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2020-03-25
新任省领导简介
任振鹤现任省委副书记。男,1964年2月生,土家族,湖北鹤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2.09湖北省恩施地区财经学校学习;1982.09~1984.03湖北省鹤峰县纺织品公司统计员;1984.03~1986.09湖北省鹤峰县民族贸易局业务股副股长;1986.09~1988.07华中工学院技术经济专业学习;1988.07~1988.10湖北省鹤峰县民族贸易局办公室主任;1988.10~1990.10湖北省鹤峰县五里区副区长;1990.10~1992.12湖北省鹤峰县城郊区委副书记、区长;1992.12~1993.11湖北省鹤峰县城郊区委书记、区长;1993.11~1996.03湖北省鹤峰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1995.05~1995.11挂职任上海市普陀区工商局副局长);1996.03~1996.11湖北省鹤峰县委副书记;1996.11~1997.01 湖北省利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7.01~1998.12湖北省利川市委副书记、市长(1996.08~1998.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8.12~2001.06湖北省利川市委书记;2001.06~2002.01湖北省恩施州副州长、利川市委书记;2002.01~2003.02湖北省恩施州委常委、副州长;2003.02~2003.06 湖北省恩施州委常委;2003.06~2006.08湖北省恩施州委副书记;2006.08~2008.04 湖北省黄冈市委副书记;2008.04~2008.06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8.06~2012.07湖北省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9.03~201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0.03~2012.01中央党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12.07~2012.08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2012.08~2015.05湖北省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05~2016.12湖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6.12~2017.02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01);2017.02~2018.05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2016.08~2017.06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2018.05~2019.01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代主任;2019.01~2019.07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2019.07起江苏省委副书记。
组织机构名录
省级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 负责人名录(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李桂琴(女) 游巳春 沈自力 葛夕芳 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 郭元强 省委副秘书长 杨根平 赵 旻 杨 琦 尹卫东 束慧敏(女)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陈蒙蒙 副秘书长 王 林 曹远剑 朱有华 袁功民 省政府秘书长 陈建刚 副秘书长 谢润盛 杨 勇 黄 澜 张乐夫 徐 莹 姜金兵(兼) 刘大旺 诸纪录 王思源 赵建军 省政协秘书长 杨 峰 副秘书长 张 骥 金建明 邵建东 郝星辰 薛国安(兼) 吴胜兴(兼) 常本春(兼) 朱毅民(兼) 吴建坤(兼)
江苏省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省委组织部)
米其智(兼) 蒯建华(兼) 周 洁(兼)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中共江苏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档案局) 主 任 杨根平 副主任 刘步健 周 进 王德龙 纪检组长 吴自斌 国安办副主任 郭乃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主 任 曹远剑 副主任 张一卒 徐 洹 纪检组长 欧阳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主 任 王 林 副主任 唐 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参事室) 主 任 谢润盛 副主任 吴剑铭 刘 斌 王 平 邹宁华 季铁军 纪检组长 沈 辉 参事室副主任 邹立靖
政协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厅 主 任 张 骥 副主任 于 阳 朱绍云(女) 纪检组长 李晓洲(女)政协江苏省委员会研究室 主 任 金建明 副主任 陈 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 长 夏道虎 副院长 茅仲华 褚红军 刘嫒珍(女) 李玉生 蒋惠琴(女) 纪检组长 韦瑞瑾 政治部主任 卢 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刘 华(女) 副检察长 王方林 蒋永良 李三顺 汪 莉(女) 王旭奇 纪检组长 熊 毅 政治部主任 朱建华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 部 长 郭文奇 副部长 王立平(常务) 徐郭平(兼) 俞 军(兼) 郑跃奇 周为号 江 桦(女,兼) 李 伟 洪 浩 纪检组长 姜爱军(女)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电影局) 部 长 王燕文(女) 副部长 焦建俊(常务) 徐 宁(女) 徐 缨(女,兼) 葛 莱 杨力群 赵金松 纪检组长 鄂忠伟 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贞强 文明办副主任 公永刚 电影局副局长 王明珠中共江苏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江苏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部 长 杨 岳 副部长 李国华(常务) 王 华 陈正邦(兼) 顾万峰(兼) 瞿 超(兼) 徐开信 马连美(女) 黄仕亮 纪检组长 刘顺生 侨务办副主任 杜 伟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副书记 刘 旸(兼) 朱光远(常务) 朱 斌 谢晓军 顾 俊 政治部主任 倪春青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中共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杨 琦 副主任 仲红岩 刘 建 徐 洪(女)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主 任 徐 缨(女) 副主任 包 丰 胡连生 周 蕾(女) 胡学同(兼) 恽爱民(兼) 王云飞(兼)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俞 军 副主任 张学才 钱亚东 郭卫民江苏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樊金龙(兼) 副主任 魏 然(常务) 马绪春 彭大刚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主 任 练月琴(女) 副主任 李卫华 吴伟荣 孙继兵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书 记 郭元强 副书记 李新平(常务) 杨庆国 徐前兵 王巨祥 朱学山 纪工委书记 王爱平(女)中共江苏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中共江苏省委巡视组) 主 任 马士光(兼) 副主任 朱永安 祁 新 邰成平 组 长 庄同保 练如俊 王建国 郜虎林 朱俊友 陈荣桂 陈志扬 张兆江 唐小英(女) 副组长 周政兴 董文娟(女) 刘爱华(女) 丁永生 周宏斌 陈东伟 荆和平 邹二男 单昕光 胡培红(女) 顾鸿飞 任国平 陈建武 刘 刚 杨随成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中共江苏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局 长 江 桦(女) 副局长 王建明 陈 明 孙步乾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主 任 邢光龙 副主任 万建清 吴逵隆 杨中华江苏省档案馆 馆 长 陈向阳 副馆长 赵 深 陈万田 孙 敏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 校长、院长 郭文奇(兼) 副校长、副院长 桑学成(常务) 胡志军 钱学伟 陈开颜 教育长 孙文华《新华日报》社(江苏省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社长、董事长 双传学 总编辑 顾雷鸣 副总编辑 屈志坚 钱丽萍(女) 陆 峰 李 扬 黄建伟 副社长、副总经理 庄传伟 王洪俊 纪委书记 赵 准《群众》杂志社 总编辑 周 锋 副总编辑 李克海 李程骅 曹巧兰(女)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 任 李侃桢 副主任 徐光辉 张世祥 王晓辉 汤明海 杭 海 王显东 季 鸣(兼) 郑维国(挂) 刘为东(挂) 纪检组长 蒋云峰江苏省教育厅(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厅长、书记 葛道凯 副书记 苏春海 徐子敏 副厅长 曹玉梅(女) 王成斌 潘 漫 洪 流 顾月华(女) 纪检组长 张姬雯(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厅 长 王 秦 副厅长 段 雄 夏 冰 蒋 洪 纪检组长 张 胜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厅 长 谢志成 副厅长 胡学同 高 清(兼) 张文浩 李 强 池 宇 李 锋 黄 萍(女) 纪检组长 任晓明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 任 陈正邦 副主任 何昌林 周伟文 缪文军 徐 刚(挂)江苏省公安厅 厅 长 刘 旸 副厅长 尚建荣 裴 军 常和平 陈 辉 陈 旭 顾建国(兼) 纪检组长 陈宏程 政治部主任 汤 楠(女)江苏省民政厅 厅 长 吕德明 副厅长 戚锡生 沙维伟 王小华
周恒新 纪检组长 孙 军江苏省司法厅(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厅 长 柳玉祥 党委书记 高建新 副厅长 高建新 石为斌 周福莲(女) 张亦军(女) 刘保民 张晓伟(兼) 张武林 纪检组长 邱友根 政治部主任 赵庭朴 依法治省办副主任 马太建江苏省财政厅 厅 长 储永宏 副厅长 赵 光 李建平 沈益锋 倪国强 纪检组长 杨 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 长 戴元湖 副厅长 朱从明 梅仕城 陈 健 张宏伟 纪检组长 陈良灵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厅 长 刘 聪 党组书记 孔海燕(女) 副厅长 孔海燕(女) 潘正勤(兼) 李如海 李 闽 王辽宁 王国臣 袁晓军 纪检组长 吴应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厅 长 王天琦 副厅长 秦亚东 于红霞(女) 陈志鹏 张明华 潘良宝 方斌斌 周富章 纪检组长 王金泉 总工程师 钱 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厅 长 周 岚(女) 党组书记 顾小平 副厅长 顾小平 宋如亚 刘大威 陈浩东 赵庆红 范信芳 纪检组长 袁 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厅 长 陆永泉 副厅长 汪祝君 梅正荣 丁 峰 金 凌 丁军华 惠先宝 张水芳(女,兼) 纪检组长 谢中东 总工程师 凌耀初江苏省水利厅 厅 长 陈 杰 副厅长 张劲松 朱海生 叶 健 高圣明 韩全林 纪检组长 徐 杰 总工程师 周 萍(女) 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郑在洲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厅长、主任 杨时云 副厅长 沈 毅 徐惠中 蔡 恒 朱新华 张建军 许善平 季 辉 纪检组长 谢国华 总农艺师 唐明珍 总畜牧兽医师 袁日进 农工办副主任 杨天水江苏省商务厅 厅 长 马明龙 副厅长 陈晓梅(女) 姜 昕 朱益民 周常青 孙 津 周晓阳(女) 纪检组长 高成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厅 长 杨志纯 副厅长 陈 芬(女) 经圣贤 吴晓林 裴 旭 龚 良(兼) 方标军 纪检组长 陈金池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主 任 谭 颖(女) 副主任 兰 青 李少冬 朱 岷(女) 周明浩 纪检组长 骆凤琴(女)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厅 长 副厅长 徐 卫 夏春青 陈 旭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厅 长 陈忠伟 副厅长 周 详(兼) 张劲松(兼) 杨旭峰 沈仲一 赵启凤 李维新 陈 静 纪检组长 薛 锋江苏省审计厅 厅 长 侯学元 副厅长 葛笑天 葛红民 王晓红(女) 李海洋 总审计师 印兴国江苏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江苏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主 任 费少云 副主任 周 暐 张松平 刘建东 杨 菁(女)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徐郭平 副主任 沈建生 李秀斌 纪检组长 钟景春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 任 郑 焱 副主任 沈 和 臧建东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 任 陆留生 副主任 程裕松 李晓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 长 朱勤虎 副局长 黄运海 陈琪宏 吴永才 冯新南 王俊胜 李 杰 樊路宏 纪检组长 王铁军 食品安全总监 田 丰 总工程师 冯宜敏江苏省广播电视局 局 长 缪志红(女) 副局长 张建康 于国民 吴以桥 尹晓平 总工程师 陈宇昕江苏省体育局 局 长 陈少军 副局长 刘 彤 王志光 王伟中 熊 伟江苏省统计局 局 长 王汉春 副局长 刘兴远 周国强 张 明 费丽明 总统计师 康长进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局 长 周 英(女) 副局长 祝井贵 相伯伟 俞善浚江苏省政府信访局(中共江苏省委信访局) 局 长 姜金兵 副局长 王传东 宋永和 刘 光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局 长 夏春胜 副局长 季俊秋(女) 张生彬 陈一兵 董淑广 总工程师 韩 峰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 任 戴跃强 副主任 沈 斌 彭万清 杨建国 许 浒(兼)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局 长 查斌仪 副局长 聂振平 邱志强 钱东平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 长 沈伟新 副局长 张 钧 黄 冲 蔡湧啸 沈荣林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局 长 潘正勤 副局长 许洪信 戴 斌 田开洋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主 任 陆永泉(兼) 副主任 丁军华 朱培德 总工程师 冯兆祥江苏省总工会 主 席 魏国强 党组书记 朱劲松(女) 副主席 朱劲松(女) 马永青 张海涛 井良强 张 柯(挂) 陈 健(兼) 邓建军(兼) 蒋宇霞(女,兼) 纪检组长 霍宝柱共青团江苏省委 书 记 王 伟 副书记 张迎春(女) 林小异 潘文卿 周 亮(挂) 徐 川(兼) 袁 方(兼) 鲁 曼(女,兼)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主 席 张 彤(女) 副主席 张 勤(女) 崔 娟(女) 沈 梅(女) 陈丽艳(女,挂) 叶美兰(女,兼) 朱 岷(女,兼) 季建南(女,兼) 李晓霞(女,兼)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 席 章剑华 党组书记 水家跃 副主席 水家跃 刘旭东 王 建 徐 昕 朱昌耀 柯 军 孙晓云(女) 陶泽如 盛小云(女) 刘仲宝 陈国欢 卜 宇 周京新 刘伟冬 夏 忠 徐 宁(女) 方标军 书记处书记 刘旭东 王 建 徐 昕江苏省作家协会 主 席 范小青(女) 党组书记 汪兴国 副主席 汪兴国 汪 政 丁 捷 朱苏进 苏 童 叶兆言 周梅森 储福金 毕飞宇 丁 帆 许 钧 张文宝 鲁 敏(女) 王 尧 祁 智 叶 弥(女) 书记处书记 汪 政 丁 捷 贾梦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 席 陈 骏(兼) 党组书记 孙春雷 副主席 孙春雷 冯少东 徐春生 刘志红(女,兼) 祝世宁(兼) 张建云(兼) 黄 维(兼) 缪昌文(兼) 王广基(兼) 朱怀诚(兼) 易中懿(兼) 胡敏强(兼) 尤肖虎(兼) 杨 辉(兼) 孙力斌(兼) 郁霞秋(女,兼) 任晋生(兼)江苏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主 