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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对中国碳排放强度影响

2020-04-07李静然

大经贸 2020年1期

李静然

【摘要】为了进一步探究FDI对中国碳排放强度的影响,本文基于1998-2017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研究了FDI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FDI对中国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降低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污染避难所”假说。东部地区引入FDI的减排效应要远高于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碳排放随着FDI的引进有所增长。

【关键词】FDI碳排放“污染避难所”假说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FDI的规模扩大,能源消费量也不断增加,碳排放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国内外学者关于FDI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研究有种。一种观点认为,母国通过FDI将污染企业转移至东道国,使之成为 “污染避难所”,提高了东道国的碳排放强度(Walter and Ugelow,1979;。聂飞、刘海,2015)。另一类观点认为,FDI的技术溢出有助于降低东道国碳排放强度,打破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李子豪,2011;宋德勇。2011)。基于此,本文运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实证分析FDI与中国碳排放强度之间的关系,分析区域碳排放强度的特征和差异。

二、实证结果

(一)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在Dietz and Rosa(1997)提出STIRPAT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产业结构,研发投入强度等控制变量,构建了FDI与碳排放强度的关系的实证模型,模型如下:

(式1)

其中,FDIit为FDI进入度。PGDPit为人均GDP。INDit为产业结构。ESit为能源消费强度。RDit为研发投入强度。CIit为碳排放强度,由于目前中国各统计年鉴中没有直接统计碳排放量的数据,故下文将先测算碳排放量数值。

根据IPCC(2006)提供的方法,化石能源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的测算公式如下:

(式2)

其中,C表示待估算的碳排放量;Ei代表各种能源(净)消费量;NCVI为各种能源的平均低位发热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8》;CEFi表示各种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数据来自IPCC(2006)。

考虑数据可得性,本文选取1998-2017年中国30个省(市)区省级面板数据(由于西藏地区相关数据缺失,所以本文未将其列入研究范围)进行实证。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鑒》、《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市)区统计年鉴。

(三)实证结果

本文使用Stata15.1对式1进行面板回归,最后整理得到实证结果,由于篇幅原因,实证结果可向作者索取。经过豪斯曼检验,表明应该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总体上,全国FDI的系数为-0.0073,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即全国的FDI与碳排放强度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分地区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FDI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均为负,但显著性不同。东部的FDI系数为-0.0037,中部地区的系数为-0.0015,说明东部的FDI对碳排放强度的抑制作用要高于西部地区,而西部地区FDI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总体来看,FDI降低了中国的碳排放强度,说明其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具有积极影响,但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

三、结论

结论是FDI的流入能够降低中国碳排放强度,打破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总体而言,FDI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国的环境质量,但是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有选择地利用外资。因此,要更加注重外资的质量而不是规模。在利用外资企业带来的资金的同时,还要注重学习其节能减排技术。

【参考文献】

[1]宋德勇,易艳春.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碳排放[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01).

[2]Dietz T.,Rosa E A.Effects of population and affluence on CO2 emissions[J].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1997(01).

[3]彭红枫,华雨.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影响——来自地区面板数据的实证[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8(15).

[4]黄杰.FDI对中国碳排放强度影响的门槛效应检验[J].统计与决策,2017(021).

[5]李子豪,代迪尔.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二氧化碳排放一基于省际经验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