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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0-04-08郑红军王晓民王晓伟

农民致富之友 2020年6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产权资产

郑红军 王晓民 王晓伟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提供农村集体资产利用率、加强乡村治理有重要作用。从当前改革情况来看,不少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要求,以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农村产业逐渐向规模化、规范化、统一化发展;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产权交易市场,多数乡村完成了土地确权测量工作。但是,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确权颁证问题及农民权益问题逐渐凸显。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予以解决,促进地方农村经济良性发展。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

1、确权颁证工作难度增加

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确权颁证工作难度增加。其原因主要来源于两方面:其一,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间的多种权利存在矛盾冲突,影响了利益的分配;其二,一些土地资产转变为个人资产,失去了集体性质,给确权颁证工作带来的困难。

2、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

从整体改革情况来看,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已经成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具体表现为,农民处于被动地位,产权流转收益以及拥有土地产权收益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在技术型农业生产中仍旧资金不足的现象,资产抵押权得不到保障。

二、应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的有效策略

1、加大扶持力度

当前,多数地区已经基本建立了与当地农村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产权制度。但是,制度的具体实施还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就吉林省而言,农村产权改革正处于初级阶段,大多制度还不成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推进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例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多元化方式,共同扶持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增加政府对农村各项惠民性服务的支出,以减轻农村农民及农业组织的负担。

2、坚持以民为本

农民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服务对象,农民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保证是影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坚持以民为本,以保障农民权益、吸收农民意见及建议为主要工作原则,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例如,根据当前的集体组织发展情况,结合市场改革情况,落实农民的各项经济权利;把选择权交于农民,让农民自己做主适当地给出一些指导性意见,或者进行现场示范,以保证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真正让农民参与到农村产权改革当中;了解不同层次农民的基本诉求,结合不同区域农村集体资产的多少、管理情况及实际效益,因村施策,因地制宜,着力在特色产业取得突破。

3、落实重要工作

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组织登记、组织成员确认、股权分配及管理、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等重要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所以,各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这些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比如,在清产核资方面,根据相关要求,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重点清查核实一些界限性不明确的资产、现金及债券债务,如还没有承包到户的资产,或者是统一经营的资产,对因政策实施而产生的资产,如税费,使其归集体所有,获得相关凭证,做好手续移交工作,纳入账内核算,并按照实际资产记录、归档,同时,公布清算结果。再如,在产权界定方面,基于清产核资,准确界定各种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及不同组织间的产权关系,以保障确权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地域特色产业具有独特优势,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可根据这些不同地域的特色产业分布情况、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情况、特色产品贸易情况,结合清产核资结果,对从事特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关系进行合理界定。又如,在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方面,对产权进行细化,对不同产权的交易划分不同的区域,并开展公开、透明的产权流转交易。

4、加强组织保障

农村产权制度领导小组是否能有效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有重要作用。所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例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县级、乡级、村级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党委书记担任小组组长,承担领导责任,层层分解改革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将改革的每项工作落实到单位、个人,确保纠纷问题有人管、失职责任有人负,同时协调改革服务对象关系,解决困难性的纠纷问题。再如,加强宣传培训,向农民发放宣传册,并在显眼的地方张贴改革标语,同时,组织开展下乡宣传活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并培训各级党政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使其掌握改革政策动态,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实现培训全覆盖。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确权颁证工作难度增加,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日渐凸显。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农村集体土地可持续利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以民为本,从农民生活实际出发,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同时,贯彻落实清产核资、产权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组织成员确认、股权设置及管理、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等重要工作,并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等措施加强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保障,从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1.132400吉林省桦甸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2.132400吉林省桦甸市公吉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3.132400吉林省桦甸市永吉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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