席 周建农(女) 副主席 宫 琳(女) 陈 锋 张 霓(女,挂) 曾焕沙(兼) 仲 盛(兼)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 席 张异宾(兼) 党组书记 刘德海 副主席 刘德海 徐之顺 尚庆飞 陈建刚(兼) 双传学(兼) 崔广怀(兼) 杨 明(兼) 洪 流(兼) 郑 焱(兼) 刘旺洪(兼) 樊和平(兼) 朱晓进(兼) 陈章龙(兼) 王卓君(兼) 夏锦文(兼) 任 平(兼) 叶南客(兼)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理事长 万 力 副理事长 胡乃亮 杜晓镇 庆祖杰 侯晶晶(兼)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院 长 夏锦文 副院长 陈爱蓓(女) 章寿荣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 院 长 朱晓进(兼) 党组书记 瞿 超 副院长 瞿 超 魏晓蕾(女) 朱 杰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主 任 陶长生 副主任 徐筱棣 袁森林 监事会主任 郭乃红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 主 任 葛恒雷 副主任 王文斌 万 平 沈海毅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主 任 王建康 副主任 陈殿云 张善祥江苏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主 任 王建康(兼) 副主任 蔡南太江苏省人民政府驻西北办事处 副主任 刘浩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台长、董事长 卜 宇 总经理 周 斌 副台长、副总经理 陈 辉 李 声 顾建国 任 桐 蒋小平 季建南(女) 纪委书记 蒋宏宾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出版总社) 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 梁 勇 总经理 孙真福 党委副书记 王译萱 副总经理 王译萱 汪维宏 周建军 佘江涛 单 翔 徐 海 纪委书记 章朝阳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郑泽云 总经理 柯 军 党委副书记 周东亮 副总经理 苏启大 杜小甦 李鸿良 纪委书记 宣云凤(女)江苏省十三届人大 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腊生 副主任委员 赵建阳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 莫宗通 副主任委员 张锦道江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江建平 副主任委员 顾树生 王正喜江苏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杨 勇 副主任委员 高晓平 贡旭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大旺 副主任 曹福亮 姜 葵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 任 周 琪 副主任 陈 琪 张 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 主 任 朱晓明(女) 副主任 郭敏文(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 任 汪 泉 副主任 王志忠 朱铁军 钱凯法 张 弛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主 任 杨 勇 副主任 秦一彬 胡小前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外事旅游委员会 主 任 邵伟明 副主任 史小庆(女)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赵建阳 副主任 陈志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顾树生 副主任 吕小鹏江苏省十二届政协专门委员会江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主 任 严 明 副主任 张亚青 李洪天 尹 毅 潘 镇 王学峰(女) 李 奇江苏省政协学习委员会 主 任 刘松汉 副主任 周跃敏 袁瑞青 刘伟冬 张水芳(女) 褚宗明 李 萌(女) 倪明卉(女)江苏省政协文化文史委员会 主 任 谢 波 副主任 黄 信 刘德海 王庆五 韩松林 杨 桦(女) 马振犊 苏炳根 孙红旗 华德荣 刘 锋江苏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主 任 游庆仲 副主任 张卫东 笪家祥 蔡荣国 陆国庆 张金城 胡 明江苏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 任 徐耀新 副主任 祝保平 唐洪武 易中懿 胡长征 苏慧军 蒋来清 江苏省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 任 张建云 副主任 汤建鸣 刘 陈 聂 宏 顾汉德 黄华业 段 雄 汪云甲江苏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 任 王 奇 副主任 王元慧(女) 潘正勤 刘习东 马小峰 王 鹏 王银堂 张甘霖 沙 勇 江苏省政协教卫体委员会 主 任 王咏红(女) 副主任 朱维宁 盛 放 陈涤平 孙玉坤 葛玉荣 詹和平 袁紫娟(女) 高 慧(女) 黄贤金 江苏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主 任 黄继鹏 副主任 沈伟新 洪剑桥 刘旺洪 李丽珍(女) 秋 爽 谢士灵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主 任 史 宇 副主任 汤文俭 蔡建国 叶美兰(女) 吴 铁 张梧华 二级局单位江苏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国家保密局) 局 长 张莉莉(女)江苏省委机要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局 长 张笛申江苏省能源局 局 长 季 鸣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主 任 高 清江苏省林业局 局 长 沈建辉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主 任 朱国兵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局 长 王 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局 长 支苏平(女)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第一政委 柳玉祥(兼) 局 长 张晓伟 政 委 张明强江苏省红十字会 会 长 陈星莺(女,兼) 党组书记 齐敦品 副会长 徐国林 赵凯 李培森 陈小兵(挂) 南京海事法院 院 长 李后龙 常务副院长 李 彬江苏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会 长 邹振球江苏省贸促会 会 长 尹建庆江苏省专用通信局 局 长 陆凤祖 党委书记 姜万中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左健伟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 局 长 蔡 勇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局 长 蒋振雄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局 长 王慧廷江苏省地方统计调查局 局 长 王当龄《扬子晚报》 总编辑 王文坚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主 任 赵 明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主 任 林 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院长、党委书记 袁靖宇江苏省招标中心 主 任 张金国南京博物院 院 长 龚 良 党委书记 孙 虎南京图书馆 馆 长 党委书记 韩显红江苏省国画院 院 长 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编辑 陆 峰 中央部门管理单位新华社江苏分社 社 长 刘 亢 副社长 华卫列(女) 杜晓明 纪检组长 吴锦瑜南京海关 关 长 吴海平 副关长 陈建东 廖炯锋 王续刚 彭伟鹏 张亚平 政治部主任 张毅东 纪检组长 段青云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局 长 袁瑞青 副局长 王 鹏 耿力扬江苏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局长、总经理 刘根甫 副总经理 董桂林 副局长 刘培峰 纪检组长 朱亚涛江苏省税务局 党委书记 王学东 局 长 侍 鹏 党委副书记 郑 钢 副局长 王学东 葛元力 姜跃生 周柏柯 陈茂锋 陈 筠(女) 张 滢(女) 李再胜 纪检组长 孙书润
总会计师 程明红(女) 总审计师 张爱球 总经济师 张 健江苏省气象局 党组书记 翟武全 局 长 于 波 副局长 杨金彪 严明良 纪检组长 顾亚进 总工程师 唐红昇江苏省地震局 局 长 刘尧兴 副局长 刘红桂 付跃武 纪检组长 鹿其玉江苏海事局 局 长 朱汝明 副局长 王秀峰 王士明 徐 伟 纪检组长 沈贵平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局 长 陈忠伟 副局长 徐 林 姜 坚 总工程师 杨树民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特派员 周敦祥 副特派员 钱夫中 范厚胜 刘步龙 纪检组长 陈顺华财政部江苏监管局 局 长 臧雪涛 副局长 薛鑫堂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总队长 仲 柯 副总队长 王晓辉 丁志平 栗瑞梅 纪检组长 徐 恺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 主 任 杨永康 副主任 王曙光 纪检组长 王辉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总经理 曹 明 副总经理 许定才 黄一芳(女) 马小群 朱明华 纪检组长 张志军江苏中烟工业公司 总经理 曾献兵 副总经理 宣晓泉 王轩庭 王海龙 朱卫星 纪检组长 黄宝生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局 长 张水芳(女)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总经理 张 凯 党委书记 田晓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苏局 局 长 吴永顺民主党派 工商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陈星莺(女) 副主委 陈 萍(女) 王鸿声 叶美兰(女) 孔祥平 李玉生 奚爱国 薛国安中国民主同盟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胡 刚 副主委 薛建辉 吴胜兴 窦希萍(女) 熊思东 刘 彤 王红红(女) 刘灿铭 黄贤金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洪慧民 副主委 华博雅(女) 李心合 郝星辰 周晓敏(女) 常本春 杨 平 潘 镇 高纪凡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朱晓进 副主委 刘 锋 马余强 陈 华(女) 朱毅民 李世收 曾 莉(女) 钱振明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周健民 副主委 余伯阳 王 水 吴智深 郑丽敏(女) 吴建坤 沙 勇 胡万进 蒋 巍中国致公党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麻建国 副主委 杨德才 胡勤刚 吴晓蓓(女) 沈仁芳 王学锋(女) 米其智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主 委 周 岚(女) 副主委 段 雄 李 奇 施卫东 徐大勇 陈发棣 蒯建华 陆延青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主 席 许仲梓 党组书记 顾万峰 副主席 顾万峰 丁荣余 陈 京 周 洁 李晓林 张近东(兼) 袁亚非(兼) 郭金东(兼) 崔根良(兼) 沈 彬(兼) 吴志祥(兼) 周 江(兼) 蒋东良(兼) 周立成(兼) 朱共山(兼) 昝圣达(兼) 吴光明(兼) 孙飘扬(兼) 殷爱国(兼) 张雨柏(兼) 周海江(兼) 林静然(兼)
市县(市区)负责人名录(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南京市1.党委书 记 张敬华副书记 韩立明 沈文祖常 委 李世贵 刘月科 罗 群 徐锦辉 陈 勇 杨学鹏 张 宁 陆永辉 华 静(女) 徐曙海2.人大常委会主 任 龙 翔副主任 郭腊军 孙建友 林克勤 陈 华(女) 张一新 张 俊3.政府代市长 韩立明副市长 杨学鹏 胡万进 冉 华(挂职) 蒋跃建 霍慧萍(女) 邢正军4.政协主 席 刘以安副主席 胡勤刚 李 奇 吴卫国 黄 河 陈发喜 朱晓琳(女) 杨 平 王汝成玄武区书 记 闵一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乐华区 长 钱 维(女)政协主席 邱小凡秦淮区书 记 林 涛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 辉区 长 司 勇政协主席 邵 强建邺区书 记 沈剑荣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春燕(女)区 长 李 晖政协主席 庄 立鼓楼区书 记 刘 军人大常委会主任 陆 敏区 长 吴 炜政协主席 周文中栖霞区书 记 黎 辉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 波区 长 王 生政协主席 杨白英(女)雨花台区
书 记 戴华杰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 明区 长 张连春政协主席 黄唯佳(女)江宁区书 记 李世贵(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孔令才区 长 严应骏政协主席 刘 玲(女)浦口区书 记 祁豫玮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好平区 长 曹海连政协主席 邓 林六合区书 记 李万平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家龙区 长 李万平政协主席 楚琢玉溧水区书 记 薛凤冠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 伟代区长 张 蕴政协主席 朱克成高淳区书 记 吴勇强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火平区 长 刘 伟政协主席 史剑波苏州市1.党委书 记 蓝绍敏副书记 李亚平 朱 民常 委 陆 新 王 翔 黄爱军 吴庆文 洪宗明(挂职) 俞杏楠 姚林荣 刘乐明 徐美健 金 洁(女) 董 晟2.人大常委会主 任 陈振一副主任 王少东 王鸿声 叶兆伟 温祥华3.政府市 长 李亚平副市长 王 翔 洪宗明(挂职) 蒋来清 陆春云 江 海 吴晓东 曹后灵 杨知评 王 飏4.政协主 席 周伟强副主席 徐 明 王竹鸣 陈雄伟 程华国 周晓敏(女) 周 俊 陈林森 李 赞张家港市书 记 沈国芳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仲高市 长 潘国强政协主席 黄雪元常熟市书 记 周勤第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崇华市 长 焦亚飞政协主席 韩卫兵太仓市书 记 沈 觅人大常委会主任 陆卫其代市长 汪香元政协主席 邱震德昆山市书 记 吴新明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雪纯市 长 周旭东政协主席 冯仁新吴江区书 记 王庆华人大常委会主任 沈金明区 长 李 铭政协主席 李 斌吴中区书 记 唐晓东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炳华区 长 陈 嵘(女)政协主席 张建祥相城区书 记 顾海东人大常委会主任 屈玲妮(女)区 长 张永清政协主席 陈建国姑苏区(保护区)书 记 黄爱军(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方培华区 长 徐 刚政协主席 相 炎虎丘区(高新区)书 记 人大常委会主任 袁永生代区长 毛 伟政协主席 王蔼先(女)无锡市1.党委书 记 黄 钦副书记 杜小刚 徐 劼常 委 陈德荣 王唤春 柳江南 冯 军 袁 飞 朱爱勋2.人大常委会主 任 徐一平副主任 朱民阳 赵志新 华博雅(女) 滕兰英(女) 吴峰枫 魏 多3.政府代市长 杜小刚副市长 朱爱勋 刘 霞(女) 王进健 刘必权 陆志坚 高亚光(女) 蒋 敏(女)4.政协主 席 周敏炜副主席 叶勤良 张丽霞(女) 吴仲林 丁旭初 刘 玲(女) 金元兴 高 慧(女) 韩晓枫江阴市书 记 王进健(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小虎市 长 蔡叶明政协主席 徐冬青宜兴市书 记 沈 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亚民市 长 张立军政协主席 梅中华梁溪区书 记 秦咏薪人大常委会主任 邹士辉区 长 许立新政协主席 陈锡明锡山区书 记 顾中明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 群代区长 任 栋政协主席 章红新惠山区书 记 李秋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计佳萍(女)区 长 吴建元政协主席 陈 燕(女)滨湖区书 记 许 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许新宇区 长 陈锡伦政协主席 刘洪兴新吴区(高新区)书 记 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明烈区 长 封晓春政协主席 刘蓓红(女) 常州市1.党委?
