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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监管改革研究

2020-03-28李潇涵

辽宁经济 2020年3期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监管改革

李潇涵

〔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了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监管整体形势的变化,指出当前银行监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NS银行为例,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监管动态平衡、加快监管方式改革力度、建立健全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体制四个角度提出了建议与对策,以期为实现银行监管有效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 NS银行 监管 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银行业面对的形势更加复杂多变。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促进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银行业监管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问题。NS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服务“三农”的重要机构,其监管改革也应在遵循商业银行监管整体改革的框架下,根据其特征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因此,有必要分析总结经济新常态下NS银行监管整体形势的变化以及当前银行监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探寻和完善银行监管体系的具体对策,从而为实现银行监管的有效改革提供思路。

一、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监管整体形势的变化

1.風险管控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双重责任并重。不同于以往主要进行风险管控的监管思维,经济新常态下,监管部门对银行的监管同时承担着风险管控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双重责任。这意味着银行业监管部门不仅要结合金融行业的总体风险状况,监督银行积极抵御金融共性风险问题,保障银行的稳定运行,而且应当多途径引导银行将主要业务内容投身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当前,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来临,无论是在国际层面还是国内层面经济发展都面临十分复杂的环境形势,银行业发展改革也进入深水区,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必须科学分析和把握银行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形式,在严格控制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努力促进银行的业务范围更有力地支撑当地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

2.监管政策与货币财政政策的结合力度更为深入。以往关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政策,主要是从微观措施入手,以强化局部监管或事项监管为主要目标,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存在较大的差距。在经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对信贷供给、经济周期性风险管理以及利率汇率变动等方面的互动性将会进一步增强,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必须紧密结合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变化趋势,并与之形成密切配合,在维持金融秩序稳定与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共同促进经济在合理范围内实现平稳前进。

3.监管模式将逐步适应银行业的创新发展。当前,尽管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但影响经济发展的各个要素仍然具备较强的创新潜力,其中包括银行业。回顾我国近年来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各主要业务的创新层出不穷。但结合总体情况来看,国内金融体系还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金融市场秩序仍需要完善,新兴银行业服务业务监管还未能全面普及。因此,如何构建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适应银行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已成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思考的重要问题。新建立的监管模式既需要解决由于过度创新而带来的法律法规漏洞,又不能因为过度监管管控而影响银行创新发展的总体势头。只有做到放松管制与科学监管并举,才能真正的推动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技术监管有力的提升了监管的总体效率。随着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中应用的日渐深入,依托信息技术来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已成为世界各国银行业监管改革的大势所趋。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更有效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纷纷从技术的角度加大了对银行业的监管。同时,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普及与不断完善,与银行业监管密切相关的信用评估、压力测试以及高精度计量等银行业系统性分析方法的效率获得了大幅提升。这不仅使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业的监管有了行之有效的系统性工具,银行业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多部门联合协作能力也获得了有效的提升。

二、经济新常态下NS银行监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NS银行的监管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类同于普通商业银行,尤其是在规范性监管以及风控监管方面是按照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来进行设计。采用共性监管的模式固然能够解决普遍性问题,然而其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特殊性,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银行的个性化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因此,银行监管体系突出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滞后,可操作性不足。201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该法在法律层面对商业银行监督管理的实施部门、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等重新进行了规定。然而,具体到NS银行监管层面,目前适用的主体法律法规仍然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12日颁布实施的《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很多监管内容已严重滞后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目前,国内很多NS银行业务内容已超出了《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所监管的范围,尤其是许多需要从细节方面进行监管的内容,无法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组织监管实施。

2.监管平衡性不足,监管限制性条件过于严格。现代金融监管理念要求,对于银行业的监管需要在平衡安全与效率的前提下,促进各类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监管部门监管理念过重偏于银行的“安全性”,忽略了对“效益性”的监管保障。NS银行作为服务我国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其业务风险与我国农村薄弱的金融生态环境、较高的信用风险以及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等因素息息相关。虽然严格的管控能够降低风险的发生,但是过度参照于限制性指标条件,如信用度测评、还贷周期、抵押担保条件等来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管,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阻碍其业务开展的羁绊,进而影响银行的创新式发展。

