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序《郑风》的话语构设与汉初继嗣语境关系研究
2020-04-10杨秀礼
杨秀礼
摘 要:毛《序》解读《郑风》作品主要采用概念转换、取譬转义等意义置换手法,聚焦郑庄公与其弟共叔段、郑庄公诸子间两场因君位传替而引发的政治斗争,认为由此造成的社会混乱是郑国走向衰败的根源之一。毛《序》将郑国君位传替斗争作为《郑风》言说内容并加以批判,体现出在汉初继嗣不明的政治局势下,作者尝试重建周代嫡长子继承宗法传统的话语权力,借由文本注释实现构设符合大一统背景的新秩序的努力。
关键词:毛《序》;郑国;《郑风》;君位传替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0)02-0138-06
《诗经》尤其是“国风”部分,存在较多抒写男女之情的作品,其中尤以“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啻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①为甚。当《诗经》作为经学知识资源,进入国家制度体系——王官之学,与帝国政治相结合时,又产生了序《诗》层面的政治性解读。毛《序》②基于重建礼乐文明的现实需要,发掘出这类作品与“礼”的契合之处,并将之运用于汉代礼乐文明制度的建构中。毛《序》将郑庄公与其弟共叔段、郑庄公诸子间的两场君位之争关联为《郑风》作品的言说内容,讨论郑国君位“兄终弟及”式传替竞争的形成及其影响。这一言说内容的确立与汉初君位传替争议产生关联,同时关涉着伦理纲常中的君臣、兄弟关系在汉帝国宗法政治秩序下的构建方式,表现出毛《序》主导下的《诗经》作为思想与价值系统对儒教文明的贡献。
一、作为《郑风》言说内容的郑国君位传替与毛《序》关注方式
据毛《序》和郑《谱》,《郑风》中的作品主要创作于郑国东迁之后,从郑庄公即位到郑厉公去世前的近百年时间,共历两代6位君主③。这一时期,郑国主要经历了创立小霸鼎盛局面,然后丧失并走向衰落的过程。《郑风》主旨依据毛《序》的解读,主要关注郑庄公与共叔段、郑庄公诸子间的“公子五争”这两代公室内部的君位传替之争,以及由此产生的乱世现象。针对这一话题,清代顾栋高曾有如下的总结:
入春秋后,庄公以狙诈之资,倔强东诸侯间。是时楚僻处南服,而晋方内乱,庄公与齐、鲁共执牛耳。其子昭公、厉公,俱枭雄绝人。使其兄弟辑睦,三世相继,郑之图伯未可知也。④
春秋初期郑国诸位国君都是“枭雄绝人”,同时又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但因“兄终弟及”式君位传替之争导致内乱,致使国力急遽衰败,错失继续壮大的良机。在鲁桓公十五年(郑厉公四年,前697)到鲁庄公十四年(郑子婴十四年,前680)近20年时间内,国际性的征伐及会盟等政治军事活动此起彼伏,而《春秋》经传中未见郑国参与这些活动的记载,其衰败之迹可管窥一二。顾氏对此深感惋惜,并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郑国公室内部的失睦。毛《序》主要以作为兄长的郑庄公、郑昭公为重点关注对象,就他们在君位传替竞争中的作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展开讨论,强调伦理纲常等礼制构设践行的价值意义。
郑国发生在郑庄公与共叔段之间的第一场君位传替之争,是春秋初期著名的历史事件。《左传·隐公元年》对此有详细记载,主要表现为其母武姜的深度介入:“(武姜)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郑)武公……(共叔)将袭郑。夫人(武姜)将启之。”⑤在母亲武姜的支持下,共叔段的势力迅速扩张,他先受封于京(今荥阳东南二十余里),后来发展到从郑国西鄙到北鄙而至廪延(今延津北而稍东)、鄢(今鄢陵)等地区。对于共叔段的过分之举,郑庄公先是隐忍不发。后人评价郑庄公时批评道:“郑庄志欲杀弟,祭仲、子封诸臣,皆不得而知。姜氏欲之、焉辟害、必自毙、子姑待之、将自及、厚将崩等语,分明是逆料其必至于此。故虽婉言直谏、一切不听。迨后乘时迅发、并及于母。是以兵机施于骨肉,真残忍之尤。”⑥