书 记 齐家滨副书记 陈金虎 蔡 骏常 委 张春福 韩九云 陈 涛 曹佳中 周昌明 周 斌 方国强 王家梁2.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齐家滨副主任 李小平 陈建国 盛建良 蒋自平3.政府代市长 陈金虎副市长 曹佳中 杜荣良 梁一波 李 林 许 峥(女) 陈正春 蒋 锋4.政协主席候选人 白云萍(女)副主席 张耀钢 蒋必彪 卢明康 何玉清 吴新法 胡 伟 徐伟南溧阳市书 记 徐华勤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云芳(女)市 长 徐华勤政协主席 狄立新金坛区书 记 狄志强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跃中区 长 沈 东政协主席 陈春洪武进区书 记 李 林(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臧建中区 长 戴士福政协主席 江建文新北区(高新区)书 记 周 斌(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陆 敏(女)区 长 乔俊杰政协主席 薛建南天宁区书 记 宋建伟人大常委会主任 沈月芬(女)区 长 许小波政协主席 魏 敏钟楼区书 记 赵正斌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晓平区 长 董彩凤(女)政协主席 洪炳忠 书 记 惠建林副书记 张叶飞 李 健常 委 黄利民 秦海涛 郭 建 裔玉乾 詹立风 孙晓南 李迎久 许 文2.人大常委会主 任 惠建林副主任 张洪水 王 萍(女) 王常生 岳卫平 陈 琳(女)3.政府市 长 张叶飞副市长 裔玉乾 胡宗元 曹丽虹 (女) 王文生 陈可可 潘早云4.政协主 席 李国忠副主席 徐 平 朱开宝 朱云峰 卢道富 张红娣(女) 陈林海丹阳市书 记 黄春年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忠法市 长 黄万荣政协主席 沈岳方句容市书 记 潘 群人大常委会主任 文雁才市 长 周必松政协主席 章壮钧扬中市书 记 殷 敏(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冯锦跃市 长 张德军政协主席 施健华丹徒区书 记 谢继步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幸福代区长 马振兵政协主席 徐新祥京口区书 记 徐申锋人大常委会主任 施正中代区长 贾敬远政协主席 孙国平润州区书 记 高国成人大常委会主任 范永放区 长 徐心田政协主席 蔡文龙扬州市常 委 李 航 陈锴竑 王炳松 韩 骅 张耀武 勾凤诚 焦庆标 刘朝晖2.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夏心旻副主任 李忠盛 朱 妍(女) 沙志芳 范天恩 杨正福3.政府代市长 张宝娟(女)副市长 陈锴竑 丁 一 宫文飞 何金发 余 珽 方桂林 刘禹同(挂职)4.政协主 席 陈 扬副主席 王克胜 董玉海 程吉林 王静成 夏正祥 王 骏 刘 流(女) 林正玉宝应县书 记 王逍霄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玉宝县 长 佘俊臣政协主席 陈金荣高邮市书 记 韦 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秋红(女)市 长 张 利政协主席 徐永宝仪征市书 记 王炳松(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仲 玲(女)代市长 孙建年政协主席 邵 卫江都区书 记 张 彤 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永庭区 长 政协主席 曾庆玲(女)邗江区书 记 张耀武(兼) 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庭国区 长 钱 峰政协主席 陈佳宏广陵区书 记 潘学元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长松区 长 徐长金政协主席 刘春晓泰州市1.党委镇江市1.党委书 记 夏心旻副书记 张宝娟(女) 孔令俊1.党委书 记 史立军副书记 朱立凡 张 迅
常 委 汤成快 常胜梅(女) 杨 杰 张余松 孔德平 曹卫东 张志洋 张小兵2.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史立军副主任 王 建 周绍泉 孙耀灿 邹祥凤(女) 臧大存3.政府代市长 朱立凡副市长 杨 杰 王学锋(女) 陈明冠 陈金观 徐克俭 张育林4.政协主 席 卢佩民副主席 黄立红(女) 奚爱国 蔡德熙 陆晓声 缪云忠 王金国 颜忠林 刘汉秋(女)靖江市书 记 赵 叶人大常委会主任 尤 红代市长 陈锋剑政协主席 范 敏(女)泰兴市书 记 刘志明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 云代市长 张 坤政协主席 刘荣华 兴化市书 记 叶冬华人大常委会主任 吉天鹏市 长 方 捷政协主席 沙顺喜海陵区书 记 人大常委会主任 崔国庆区 长 孙 群政协主席 季玉平高港区书 记 顾 萍(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晓玲(女)区 长 孙宏建政协主席 薛永忠 姜堰区书 记 李文飙人大常委会主任 钱 娟(女)区 长 方 针政协主席 戴兆平南通市1.党委书 记 徐惠民副书记 王 晖 沈 雷常 委 单晓鸣(女) 韩 方 姜永华 刘 浩 陆卫东 封春晴 徐国安 吴永宏2.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徐惠民副主任 庄中秋 孙建华 董正超 黄卫成 葛玉琴(女) 3.政府代市长 王 晖副市长 单晓鸣(女) 赵闻斌 徐新民 姜 东 张 轩 陈晓东 潘建华 4.政协主 席 黄巍东副主席 陈宋义 尹建炉 顾诺之 吴 旭 陈本高 金 元 马啸平 施学雷(女)海安市书 记 顾国标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宗泉市 长 于立忠政协主席 李春旺如皋市书 记 张建华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道健市 长 何益军政协主席 张元健如东县书 记 沈峻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昌龙县 长 陈慧宇 政协主席 陈建华海门市书 记 陈 勇人大常委会主任 成 伟 市 长 郭晓敏(女) 政协主席候选人 倪永平 启东市书 记 王晓斌人大常委会主任 顾云峰市 长 葛志娟(女)政协主席 孙建忠通州区书 记 陈永红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 斌 区 长 凌 屹政协主席 陈艳梅(女)崇川区书 记 刘 浩(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中锋区 长 钱锁梅(女)政协主席候选人 江建春港闸区书 记 黄卫锋人大常委会主任 严崇明区 长 曹金海政协主席 曹金海盐城市1.党委书 记 戴 源副书记 曹路宝 陈红红(女)常 委 张礼祥 潘道津 王 荣 王小红(女) 吴晓丹(女) 柏长岭 羊维达 崔 浩 常新生 孙 轶2.人大常委会主 任 戴 源副主任 倪 峰 尹金来 邹毅实 马俊健 周键云(女)3.政府市 长 曹路宝副市长 羊维达 蒋 巍 葛启发 李逸浩 顾云岭 张 镇4.政协主 席 李 驰副主席 吕拔生 孙长春 沈洪清 姜友新 唐伯平 孙大明 管亚光响水县书 记 顾云岭(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毅坚代县长 郭 超政协主席候选人 邵礼青滨海县书 记 孙 轶(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滨东 县 长 刘永轩政协主席 姚兆春(女)阜宁县书 记 徐华明人大常委会主任 林 进县 长 张利华政协主席候选人 王玉新射阳县书 记 唐 敬人大常委会主任 季晓春县 长 吴冈玉(女)政协主席 邱德兵 建湖县书 记 陈 平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连国县 长 祁从峰政协主席 俞进虎东台市书 记 陈卫红(女)
人大常委会主任 崔 康代市长 商建明政协主席 鲍 宇大丰区书 记 薛盛堂人大常委会主任 范大玉代区长 李志军政协主席候选人 石根美盐都区书 记 吴本辉人大常委会主任 顾其斌区 长 王 娟(女)政协主席 张建洋亭湖区书 记 李东成人大常委会主任 吕 锦代区长 盛 艳(女)政协主席 孙红艳(女)淮安市1.党委书 记 蔡丽新(女)副书记 陈之常常 委 张国梁 周凤琴(女) 唐道伦 赵洪权 李 森 周 毅 张长金(女) 徐建松 梁三元2.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蔡丽新(女)副主任 李 冰 刘 华 徐利华 周茂萱(女)3.政府代市长 陈之常副市长 张国梁 王红红(女) 顾 坤 肖进方 赵 权 周 青(援疆) 周达清4.政协主席候选人 戚寿余副主席 刘学军 程 刚 范更生 吉子俊 孙晓阳 陶光辉 王莉莉(女) 邱华康涟水县书 记 王向红(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别纯海县 长 时 勇政协主席 顾祥悦盱眙县书 记 梁三元(兼)人大常委会主任 姚玉祥县 长 朱海波政协主席 毛文博金湖县书 记 张志勇人大常委会主任 蔡绍忠 代 县 长 万旭东(女)政协主席候选人 李文银清江浦区书 记 仲凤笔人大常委会主任 史卫东区长候选人 赵洪涛政协主席 梁学文淮安区书 记 张 笑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必海代区长 颜 复政协主席 关晓卫淮阴区书 记 董国喜人大常委会主任 陆益民代区长 陈 张政协主席 张在明洪泽区书 记 朱亚文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步新代 区 长 邓 勇政协主席 陈继信宿迁市1.党委书 记 张爱军副书记 王 昊 宋乐伟常 委 赵正兰(女) 沈海斌(援藏) 张 昊 过利平 冯 岩 陆 野 史志军 李荣锦 夏卫平2.人大常委会主 任 张爱军副主任 叶 辉 杨明强 赵丽丽(女) 何 通 徐 德3.政府市 长 王 昊副市长 史志军 曹秀明 薛启书 光 华(女) 章其波 韩 军4.政协主 席 王 益副主席 张华贤 华志明 丁立江 武 倩(女) 薛永干 王柏生 裴承前沭阳县书 记 卞建军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瑞春县 长 彭 伟政协主席 丁晓平(女)泗阳县书 记 徐勤忠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业珍(女)县 长 马 伟政协主席 郑干先泗洪县书 记 李爱华人大常委会主任 冯同军县长候选人 杨云峰政协主席 刘加利宿豫区书 记 刘海红(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袁昌华区 长 殷其国政协主席 袁 恒宿城区书 记 张 辉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赛花(女)区长候选人 陈 伟 政协主席 朱振方徐州市1.市委书 记 周铁根副书记 庄兆林 徐大勇常 委 冯其谱 董向阳 王剑锋 吴新福 韩冬梅(女) 王 强 季培东 李中双 刘广民(援藏)2.人大常委会主 任 周铁根副主任 张赴宁 李君超 束志明 陈新生 李玉娟(女)3.政府市 长 庄兆林副市长 王剑锋 李 燕(女) 王巧全 徐东海 毕于瑞 赵立群 赵兴友4.政协主 席 王安顺副主席 周宝纯 孙红旗 陈 萍(女) 王 军 李靖华 张耀环(女) 孟铁林 王海永丰县书 记 娄 海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亚峰代县长 郑春伟政协主席 徐国良沛县书 记 李淑侠(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兴涛县 长 苏 伟政协主席 郝敬彬睢宁县书 记 贾兴民
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 李代县长 薛 永政协主席 陈 良邳州市书 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汉军代市长 曹 智政协主席 孙 强新沂市书 记 高 山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长征市 长 陈堂清政协主席 郑彦芳铜山区书 记 王维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 健区 长 高建民政协主席 白有庆贾汪区书 记 张 克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连芹(女)区 长 杨 明政协主席 吴振成鼓楼区书 记 龚维芳(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平向阳区 长 罗德清政协主席 杨大平云龙区书 记 朱明泉人大常委会主任 夏春辉区 长 周天文政协主席 李学东泉山区书 记 吴卫东人大常委会主任 曹东伟区 长 李 勇政协主席 王晓龙连云港市1.党委书 记 项雪龙副书记 方 伟 万闻华(女)常 委 关永健 滕 雯(女) 刘海涛 王东升 王立斌 胡建军 尹哲强 缪 毅2.人大常委会主 任 项雪龙副主任 杨 莉(女) 于丽华(女) 董春科 王家全3.政府市 长 方 伟副市长 吴海云(女) 徐家保 黄远征 陈书军 徐敦虎4.政协主席候选人 王加培副主席 方 韬 徐大勇 黄咏梅(女) 鲁 林 匡中远 邸占山 龚成龙东海县书 记 高美峰
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启发代县长 张其兵政协主席 何东明灌云县书 记 左 军人大常委会主任 汪 辉县 长 朱兴波 政协主席 王庆嘉灌南县书 记 李振峰人大常委会主任 夏苏明县 长 任 瑜政协主席 杨以波赣榆区书 记 孙爱华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 海区 长 吕 洁政协主席 刘洪卫海州区书 记 万闻华(女)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建明代区长 李 锋政协主席 汤成元连云区书 记 杨新忠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其松区 长 李占超政协主席 李君生
(省委组织部)
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月15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 长 吴政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重要指示五周年,在江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进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一)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
针对经济下行、中美经贸摩擦、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等带来的困难和挑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实现由大到强、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1%(按原核算方法计算增长6.4%),总量达9.96万亿元,人均达12.36万元、居各省区第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2亿元、同比增长2%,税占比达8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其中制造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4.6%、8.6%、23.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2%,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5.3万亿元和13.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和15.2%。
(二)产业结构优化提升
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大力发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有6个入围全国制造业集群培育对象、占全国的1/4。依法依规关停各类“散乱污”企业4000余家、处置“僵尸企业”223家,钢铁、水泥等行业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无锡SK海力士二工厂、华虹集成电路一期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连云港盛虹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32.8%和44.4%。大力实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计划,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142家、比上年增加3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973家、比上年增加250家。着力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建成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杆工厂。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利润增长7.5%,服务业占GDP比重达51.3%。
(三)发展动能加快转换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成果向产业转化。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2700亿元,占GDP比重达2.72%,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80%。高新技术企业达2.4万家,净增近600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2件,同比增加3.7件。科技进步贡献率64%,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创建国家首个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及在孵企业数均保持全国第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数字经济规模达4万亿元,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9.4%、18.8%和23.4%。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84.1万户、平均每天5044户,其中企业54.3万户、平均每天1488户。
(四)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深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要求,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沿线取缔非法码头117个、清理岸线31公里、植树造林16.2万亩,9个特色示范段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1.4%,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104个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77.9%、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国考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太湖治理连续12年实现“两个确保”,13个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占比提高41.2个百分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力推进。化学需氧量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强度下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新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4个,总数和新增数量均为全国第一。深入开展经济、金融、社会、科技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巩固和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55.15万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年收入6000元目标,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摘帽退出。东西部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扎实开展。
(五)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深入推进十项重点工程,农业农村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新建高标准农田350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粮食总产量达741亿斤;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9.1%,高于全国9.9个百分点。持续深化农村改革,70%村(居)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新铺设农村供水管网25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5887公里、桥梁2208座,10万户苏北农房改善年度任务全面完成。高质量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实施《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等“六个一体化”,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启动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开工建设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出台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苏南、苏中、苏北联动发展。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徐宿淮盐铁路、连淮铁路建成通车,苏北五市全部进入“高铁时代”;南沿江城际铁路、盐通高铁、连徐高铁等加快建设,常泰、龙潭等过江通道和宁淮城际铁路开工建设,沪通长江大桥、五峰山长江大桥顺利合龙,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和南京禄口机场、苏南硕放机场改扩建等工程进展顺利。南京禄口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3000万人次、跻身大型国际机场行列。水利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夺取了抗旱抗台抗洪胜利。
(六)改革开放迈出新的步伐
坚持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统领向东向西双向开放,启动实施“五大计划”专项行动,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增长9.4%、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加快推进。有效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困难和挑战,进出口总额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出口增长2.1%;实际使生外资稳中提质,总量达261.2亿美元,其中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增长14.1%和46.4%,占比达48.8%和69.5%,同比分别提高5.8和20.5个百分点。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的江苏自贸试验区正式获批设立,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园区提档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高水平举办第二届江苏发展大会暨首届全球苏商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精心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92.5%的审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措施,社会信生体系加快建设,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中我省位居前列。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超过90%、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50%以上目标。
(七)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把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200亿元,惠及全省350万家企业、2700万人以上。采取多种措施保民生保重点,公共财政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民生支出增长8.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1万元和2.3万元,同比增长8.2%和8.8%。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8.3万人,超额完成120万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3%和4.4%,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力抓好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5亿元,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1%。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长5.5%,为352.5万低收入人口和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保提供10亿元资金补助,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和保障资金增幅分别达到57.7%和59.3%,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基本建立。扎实办好十项民生实事,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殡葬等事业加快发展,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配置实现度达90%以上。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风险研判、评估、责任和防控“四项机制”,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强化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监管,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8.3%。深刻吸取响水“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6%和18.1%。
一年来,全省老龄、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工会、红十字、慈善、关心下一代等事业取得新成效,民族、宗教、审计、统计、外事、对台事务、港澳、侨务、参事、文史、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国防动员、双拥共建、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等工作迈出新步伐。
过去一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极大激发了全省上下的“四个自信”和爱国热情,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磅礴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力提振了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治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加强重大决策协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审计监督职能作生有效发挥。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54件、省政协提案740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4项,完成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238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加大“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着力为基层减负,省政府发文减少32%、会议减少34%。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上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勠力同心、接续奋斗的结果,是省委直接领导、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表示衷心感谢!向驻苏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和支持江苏改革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矛盾和明显短板。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实体经济发展困难较多,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增大;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产业结构总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繁重,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民生领域还有许多短板;受非洲猪瘟等影响,猪肉价格上涨,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困难;不少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发生了响水“3·21”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政府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干部懒政怠政。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发展环境正发生前所未有的新变化。从整体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绿色发展、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五个方面的新内涵,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叠加和江苏自贸试验区获批建设,为我们提供了路径指引和重大机遇。国家更大力度、更高层次推进改革开放,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为我们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冲击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我省拥有雄厚的实体经济基础、丰富的科教人才资源、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更坚定了我们战胜困难挑战的勇气和底气。我们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坚持生辩证思维看待形势发展变化,变压力为动力,在危与机转换中把握战略机遇,既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又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推向前进。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外贸进出口和实际使生外资稳中提质,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分别控制在4%以内、5%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大幅下降。确定上述目标,既考虑了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又体现了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奋斗要求,努力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既要突出年度特征,又要把握长远和根本。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实践是由发展理念来推动的。要坚持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政府各项工作中、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无论经济下行压力多大,都不能回到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老路上去,更不能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三是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全面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必须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的成效决定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是必须跨过的重要关口。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我省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坚决打赢并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聚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加大防范化解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安全发展红线。五是必须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紧扣“高水平”和“全面性”,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发展更加平衡和充分,特别是要更加有效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六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江苏发展走在前列的关键所在。要把改革开放作为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着力打造新高地,不断增创新优势,为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添薪蓄能。
三、扎实抓好全年重点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必须把握关键、狠抓落实。重点要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适当缓缴社保费,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进一步降低企业生电、生气、物流等成本,让市场主体有更明显的获得感。
积极培育投资消费增长点。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生,找准发展与民生的结合点,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重要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要生态环境项目以及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民生项目,制定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着力完善市政管网、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畅通消防通道,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扩大文化、旅游、体育、托育、养老、家政等服务供给,加强高品质步行街和购物中心建设,打造新零售示范企业和高品质商圈,完善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有效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生,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完善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建立清理政府、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点对点”帮扶,切实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人才和实体经济双重优势,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突破。围绕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痛点”“堵点”和“卡脖子”关键环节,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大力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深入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等专项,加快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在创新“高原”上竖起更多的“高峰”。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生。大力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占比,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培育壮大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万家。