3.监管方式方法滞后,技术性手段匮乏。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NS银行的监管方式主要是以现场检查为主。尽管现场检查对银行发展中的一些隐蔽性的问题能够进行有效了解,但是从效率的角度看,这种单一的监管方式耗费的成本一般比较高,且检查遗漏的概率比较大,从而使得监管的效率大打折扣。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逐渐强化了非现场监管方式的运行,但由于技术性手段的匮乏,在监管的实践中依然没有取得较好的效果,与现场监管体系相对应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可操作路径。

4.内部控制机制体制不健全,執行力度不足。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门,有助于从源头降低银行业风险的发生。纵观欧美发达国家银行业监管的改革历程,往往十分重视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强化引导,通过合理科学的引导银行建立内部控制机构督促银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履行。由此可见,构建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内部监督防范体系,不仅是商业银行提高外部监管效率的关键,更是保证其各类业务顺利发展的重中之重。现阶段,随着NS银行业务范围的逐渐拓展、基层营业网点的普及以及员工队伍的逐渐扩大,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很多县域银行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缺乏实操性,潜在的内部风险无法从根源上得以解决。此外,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与现实商业银行运行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经济新常态下完善NS银行监管的建议与对策

1.完善银行监管专项法律法规体系,形成配套的执法流程。银行业监管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之间息息相关,只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够确保针对NS银行进行有效专项监管。纵观我国银行监管改革的历程可以发现,历次监管改革都是以法律制度的出台以及完善作为保障,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在经济新常态下,银行面临的发展形势更加复杂,需要依靠法律进行权益保障的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我国针对NS银行的专项监管更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从操作层面来看,应当遵循以下两个步骤:一是对我国现有关于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等进行梳理,查找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理顺各个法律之间的关系,适时启动《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程序,使之更适合NS银行的总体监管形势。二是构建起一套操作性强的法律流程作为法律法规体系的配备,主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机制、股权分配机制等主体内容。

2.转变监管理念,推动实现监管的动态平衡。保障银行业安全性与高效性平衡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对银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在坚持审慎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NS银行服务农业经济发展的客观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限制性指标是推动实现监管安全性与高效性动态平衡的必然路径。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前“简政放权”的行政改革思路,主动下放监管限制性条件制定的行政权力,可由省级银行业监管部门结合本省NS银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客观合理的监管评价指标,并随着业务的创新发展而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3.加快监管方式改革力度,促进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在经济新常态下,NS银行混业经营的局面将会更加明显,推出的创新型金融产品也将日益丰富,这在客观上对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是业界公认的银行监管的两个有效方法。其中,现场检查从性质上属于事后管理,可以对银行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第一时间的处理。而非现场监管则是一种持续监测的过程,能够通过对银行机构相关报表、数据以及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从而更为有效地进行风险的监控与预测,一旦风险水平超过预警的范围,就能及时对银行进行提醒。由此可见,非现场监管具有事前监管的作用,并从监管成本方面看也具备优势。在经济新常态下,面对NS银行混业经营的新局面,监管部门应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在权重的分配上并重,并注重在实践中将两者凝聚成为一套相互交叉、相互配合、合理运用的监管模式。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体制,提升内部监管执行效率。NS银行作为服务于基层的主要商业银行之一,其内部控制机制体制的建设有其特殊性,结合实际情况应从以下三个角度入手推动内部控制机制体制的完善:一是不断健全银行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银行监管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人力资源作为核心的内容需要对整个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通过不断改进人力资源分配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招聘优秀的人才,采取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商业银行人才的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实现与岗位的匹配,进而提升银行内部控制水平与效率。二是建立平衡制约机制。对自身的工作流程进行明确,以此为基础构建起岗位责任制度,通过工作环节的层层分解实现相应的责任追究,进而形成良好的平衡制约机制,特别是对特殊岗位应当进行重点监控,坚决杜绝内部腐败事件的发生。三是形成内部稽核监督制度。应当在保持稽核监督体系独立性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稽核方法与程序,并通过标准化管理方案的实施降低稽核工作漏洞的发生,提高内部监管执行效率。

四、结语

经济新常态下,针对NS银行等特殊商业银行的监管,既是一种理论活动,更是一种实践活动,尤其是农业商业业务不断创新、服务对象需求多变的现实情况下,监管改革更是一种动态的捕捉与大局的把握,这就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准确、及时地作出相应的决策,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来逐步建立起更为高效的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责任编辑:宋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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