对于郑庄公与共叔段之间的君位传替之争,毛《序》选择关注并着力表现的内容如下:《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⑦;《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⑧;《大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多才而好勇,不义而得众也”⑨等。郑庄公因未尽到兄长的规诫义务,放任共叔段迅速做大,才是最终导致兄弟间爆发君位之争的根本原因,因此郑庄公应承担的历史责任成为毛《序》关注的焦点。毛《序》站在伦理教化的立场,批评了郑庄公对其弟的“失教”,据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齐、鲁、韩三家《将仲子》《叔于田》《大叔于田》说同,无异议⑩。可见,汉代主流《诗经》学者在评价这一历史事件时,对多才好勇的共叔段多抱以同情的态度,但对郑庄公“失教”其弟则持指责的基本态度。
郑庄公虽未尽到规诫共叔段的责任,但凭借其卓越才能,在与共叔段的君位争夺中取得最终胜利,维持了郑国的统一与稳定,使郑国进入“春秋三小霸之首”的鼎盛局面。但郑庄公在位时,郑国已出现“君多内宠,太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B11的政治隐患,他本人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此,郑庄公去世后,郑国陷入第二场君位传替之争,即从郑庄公四十三年(前701)到鄭文公元年(前672)近三十年时间的“公子五争”B12。这次君位传替引发的内乱,导致郑国国力被严重内耗,根本无暇顾及对外发展,小霸事业遂戛然而止。
这一阶段的君位之争有如下特征:一是国内公卿专权,戕杀执政,威劫国君,尤以祭仲、高渠弥等为代表。二是他国干政,对郑国君位传替施加影响。祭仲谏言公子忽娶齐侯女,通过联姻强国以自固,国外势力对于君位传替与局势掌控的重要性已初见端倪;因公子突为宋宠臣雍氏女所生,宋庄公拥立公子突;齐襄公为泄旧愤杀害郑国国君子亹等,更是国外干预的残酷史实。与第一次君位之争主要由公室内部挑起并主导不同,此次君位之争主要由郑国卿大夫与国外势力挑起并主导。B13
对于郑国的第二次君位传替之争,毛《序》则一如既往,主要关注太子忽的相关作为。毛《序》作者认为,太子忽不能顺利长期执政的原因如下:“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太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之,齐女贤而不取,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故国人刺之”B14(《有女同车》);“刺忽也,所美非美然”B15(《山有扶苏》);“刺忽也,君弱臣强,不倡而和也”B16(《萚兮》);“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B17(《狡童》)。毛《序》认为太子忽对外不肯娶妻于齐,无法求得强国援助;对内无法解决权臣擅命、君弱臣强的局面,导致对国家权力的失控。从“公子五争”的发展过程来看,毛《序》的看法颇有见地。
出于对礼乐传统重建的现实需要,毛《序》还关注了由君位之争导致的郑国内乱,揭示了“兵革不息”与社会风气败坏之间的关系,如“刺乱也,婚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B18(《丰》);“刺乱也,男女有不待礼而相奔者也”B19(《东门之墠》);“思君子也,乱世则思君子,不改其度焉”B20(《风雨》);“刺学校废也,乱世则学校不修焉”B21(《子衿》)。由于世道动乱,郑国社会问题不断爆发,郑人产生了对古代治世君子的追念。毛《序》认为,郑国“兵革不息”的动乱局面,主因不在强国的侵凌,而在于由君位传替混乱所引发的内耗,因此在注解《出其东门》时说“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焉”B22;在注解《溱洧》时说“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B23。毛《序》对《郑风》文本作如此向度的改造性阐释,赋予《郑风》作品相关话语内容,是其重新整理经典文本体系,发掘经典文本对于汉帝国政治的构设功能,以达“致治”之途的表现。
二、汉初政治与其君位传替的潜在危机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统治者自觉汲取亡秦的教训建设政权,周代礼制逐渐得以恢复并有所发展,统治者已认识到君位传替规范及有效执行对巩固王朝统治的重要作用。自秦以后,由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与巩固,君位作为至高无上政治权力的象征,成了皇室成员或其他有实力者的觊觎对象。因此,汉初统治者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稳定制度,保证君位传替的平稳有序。