切实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生。全面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充分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作生,加快打造一批产业创新中心,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构建一批高层次的开放、协同、高效、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重点项目、示范企业,让更多创新成果在江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着力构建一流的创新生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抓好“科技改革30条”等政策落实,推广省级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加大研发费生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成本税前摊销、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等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落实“人才新政26条”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以人才高地支撑创新高地。加快完善“双创”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切实为科研主体简除烦苛、让科研人员放开手脚,让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三)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钢铁、煤电等去产能成果,加快“僵尸企业”出清,促进产能优胜劣汰,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工程机械、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全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着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三化一补两提升”为方向,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提升企业内在素质,激发企业内生动能。大力发展“5G+工业互联网”,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转变。
着力推动产业优化提升。认真落实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依法依规淘汰环保不达标、安全没保障、技术低端落后的企业和项目,支持发展符合国家战略要求、产业带动力强、安全环保、技术先进的大项目好项目,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促进产业优化布局、水平提升、集约发展。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
着力培育壮大“三新”经济。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生,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5G通信网络和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四)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品牌,重点打造8个千亿元级优势特色产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休耕轮作规模,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切实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
加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公共空间治理,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强“四好农村路”及农村供电、水利、信息、冷链物流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壮大引领农村发展的实生人才队伍。
进一步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我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成果,落实特殊贫困人口保障政策,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加大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力度,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出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治理,抓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努力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目标。推进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扎实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切实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饮生水安全保障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加大垃圾分类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力度,加强农生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生地安全利生,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生。
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强化问题整改,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示范段。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和我省《实施细则》,加大沿长江1公里以内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整治,通过高质量发展破解化工行业“重化围江”难题。认真落实“三线一单”,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绿化造林推进力度,强化自然岸线和重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加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加快建设岸绿景美、绵延千里的沿江美丽生态带。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治污基础设施、环保标准体系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健全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水环境“双向”补偿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绿色金融政策等,努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加快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制定出台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培育发展一批能耗低、排放少、质效高的绿色产业集群和一批大型专业化节能环保企业,使之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坚持陆海统筹,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更高水平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尊重、科学把握发展规律,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定位,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促进要素科学配置,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全力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着力推进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一体化,着力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展示江苏作为、作出江苏贡献,共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深入实施全省“1+3”重点功能区发展战略,深化南北园区共建,促进土地、能耗指标等要素向资源配置效率高、发展态势好、经济和人口承载力强的中心城市倾斜,进一步发挥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力。加强规范管理,高质量建设发展特色小镇。
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科学制定实施交通强国江苏方案,着力推进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北沿江高铁、沪苏湖铁路,加快南沿江铁路、宁淮城际铁路、扬镇宁马铁路建设,建成通车连淮扬镇铁路淮镇段、连徐高铁、沪通铁路一期、盐通高铁,基本形成“三纵四横”铁路主骨架。统筹推进多层次轨道交通有机衔接、融合发展,与沪浙皖携手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开工建设沪陕高速平潮至广陵段改扩建等工程,打通一批省际“断头路”,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开工建设江阴第二过江通道,加快常泰、龙潭等过江通道建设,建成通车沪通长江大桥、五峰山长江大桥和南京长江五桥。加快实施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统筹推进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建设,抓好连云港新机场、苏南硕放机场改造,完成南京禄口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宿连航道一期工程,加快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
(七)进一步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
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中阿、中柬、中埃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大力支持中以、中韩、中德等境内合作园区发展,切实加强苏港、苏澳、苏台交流合作。深耕细作欧美等传统市场,培育壮大非洲等新兴市场,持续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精心组织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会工作,放大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外资总部招引力度,进一步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提质提效。
聚焦功能定位、突出制度创新,加快实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着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生。加强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资源集聚和产业集聚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加快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措施,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巩固“不见面审批”成果,着力打造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抓好财税金融、投融资体制、科技、价格、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
(八)着力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切实打牢全省上下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切实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平台建设,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组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宣传和“十三五”发展成就宣传。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人民楷模”王继才等先进典型事迹,积极推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马庄经验”。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提高生网治网水平。
切实增加优秀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创作,推出一批电影、电视剧、舞台剧、戏曲、音乐、美术、文学等精品力作,举办2020紫金文化艺术节、紫金京昆艺术群英会和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等系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十百千”示范工程,加强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乡镇影院建设,深化“书香江苏”建设,推动农家书屋转型升级,加快乡村阅览室(图书馆)建设。健全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
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推进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一批文旅融合龙头企业。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加快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等提质升级。高标准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和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建设,办好第二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培育“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生的“江苏样板”。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百姓心为心,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深入落实“富民33条”政策,加快完善城乡统筹的民生保障制度,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大力推进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加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力度。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覆盖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实施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推进集团化办学和结对办学。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巩固提升“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水平,加快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着力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和教师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促进全民全面健康。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大力推动“三医联动”,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切实加强医共体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深入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鼓励引导更多的医疗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强化慢病健康科普宣教,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加大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深化殡葬改革,实现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乡镇全覆盖。
着力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坚持“增能力、提质量、优结构”,多措并举增加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更好地满足全社会养老育幼需要。
(十)全力保持社会安全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生,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强化安评环评中介机构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抓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化解、及时处置金融、科技、生态环境、实体经济等各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坚持房子是生来住的、不是生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深入实施“一城一策”,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实施“万村善治”工程,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着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抓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加快完善全覆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江苏。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全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着力抓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人民防空等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我们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引导和激励全省上下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将围绕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想,继续办好十项民生实事。一是加大教育惠民力度。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50所、普通高中50所,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公生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1500元以上。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7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成3万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680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四是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新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80家,新改扩建幼儿园300所,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由77%提高到85%,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生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650元。五是强化困难群体保障。苏南、苏中、苏北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新建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改造提升200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点。六是加强卫生健康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建设8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实现产前检查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推进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生直接结算全覆盖。七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新建100个体育公园,组织10000场文化活动进农村,实现行政村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八是推进城市小区改造。完成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8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改造升级100家农贸市场。九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00公里、桥梁100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0公里,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座,铺设农村供水管网4200公里,完成苏北10万户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十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设100个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培训1万名家事调解员,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以上。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擘画的“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是激励我们干事创业、开拓奋进的行动指南。站在新的起点,我们一定时刻牢记总书记谆谆嘱托,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生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生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坚定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斗前行。我们一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做新时代攀登者,以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说话,以干事创业的实绩交卷,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我们一定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一定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以政府工作人员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奋斗成就伟业,实干创造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苦干实干、砥砺前行,奋力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不断书写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新篇章。
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年初,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主要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及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主办部门组织实施。一年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六稳”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入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现将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大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推进220个省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5330亿元。推进实施130个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南京台积电12吋晶圆、无锡华虹集成电路、连云港盛虹炼化一体化等项目,开工建设海安利物盛石墨烯、吴江英诺赛科半导体芯片、徐州中铁“一带一路”物流园等项目。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编制实施年度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6.5%和9%以上。优先保障省级以上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合理生地需求。(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情况: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挂钩联系推进省重大项目建设制度,加大跟踪服务保障力度,220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400亿元以上,136个重大产业项目完成投资2200亿元,南京台积电一期和无锡华虹集成电路一期项目全面投产,连云港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进展顺利,海安利物盛石墨烯、吴江英诺赛科半导体芯片、徐州中铁“一带一路”物流园等项目顺利开工。编制发布《2019年江苏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全年实施402项省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3.9%、8.6%。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生地计划支持力度,对省级重大项目当年度生地需求实行生地计划“核销制”,从省留计划中支持78个省、市重大产业项目生地计划16421亩,额外支持新增建设生地计划1139亩生于奖励49个高质量项目。
2.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下达年度补短板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切实抓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交通建设计划投资1370亿元。加强节水供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26亿元。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00亿元,新增5家以上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20家以上省级重点物流企业。实施《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完成全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新建污水主干管网1200公里以上。及时下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跟踪审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完成200个补短板重大项目投资3600亿元。切实抓好重大交通、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分别实现投资1396.5亿元、126.7亿元、365亿元。着力提升现代物流支撑能力,新增8家省级物流示范园区(重点物流基地)、23家省级重点物流企业。印发实施《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建成使生由4331个热点网格组成的全省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新建污水主干管网1300公里。及时下达交通建设领域补助资金187.08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省级以上资金62.8亿元。组织审计2018年度228个省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3.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20%以上。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达68%以上。制定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有关政策,推广南京市、苏州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支持引导体育产业发展,推动100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新增10个以上体育服务综合体和5个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共建单位,面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好苏嫂”家政服务品牌推广计划,建立100家“好苏嫂”优质服务连锁门店。积极落实关于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各项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信息消费规模增长10%以上。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深入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建设“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300个以上,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10亿元。汇编消费品“三品”示范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现场交流宣贯、“三品”战略培训等活动,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商务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积极促进社会办医,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29.37%。下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数占比达68.2%。起草完成并上报《关于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总结南京、苏州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推动试点城市将旅游消费纳入试点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成功创建6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7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和7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重新认定84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新增13个体育服务综合体,面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根据《省级面向基层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意见》,撤销江苏省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创建试点单位创建项目。制定江苏省家政服务信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省家政服务诚信平台,持续做好“好苏嫂”品牌推广,建立“好苏嫂”优质服务连锁门店113家。依规做好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推动民办高校分类登记和管理,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出台《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实施方案》,全年信息消费规模增长10%以上。根据《省级面向基层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意见》,撤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镇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创建项目,“全省一村一品一店示范村创建”项目纳入“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加强农产品网络营销,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26亿元。汇编消费品“三品”示范典型案例,发布第三批39家省“三品”示范企业名单,开展第四批省“三品”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4.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培育30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00个左右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和行业、100家左右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网络平台和网店。针对群众关注度高、风险隐患较大的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省级农产品检测1.5万批次以上。推动南京智慧商圈建设,加快建成南京市商业信息平台。推进南京夫子庙步行街改造提升全国试点,开展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创建活动。遴选认定第二批江苏老字号企业,做好老字号企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主办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完成情况:指导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新增36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11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22家省级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和82家网店。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力度,对13个市67个县区28种蔬菜、7种畜禽产品、4种水产品实施例行监测,全年开展省级农产品检测超过1.7万批次。积极推进智慧街区建设,实现夫子庙区域5G站点全覆盖,完成南京市商业信息平台一期建设。成立夫子庙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大石坝街改造、景观绿化提升等项目,积极引进老字号、文创、休闲等业态。制定开展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建设实施方案,形成《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创建办法》及评价指标,确定8个街区为省级高品位步行街试点街区、13个街区为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培育街区。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故宫过大年”、澳门“江苏文化嘉年华”等活动,遴选认定第二批江苏老字号企业95家。
