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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臂将军”陈波给儿女立规矩

2020-04-08颜东岳

大江南北 2020年3期

□ 颜东岳

陈波将军

被称为“独臂将军”的陈波是河南省新县人,1955 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作为1929 年入党的老党员,陈波把交党费作为体现自己组织观念的方式之一。他有一个用了几十年的小本子,每次交完党费,都由小组长签名。陈波说,经常翻阅这个小本子,可以想到过去的艰苦岁月、想到过去在哪些党小组过组织生活,也可以检查自己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1965 年,陈波的大女儿即将初中毕业。一天晚上,女儿找到正在批阅文件的他,央求他给自己走门路升学或找个理想的工作。在女儿看来,爸爸不仅为革命付出了一只胳膊,他的两条腿也因伤致残,只要爸爸一句话,人家肯定会给予照顾。不料,陈波一口拒绝,并认真地告诉她:革命为我留下这两条残腿,是要我去走先烈没有走完的路。如果我凭着它去要照顾、谋私利,烈士纪念碑上的石头也会流泪。见女儿仍转不过弯,陈波意识到孩子们渐渐长大,现在和未来还会碰到很多问题,就把4 个孩子都叫到身边,教育他们:如果你们处在战争年代,所追求的是安逸生活,迷恋的是屋檐下乐园,又怎么能提着脑袋去投身革命?现在升不了学,无非是到艰苦的环境中去劳动和生活,你们这点苦都吃不了,还谈什么干大事业?接着,陈波取出自己血染的党证说:“今天,对着我的党证立条家规:以后谁也不准利用党对我的信任要照顾、谋私利!”

陈波用党证定下的家规,被子女牢记心头,大女儿后来主动要求到北京郊区南口农场当林业工人,其他孩子也一个个到陕北农村插队劳动,接受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