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应该有和人一样的权利吗
2020-04-10
前段时间,一新闻引发了大众的关注:一只在澳大利亚山火中被人救助的小考拉,因烧伤后无法恢复健康,已被医院执行安乐死。兽医表示,这只小考拉之所以被执行安乐死,是因为它的烧伤情况无法得到改善。此前,它在林间烧焦的土地上爬行,被当地的一位女士救下。
对此,不少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说:“不要啊,它那么努力地穿越火海。”有的说:“考拉不会说话,也不知道山火无情,它们只是想活下去。”还有的人对这个做法表示质疑:“考拉这样被决定死亡真的好吗?人类有权利代替动物做决定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和“动物权利”有关的话题。
讨论话题前,先来了解一个思想实验:
有一天,地球上的动物召开了一次代表大会,大会的议题是向人类争取权利——他们希望不被人类伤害,不被虐待……猪首先说,我们太惨了,生下来就是为了被人吃。牛和羊说,我们也差不多,甚至还要产奶。海豚说,我们智商很高,却要被迫表演。狮子、老虎、大象和猴子纷纷应和。鲸鱼说,人类捕杀我们仅仅是为了榨取我们的油脂。小白鼠说,人类为了做药物和医学实验,每年要伤害千万只我们的同胞。猫和狗说,作为宠物的生活其实不错,但是如果遇到不好的主人,也可能挺惨的……哺乳动物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然后,鸟类、鱼类、爬行类动物也纷纷加入。这时候,蚊子说,我们也想要求和人类一样的权利,打死蚊子的人必须要付出代价。青蛙提出了强烈反对,因为它要吃蚊子。喜欢吃青蛙的蛇和蜥蜴反对赋予青蛙权利……于是动物们吵成了一锅粥。
郁教授的第1問
你如何看待虐待动物的事件
吴亮亮:假设有一只蚊子叮了你,你把它拍死了,那人类也是动物,你就可以说蚊子虐待你在先,出于自卫你把它杀死了,请问你是不是也在虐待动物?说到底这就是一种“强者生弱者死”的自然生态,所以怎么才算真正的虐待动物,我觉得需要有个新的定义。
何轩:其实就和校园霸凌一样,不要看动物可爱、可怜,就去招惹它们。但是如果它们先招惹了人,你反击一下,我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如果别人打你一下,你也是会打回去的吧?
秦梓琭:虐待动物很恐怖!我认为虐待动物的人不仅是在这一件事上,在平时的生活中肯定也会体现出暴力倾向。除了虐待动物,有些人还会拍照、录下虐待过程来博眼球,这不仅仅是单纯的人性阴暗面了。动物界或许也有虐待低级物种的现象,这是出于食用目的和生存本能,而社会上许多虐待动物的事件却是出于病态心理。我认为要重视每一个虐待动物事件的施虐者个体,这是一种社会隐患。
郁教授:我们说到“虐待动物”的时候,一般都是指宠物或者人类养殖的动物,而不会指野生动物或者像蚊子那样的“害虫”。这并不是说,人们没有机会虐待野生动物,而是反映出我们对动物的态度也是“亲疏有别”,并不是一视同仁地对待。
郁教授的第2问
你认为动物应该享有和人一样的基本权利吗
陈歆易:我觉得动物不应该拥有和人类一样的基本权利,因为这个社会的竞争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多少万年来,人类都是为了不被其他动物欺负而不断地使自己强大,现在才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就像你很努力地从一个很低的竞争岗位一步步走上去,肯定也不希望和下面那些不努力的人享有一样的基本权利。
路喜:我觉得要分类,看动物对人类社会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日本之前就出台过法律,比如对劳作了一生的牛,你就不可以杀掉它,必须给它养老送终。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它为人类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确实应该给予它好吃好喝、养老送终的权利。但是像另外一些动物,比如蚊子,对于人类来讲,会传播疾病,也会聚在一起伤害我们的同胞,所以当然没有必要保护它们。
郁教授:出于同情和保护动物的感情,我们大部分人是反对虐待动物的,但是另一方面,大部分人也反对赋予动物和人类一样的权利。因为我们很容易想象这样做的结果:人类不能再杀死任何一个动物,甚至连动物的蛋和奶都不能食用了。因为这样做都是在侵害动物的权利,于是所有人都要做绝对的素食者……
郁教授的第3问
出于什么理由,需要赋予动物一定的权利呢
柳芊伊:我觉得人应该要赋予动物一定的权利,人类就有保护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权利,比如遇到危险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如果人类侵犯动物,危害它们的生命,它们也应该有权利进行反击。
彭可心:人类的同理心,对动物的同情心和爱心,出于这个动机,人类应该赋予动物一定的权利,比如不被虐待的权利。
曾歆:如果动物没有一定权利的话,它们的血脉就不能得到延续,那生物多样性就会受到很大的
伤害,所以它们需要有一定的权利,让地球多一个物种吧。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当我们人类真的遇到危机的时候,说不定正因为动物们,事情会发生转机,就像诺亚方舟里鸽子衔来橄榄枝而让人类看到希望一样。
田逸洲:地球并不是专门为了人类生存而创造的,所以说当动物给人类带来一些好处或者利益的时候,人类也应该帮助它们。比如说保护动物不灭绝,它们也是从很久以前进化到现在的,看在它们如此努力的分上,我们也不应该干涉它们,要给予它们最基本的权利。
郁教授:人类关爱动物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同理心,尤其对智力比较高的哺乳动物。当狗和猫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感受到一种好像自己受到伤害的痛苦,这就是“恻隐之心”对其他物种的“外推”。社会新闻中出现虐待流浪猫和狗的报道时,很多人就提出要严惩施虐者,甚至提出要赋予动物一定的权利。
郁教授的第4问
不同的动物都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吗
吴亮亮:如果给动物平等的权利,会对人类不公平。人类需要生存,如果像保护大熊猫、穿山甲一样保护所有动物,难道连鸡、鸭、鱼、猪都不吃了吗?