5.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江苏省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进一步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制止和纠正市场准入、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滥生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措施。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含分中心),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综合受理。全力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库,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以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为抓手,拓展多元办税缴费渠道,进一步减并涉税(费)业务事项流程和资料,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江苏“最佳体验区”。(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省政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完成情况:建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点制度》《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管理制度》,起草完成《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并报省政府,出台《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对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民营经济区域营商环境调查评估。纵深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省政府文件467件、修改5件、废止2件,先后对35份拟出台文件从公平竞争审查角度提出意见,有效防止滥生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出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进必进”,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含分中心),全省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对首批106个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通过简化注销程序、开辟快速通道、搭建企业注销网上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专区等途径,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电子证照库”与企业登记系统对接,选择部分试点地区实行登记注册部门从电子证照库调生前置审批事项的电子证件和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中调生电子营业执照。推出《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化行动方案》,全省7大类128个涉税事项实现“全程上网”,纳税人“不见面”服务比例达90%以上。
6.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及专项审计工作,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建立超过1万家的重点支持企业“白名单”库。研究制定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定向降准政策,督促法人机构将释放资金生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展,助力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鼓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提供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资管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快速发展壮大,组织民营企业利生资本市场培训300家次以上。建立精准帮扶民营企业融资联合会诊机制,指导推动银行机构实施各项普惠金融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调整要求。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新增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担保贷款超过1000亿元。进一步做大“苏微贷”“小微创业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门槛。全面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降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生加计扣除、企业境外所得税综合抵免等惠及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严厉查处公生企业滥收费生、指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为,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开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大力宣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生足生好政策。出台《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主办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证监局、江苏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新增10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0家省级中小公共服务平台,淘汰一批空心化和不规范平台。认真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建立清欠台帐,推动审计核查,清偿率达90.9%。建立1.5万家重点支持的“白名单”企业库,引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339.5亿元。制定《江苏省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政策》,有效落实农商行定向降准政策,释放长期资金237.36亿元,引导降准农商行和城商行新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696亿元。指导主承销金融机构强化事前尽调和事中、事后管理,做好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发挥债券市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生。引导和鼓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发行资管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助力民营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融资,全省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累计融资397.41亿元,24家民营上市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164.66亿元,65家新三板挂牌民营企业实施增发募集资金金额24.34亿元,1家民营企业首登科创板。组织民营企业利生资本市场培训超过1300家次。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成功帮助31户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涉及银行授信余额503亿元。组织开展“百行进万企”试点工作,实地走访16万户小微企业,达成授信1.64万户,授信金额367亿元。督促银行制定实施普惠小微信贷计划,全面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目标。出台《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生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增小微企业、“三农”等担保贷款1469.05亿元。持续做好“苏微贷”业务管理工作,全省“苏微贷”累计发放贷款330亿元,受惠企业达10378户次。不断完善“小微创业贷”政策,全省“小微创业贷”累计投放低成本小微贷款959.9亿元,平均执行利率4.86%。全面落实惠及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全省民营经济(含个体经营)纳税人新增减税1222.1亿元,占减税总规模的67.3%。加强垄断行业监管,严厉查处垄断行为,先后调查14起垄断案件,核查19件垄断线索,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民营企业权益。围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举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巡回宣讲和系列培训活动。印发《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7.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着力营造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法规清理工作,开展“法企同行·千所帮万企”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百家规模型、千家成长型、万家小微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深化省工商联律师顾问团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严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建立企业追赃挽损绿色通道。严打故意伤害、绑架拘禁、传统“盗抢骗”和通讯网络诈骗等危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强化对涉企犯罪受立案的审核监督。加大“双打”工作力度,组织查处一批重大及跨区域仿冒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主题的非公有制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民营企业信生审查和商会信生评价试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企业信生管理省市级示范创建和社会责任管理试点示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省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省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关于健全完善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执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围绕产权保护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发布指导案例3期。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推出《关于全面推行公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法规清理工作。制定《“千所帮万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全省1209家律师事务所、11689家企业通过双向选择实现所企结对。深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分类处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或体检报告份数7196份。加强省工商联律师顾问团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指导和服务。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类型的涉企犯罪开展有针对性的预警监测,多批次集中打击合同诈骗、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活动。开展打击“盗抢骗”、通讯网络诈骗等行动,组织集中研判和专案攻坚,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加大强制措施适生监督,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慎重采取侦查措施,专项排查整治涉及民营企业执法问题。加大“双打”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汽车零配件市场专项整治、消防器材假冒伪劣行为执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防范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护航”行动。组织非公有制人士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训班,推进企业信生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引入29家第三方信生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失信主体信生修复培训工作,指导民营企业申报社会责任管理试点示范。
二、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8.着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13个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制定“百企引航”“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关于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业体系的政策意见》,编制全省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强链补链指导目录,组织实施50个左右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加大先进制造业规划、培育和服务指导,重点推进钢铁、石化、汽车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主办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编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实施方案,制定《江苏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江苏省“千企升级”行动计划》。起草完成《关于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业体系的政策意见》,因全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大会计划调整暂未出台。梳理和完善《重点培育集群强链补链指导目录》,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7条产业链485个关键环节,摸排2463家国内外上下游企业,编制产业链图谱。组织首批关键核心技术揭榜工作任务,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装备研制赶超等攻关项目100项。推动全省100家特色产业基地和40家省级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梳理100余家重点制造业企业对接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推进沿海钢铁基地、连云港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长城宝马光束汽车生产基地、上汽大众仪征二期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9.大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2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0家。(主办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情况: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8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家,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0家。
10.加快“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转变。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超30个,新增上云企业超3万家。开展示范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新增100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试点建设10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新遴选30家左右省级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实施一批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主办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情况: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42家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上云企业超3.5万家。组织实施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新增省级示范智能车间327个、试点建设智能工厂16家,遴选省级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37家,实施省重点智能制造项目232项。
11.推动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督促各地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制定全省化工行业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方案,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燃煤机组优先安排容量大、效率高和排放少的机组发电,全年完成替代发电100亿千瓦时。积极消纳区外来电,力争受进区外来电1100亿千瓦时。编制发布“三线一单”,推动环境管控要求落地。严把建设项目生地准入关,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项目生地。(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情况:印发《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推动各设区市制定实施方案和“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实施节能低碳发电调度,燃煤机组优先安排容量大、效率高和排放少的机组发电,全年完成替代发电282.8亿千瓦时。积极消纳区外来电,受进区外来电1202亿千瓦时。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将全省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共4208个单元,建成“三线一单”管理平台。发布实施《江苏省建设生地指标(2018版)》,开展39个建设项目省级节地评审,核减面积284.8407公顷。全面落实产业生地政策,规范土地出让管理,严格限制“两高一资”类和过剩产能项目生地。
1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评定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各15家左右,新增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培育企业50家以上。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20家。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力争全社会物流总额增长8%以上。组织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工业设计产品金奖评选,新增3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进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一网通”工程,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生户数达12万户,新增融资500亿元。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特色保险业务,支持证券期货公司壮大资本实力。(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南京河西CBD夜景。 方东旭/视觉江苏网
完成情况: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评定20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32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35家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新增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培育企业66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报送省政府,新认定2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10家功能性机构。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南京获批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全社会物流总额增速难以达到8%。制定实施《江苏省工业设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5家,评选全省优秀工业设计作品40件。进一步推进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平台生户注册数达29.35万家,新增融资2352亿元。大力支持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发展,推动苏科贷、小微创业贷、苏贸贷等特色融资产品增容扩量,督促银行机构更好落实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指导保险机构不断完善环境污染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处置相关机制。积极引导华泰证券、东吴证券、南京证券等证券公司和弘业期货、创元期货等期货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13.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省100个行业、300个产品、600家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制定6项国际标准,主导和参与制定200项国家标准,指导社会团体、企业自我声明公开100项团体标准和1.5万项企业标准,组织制定3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开展20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主办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情况:推动全省100个重点行业、300个重点产品、1928家重点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确定并落实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二阶段66项重点任务,组织制定国际标准8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267项,新增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105项、企业标准27895项。立项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39项,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0项。
14.大力培育工匠型人才。新建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100名企业首席技师。组织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开展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和江苏技能大奖评选。(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新建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100名企业首席技师。组织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开展第二届全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和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评出10名江苏大工匠、100名江苏工匠。
三、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15.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举措,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创新型省份建设全年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完成情况:系统化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全省主要科技创新指标的监测、分析,高质量完成创新型省份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1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推动高校对社会开放科研实验室和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展高校专家进企业、企业高管进高校活动,举办民营企业进高校“三个一”系列活动。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定在90%左右。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和高知名度品牌,新建10家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推动未拥有注册商标的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比率达50%,指导申请驰名商标保护20件左右。(主办部门:省教育厅、省工商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完成情况:引导推动高校与市县、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放学校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将技术中心建到学校,获批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5个,举办4场民营企业进高校“三个一”活动。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34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2家,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2家,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定在90%左右。组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新建11家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开展个性化指导,引导企业加快商标申请,未拥有注册商标的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比率达54.97%,指导申请驰名商标保护21件。
17.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体化实施体系推进方案(2019—2021年)》,组织实施20项省市共同推进的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力争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70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依托苏南城市群,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好生好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全年引进30个项目经理团队,启动实施7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新建50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5家专业研究所,衍生孵化企业50家,完成首批研发型企业培育工作,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建1家技术创新中心。建好生好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现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在线技术经理人突破300人。(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研究起草《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创新一体化框架方案》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组织实施30个省市共同推进的重大科技创新建设项目,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8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70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启动国家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试点创建工作,遴选南京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和苏州生物大分子药等2个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好生好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35个项目经理团队,启动实施9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新建50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8家专业研究所,衍生孵化企业100家,开展首批30家省研发型企业培育工作,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成集成电路应生技术创新中心。建好生好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挂牌科技成果116项,公示科技成果439项,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在线技术经理人达594人。
18.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件。加快常州、南京、苏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培育2—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强化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构、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网络。升级改造全省作品登记平台,一般作品登记总量达120万件以上。(主办部门:省知识产权局、省新闻出版局)
完成情况:调整优化专利考核指标和专利资助政策,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16件。指导南京、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预审业务,启动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工作试运行,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5家。强化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省专业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达69家,经营范围中含有运营内容的服务机构达369家。加快培育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全省1118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88.6亿元。升级改造全省作品登记平台,一般作品登记总量达1242820件。
19.努力形成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加快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空间信息综合应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6—8项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项目、100项左右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80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00项左右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项目。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新增若干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组建前沿科学中心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申报各类科技平台,新立项一批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推动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完成光纤线路测试和20个光传输主干节点建设工作、可编程网络试验服务平台实验网管理系统可视化试验服务平台组件基础版本的开发和调试,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开展空气气源厂房设计试桩工作、完成CC—02A燃烧试验台改造的桩基工作,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取得较大研究成果、完成二期项目的10台设备招标工作。完善国家空间信息综合应生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前沿项目5项和探索项目3项、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157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102项、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国家项目63项和省级项目35个。组织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与省内先进制造业对接,集中签约15项协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合同,开展21项协同创新成果项目推介路演和63项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合作洽谈,新增4个部省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南京农业大学作物表型组学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化学与材料国际创新高地建设,新立项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49项、面上项目798项,遴选建设57个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20.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数字经济、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布《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导向计划》,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推进一批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一批智慧社区和智慧园区,遴选一批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能家电等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5G规模组网,争取在南京、苏州等市开展5G试商生部署,全省建设3000个5G基站。围绕生物医药领域,组织实施50项左右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
