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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20-04-10于宁波

大学教育 2020年4期

于宁波

[摘要]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高校办学水平、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高校回归其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文章指出了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梳理了某省份学术委员会设置及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必须明确党政组织与学术委员会两者之间的界限,形成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制度框架,建立科学高效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形成全校重视学术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学术委员会;学术治理;高校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0)04-0186-03

一、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这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构成了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体系。这一体系规范了高校党委、行政、专家与全体师生员工在学校治理中的位置,即党委全面领导,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负责执行,落实党委的决议与要求,并为教授治学提供行政保障,为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提供路径。围绕专家治学,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學术委员会,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调查、处理学术纠纷,认定学术不端行为;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等有关学术事项”。建立和完善学术委员会是依法保障教授参与学校治理的制度设计,更是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这是提高高校办学水平,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对国家“双一流”建设的要求,高等学校要实现内涵发展,必须要有一批科研水平高、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教授是学校办学的主要力量,决定着学校未来的人才培养质量,能不能实现教授在学校办学中的核心地位,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目标、办学水平的实现。教授参与学校治理充分体现了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搭建了教授参与学校治理的平台,有利于发挥学术组织的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学术管理和学术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更好地服务学校党委的决策,更好地推动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这是大学回归其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是高校的四大职能。应该说,这四大职能都是建立在学术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说,学术是大学最本质的特征与追求。但学术发展需要遵循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这种规律和要求,只有具有学术理想和科学情怀,又能潜心学术、精研学术、不断追踪甚至引领学术前沿的人,才能理解与体会。在美国,无论是校长治校模式、董事会治校模式,还是其他治校模式,专家都是大学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学术权一直被行政权越俎代庖,学术发展规律与要求长期得不到充分尊重,以致于高校缺乏良好的教授治学的机制和氛围。建立学术委员会,明确其参与学校治理的职责,能够进一步厘清和规范教授治学与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术权与行政权的逐步分离,从而有效保证教授治学得到落实,有效保证学术发展规律与要求得到落实。

二、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的现状

各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架构不尽相同,本文选取了江苏省内部分高校,从学术委员会的结构布局和学术委员会事务秘书处挂靠的部门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学术委员会的结构布局

在完善教授治学的过程中,不同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设置模式有所不同,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学术委员会与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开设置模式。以南京农业大学为代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规范委员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定与教师学术评价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相关学科群的情况,结合学校实际下设若干学部。校学术委员会在二级学院下设学术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独立设置,依法履行学位评定和授予的职权: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等涉及学位制度整体设计的事项,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二是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下设专委会。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代表。学校设立校、院两级学术组织。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及其设置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为校级学术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各学院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时可根据学院的规模和学科专业设置等情况设立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等院级学术组织,履行本学院学术事务管理职能,并作为校级学术组织的延伸机构,协助校级学术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学校的基层单位(学院、系)不设置学院学术委员会模式,只设置教授委员会。以中国矿业大学为代表。学院层面不再设相关的专门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统筹学院的学术工作。

(二)学术委员会的挂靠单位

校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经过调查发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秘书处办公室挂靠在有关的行政部门。

一是校学术委员会的挂靠单位。一般挂靠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或者研究生学院等。

二是校专门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一般挂靠在教务部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办公室一般挂靠在研究生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学术道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般挂靠在人事处,学科建设委员会一般挂靠在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学术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颁布,为高校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术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与理想的设计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学术委员会在高等学校的运行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学校行政权力和学术委员权力行使的范围不明确。《规程》虽然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学术事务应该交予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决定,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很多时候,启动学术委员会程序仅仅只是对学科发展规划、学术机构设置等涉及学校事业发展的大事才进行咨询或审议。一旦涉及办学资源配置、人才选拔聘任、科研成果奖励等关键性问题时,往往由校长办公会或者具体承办该事务的行政单位邀请部分专家、委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决策,而没有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二是学术委员在高等学校的学术决策权缺失。现阶段,高校党委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校长是高校行政职权的主要执行者,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运行中,高校学术决策权一般掌握在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部门手中,学术委员会工作决策权被行政部门的决策权所取代。学者对全国69所211学校进行的调查显示,部分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权被剥夺,有13所研究型大学没有把学术委员会定位为学术决策机构,21所研究型大学没有明确学术委员会学术决策的事务,有3所研究型大学将《规程》规定的、可由学术委员会直接决策的事务列为咨询事务。

