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交通事故赔偿款购房, 此赔偿款需我与丈夫共同偿还吗
2020-03-25
伴侣 2020年1期
问:
父母发生交通事故后,90万元赔偿款打到了我的银行卡里,我和丈夫便用这笔赔偿款支付了一套房屋的首付,余下60万元我们夫妻用公积金贷了款。房产证登记的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现在我父亲来要赔偿款,我们准备卖房,那么这笔赔偿款是不是应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
答:
这笔赔偿款应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
首先, 90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是你父母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你父母的赔偿,具有人身属性,属于你父母的资金,你父母让你使用该笔赔偿款购房应当看作是对你们买房的一种出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除非父母有明确、书面的赠与表示,否则应视为是父母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借出,你父母享有债权,你们负有偿还义务。
其次,该房屋产权属于你们夫妻二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你们夫妻双方以你父母90萬元赔偿款作为首付款购房,可以视为是为共同生活所负,该90万元的赔偿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应由你们夫妻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