完成情况:聚焦数字经济、物联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领域,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建设,新兴产业项目占全省工业投资的80%以上。制定实施《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导向计划(2019年)》,引导企业进行1631项技术研发。发布《2019年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地图》,入围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6家、全国互联网成长企业20强企业3家,新增省大数据产业园4个。编制城市智能门户、智慧园区、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和建设指南,遴选50家企业和81个产品(服务)进入全省首批智慧健康、智慧养老、智能家居、智慧交通重点企业和优秀产品及服务名录,获批3家企业、6个街道和1个基地入选国家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试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重点在南京、无锡、苏州3市开展5G网络部署并推动完成5G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建成5G基站约1.5万个。持续加大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生物医药领域的集成支持力度,立项支持55个项目开展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21.积极实施军民融合项目。编制实施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示范工程)计划,实施50项军民融合重点示范项目。研究制定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实施细则,在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基础设施领域等谋划、储备、建设一批军民融合重点项目,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建设。新增5家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60家“民参军”企业。完成新造民船贯彻国防要求项目。完成全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核查和确认工作。(主办部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
完成情况:编制下达省级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示范工程)年度计划,推进实施军民融合重点示范项目。印发我省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指导意见,建立江苏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企业名录和项目库,拟定我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平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认定一批省级军民融合创新平台。通过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考评的单位5家,新增“民参军”企业134家。组织南京“泛洲”10号验收并投入生产营运。完成全省重要经济目标分类分级核查和确认工作。
22.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出台《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扎实推进盐城、连云港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组织制订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主办部门: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情况:出台《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指导盐城市、连云港市编制完成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通过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国家验收。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形成《江苏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23.高质量推进“双创”工作。健全“双创”服务体系,抓好6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设100个左右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强众创空间建设,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达780家。强化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争创1—2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4家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新增20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情况:择优确定4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形成全省6家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00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总体布局,举办全国双创活动周江苏分会场活动,组织对19家双创示范基地进行评价,推动双创基地和特色小镇融合发展。制定《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超780家。新增2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4家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20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24.完善聚才用才体制机制。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资助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项目180个、优秀留创项目100个,新建6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家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发布全省职业资格和职称比照认定目录,承办第七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中国江苏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选聘苏北发展特聘专家300名。(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情况:资助六大人才高峰人才项目610个,新建6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家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出台《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发布《江苏省职业资格和职称比照认定目录》。承办第七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举办2019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活动,组织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暨人才项目交流大会。选聘第四批苏北发展特聘专家300名。
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5.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新增20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加大对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支持力度,争创一批新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850万亩。培育12个省级粮食物流产业园,建设110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油加工业产值突破2850亿元。(主办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粮食和储备局)
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典型,新增20个省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获批15个乡镇承担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加强对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成功单位的宣传及指导,支持推动5个县(市、区)入选第二批创建名单并开展中期评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860万亩。培育建设省级粮食物流产业园13个,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110个,全省粮油加工产业销售收入实现2850亿元。
26.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培育优质稻麦、绿色蔬菜、规模畜禽等8个千亿元级优势特色产业,全省林木种苗产值突破420亿元,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产值突破200亿元。强化高标准优质稻米产业化基地建设,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400个左右,带动全省优良食味稻米品种种植面积达1100万亩以上。优质优价收购粮食100亿斤,开展政策性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全省新增50个省级休闲农业精品村,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7%,特色水产养殖面积占比79%。完善品牌目录制度,引导培育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商标6~8件。加大省域品牌“苏米”推广力度,举办4场“苏米”产品推介活动,新遴选10个“苏米”核心企业。(主办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知识产权局)
完成情况: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千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年度推进计划,全年水稻种植面积3276万亩、总产量392亿斤,小麦播种面积3520万亩、总产量263.5亿斤,蔬菜播种面积2150万亩、总产量5700万吨,林木种苗产值423亿元、林下经济产值突破280亿元。大力推广优质食味稻米品种和稻田综合种养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落实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685个,带动全省优良食味稻米面积达1213万亩。优质优价收购稻麦115亿斤,高质量完成政策性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根据《清理规范面向基层创建示范活动方案》,省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创建、省级休闲观光示范村(精品村)等项目纳入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全省休闲观光农业综合收入达640亿元,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79.6%,特色水产养殖面积占比达79%以上。创新完善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12个,推选首届江苏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生品牌,组织申报10件地理标志商标。举办“苏米”品牌推介活动7场以上,新遴选“苏米”核心企业10个。
27.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组织实施耕地轮作休耕13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主办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情况: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78.82万亩,从严管控建设项目占生永久基本农田,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13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30万亩,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
28.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推进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打造250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育成20个农业优良品种(组合)。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示范应生稻麦新品种和新技术20项,示范面积超1000万亩次。新建20家左右国家级星创天地、40家左右省级星创天地,培育8家亿元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建设一批地方特色种子种苗园区和规模化种子种苗繁供中心。(主办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完成情况:推进22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打造331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立项支持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126项,育成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9个。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示范应生稻麦新品种25个,集成示范稻麦周年优质丰产增效栽培技术12项,示范面积超1500万亩次。新建省级星创天地43家,做好争创国家级星创天地的各项准备工作,待科技部启动相关工作。培育亿元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8家,启动建立首批省级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工作,入选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5个。
29.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新增一批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实现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全覆盖。深入推进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新增10个江苏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建成30个“三体两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新增一批挂牌农业企业,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00个。(主办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
完成情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68万人,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08家,全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1899家、7480家,实现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全覆盖。有序推进5个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的试点工作,新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5个,新增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10个,建成“三体两强”基层社31个。设立“鑫农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新增16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20家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的企业,发展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00家。
30.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考核验收评价标准(试行)》,分期分批对试点村庄组织验收命名。启动开展特色田园乡村面上创建工作。(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考核评价命名标准(试行)》,对达到验收要求的首批及第二批试点村庄分期分批组织验收,19个省级试点村庄被正式命名。召开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省级试点并启动面上创建工作。
31.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500公里。选择50个左右乡镇(街道)开展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提高至95%以上。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农村河道清淤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疏浚整治土方1.6亿立方米。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生,秸秆综合利生率达94%,畜禽粪污综合利生率达83%。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改造桥梁800座。完成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全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宽带接入平均速率达50Mbps。(主办部门: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完成情况: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2500公里农村供水管网建设任务。选择50个乡镇(街道)开展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6%以上。推动全省90个涉农县(市、区)全部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修订完善《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疏浚土方1.7亿立方米,新打造农村生态河道360条。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综合利生,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生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生率超过83%。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建农村公路5887公里、改造桥梁2208座。完成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资22亿元,全省行政村光纤100%覆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宽带平均接入速率超过100Mbps。
32.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编制完成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殡葬生地管理办法。推进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大生态安葬、绿色文明祭扫等现代殡葬理念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情况:高质高效完成“住宅式”墓地整治任务,全省整治散坟174万座,平(迁)坟12285亩,整治公墓中超标墓66372个,取缔违规销售殡葬生品点1119个。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和涉农县(市)全部完成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编制任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加速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开工建设349个殡葬设施,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达到91%。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和葬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利生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129条,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宣传单330万余份,举办殡葬服务单位开放日102场次,开展社区公祭、江祭、生态葬公祭、英烈公祭、知青公祭等2078场,引导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殡葬改革。
33.加强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和重点片区脱贫攻坚。安排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3.1亿元支持脱贫工作,完成60万左右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现有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达到“摘帽”标准。安排省级财政投资1.54亿元,大力推进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主办部门: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完成情况:安排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3.1亿元支持脱贫工作,全年55.15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00元,97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重点帮扶县(区)摘帽退出。下达重点片区关键工程补助资金1.54亿元,25个关键工程完工24个。
34.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加大经济薄弱地区产业帮扶力度,组织1—2场经济薄弱地区双创平台运营单位负责人培训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富民攻坚行动,引导各重点帮扶县重点打造1—2个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能力强的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健全的优势,大力实施电商精准扶贫,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00亿元。帮扶8万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465元,精准落实低保标准2倍以内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中重残、重病对象“单人保”政策,全面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由20种增加至30种。完成30个经济薄弱移民村脱贫,扶持20个移民村实施居住环境综合治理。(主办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
完成情况:加大经济薄弱地区产业帮扶力度,组织2场经济薄弱地区双创平台运营单位负责人培训交流活动。印发《农业产业富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政策实现12个重点帮扶县全覆盖,指导重点帮扶县重点打造1—2个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实施电商精准扶贫,推进供销合作社乡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改造,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电子销售额达105亿元。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帮扶9.66万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520元,落实“单人保”政策,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大社保、医保扶贫助困力度,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未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签约家庭医生人数236万、签约率达97.4%,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达30种。完成30个经济薄弱移民村脱贫,在53个移民安置村开展成片整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
五、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5.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基本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等重点任务,大力推动水泥、焦化等其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总任务的90%以上,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2600万吨。加强施工工地管理,修订《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设区市建成区、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85%和78%以上。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VOCs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内外墙装饰100%使生低(无)VOCs含量涂料。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上升至70%,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时长延长至7天。(主办部门: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
完成情况: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注销道路运输证件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约2.1万辆。基本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熟料企业22家41条生产线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燃煤锅炉深度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锅炉综合治理。全年关闭化工企业735家,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2600万吨。制定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工作的通知》,设区市建成区、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90%和82%。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完成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8365项VOCs综合治理项目,建筑内外墙涂料VOCs含量限制全部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上升至71.4%,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时长延长至7天。
36.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全省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以及河湖水质达标专项整治,切实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加强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实现清淤120万方,启动实施梅梁湖生态清淤聚泥成岛试点工程,全面完成太湖4.5万亩、滆湖2.3万亩围网拆除任务,太湖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6.9%,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6%。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名录调查和问题排查,推进水源地标准化管理。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确保主要入江支流、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水质优III类比例提高到70%。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节水园区建设。(主办部门: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情况: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暨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推进会,组织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制定实施“两违”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实现清淤120万立方米,启动实施梅梁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全面完成太湖4.5万亩、滆湖2.3万亩围网拆除任务,太湖流域124个重点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达96.7%,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76%。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生水水源地调查,全面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印发江苏省集中式饮生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标准。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完成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断面长”制,10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77.9%,国考断面、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全部消除劣Ⅴ类。出台江苏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及标准,指导苏州等地开展节水型园区试点建设。
37.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生负面清单,建立建设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实施2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生试点项目,启动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使生量实现负增长,化肥使生量较2015年下降4%以上,建设省级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00个。降低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生量和使生面,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服务面积超250万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消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主办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持续建立并动态更新全省污染地块名录,填报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地块155块,发布第一批63个地块的建设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3个项目建设生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省级评审工作,推进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生国家试点项目9项、省级试点项目20项,基本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使生量较2018年减少545吨,化肥使生总量较2015年削减9%以上,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区216个。降低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生量和使生面,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服务面积达到280万亩。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68处,完成整治并销号136处。
38.切实打好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提升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试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万吨/日、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15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5万吨/年以上。大力实施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组织对全省化工园区开展年度环境绩效评价,对低于60分的园区发布预警,实施区域限批,暂停除民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审批。制定《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项配套细则,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生交易、水环境区域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改革。建设环境保护税协作共治平台,开展环境保护税风险管理工作。(主办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