三是学术委员会在高等学校学术事务中的权力行使能力和水平不完全能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规程》对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做了具体要求,减少了行政力量对学术的干扰,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学术委员专家的履职能力是不是完全能够适应委员会的要求。实际上,委员中的很多人缺乏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决策的能力与水平,面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科技成果的奖励等一系列问题,能否做出科学的决策,值得商榷。完全脱离行政权力的学术委员会在决策的执行落实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这种看似自由民主的办学方式实际上是以牺牲效率和秩序为代价的。

三、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的探索与建议

(一)明确党政组织与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大学办学体制明确了高校党委、行政的职权。党委对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应该主要是方向的引领、规划的把握、资源的配置、过程的督查、绩效的考核。将学术委员会确立为高校内部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评定、咨询等职权,并不意味着学术委员会可以不必服从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党委领导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及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性质及现行管理体制所决定的,容不得丝毫的犹豫或动摇间。校长作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主要是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依法决策和落实。学术委员会应该对照章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做到凡是应该提交学术委员会决策的事项都应交由学术委员会来决定,实现教授按学术规律治学,学术委员会按学术规律决策学术事务,真正落实学术委员会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完善学术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校学术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学术事务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咨询的最高学术管理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等开展工作,为学校重大学术事务的科学决策提供组织保证。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二级学院成立学院的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不再单独设立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由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履行本学院学术事务管理职能,同时作为校级学术组织的延伸机构,协助校级学术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校级学术委员会的要求。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机制。改变过去行政化比较明显且不够规范的委员产生机制,建立以通过基层教师选举委员为主要形式的产生机制。具体来说,学校以学院为基层单位,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推选出委员候选人。人员的组成综合考虑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以及学院教授数量的情况,科学确定各学院中的委员占比,尽可能确保小学院的委员数量。经过学院推选、审查后,名单上报到秘书处,秘书处经过审核,确定符合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召开教授大会,按照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人员组成要求和学科的席位分配,投票推选学术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秘书处根据学校学科的实际和每个学科组的教授得票多少,最终确定学术委员会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建立学术委员定期议事机制。校学术委员会一般通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的形式履行职责,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等灵活形式征求意见。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应至少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无法出席时,也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为了确保学术委员能够了解会议内容,学校要求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举行会议前的3个工作日,将会议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时,到会人员不少于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2/3,会议方为有效。校学术委员会会议需以投票方式确定会议意见时,一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事项特别且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也可以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总数的1/2者,即为会议意见。校学术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会议,负责和协调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术委员会需承担的各种审议、审核、评价、咨询、调查等工作,由主任会议根据其性质,决定由学术委员会或其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和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学校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提出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学术委员会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学术委员会决议到最后还是需要职能部门去落实。学校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置在相关行政部门,同时学校科技与产业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的负责人如果符合学术委员会人员条件,应优先进入学术委员会,从而通过制度层面构建学术委员会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减少学术委员会行政人员偏多的情况,实现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有关部门负责决策的具体执行,避免学术委员会决策落空。

(四)提升学术委员会的治理能力

处理学校事务不同于科学研究,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还要具备学术评价的能力和处理公共事务的思维与能力。因此,一方面要提升学术委员会集体的治理能力,学术委员会既要加强对章程的理解和把握,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学知识的学习和思考,用科学的管理思维,服务师生的群众观念,尊重学术的道德情操,更好满足学校师生的期待,推动学校的学术发展和学术繁荣。另一方面,要提升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尊重学术规范,树立委员良好形象,认真负责地参与学术事务的管理。

(五)形成全校重视学术的良好局面

教授治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容,但是教授治学必须按照章程的要求去执行。学校应加强对学术委员会的职责的宣传,使教师充分了解学术委员会的职责,积极给学术委员会提出宝贵意见,让广大教师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之中。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涉及学术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时,要主动征询和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尊重学术委员會的决策,积极为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加强对学术委员会会议的信息公开,允许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旁听,使学术委员会在行使学术权力时接受有效的监督,避免出现学术委员会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师生利益之上或与其他教师争利的情况。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既要加强学校顶层设计,又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未来的实践中,高校必须把加强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遴选和履职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学术委员会作用发展的基础工作;把建立学术委员会参与民主治学的有效机制,理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作为关键;把人人尊重学术,维护学术尊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作为推进学术委员会建设的保障,促进学术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不断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责任编辑:庞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