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农村养犬管理现状
2020-04-01尹冬
尹 冬
一、养犬管理办法解读
2013 年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威海市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 版《办法》,对规范市区养犬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存在文件效力等级低、管理措施弱、管理机制不科学等问题,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威海市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19年10 月8 日制定出台了《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与13 版《办法》相比,新《办法》在以下几方面有突破。
(一)法律效力更高。13 版《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文件效力等级低。新《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文件效力高,便于执行。
(二)部门职责清晰。13 版《办法》规定的养犬管理机构(养犬办)存在有名无实、部门间职责不清等问题。新《办法》对部门职责进行明晰,公安机关是本市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养犬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养犬登记,管理犬的收容和救助,查处破坏养犬管理秩序的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妨害城市管理以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的免疫、检疫、疫情控制以及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三)养犬条件明确。13 版《办法》对养犬数量以及单位养犬没有作出规定。新《办法》规定,对个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2 头,禁止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对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单位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养犬。
(四)遛犬区域扩大。13 版《办法》基本对市区范围内主要公园、广场均设定为禁止遛犬区域,群众建议修改的呼声很大。新《办法》对遛犬区域进行了开放,对禁止遛犬的区域进行了限制,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船)厅、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海水浴场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等。
(五)设置养犬收容所。13 版《办法》对养犬收容所建设没有规定。新《办法》规定,市、县级市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犬收容所,收容流浪、送交的犬以及没收、扣押的犬。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犬收容所。
(六)增加违法责任。13 版《办法》对违法养犬基本沿用上位法,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新《办法》规定,对犬吠扰民、驱使犬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重申了法律责任外,重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法律责任的行为,按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新设了不同数额的罚款。一是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严重违法行为,分别设定了最高一万元和五千元的罚款。二是对携犬进入禁止进入区域等一般违法行为,设定了最高一千元的罚款。三是对超过限养数量、未佩戴犬牌等一般违法行为,设定了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四是为了加大对多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办法》规定,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在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三倍以下予以处罚。五是进一步强调了阻碍养犬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规定。同时,新《办法》还规定,将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阻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了重申。
应当说新《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养犬秩序,对城市文明养犬行为起到较好的作用。
二、农村养犬管理现状
按照管理办法划分,农村为一般管理区。管理办法只是对个人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规定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对于办证及免疫情况不做硬性要求,靠犬主自觉,存在很大的免疫空白。
农村现居住的多为50 岁以上的老人,留守老人现象较为普遍,生活水平提高,出于看家护院的目的,农村养犬也较为普遍。平均有80%的农村村民养犬,以笔者工作的乡镇为例,约存栏5000 头犬,狂犬病免疫率从2003 年最高峰的66%,到现在呈逐年下降趋势。其它疫病的免疫率更低,农村都有不少流浪犬,造成每年都会有犬瘟热、细小病毒病等传染病流行肆虐。农村养犬栓养、圈养的少,每年散放养犬、流浪犬引起交通事故及咬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全和邻里关系。
三、农村犬免疫率下降的原因
(一)农村现居住的多为50 岁以上的老人,防疫观念落后,重视治病、轻视预防。
(二)没有对饲养的犬进行节育,怀孕生产后又遗弃为流浪犬,成为疫病的易感群体及传染源。
(三)防疫知识存在误区,村民分不清狂犬病疫苗与犬四联疫苗的区别,只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发生其他传染病,就认为疫苗没有效果,从而降低了狂犬病免疫积极性。
(四)现有的狂犬病免疫注射点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农村养殖多为中大型犬,不方便携带外出接受免疫。
(五)因为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乡镇兽医站剥离了诊疗经营等业务,降低了主动开展狂犬病免疫工作的积极性。我市近十年也没有人感染狂犬病病例出现,政府也没有组织进行狂犬病免疫。
四、提高农村狂犬病免疫率的建议
(一)政府每年定期组织村级防疫员入村入户实施狂犬病免疫,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注射点,方便群众。
(二)建议将狂犬病免疫经费纳入财政补贴,进行费用减免。
(三)加大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倡文明养犬,建议对拒不免疫的情况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养犬管理办法实施后,各区政府也都建设了流浪犬收容基地,建议乡镇政府组织人力对农村流浪犬进行抓捕并送收容基地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