.4.1 学校体育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协同联动
当前,体育培训市场失序是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一方面,青少年体质持续下降,国家高度重视,且大众体育需求也快速增长,体育培训(特别是青少年培训)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体育培训机构增长迅速,但行业标准尚未建立,培训市场乱象丛生。而政府却囿于对其规范与有效监管的困境,造成了培训需求和服务供给之间的巨大落差。
在新时代的发展节点上,“创新体制机制、盘活社会资源、协调多方利益关系,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促进行业治理”[7]也是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规范为出发点,以实现其有序发展为目的,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在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校外培训”再度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热点,而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发展更加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近些年,尽管各地都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但一些根本性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新时代的教育目标是要促进学生全面而又有个性的发展,鉴于种种条件的制约,目前学校教育往往更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个性化教育却关注不足的现状,有代表提出,与其堵,不如疏导,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往往可以弥补此方面的不足,但考虑到学生在校外参与培训的种种弊端,可以考虑将校外体育培训机构请进校园。
在校园内参与体育培训既可以针对培训的体育项目、授课的方式、收费普惠的程度与培训的内容加以监管,又能满足学生对体育项目与内容的多样化需求,也打消了家长对于学生安全的后顾之忧。根据调查,目前广州市已在各个区启动了培训机构进校园计划,推行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建设“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平台”,采用政府补贴、学校提供场地、培训机构公益普惠收费,家长部分承担的运作方式,构建起校内课后服务机制。当然,一些前期的筹备,诸如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证、从业者素质审核、师资力量准备、收费标准、培训计划方案、培训讲义(教材)审定与预期效果评定等环节必须落实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细化体育培训机构行业标准,制定相关规章,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稳步推进。
在2019年1月22日的《广州教育质量报告》分享会上,包括动因体育在内的十家教育培训机构签署了“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秉持“平等公正、分类管理、规范发展”的原则,为培训机构履约践行承诺提供了机制保障。此举开启了教育行政部门与校外培训机构融合促进的先河。长远来看,此为区域体育发展,乃至区域经济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良好推动作用,“不仅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与市场组织之间架起融合促进的桥梁,而且为多元主体协同促进青少年体质注入了新动力,探索了新路径。[8]
3.4.2 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与社会组织协同联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社会组织的服务定向。盈利性社会组织(市场)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虽然其以逐利为经营初衷,但它的积极参与却可以为体质健康监测注入新鲜血液,促进了供给服务与产品的多样化,并带来监测产业化的创新动力,在适合其发展的政策与社会环境下,可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提供更多优质的,更能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另外,社会组织在接受其他参与主体监督的同时,同样具有监督与评价职能,这种监督与评价不仅针对学校的政策执行,还体现在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多方面。
社会组织提供的这些针对性的服务与产品,不仅应指向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某个领域,且更应该通过政府的引导,学校的监督与意见反馈、学生的发展需求与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来促进构建多元主体的、全方位的监测服务体系,从而弥补其他相关监测主体的短板,以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参与主体的协同性与互补性。
其次,第三方机构的资质与服务标准完善。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中关于体育的内容占了较大的篇幅,在这其中,提出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体育服务的建设性建议。”[9]就第三方机构的资质与其提供服务标准而言,第一,其必须是较权威的,经过官方认证的公司,且应该在服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实践中已经获得良好口碑的第三方机构。第二,是关于第三方机构的收费标准问题,目前,我国政府并没有制定根据地域的、细化的体质健康测试服务收费标准。第三,关于第三方提供体质健康监测服务的具体内容(测试、统计、上报、反馈、评价及后续干预措施出具等)也尚未细化。第四,学校在购买测试服务的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也尚未建立,这关系到权责利的明晰界定与监测的实效。最后,伴随信息科技的进步,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服务基本实现了智能的读取、导出与成绩显示,但毕竟我们在体质健康监测的仪器研发方面起步较晚,仪器的准确性、科学性与同步性等都还需完善,这也需要科研机构、一线实操人员、使用单位与政府相关部门来协同推进,以实现体质健康监测仪器与时俱进的更新换代。
在体育强国建设并各主体协同互动的过程中,关注青少年体质的动态变化与个体的微观健康诉求;努力“构建由政府、社会组织、学校、家庭与学生多方利益主体的组成的多维协同机制”[10];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与评价的科学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都将是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各主体协同发展方面需要深耕的方向与目标。
综上所述,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中,各主体间的切合实际的协同关系可界定为:基于功能耦合与价值共识达成的前提下,为保证合作的可持续性,让与出部分自己的利益,从而实现需求与供给形成动态平衡的一种良性的互动共赢关系。
4 结语
在新时代的体育强国建设过程中,在全民“抗疫”背景下,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关乎国民体质提升成败,并且其“具有主体多元、涉及领域广泛与过程开放等特性”[11],需要上至国家,下至普通民众的多元主体,持续的、积极的参与其中。政策工具有效性的发挥,根植于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政策制定到政策执行的每个环节,某个主体或系统并不能承载其所蕴含的全部使命,往往需要突破各参与主体的边界,并考虑到各主体的多元利益指向,而运用跨界协同的方式与运行机制来解决问题。故此,政府、学校、社会组织与家庭,甚至学生个体等多元主体必须有对自己清晰的定位,肩负使命与责任感,逐步实现广泛融合与深度合作,共同构建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的多元协同体系,从而推动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这一关乎国运的战略的历史进程。
横看成岭侧成峰,视角与切入点的不同会对这种协同关系存在不同的解读,但在健康中国战略的引领下,各主体出于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才是协同关系的基石;至于如何培育并提升社会组织在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中的监督与服务供给能力,阐述与协调各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关系,并推动政府有效放权,使社会组织等主体权责对等,从而减少政府的监督成本并提升监测效能等,文中并未过多着墨,此都将是下一步探讨的方向,期待与众多学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