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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改革,跑出“加速度”!

2020-04-03方黎明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1期
关键词:承诺制证照抵押

文方黎明

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而言,刚刚过去的2019年是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服务的一年。

从“国办8号文”的落实、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到抵押登记进银行、电子证照启用等具体创新举措,加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铺开、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交易登记一体化等深度改革措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年蹄疾步稳、热点不断。

2020年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回顾2019 年不动产登记领域重大事件,感受过往的不平凡,激励未来更好地前行。

落实“国办8号文”

2019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8号文”),提出要通过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三种集成方式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 个工作日以内;2020 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 个工作日以内。

流程集成是破解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的关键实招,属于当务之急。为此,自然资源部对最常见的26 种登记事项流程进行了梳理,并将流程图作了优化和设计。从落实的情况看,各地通过三种集成方式,尤其是优化流程很好地实现了科学压缩登记办理时间的目标。以河南为例,该省所有登记机构于11 月底实现一般登记业务5 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类登记业务3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业务1 小时内办结,服务水平、登记效率大幅提升,提前1年完成压缩登记办理时间目标任务。

微评

不动产登记以准确为第一要务,在此基础上科学压缩办理时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的必然要求。

法律法规立改废

2019年是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的“大年”。

按照《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在总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法》是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明确,《条例》第15条第1款修改为“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再要求现场申请。7月,《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发布,其中涉及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同时废止《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

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废止《房屋登记办法》。

微评

只有依法依规,不动产登记方能规范、安全,也才能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交易登记一体化

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32项典型经验做法。在入选的2个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典型经验中,就有辽宁省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利民利企的做法。

推动不动产交易登记职责整合,实现交易登记一体化,体现的是最大程度上的便民利企。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辽宁省在不动产登记改革过程中,按照房屋交易与登记一体化原则推进职责机构整合,将交易与登记职责一步整合到位,有效解决了数据整合、资料移交、取消登记前置条件等普遍性难题,切实提高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截至2019年10月底,辽宁省84个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已有64个实现了登记和交易职能整合,占比76%。

除辽宁外,2019年,河南、江西、江苏、湖北等省份的一些地区也在推动交易登记一体化,这或将成为新的趋势。

微评

交易登记一体化的实质,是整合不动产交易登记职责,形成化学反应,以更高的行政效率最大程度上便民利企。

全面拥抱“互联网+”

全面拥抱“互联网+”是2019年不动产登记的一大潮流。

“国办8号文”对推动信息共享集成的要求中明确,各地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2020年年底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要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

在此之前,自然资源部已有明确部署,即4个直辖市、所有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制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力争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2019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幅精简材料、节约成本、压缩时间、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由此,拥抱“互联网+”成了风潮,尤其是在《条例》第15条第1款修改、不再要求现场申请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各地全面铺开。即便是在中西部的一些边远地区,办事群众也能够畅享“掌上登记”的便利。

微评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早已到来的情况下,主动拥抱“互联网+”才能真正做到高效登记、为民服务。

抵押登记走进银行

抵押登记进银行有着巨大现实需求,2019年逐渐成为了各地不动产登记创新服务的标配。除了企业群众、金融机构、登记机构的共同诉求外,法律障碍的解除(《条例》不再要求现场申请)、政策层面的要求和鼓励等,也都成了重要推手。

“国办8号文”要求,各地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登记机构,无须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部署全国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便民服务点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从江苏苏州等地实践情况看,抵押登记进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正在成为新方向。

微评

尽管解除了法律障碍,但抵押登记进银行仍需要做好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防控。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10月,世界银行正式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77.9分(即达到了全球最佳水平的77.9%),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分别比上一年上升4.26分、提升15位。我国已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

营商环境排名的大幅提升,靠的是政府在方方面面的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其中,就有不动产登记改革助力“登记财产”指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十项指标之一)的显著提升。根据最新排名,中国登记财产指标位列全球第28位。以样本城市北京为例,2019年该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将原需在3个部门办理的交易、缴税、登记业务合并,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同窗出证”办理模式,企业间不动产登记最快45分钟办完。根据世界银行报告,北京市登记财产指标得分为82.6,比上一年提高0.42分。

微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不动产登记大有可为、任务艰巨。

单元设定和编码国标实施

2019年10月1日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正式实施。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要求以土地(海域)为基础,结合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现行的编码规则,科学、合理、准确、统一划分和设定不动产单元,制定规范可行的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为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供唯一的、标准的编码,为建立权界清晰、权益保障、便民利民、信息公开、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提供重要的基础。国标的实施,成为了实现不动产单元设定和编码的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新契机。因此,除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推动外,不少地区在国标实施前即主动着手开展研究和学习培训。

微评

正确理解国标,规范编制代码,才能更好地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功能,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形成安全便捷的信息查询机制。

电子证照陆续启用

继2018 年广西南宁等地率先尝试后,电子证照在2019 年被更为广泛地启用。广西柳州、湖南常德、山东青岛等数十个城市迎来了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时代。而广东省更是全省行动,实现了所有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部开启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签发。此外,2019年6 月,作为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城市的江苏新沂,还发放了二三维一体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除了具备方便存储和使用等优点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火”起来的重要原因,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等6 项国家标准提供了支撑,二是2019 年4 月第二次修正的《电子签名法》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微评

加上CA 认证、系统加密、授权使用、日志留痕等多种安全保障方式的保驾护航,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会更快地进入千家万户。

推动信息共享集成

2019年12月26-27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现场会在江苏宿迁召开。现场会上有关信息共享集成的内容广受关注,一是因为信息平台是“四统一”的重要内容,二是“国办8号文”提出信息共享集成,除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外,还包括信息互通共享、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等重要内容,任务重、难度大。

2019年,为实现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市县城镇数据成果的整合完善和全覆盖汇交、部门信息共享的目标,国家层面重点做好了相关部门的信息情况摸底,并围绕信息共享内容和方式加强部门对接,地方层面则重点推进数据整合成果完善,通过各负其责,同步解决好“修路”和“跑车”的问题。2019年10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信息共享促进不动产登记和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的通知》。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试点地区全力以赴,从平台建设到网络安全,再到信息共享,从“难共享”到“可以共享”,再到“好共享”,探索形成了大量可供借鉴参考的经验。

微评

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夯实信息化基础,才能不断提高登记效率,发挥信息平台的最大作用。

试点告知承诺制

2019年,因为强制公证取消而“难办”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有了新动向。

为贯彻落实“国办8号文”精神,结合司法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在调研基础上,选择了江苏无锡、广东广州、湖南衡阳、浙江丽水等4个城市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

目前,各个试点工作运行平稳。以衡阳为例,2019年8月,《衡阳市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9月,设立专窗,正式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对于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可以作出书面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的,不再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截至2019年年底,衡阳已受理告知承诺制业务6起。

微评

强制公证取消后的继承(受遗赠)登记,对于登记机构难,对于申请人更难,告知承诺制试点是主动作为、为民解困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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