西汉王朝的开创者刘邦在统一天下后,便立嫡长子刘盈为太子,确定其为君位继承人,并由叔孙通担任太子太傅,负责太子教育,汉代君位传替初步形成规范。同时为平衡宗室和功臣等各方利益,汉初统治者又一度剖裂疆土,大封宗室子弟、功臣名将,形成相关势力集团。通过推行诸侯与郡县并存的行政管理制度,由此建立起以君权为纽带、由刘姓宗室与功臣集团共同支撑的汉初社会权力架构。刘姓宗室与功臣集团的诸侯群体自行掌握藩国内的军政大权,权力高度自治,在经历短暂的发展之后,这些诸侯羽翼逐渐丰满,直接威胁到中央政权的稳定。高祖刘邦有鉴于此,其在位期间已较为圆满地解决了以功臣为主的异姓诸侯问题。“昔高祖定天下,功臣非同姓疆土而王者八国。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禅五世,以无嗣绝。”B24出于拱卫刘姓皇权的考虑,宗室诸侯及外戚势力则继续壮大,对君位传替形成较大冲击,造成一定的社会混乱,在汉初引发了几次较大争论。如汉文帝即位后,相关部门谏议他早立太子以尊宗庙,汉文帝推辞如下:
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体。吴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岂为不豫哉!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贤及有德义者,若举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终,是社稷之灵,天下之福也。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B25
汉文帝提出“更选于诸侯及宗室”以确立太子,鼎定君位继承人,这种托词冠冕堂皇。从汉文帝因相对弱势而被拥立为天子的真实原因,及其即位前对功臣与宗室集团的疑虑,可见他对刘姓宗亲势力的忌惮。这也折射出这些宗亲势力潜藏着挑战君位的可能与实力,因此汉文帝在面对这一敏感问题时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最终在相关部门的坚持下,秉承“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的原则,汉文帝立其长子刘启为太子,立储风波暂时得以平息。
但是,刘启即汉景帝嗣位后,在选择继承人时又碰到相同的问题,并且斗争从文帝时的相对隐蔽转变为朝廷大臣以及诸侯王间的公开争议。在汉景帝未立栗太子前,“兄终弟及”的君位传替观念在皇室内部仍有遗存:
梁孝王者,孝景弟也,其母窦太后爱之。梁孝王朝,因昆弟燕饮。是时上未立太子,酒酣,从容言曰:“千秋之后传梁王。”太后欢。窦婴引卮酒进上,曰:“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传,此汉之约也,上何以得擅传梁王!”B26
在景帝废栗太子后,窦太后仍有志于立景帝之弟梁孝王为皇位继承人,为此引起朝中大臣的反对。最终在袁盎等大臣的一再劝说下,太后才放弃了这种想法。对此,司马迁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盖闻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太后谓语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适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臣请见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祸,祸乱后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B27
可见,汉初关于帝位传承方式,主要以殷商的“兄终弟及”与周代的“父死子继”两种制度为代表,其相关讨论也围绕“立弟”与“立子”展开。作为周代宗法礼制重要体现的“父死子继”传替方式,在西周第七位国君懿王时已遭破坏。懿王去世传位其叔辈孝王,而非其子夷王,此后周平王与其叔辈携王余臣、周惠王与其叔辈王子颓的王位之争;周庄王与王子克、周襄王与王子带等兄弟间的王位之争更层出不穷。周王室内部频仍的大小宗斗争,是宗法制破坏在政治层面的反映。反映在王室和诸侯之间、诸侯宗室内部,便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乃至陪臣出等礼崩乐坏局面的出现,对君位“父死子继”方式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以郑国为例,据笔者统计共有15代23位国君,公元前605年,在“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后,郑人欲立子良即公子去疾为君,子良推辞说“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提出应以品德之“贤”与年齿之“顺”作为考虑择立新君的标准。