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运行放缓背景下幼儿学前教育费用政府分担机制研究
2020-03-27米佳莹
米佳莹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全面实现两孩政策,幼儿园的教育需求成倍激增,对于教育服务的需求质量也越来越高。幼儿时期是幼儿智力开发的黄金时期,受到城乡家庭对于教育重视的刺激,学前教育的费用也在缓慢的增长。但是从现有的城乡发展态势来看,经济运行逐渐放缓,关于教育质量,教育方式,学校发展和教育费用之间的矛盾,提倡由政府来适当分担家庭经济负担,在分担多少和如何分担方面很少有非常深入的研究。
一、引言
目前在幼儿教育方面,幼儿学前教育所面临的极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幼儿教育可以为当地创收,但是幼儿教育在地区经济发展放缓的情况之下,学前教育怎样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怎样在一定的时期之内利用可支配的收入起到促进作用。如何加大对于幼儿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并实施义务教育,等这些做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鼓励民间资本融入了学前教育事业之中。
二、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合理性分析
(一)政府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理论依据
学前教育的费用支出实际上是一种新型公共产品成本教育产品本身是一种具有公共特性的,非排他性的服务。学前教育是面向全社会范围内所提供的,是具有共同受益特点的。学前教育能够为大众服务,其公有属性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学前教育的正面补充效益比较强,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自然能够促进幼儿个人能力的发展, 也能够促进我国基本教育素质的提高。因此,为了能够有更好的劳动力资源,从而能够进行更好的资源创建并促进妇女的就业率,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良好的学前教育是早期教育的基础,政府分担学前教育的成本,可以使一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得以发展,并促进幼儿个人能力的发展和成长。
(二)政府分担学前教育费用和成本的实践依据
我国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必须要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成本分担机制,也就是说为了实际运行得到充分的保障,使得学前教育能够在教育成本分担的基础之上,实现教育经费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在了解当地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以给出若干意见。正是因为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正在不断的凸显,因此学前教育的教育经费开始不断的倾斜也是有其依据的。政府保障分担比例达到 50% 以上,那么政府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虽然有所回升,家庭困难比例却开始下降,在教育规划纲要之中,政府提出的学前教育实现三大任务,这些教育成本不再过重的压在原本相对弱势的家长群体之上,财政分担可能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有所变化。
三、经济运行放缓和幼儿学前教育费用政府分担机制的建设
(一)優化省际、城乡之间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结构
在教育规划纲要中,中国政府对于发展学前教育的三大任务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划分,认为普及学前教育确实应该是政府职责的重点所在,尤其是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必须要跟得上时代的发展。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争取在每个乡镇地区都建立一所公共公办中心幼儿园。虽然目前政府分担比例仅占不到 30%,家庭分担比例高达 70% 左右,但是实际上作为优势地区的政府分担了学习教育费用相对较高,而作为弱势地区的农村,政府所分担的费用比例则开始逐渐降低,存在着比较典型的马太效应。从财政分担的角度来看,为了弥补城乡区间教育领域内的差距,必须要加强结合当地人均收入发展水平所带来的调整。为了避免激化城乡区间教育费用分担方面的矛盾,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之内,要求对于城乡之间和体制之间的成本分担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 设立学前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保证学前教育成本能够落实到位,就可以保障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成绩,差距不断的缩小。
(二)建立事权、财权匹配的政府间成本分担结构
中国的学前教育成本完全由地方政府承担是不太现实的,在各个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学前教育由政府承担一部分,然后由家庭收入进行补助,已经成为目前比较流行的大众发展态势,数据表明实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力度正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很多去对于学前教育的投入成本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就总体而言各个政府的学前教育比例和分担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在未来的改革路径中建立五级政府之间学前教育成本财政匹配的监督机制, 从而能够保障学前教育的财政动员能力,财政落实能力,财权匹配关系等会更好的发展。借鉴其他先进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更多的变通方式来发展学前教育,支持学前教育的成本,本着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引进民间社会资本,从而能够在旅行更为完善的政府间居间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过程中做出更多积极的贡献。
四、结语
经济发展放缓的态势不容忽视,经济运行状况如果想要改善,就必须要通过各行各业来拉动经济,虽然在短时间之内无法奏效,但是从长久的角度来看,学前教育成本的分担比例确实能够拉动经济增速。学前教育费用由政府进行适当的分担,既可以解决一些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学前教育的问题,而且在专项资金投入的学前教育领域之后,就会使我国的教育费用管理水准有所提升。(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