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4-02林伟杰周航
林伟杰 周航
我国公益基金会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然而大量的财务丑闻导致公益基金会的公信力不断下降。在借鉴PTI中基透明指数的基础上对我国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以期能改善公益基金会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公益慈善组织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其在调节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最大化社会价值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阐述的那样: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要实现改善民生和增进人民福祉的目标,就需要公益慈善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贡献力量。
然而近年来有关公益基金会的财务丑闻屡见不鲜,这些负面消息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民众激烈的讨论,在相当程度上对公益基金会的公信力造成了重创。如何提高公益基金会的整体透明度,强化自身信息披露的水准,成为目前基金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献回顾
在公益基金会的财务透明方面,人们关心的核心问题不是公益基金会收入和支出的统计数字,而是每一笔捐款的来源、款项的用途及金额是否公开的问题。事实上,公益基金会的财务透明度越高,越有助于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加深捐赠者对公益基金会经营状况的了解,帮助组织获取更多的慈善捐赠。体现公益基金会财务透明度的指标体系越全面,内容越完整,途径越正规,潜在捐赠者和以往捐赠者就越容易获取财务信息。对潜在捐赠者来说,有效获取以往捐赠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相关信息有利于降低自身捐赠行为的不确定性,从而增强捐赠意愿;而对以往的捐赠者来说,充分获取公益基金会的财务信息有助于了解是否实现了其捐赠预期目标,进而激发捐赠活动的可持续性。
制度背景和理论分析
制度背景
为规范基金会的运行和管理,2016年我国正式发布了《慈善法》,这是我国首部慈善法。制定《慈善法》体现了政府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战略方针所做的尝试。
《慈善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变更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这就对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为社会公众了解公益基金会的运作状况和资金使用方向提供了有力保障。
理论分析
公益基金会的外部资源提供者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问题,使得识別和解决公益基金会的内部控制人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具体表现为外部资源提供者向基金会捐赠善款、提供物资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这些资源由管理者代为运营,但捐赠者无法直接观察到管理者的行为或努力程度,他们仅能观察到最后的成果,也就是基金会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信息。因此为了缓解委托代理问题,外部资源提供者应通过设计一套合理有效的薪酬契约来诱使管理者付出最大的努力来保证捐赠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然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从业人员薪金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薪酬契约的作用。
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出发,由于公募基金会是面向大众募集资金,而社会公众属于相当分散的外部监管力量,在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方面知之甚少,不仅缺乏畅通的监督通道,而且对公益基金会的运作效率和资源分配状况的监督意愿薄弱,这就给管理者提供了为一己私利而制定有损基金会的决策的可能性。而非公募基金会只能接受特定组织或个人的捐款,捐赠收入的来源并不如公募基金会的广泛和固定。为了获得稳定的捐赠收入,管理层存在只披露有利于自身基金会的消息以吸引捐赠者长期提供资金的倾向,因此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
我国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借用基金会中心网设计的中基透明指数FTI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状况及相关的问题,主要涉及公益基金会的净资产、捐赠收入、公益事业支出等方面。
透明度有所提高,但总分仍有进步空间
我国公益基金会PTI得分指数呈一种波浪式上升的状态。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日益完善的法律对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提出要求,力求缓解公益基金会中的多重委托代理问题,再加上行业自律监管力度加大,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对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使善款运营状况不断透明化;另一方面,公益基金会出于对捐赠企业和社会公众负责的考量,需要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树立公开透明的组织形象,长此以往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捐赠收入。但总体来看,我国公益基金会的PTI得分不容乐观,要想达到及格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各省间公益基金会的信息透明度差异巨大
我国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存在显著差异。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不同规模的公益基金会之间,信息披露结果迥然不同。从注册地省份来看,除民政部之外,得分最高的北京市与得分最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间的得分相差50.92分,且得分前十名的省份平均分比后十名多了29.55分,这表明各省间公益基金会的信息透明度差异巨大。作为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基金会,因其大多数带有“中字头”的名号,需要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以信息披露质量普遍偏高。
除此之外,无论是公募基金会还是非公募基金会,都呈现出一个共有特征,即规模越大的公益基金会的透明指数越高,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做得越到位。联系上文的理论分析,可能是因为规模越大的公益基金会收到的善款捐赠越多,收入越多导致其能提供的福利待遇越好,因此越能吸引到专业化程度高、具有丰富财务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提高自身财务信息披露状况。
公益基金会的信息披露问题较为集中
2016至2019年,民政部共对53家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基金会占到15家。从中能得出关于我国公益基金会的两个基本结论,一是公益基金会信息披露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未按规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关联交易情况、项目资金情况等重要财务信息;二是仍有部分公益基金会的公益事业支出比例远远低于《基金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上一年总收入的70%,这表明大部分的善款沉淀下来,使得管理者有动机去追求私利而不是开展公益项目,最终导致慈善资源的浪费。这种行为违背了捐赠者的初衷,外部资源提供者与管理层的代理问题由此产生。
提高我国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公益基金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以获取更多的公众信任和善款捐献。
适当提高公益基金会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
传统观念认为,慈善从业者凭借奉献精神和一腔热血为社会作贡献,对这些公益项目的志愿者领取报酬持消极甚至否定的态度。然而这种观念需要转变,公众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慈善从业者横加指责,无成本慈善仅存在于小规模、一对一的公益项目中。慈善组织同样涉及行政成本和管理费用,相对于国际普遍适用的行政成本为20%来说,我国的公益基金会在薪酬待遇方面略显不足。正是由于慈善从业者的待遇过低,导致公益基金会的人员流动率一直居高不下,无法吸引专业化的人才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出谋划策,引发管理者效率低下、财务人员水平高低不一等问题。公益基金会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效率为首、注重公平的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薪酬制度,确定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
增加网络媒体信息披露渠道
媒体监督作为一种独立于政府主管部门和审计机构的外部治理机制,在引导和规范组织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飞速发展,信息媒介已不再局限于报纸而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微博、微信公众号作为最新的社交信息发布平台,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可能比传统媒体更有效,它创造性地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进而影响信息披露、信息中介和捐赠者行为。除此之外,公益基金会建立官方网站也可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将正在开展的公益项目和善款使用情况通过发布官网公告的方式传递给利益相关者,消除捐赠者与公益基金会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强化公益基金会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作为避免细织膺比、防止管理者偏离组织目标的第一道防线,在公益基金会的运营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可以强化公益基金会抵御风险的能力,还能保证善款的周转效率。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公益基金会可以利用区块链、云平台等技术条件,营造制度严密、管理有序的内控环境。区决涟技术的普及,使得实时追踪善款去处成为现实,在此基础上可以构建一个包含捐方、管理者、受益者的平台以实现信息的透明化,從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公益基金会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