从子良的让国之举可見当时社会两种君位传替制度的争议,子良及其后世作为郑国“七穆”势力之一,对郑国的政治影响更是不可小觑,这势必会造成君位传替方式等政治混乱。汉代在建立之初,承绪春秋战国遗留的这种混乱局面,统治者与有识之士,都有通过伦理纲常等礼乐文明的构设与实践,创建一种平衡、稳定的社会关系以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共识。
高祖刘邦在君位传替中的困惑,是在其诸子,即嫡长子刘盈与庶子赵王如意之间的选择中产生,并无大违周代“父死子继”的传替制度。他身后的子孙二代,即汉文帝、汉景帝,主要面临的则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两种制度的纠缠B28。汉文帝在立太子前的那一段推托之词,反映着他在面临传亲与传贤,即子承与弟及这一政治伦理难题时的取舍与态度。汉文帝列出的季父楚王、兄吴王、弟淮南王等,均为高尚道德者,甚至是诸侯王、宗室昆弟中的功臣,汉文帝也认为他们以贤能功德,可承续大统之位。当然,汉文帝这一说辞,与当时社会政治现实有紧密关系。汉文帝所列的楚、吴、淮南等都是当时的诸侯大国,“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谮于天子”B29。与诸侯王国的势力相比,皇室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加之继嗣不明,地方宗室诸王对君位具有挑战的实力,其后汉景帝时吴楚等国发动的“七国之乱”即是例证。汉文帝关于君位传替规范的主张,是基于对诸侯势力过于强大这一局势的理解和把握。汉景帝除了被依然存在并有所发展的诸侯势力环伺外,在是否传位于其弟梁孝王刘武的问题上更为棘手,其中既有其母窦太后的屡次软硬兼施,更有以公孙诡、羊胜等为代表的臣子势力上蹿下跳,局势复杂而扑朔迷离。
在汉初君位传替方式的争议中,儒家宗法礼乐思想在经世致用方面已展现出明显的优势。作为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的“父子相袭”君位传替方式,通过儒家学者的努力,被确定为“此汉之约也”,成为汉初“方今汉家法周”传替制度的礼法依据。随着汉代中央集权政治的有效建设,诸侯势力衰败,这一传替制度也取得了最终胜利,汉代国家的稳定与统一得到了有效维护。《诗经》作为知识体系,经由儒生的经学化阐解,最终与汉帝国政治结合,成为政治价值系统,实现“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社会功能和价值目标。
三、《郑风》毛《序》的意义构设方式
毛《序》通过“主文谲谏”方式,即经由对《诗经》的阐释,构设《诗经》新的知识、思想与价值系统,以达到在汉初社会建立符合大一统背景下新的文化与政治秩序的目的。对于《郑风》等作品原初意义形式的探讨,无疑是实现其意义构设的前提性工作。
从其原初意义及生成方式来看,《郑风》作品产生的历史背景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再现当时现实政治生活。如《清人》描写了清邑士兵驻防时的种种表现,称颂清邑将帅士兵武艺高强、车马强壮威风,明褒实贬揭示清邑士兵游手好闲的本相:“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B30《清人》是《郑风》中唯一有确切本事可考作品,反映了郑文公与其大臣高克之间的政治斗争。《羔裘》借助对官员所穿朝服的描写,联想到官员的品质德行,赞美其具有正直勇敢、不屈不渝等精神品质,从广义而言,这也属于政治生活的再现。第二类是以日常情感的抒发喻指政治生活,如《缁衣》以夫妻之间的日常话语,连用“宜”“好”“蓆”三词形容缁衣合体,一唱三叹,将抒情主人公对缁衣主人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表达了“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B31的政治诉求。《叔于田》和《大叔于田》两首作品,描绘了在群体田猎场合,抒情主人公对善射、善猎、善御和善骑青年的由衷赞美,据“以田猎习阵战”的文化传统,表达的也是军事乃至礼制等政治式诉求。以上两种《郑风》作品原初意义既与政治生活有较直接的关涉,毛《序》对其政治意义的构设也相对简单。但这类作品数量较少,背景也多含混模糊。