陈殊璇:应该享有不同的权利吧,但仔细想想,其实所有动物包括人类,都只拥有一项真正的权利,就是获得生命的权利,这是大自然给的,而在获得生命之后,一切都是由自己决定了,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权利了,而是拥有了做出某些行为的能力。
秦梓琭:倒不如说动物群体内部是否应该“动动平等”,不同物种之间其实很难体现“权利”,毕竟自然界赋予它们不同的特性,继而决定了它们在生物链中的位置,这种本能的东西你没法归类为“权利”和“义务”,因為我认为权利的存在是要自知的。比如一只蚂蚁,它在蚁穴里的地位应该是自知的,那它相对于其他蚂蚁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该也是自知的。但捕食的过程是本能的,我不认为它们会自知地把捕食当作权利,而被吃者更不可能把自己的被吃当作义务。我吃饭时肯定不会想“我有吃猪的权利,因为我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不过,我认为其实大自然也赋予了所有动物一个同样的权利:活下去。这大概是大自然在给予动物,包括我们人类,生命的权利后的一个延续吧。
郁教授:佛家主张“众生平等”,但是事实上,从能力和地位来看,地球上的各个物种并不“平等”——生物学意义上它们处在食物链的不同位置。这是生物演化的结果,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各种生物都需要从外部获取营养,其中有一些来自其他物种。对人来说,这就很麻烦,我们的确可以放弃吃一部分动物,但不能舍弃一切动物性来源的食物。
(整理:冯 姝 刘飞辉)
勿以恶小而为之,
更勿以善小而不为
曾经有个小朋友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拍死一只蚊子算谋杀吗?在思想实验中,我在最后让蚊子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如果你认为,所有的动物都应当获得和人类一样的权利,那么拍死蚊子就是谋杀。一旦你接受了这个前提,就要听任蚊子叮咬,不能还手。这是一种极端的推理。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确在新闻中看到各种虐待动物的事件,即便没有这些耸人听闻的事情,人类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动物——不仅以往需要让牛、马来干活,我们还要食用很多动物。此外,在医学和药物研究过程中,人类不得不使用很多实验动物,例如小白鼠……这表达了另一个两难的环境:出于善意,我们自然会反对无目的地虐待动物,但是人类社会一天也离不开动物,有时候还不得不伤害动物。
所以直觉上想要无条件地善待动物和实际接受善待动物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哲学思考就要在这两者之间徘徊。
被小朋友问及“拍死一只蚊子算是谋杀吗”这个问题的是国际伦理学学会主席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他以主张动物权利而著称。辛格认为,我们很多人有“种族歧视”——赋予人这个物种很多权利,却对绝大多数动物不闻不问;对动物也采取了严重厚此薄彼的做法,例如投入大量金钱去善待自己的宠物猫和狗,却对野生动物或者食用动物置之不理。
因此,很多学者批评人类对待动物时暗中持有“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类自身的好恶或者对人类有没有用为标准去评价动物,对我有用就是好动物,会叮咬我的就是坏动物。但有时候,从整个地球的生态来看,某些害虫恰恰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我们消灭了所有的蚊子,短期来看对人是件好事,但是以蚊子为食物的动物也会遭殃……这可能会引发多米诺效应,最后破坏整个地球的生态。
如果再深挖一层,你会发现“权利”本身就是一个很奇怪的概念,它要求主体进行“自我主张”——当你赋予一个动物权利,它却无法自己去表达和捍卫,这就不是一种完整的权利,最终依然还是要靠人来为它主张权利。
我们人类的确应该更好地善待和保护动物,但是如何赋予动物“权利”却需要三思后行。我们能做的事情或许都要我们付出相应的代价。例如,你是否愿意为了改善肉鸡和奶牛的生存处境而承担更高的价格?未来保护海洋生物,我们要拒绝食用鱼翅、刺身,还要减少使用塑料制品。
在谈论动物的时候,人最终看到的其实是自己的内心——勿以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