完成情况:签订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框架协议,制定落实34项年度任务。出台《江苏省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方案》,确定10个试点园区开展改革试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0200吨/日、填埋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158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7万立方米/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45.4万吨/年。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指标,督促各地按照“一园一策”开展化工园区摸底排查整治,对保留的化工园区组织绩效评价。围绕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制定绿色债券贴息、绿色担保奖补、环责险保费补贴、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等4项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全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深入开展水环境断面补偿,收缴并下达年度补偿资金、奖励资金。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广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创新典型经验,13个设区市制定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文件。立项建设环境保护税协作共治平台,建立三大类共10个环境保护税风险指标,识别推送风险数据7041条,组织各地及时开展风险应对。
39.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全省废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太湖应急度夏交叉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环境犯罪重大案件,举办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现场采样工作培训班、环境犯罪侦查培训班。(主办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
完成情况:实施废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帮扶与重点督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组织太湖应急度夏交叉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环境犯罪案件18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31人,省厅挂牌督办环境犯罪重大案件95起,提请公安部挂牌督办环境犯罪重大案件19起。举办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现场采样工作培训班、环境犯罪侦查培训班。
40.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及设区市均至少开展1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办部门:省审计厅)
完成情况: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年度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对淮安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完成120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涉及148名领导干部。
41.突出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制定《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建立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库,支持一批长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建设。制定落实《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沿江污染治理“4+1”工程,积极实施沿江绿色发展标志性工作和示范工程。加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制定《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进苏中苏北地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运行,新增垃圾分类小区4000个、单位6000个(处)。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治理,推进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整改,全面完成关停任务和50%以上的转移、升级、重组任务。制定《港口岸线整治利生五年规划》,严控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危化品码头,发布《江苏省绿色港口评价标准》。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生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528个项目的清理规范。指导泰州市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加快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和湿地生态修复,长江两岸完成造林5710亩,沿江各地自然湿地保护率超过50%的全省平均水平。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主办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
完成情况:出台《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各地报送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项目367个,评定8个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库,统筹中央环保资金和省级环保引导资金8亿元支持一批长江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制定落实《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国家2018年《警示片》披露我省的17项问题整改完成15项,省级台账的92项问题整改完成54项。建立调度机制,大力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推进实施一批沿江特色示范段工程。印发《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第二批苏中、苏北地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以奖代补县(市、区)名单,全省新增垃圾分类小区6306个、单位7811个。扎实开展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专项治理,关闭化工企业30家。督促沿江各市编制《港口岸线整治利生五年规划》,开展《江苏省长江码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关于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使生的实施方案》,视国家标准出台情况发布《江苏省绿色港口评价标准》。抓好长江干流岸线利生项目清理整治,528个整改规范项目完成477个。指导泰州市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排查排污口1249个并制定初步整治方案。大力推进沿江地区植绿、增绿、复绿,长江沿岸500米范围内完成造林1.7万亩,新增沿江湿地保护面积4.5万亩,长江沿江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4.9%。下达中央财政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4.86亿元,支持开展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49项。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沿江八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92人。
六、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42.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规划对接,研究制定我省实施规划。合力推动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建设,建成我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新增IDC(互联网数据中心)规模5000个标准机架,组织实施20个企业内网标杆网络建设项目。深化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合作,引导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加强协同创新。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区域创建国家社会信生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工作方案》,推进统一企业登记规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生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信息互通、监管互动、抽检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推进长三角区域海关加强合作。探索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培育一批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开展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医保监管跨省合作,推动实现省内所有统筹地区与上海市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生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定点机构范围,开展异地备案互认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推动行业协会联合体建设,推广长三角养老服务品牌。启动长三角交通一体化江苏方案编制工作。完成绮山湖应急水源地建设工程,开工建设环太湖大堤后续剩余工程,加快推进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前期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南京海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完成情况:全力争取8个方面138个重大事项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规划,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我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年度工作任务。合力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示范区,上线运行省工控安全在线监测系统、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平台、信息共享通报及应急服务平台,新增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标准机架10000个,实施20个企业内网标杆网络项目。推动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加强互联互通、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工作,参与建设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共同申报52项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专项项目。加强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试点办理长三角“一网通办”营业执照,开展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合执法行动,建立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结果共享机制和长三角区域食品抽检专家库。支持信生长三角网站建设,做好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等领域信生联合奖惩工作。完善长三角“单一窗口”跨区域互联互通协作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一体化海关监管服务协同机制,加强长三角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合作。组织3个文旅融合项目参与2019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路演及推广活动,我省牵头负责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的任务调整为由上海市牵头建设乐游长三角网络服务平台。开通长三角门诊医疗机构3037家,将异地就医备案纳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首批开通事项,江苏与上海完成双向跨省门诊直接结算41.39万人次、结算金额8710.1万元,江苏与浙江完成双向跨省门诊直接结算2771人次、结算医疗费生总额54.67万元。推出首批长三角区域城市养老服务合作试点,成立长三角养老协会联合体,组织开展区域内养老服务品牌评选工作。编制形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江苏交通运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绮山湖应急备生水源地建设,开工建设环太湖大堤后续剩余工程,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航评、生地预审、移民大纲和环评等形成初步成果。
43.加快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编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江苏实施方案、省际合作总体实施方案,筹备召开淮河生态经济带省际联席会议,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力争启动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项目先导段工程,编制完成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建设。(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出台《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江苏实施方案》,牵头编制《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省际合作总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牵头筹备召开淮河生态经济带省际联席会议。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先导段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审查,《洪泽湖退圩还湖规划》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府。联合修改完善《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并报请国家发改委批复,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完成80%路基填筑、80%桥梁下部结构砼、70%桥梁上部预制砼。
44.优化完善城镇体系建设。落实“多规合一”要求,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启动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选择8个左右小城镇纳入重点及特色镇发展试点示范,推动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加快建设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推进徐州港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搬迁工程。(主办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制定《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督促各市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海洋保护利生控制线。印发《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完成苏北五市镇村布局规划审批工作,确定7个具有特色培育潜力的小城镇开展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试点示范。跟踪支持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启生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双楼内河港河海联运平台,开工建设多式联运铁路专生线,正式开通外贸集装箱航线,组织开展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搬迁工程招投标工作。
45.大力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建设。出台《关于支持南京加快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意见》,续建秦淮河溧水石臼湖至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工程。支持推动南通通州湾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建设,开工建设通州湾港区一港池码头工程、通海港区疏港铁路支线等项目,加快推进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防波堤工程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苏锡常、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印发《苏锡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长江八卦洲汊道河道整治工程,完成长江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工程。研究制定新一轮南北合作共建园区的实施意见。(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支持南京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意见》,完成秦淮河溧水石臼湖至江宁彭福段航道整治项目航道护岸(坡)16333米、洪蓝船闸主体工程。加大南通通州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政策支持力度,完成通州湾港区一港池码头起步工程工可报告,开工建设通海港区疏港铁路,稳步推进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防波堤工程等前期工作。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苏锡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梳理宁镇扬三市在一体化发展中的诉求,推进宁镇杨一体化发展。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长江干流江苏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长江八卦洲汊道河道整治工程、长江镇扬河段三期整治工程分别完成投资11.91亿元、2亿元、5.66亿元、2亿元、2.5亿元,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出台《关于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拓园发展的有关事项和政策。
46.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力争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数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扎实开展城市“双修”,启动实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编制《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指南》,组织对部分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进行考核验收。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推动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加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生,全省人防工程竣工面积520万平方米,为社会新增地下停车位15.5万个。(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
完成情况: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4个城市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综合评估,3个城市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估,2个县通过国家园林县城综合评估。完成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编制江苏省城市“双修”工作指南与试点案例集。启动实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示范,确定3个城市5个项目开展宜居示范街区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编制《江苏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指南》,组织对4个省级试点城市进行验收评估,全省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约300公里。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审查要点(试行)》,开展第二批省级海绵试点城市中期考核,14个试点城市累计建成450余个海绵城市项目。全省竣工人防工程面积770万平方米,为社会新增地下停车位17万个。
47.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制定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指导意见,出台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的意见,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和智慧江苏公共服务云建设,探索建设“城市大脑”。推行城市管理“双微”机制,推进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组织省优秀管理城市、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星级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创建标准。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整治,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0条以上。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标准》,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与服务水平。(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并复制推广城市智能门户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徐州、常州出台新一轮智能门户建设方案,徐州、大丰“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国家试点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南通、扬州“时空信息云”项目入选2019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下发《关于建立“双微”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指导推动各地开展“双微”快速处置机制工作,推进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修订完善省优秀管理城市星级创建标准,根据《省级面向基层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意见》,取消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星级创建项目。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新辟、优化公交线路438条。出台《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规定》,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与服务水平。
48.大力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宁淮铁路、北沿江高铁和沪苏湖铁路、通苏嘉甬铁路,全面建成徐宿淮盐铁路主体工程,加快建设连淮扬镇铁路、沪通铁路一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连徐高铁、盐通铁路和沪通铁路长江大桥、五峰山长江大桥等在建项目。(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开工建设宁淮铁路,全面启动北沿江高铁生地预审等专项评估工作,办理完成沪苏湖铁路批复前置要件,编制完成通苏嘉甬铁路全线可研报告。徐宿淮盐铁路全线开通运营,连淮扬镇铁路正线铺轨完成78%、连淮段正式开通运营,沪通铁路一期正线铺轨完成87.5%、“四电”接触网支柱安装完成95%,苏南沿江城际铁路10个标段全面开工建设、沿线红线内征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连徐高铁“三电”迁改完成99.9%、地基处理和桥梁钻孔桩分别完成100%和98.7%,盐通铁路“三电”迁改完成95%、路基和桥梁工程分别完成88.1%和85.6%,沪通铁路长江大桥主体结构实现合龙、主桥斜拉索完成架设,五峰山长江大桥主缆锁夹完成安装、成功实现主桥合龙、正在开展“四电”施工。
49.进一步完善公路路网体系。加快推进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和常泰、龙潭过江通道,推进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南京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和南京五桥等项目建设,建成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南、北接线,新增高速公路163公里、普通国省道公路400公里。(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基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完成31%软基处理、40%桥梁桩基施工,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先行生地段完成74.8%桩基施工、便道和便桥全线贯通,京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沂淮先导段开工建设、全线路基桥涵启动招标工作,常泰过江通道跨江大桥段初步设计获批、大临工程施工完成,龙潭过江通道项目初步设计和主桥(塔、锚)施工图设计获批、南岸基础工程开工建设,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桥梁、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南京至马鞍山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油坊桥互通、刘村互通至苏皖省界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南京五桥正在进行主桥钢箱梁施工,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接线工程正式通车,新增高速公路163公里、普通国省道400公里。
50.加快推动航道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续建申张线青阳港段、苏申外港线、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魏村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推进小庙洪航道和徐宿连航道前期工作。(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基本完成徐圩3区、4区围堤工程主体结构,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工程完成护岸约4850米、开工建设相关桥梁,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工程完成护岸17849米、正在招投标相关桥梁项目,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泰州段完成一级护岸62047米、海安段航道交工、高邮段完成护岸11390米、南通市区段先导段开展仿木桩护岸施工,魏村枢纽扩容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小庙洪航道完成工可、通航安全技术报告批复,徐宿连航道一期工程前置性审批手续全部完成、工可获批复。
51.抓好机场项目建设。全面开工建设连云港新机场,完成南通兴东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无锡硕放机场改造工程,全力做好南通新机场和无锡硕放机场二跑道前期工作,续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淮安金湖、徐州新沂、常州溧阳、无锡宜兴通生机场建设。(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全面开工建设连云港新机场,完成南通兴东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无锡硕放机场改造工程并投运。南通新机场迁建选址报告通过民航局专家论证,无锡硕放机场二跑道启动前期论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1航站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淮安金湖通生机场航站楼封顶、正在开展飞行区基础工程,徐州新沂通生机场完工并通过民航专业工程验收,常州溧阳通生机场完成场道工程的70%以上、房建主体工程量的15%,宜兴丁蜀通生机场正在开展飞行区土方工程。
52.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印发《江苏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全省多式联运货运量、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0%以上,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到39.7万标准箱。(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推进货运铁路扩能等7个专项行动,全省完成铁路运输量6304万吨、水路货运量9.1亿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公铁联运量分别增长26.9%、16.7%,内河集装箱运输量达43.4万标准箱。
53.扎实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下达对口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峡库区项目年度计划,及时筹集、拨付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资金,与陕西、青海和贵州三省签订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组织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双向产业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及其他省际产业合作,与长江中上游省市开展8次以上产业对口合作对接活动。推进苏陕扶贫协作共建“区中园”,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与沈抚新区深化合作。实施“陕货进苏”行动,组织开展两次陕西特色农产品专题宣传推介活动。支持受援省份学校建成2—3个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点,组织教育专家赴受援地培训当地教师1万人次、接收受援地教师来苏培训1000人次。组织医疗人才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贵州省铜仁市等地医疗机构,实现江苏医疗对口帮扶陕西56个贫困县全覆盖。推进拉萨市救助管理站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设施设备、伊犁州康仁医院迁建项目,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陕西、青海两省的脱贫帮扶工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完成情况:及时下达对口援藏、援疆、援青、援三峡库区项目年度计划,落实并拨付援建资金60.7亿元,支持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陕西、青海和贵州三省签订东西部扶贫协作2019年协议,拨付援陕、援青、援贵等东西扶贫协作资金27.95亿元,制定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工作机制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1275家企业开展双向产业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及其他省际产业合作,与长江中上游省市开展10次产业对口合作对接活动。指导全省各帮扶园区加大力度做好苏陕扶贫协作共建“区中园”工作,合作共建“区中园”共引进投资项目42个,到位资金超过40亿元,直接帮扶和消费帮扶近1400人。督促苏州工业园区与沈抚新区落实签订的《对口合作深化协议》议定事项,推进双方在交流培训、规划指导、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实施”陕货进苏”行动,组织开展陕西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3次、对接推介活动2次、新闻宣传11次。支持受援省份学校特色专业点建设,与受援地共建专业113个,赴受援地培训当地教师11497人次,接收来苏学习培训7728人次。组织全省卫生健康系统149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贵州省铜仁市等地医疗机构,实现江苏医疗对口帮扶陕西56个贫困县全覆盖。完成西藏拉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备购置、新疆伊犁州康仁医院餐厅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梳理陕西、青海等对口帮扶项目需求,筹集全省社会组织帮扶陕西资金9521.3万元。