《郑风》作品原初意义的第三类为直接表现情感生活,与政治本身并无太多关涉,这一类作品数量较多。具体而言,《郑风》绝大多数作品是那个时代郑人喜怒哀乐片段式的心灵体验及记载,是内化的审美空间。很多时候,他们通过一个场景或事物展开反复的描绘与咏叹,以自由表达个人的情感体验,这种表达具有强烈的个体性、当下性、偶然性与体验性。《郑风》文本就其本质特征而言是抒情,而非叙事,文本意义是内指而非外指的,不具备叙事文本时间流动性这一基本特质。如何对此种《郑风》作品实现宗法制诉求的改造,成为毛《序》政治伦理秩序构设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作者出于经世致用的动机,为将《郑风》在现实政治中派上用场,实现作品神圣化、经典化,借以宣扬儒家总结的成败兴衰之道,毛《序》的核心是将相关作品从抒情短章转化为叙事文本。为了将《郑风》从本色的民间情感,尤其是再现爱情生活的作品,上升到礼乐传统和宗法制政治伦理秩序构设诉求的前提,毛《序》采取了将《郑风》此类作品与古史,包括历史事件、人物相关联的方式,通过对相关作品取譬转义、概念转换等方式展开。
“《易》象虽包六义,与《诗》之比兴,尤为表里。夫《诗》之流别,盛于战国人文,所谓长于讽喻,不学《诗》,则无以言也。”B32与《诗经》其他作品一样,《郑风》本是比兴思维的产物,“比兴”的运用为《郑风》作品相关意象过渡关联到人事提供了感发契机,同时也为毛《序》充分利用《郑风》“比兴”类语言,将重建礼乐文明所需的那些历史、文化及政治观念嫁接起来提供了可能。如《萚兮》就文本层面,是主人公看见枯叶飘零从中体悟到生命流逝,而自然涌出的感伤情绪。至于此种感伤情绪由何而来,作品本身并未作明确交代,是典型的抒情短章,毛《序》所作“刺忽也,君弱臣强,不倡而和也”解读的合理性,其自身也并未阐明。郑《笺》孔《疏》对这一解说机制进行了如下引发:《笺》云:“槁,谓木叶也。木叶槁,待风乃落。兴者,风喻号令也,喻君有政教,臣乃行之。言此者,刺今不然。”《疏》云:“毛以为,落叶谓之萚。诗人谓此‘萚兮萚兮,汝虽将坠于地,必待风其吹女,然后乃落,以兴谓此臣兮臣兮,汝虽职当行政,必待君言倡发,然后乃和。汝郑之诸臣,何故不待君倡而后和?又以君意責群臣,汝等叔兮伯兮,群臣长幼之等,倡者当是我君,和者当是汝臣,汝何不待我君倡而和乎?”B33毛《序》将《萚兮》篇每章开头的比兴手法,即落叶飘零必待风吹这一自然现象,与必待君言倡发,臣子行政才得以施行进行关联并加以改造,结合《左传》郑昭公相关史实,完成政治化解读。
除了比兴思维下的取譬转义外,毛《序》采用政治伦理化策略解读《郑风》还有转换概念的方式,主要通过偷梁换柱转换语境,对作品文本意义进行置换,将其彻底整合到宗法制的政治伦理秩序中。“《士冠礼》为冠者作字云‘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则叔伯是长幼之异字,故云‘叔伯,言群臣长幼也。谓总呼群臣为叔伯也。言君倡臣和,解经‘倡予和汝,言倡者当是我君,和者当是汝臣。”B34孔《疏》通过将叔伯称谓性语义置换成“群臣长幼”之义,生成《萚兮》的政治伦理化叙事语境,是对毛《序》解《诗》这一精神的传替和引申。毛《序》置换概念的手法比较经典,在《郑风》作品中运用也比较多,除《萚兮》外,还有把《将仲子》中的“仲子”特指为祭仲,将《叔于田》和《大叔于田》中的“叔”指定为“共叔段”等。梁启超对毛《序》置换概念以解读《郑风》的做法进行了发掘,其中表现出的态度是强烈批评乃至鄙夷的:
若细按其(指毛《序》)内容,则捧腹喷饭之资料更不可一二数。例如《郑风》见有“仲”字则曰祭仲,见有“叔”字则曰共叔段。余则连篇累牍皆曰“刺忽”“刺忽”。郑立国数百年,岂其于仲、段、忽外遂无他人?而诗人讴歌,岂其于美刺仲、段、忽外遂无他情感?凿空武断,可笑一至此极!其余诸篇,大率此类也。B35
但梁启超忽视了对毛《序》此种牵强附会解读起支配作用的精神观念,即毛《序》作者对重建礼制文明的坚持与尝试。如毛《序》将《将仲子》中的“仲子”特指为祭仲,将诗歌的抒情主人公由一般泛指性人物指称置换为特定的贵族成员,从诗歌文本主人公表达对爱情的陶醉和担忧,即畏惧“父母之言”“诸兄之言”“人之多言”,用来类比庄公不听祭仲之谏并非因为祭仲之谏不合理,而是畏惧姜氏、叔段,以及民众等的舆论压力,从而实现这一作品的政治教化意义构设。毛《序》通过这种方式将原本颇具民间风采的《郑风》作品一变而为政治伦理讽谏之诗,成为承载大义的微言作品,这正是毛《序》力图重建思想世界与秩序的表现。
