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2020-04-01赵磊
一带一路报道 2020年4期
赵磊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突显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具有很强的时代意义。要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完善顶层设计。2019年10月,国家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要从法律和战略的高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危机应对机制;建立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和部门、行政机关和专业机构的职责。
建设生物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定期开展国家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体系建设;要强化公共卫生素质教育,提高全民应对意识与行动自觉。
动员所有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要加强政府同企业、医务工作者、科学家、教育工作者等不同主体间的协调,采取协作、多部门和跨学科的方法共同开展生物安全工作。加强学术界和产业界合作,发挥企业在生物医疗研究、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建立重要公共卫生资源的国家战略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确保供应链的弹性和稳定性。
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研究。要加强生命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要加强我国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的創新研发。
加强生物安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公共卫生教育的国际合作,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际问题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