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研究
2020-04-01李仲仙
李仲仙
摘要:规模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随之是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倒逼政府采取措施减少畜牧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但政府有些政策明显滞后。文章选取海东市民和县作为研究区域,对政府规制、政府执行理论对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及政府治理各项政策进行探讨,进而提出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策略的建议。
关键词: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20)11-0127-02
一、民和县畜禽养殖概况
2017年,全县草食畜饲养量161.02万头,其中:牛13.87万头,羊147.15万只。生猪饲养量30.52万头,鸡饲养量76.22万羽。通过省、国家级认定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92家,其中养猪场16家,奶牛养殖场6家,肉羊养殖场42家,肉牛养殖场19家,特种养殖场9家。
2019年,全县草食畜饲养量19.35万头,其中:牛2.19万头,羊17.16万只。生猪饲养量2.92万头,鸡饲养量5.21万羽。2019年6月重新备案后省、国家级认定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3家,其中养猪场4家,奶牛养殖场1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牛养殖场1家,肉鸡养殖场1家。
二、政府主要部门在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中的政策行为分析
1.政策制定及治理要求。2017年7月民和县政府根据《民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民政办[2017]108号),划定了禁养区,并要求2018年5月底前对45家养殖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资产清查登记工作,2018年8月底前完成45家养殖场的关停工作。
2018年7月出台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8]77号),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拆除45家禁养区内养殖场,复垦、复绿,全面完成养殖场转产、搬迁。并要求全县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在核桃庄乡里长垣建立肉牛羊养殖产业园,在川口镇吉家堡建立奶牛和蛋鸡养殖产业园,各部门积极为养殖产业园提供水、路、电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治理政策的执行效果。第一,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县农牧局负责积极做好禁养区内养殖场转产、拆除和整改工作,对转产的养殖场做好建设规划、发展建议、生产指导等后续问题。截至2019年7月,民和县湟水河流域禁养区内养殖场共45家,已拆除并复垦复绿26家,正在拆除9家,转产6家(完成转产拆除4家,正在拆除转产设施2家),正在动员拆除4家。第二,现核桃庄乡里长垣养殖小区已完成土地流转362亩,正在进行测绘、设计等工作;川口镇吉家堡养殖小区完成土地流转115亩,其中禁养区搬迁的三荣养殖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60亩,已完成土地平整和奶站主体建设。
三、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治理存在的问题
1.政策执行资源不足。2018年7月民和县成立了由十几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关停、搬迁、转产等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治理任务只由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一个单位承担,文件下发任务,最后也只由畜牧兽医站承担。加上畜牧兽医站人手少、老龄化,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根据海东市整改工作核查情况的通报,民和县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治理进度严重滞后,离年度目标任务差距很大。
2.政策延续性不够。2017年6月民和县根据海东市下发的《关于黄河湟水河流域海东段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报》(东政办[2017]112号)和中央信访问题整改要求,深入养殖场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实现各养殖场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及废弃物生产堆肥。每户养殖场在污染整改过程中投入资金十几万到二十万元不等。2017年7月,县政府出台《民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45家規模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要求全部关停或搬迁。
3.整改和关停拆除政策执行的阻力重重。(1)养殖场关停、搬迁存在实际困难。部分养殖场存栏量大,限期出栏损失大。部分奶牛场由于投入设施设备多,搬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金,再加上银行贷款等问题,确无法实现限期拆除搬迁任务。(2)养殖小区建设进度缓慢。原计划2019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产运营,但截至6月份,两个养殖小区还处于土地流转、测绘设计阶段。搬迁转产还需等待些许时日。(3)关停、拆除补偿金申报滞后。从2017年开始的关停、拆除工作中,养殖场主没有拿到补偿金,大都存在抵触情绪。尽管2018年6月《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民阅[2018]5号)中明确提到“由农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借鉴其他县区先进做法,对各养殖场固定资产进行评估,通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等方式,按照对有合法手续的养殖场除去各级财政补助部分予以适当补偿的原则,尽快制定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养殖场关搬迁、转产急需大量资金,但资金整合、项目申报需要时日,这涉及养殖场户地切身利益,关闭拆除阻力大。
4.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在45家禁养区养殖场中养殖环境达到环评的寥寥无几,项目建设环保验收没有做到全过程管理。
四、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的优化建议
1.创新养殖污染治理模式。从现状看,民和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治理体系不够顺畅,管理主体模糊。应成立专门的污染监测和防治机构,统筹协调生产、生态需求。理顺重点、关键,统筹人员,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管理。
2.新建养殖小区要发挥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作用。新建养殖小区要与关停搬迁工作相衔接,控制养殖总量,严格执行环评和审批验收,确保污染防治。
3.健全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在对禁养区养殖场拆除的同时跟进社会多元化投入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畜禽保险工作,秉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落实保费补贴。
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治理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管理部门建立合理的协调机制相互密切合作、疏通公众表达诉求渠道让公众积极参与日常监督,内外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助于提高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孟祥海,况辉,周海川.环保新政与畜禽规模养殖绿色化转型[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18):343-346.
[2]牛姗姗.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经验总结及环境管理建议——以铜川市王益区为例[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8,38(09):57-60.
[3]商荣芳,宁秀云,贾亚池.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工作的几点体会[J].今日畜牧兽医,2018,34(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