毛《序》将《郑风》作品置于春秋初期郑国与西汉帝国建立之初的双重背景下,实现《郑风》作品与相关历史的勾连,从而完成《郑风》文本的叙事化构设,这是毛《序》对先秦“六经皆史”传统的坚守和继承。同时,毛《序》作者在经世致用观念支配下,以郑国“兄终弟及”式君位之争映射汉初君位传替之争,这是一种介入汉代政治现实的有效方式,是《郑风》文本实现构设新思想话语意义的手段,在当时背景下,可见毛《序》作者的高度政治智慧B36。毛《序》通过人物与史实的尽可能附会,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诗经》的价值意蕴空间,为礼乐文化传统资源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可能性动力,也为这种文化资源在当下转化为文化软实力提供了有益借鉴。
注释
①〔宋〕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1958年,第56页。
②今本毛《序》作者,主要说法有以子夏、毛亨、卫宏三人所代表的先秦、西汉初、东汉初等说法,笔者采信王洲明《上博〈诗论〉与〈毛诗序〉的研究》(《衡水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的观点,今本毛《序》当主要由西汉初的河间献王博士毛亨写定。《汉书·儒林传》中毛亨生卒年代未详,但既言其为献王刘德博士,德为景帝第二子,在景帝即位前二年已立,则毛亨主要生活在文帝、景帝时代甚至武帝初期是可以肯定的,事详《汉书》刘德本传。
③据《毛序》及《郑谱》,《郑风》除《缁衣》创作于郑武公时代,《清人》创作于文公时代外,其余19首主要创作于庄公至厉公共两代6位君主,时间为前743年(郑庄公元年)到前672年(鄭文公元年)。
④〔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吴树平、李解民点校,中华书局,1993年,第536页。
⑤B30〔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阮校《十三经注疏本》,第3724—3725、3881页。
⑥〔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中华书局,1959年,第5页。
⑦⑧⑨B12B14B15B16B17B18B19B20B21B22B23B33B34〔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阮校《十三经注疏本》,第711、712、713、710、720、721、722、723、727、728、729、729、730、732、722、727—723页。
⑩〔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五,吴格点校,《十三经清人注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337—339页。
B11B24B25B27B29〔汉〕司马迁撰《史记》,〔汉〕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1982年,第1761、977、419—420、2839、2091—2092、803页。
B13关于郑国君位传替这一问题,郑世林《郑国君位传替研究》(《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就立嗣主体、传替对象的多种选择、君位传替的社会原因等已有相关考察。
B28吕后时期,尚有其子汉惠帝刘盈、其孙汉少帝刘恭继承君位,他们因受吕后所制,其政治影响及在君位继承中的作用不大,故遵惯例略而不论。
B31〔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阮校《十三经注疏本》,第3575页。
B32〔清〕章学诚:《文史通义校注》,叶瑛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19页。
B35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梁启超全集》第十六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4653页。
B36汉初诸侯与游士的关系类似于战国,缺乏充分历史自觉的游士们,尚未接受从新政权结构出发认识时势的角度与立场,于迎春《汉代文人与文学观念的演进》(东方出版社,1997年)一书中有两节内容对此有较多讨论。河间献王博士毛亨与献王刘德一样,自觉维护着汉代帝室权威,对汉代时势及其发展有清晰的认识把握,并积极参与汉代中央集权相关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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