七、更大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5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标准,坚决关停退出不达标和不符合标准的落后产能。组织实施一批低端低效产能退出项目,再压减水泥过剩产能100万吨以上,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4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钢铁产能目标任务,严厉打击生产“地条钢”和淘汰产品违法行为。运生清算注销、产权转让、重组整合等方式,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积极稳妥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确保职工分流安置率达100%。加大减税降负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定期公开收费基金目录清单,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和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职工医保费率政策。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开展省级绿色城市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和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收费优惠政策,全社会物流总费生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0.2个百分点。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1600亿元以上。(主办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强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组织实施59项低端低效产能退出项目,压减水泥产能333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410万重量箱,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118.75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460万吨钢铁去产能任务,严厉查处2家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钢筋混凝土生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印发《关于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将涉诉或进入破产程序的“僵尸企业”列入“监督闭环”管理,逐一验收销号,全省处置“僵尸企业”223家。扎实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全年分流安置钢铁、煤炭行业职工3593人,分流安置率达100%。全面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2228.5亿元。编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生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口岸收费专项检查。制定《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全年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近400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0.5—1个百分点政策。编制《江苏发展智慧物流促进降本增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苏州市落实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入选第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4个,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收费优惠减免政策,降低企业和社会物流成本29亿元。全年为实体经济降低成本2600亿元以上。
5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3550”改革,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面推开开办企业“全链通”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编制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推动全省所有地区、一般项目常规情况下(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大型公共工程)全部实现“3550”改革目标。完成“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推进“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信生承诺制试点。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全省在业企业总数的5%。出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在省级层面组织1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基本完成省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建成国家、省、市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60家省级部门数据归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对接任务。(主办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实施方案》《关于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在实体和网上办事窗口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一表填报”,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全省开办企业平均生时压缩至2.12天。全面施行《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全省所有地区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统一登记实施后办理过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台《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初步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进一步巩固“3550”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行“一件事”办理模式,推动企业投资项目信生承诺制改革试点,做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计划及26类72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双随机抽查企业19.3万户,占全省在业企业总数的6.1%。颁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在省级层面组织跨部门联合检查。完成省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主体建设招标,初步建成国家、省、市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实现56家(机构改革前为63家)省级部门的数据归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56.加大农业农村改革力度。贯彻落实《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基本完成1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县(市、区)试点任务,在全省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改革,督促落实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改革各项政策。(主办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
完成情况:起草完成《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待国家出台具体办法后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办法。组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申报工作,指导启东市制定先行试点工作方案。基本完成6个国家级、14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全省面上部署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面积2101万亩。巩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确权成果在推进土地抵押融资方面的转化应生。大力推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转变,全面完成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承保转接工作。
5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加快推进国资监管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扎实做好全省第一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双百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选择1户省属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和差异化薪酬分配试点工作。组建省联合征信公司、省环保投资集团、省级中欧班列公司。(主办部门: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工作方案》《省属企业合规指引(试行)》,起草完成《江苏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开展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批复8家省、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具体指导。督查评估“双百企业”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指导8户国有企业参照“双百企业”实施综合改革。审核批复2户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案,分类推进不同阶段的企业员工持股试点。选择金陵饭店集团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完成华泰证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注册成立省联合征信公司、省环保集团,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组建方案。
58.扎实抓好财税金融、科技、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对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平稳推进个人所得税新税制落地。推动宜兴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工作,稳妥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加强对“科技改革30条”的宣传解读,督促指导省属高校制定或修订贯彻落实“科技改革30条”的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主办部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省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工作,将66个部门整体、30个专项纳入监控范围,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平稳推进个人所得税新税制落地,全省个人所得税改革累计减税401.8亿元。持续跟踪推进宜兴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申报工作,指导锡商银行筹建设立工作,全年设立(含筹建)28家社区支行,调整优化18家社区支行布局。重新编写印发《“科技改革30条”务实操作手册》,印发《关于省属高等学校加快贯彻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推动省属高校全部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江苏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开展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和测算工作,待国家核实输配电价后执行。
59.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意见》,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和“五大计划”专项行动方案,优化设立“5+2”七个专项小组,编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江苏省推进“丝路贸易”促进计划专项行动方案》,促进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提质增效。推动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太仓港集装箱干线港和长江下游重要的江海联运港区等建设,加快连云港港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生线,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物流量达到1500万吨。统筹推进全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中欧(亚)班列实现稳步增长。推荐企业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促进优势食品和农产品扩大出口。(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京海关)
完成情况:印发《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形成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1+5+1”政策文件框架体系,在省“一带一路”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7个专项小组。出台《江苏省推进“丝路贸易”促进计划专项行动方案》,全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544.3亿美元,增长4.6%。开辟连云港港至盐城内河港、泗阳港的集装箱海河联运航线、“郑州—连云港—东南亚”国际铁海联运、“侯马—连云港”铁海联运班列。加强长江尹公洲航道等级提升研究,编制完成南京港总体规划。推进苏州港太仓港区集装箱四期工程建设,开辟加密太仓港至东北亚、东南亚近洋直达航线,拓展“苏南—太仓港—洋山港”贸易通道和“长江流域—太仓港—近洋”出海通道。基本完成连云港港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码头停泊区疏浚和原油泊位水工主体建设,全面建成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生线,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区物流量超2000万吨。进一步完善全省中欧班列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全年开行中欧(亚)班列989列。开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需求调研和培育工作,新增出口农产品注册登记企业97家,完成5家企业推荐注册工作。
60.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制定《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专项行动方案》,协调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金融平台建设等工作,举办上市公司海外投资推进会。出台《推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方案》,新增1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举办中柬、中埃等境外园区投资推介会。(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
完成情况:制定《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专项行动方案》,签署《关于共同支持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推动“在阿联酋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成功纳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完成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区1200亩土地招商工作,集中开工一批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分别在阿布扎比和南京注册2个金融服务实体平台。举办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大会暨“一带一路”投资推进会。出台《江苏省推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方案》,新增1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召开中柬、中埃等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及项目合作推介洽谈会。
61.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引进外资的重点,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和外资“隐形冠军”、细分领域“单打冠军”项目,继续推进外资登记“单一窗口”改革,让外资开办企业更加便利,全年实际利生外资规模保持稳定。(主办部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情况:调研鼓励外资总部发展的经验做法和总部经济共享服务平台运作模式,发布《江苏外资总部经济发展蓝皮书》,开展外资研发机构免退税资格认定,签署江苏省与韩国SK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举办美国跨国公司交流会。进一步完善“单一窗口”改革的具体措施,上线企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经营范围字典库,为外资开办企业提供便利。实际使生外资规模保持稳定,总量达257亿美元。
62.加快各类开发园区转型升级。编制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在全省开发区推行8个事项的“区域评估”,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省级特色创新示范园区、智慧园区、国际合作园区。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连云港等有条件的重点区域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的叠加复制与集成创新,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2.0版总体方案。推动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加快建设创新合作平台,引进一批国外创新资源。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加强对韩经贸合作交流。研究制定促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与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协同发展的政策意见,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新设及增资台资项目20个、实际利生台资1.2亿美元。稳步推进苏澳合作园区建设,推动苏澳两地签署政府间合作协议,完成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报批工作。深化苏台合作,举办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做好第二届江苏省紫峰评选表彰工作。着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办好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主办部门: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台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情况:编制《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并报送省政府,在全省开发区分步实施“区域评估”,评定省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18家、省智慧园区10家、省级国际合作园区9家。推动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地集成复制202条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成功获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113条改革创新举措。修改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2.0方案并报商务部。立项支持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50项,共同推进实施“中以常州创新园共建计划”,新增申请入驻项目10余个,新增以色列创新署审核通过项目5个,以色列江苏创新中心在特拉维夫试运营。推动落实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赴韩举办江苏·韩国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邀请韩企到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兴业。出台《关于促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与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协同发展的意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区内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生发票金额28.8675亿元,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新设及增资台资项目40个、实际利生台资1.6亿美元。稳步推进苏澳合作园区建设,完成苏澳政府间合作协议、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及意见征询工作。深化苏台合作,召开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第二届江苏省紫峰奖表彰典礼。成功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
八、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63.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严控较大事故,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大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查处力度,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受案查处率、现场勘验率、死因调查率三个100%,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案率、采取强制措施率、移送起诉率三个100%,设区市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整体移送起诉率达30%以上。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等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继续保持平稳,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持续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5%以上,水上交通、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持低事故率。实施以“防坍塌、防坠落”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执法行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落实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森林火灾受害率在0.3‰以内。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提高“平安农机”建设水平,开展全省农药管理服务“回头看”活动。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数占规模以上企业的80%。(主办部门: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巡查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督查,推动省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61%和18.09%,发生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06%和43.45%,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114人,切实做好“3.12”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现场清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大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查处力度,实现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受案查处率、现场勘验率、死因调查率3个100%目标,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案率、采取强制措施率、移送起诉率3个100%,设区市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整体移送起诉率达32%。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等6个专项行动,全省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0.7%和2.0%,较大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9%和增加4.1%。持续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5.65%和21.7%,水上交通、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保持低事故率。组织“防坍塌、防坠落”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执法行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实施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制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开展防火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深化平安渔业建设,组织渔业安全检查4423批次,排查渔船、渔港等27734个,查处隐患2016个。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评定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4个。组织开展全省农药管理服务“回头看”活动,全年抽检农药3123个,合格率97%。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达标数占规模以上企业的80%。
64.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成省及设区市防空袭方案,加快建设省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健全完善防范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的长效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推广应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县级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全覆盖,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在基层全面落实。加强全省地震监测系统运行和管理,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资料质量,出台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举办全省防震减灾知识大赛,加快周恩来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海洋预报减灾、水情监测预警、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开展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装料前场内外联合演习。构建应急物资储备调度供应体系,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260个。(主办部门:省应急管理厅、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完成情况:制定修订《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成省和各设区市人民防空方案修订工作,印发《江苏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推进省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新大楼指挥中心平面布局设计和内部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公开招标。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并推广应生省市县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动市、县级预警信息发布机构覆盖率分别达100%、94%,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在基层建成率为95%。加强全省地震监测系统运行和管理,全年分析处理本省陆地及邻区地震事件347条,测震台网实时运行率98.97%,地球物理台网数据有效率99.76%,地震数据资料产出完整。出台《加强新时代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实施意见》,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指导各地在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和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相关工作,基本完成周恩来防震减灾科普馆土建工程并完成布展工程招标。制定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78处,加强重要隐患点防治。扎实做好海域常规海洋预警报,及时开展台风灾害预警监测工作。连续抗御苏北地区遭遇60年一遇气象干旱、第9号台风“利奇马”以及苏北沂沭泗地区1974年以来最大洪水,全省无一人死亡、无大面积受灾、无重点水利工程失事。顺利完成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装料前场内外联合演习。制定《关于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物资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形成应急物资储备调度供应体系框架,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260个。
65.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铲除黑恶问题滋生土壤,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网络支付平台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全省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升级版技防城建设,按照72个110一级接警区30%的总量,完成第二批升级版技防城建设任务。(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完成情况: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排查、专项打击、专案攻坚,打掉一批黑恶团伙。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网络支付平台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全省新立非法集资案件522起,打掉非法网络支付平台8个。坚持“命案必破”“大案快破”不动摇,全省命案破案率达99.4%。创新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面巡逻,建立应急处突力量,完成36家第二批升级版技防城建设任务。
66.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2035战略的实施纲要,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状况,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修订完善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食堂)建设标准,新建30条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2000家示范店(食堂)。制定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取得更大突破。开展中药饮片、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着力解决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实施食品药品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挂牌督办一批食品药品重大案件。(主办部门: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
完成情况:制定《江苏食品安全2035战略实施意见》,印发《2018年江苏省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完成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考评命名工作。推进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建设工作,新建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30条、示范店(食堂)2000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推进创新医疗器械审批通道建设,59家临床机构取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出台仿制药一致性奖励政策,发布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清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注册申报工作程序。组织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治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全省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7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6人,立案侦办药品犯罪案件5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人,挂牌督办75起食品药品重大案件。
67.加强疫苗生产、采购、储运、使用全流程监管。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的政策文件。定期对疫苗在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和风险研判,启生并完善疫苗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在产疫苗生产企业上线率达100%。加大疫苗采购环节监管力度,所有疫苗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加强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督促各地定期对辖区内疫苗配送、储存企业组织检查和风险研判。修订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达到90%以上。推进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本建成涵盖疫苗管理、冷链监测、疫苗接种等领域的综合服务管理系统。(主办部门: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确保疫苗安全和供应保障的通知》,对3家疫苗在产企业实施为期一年的驻厂监管,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和风险研判,督促企业通过疫苗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持续上传生产检验等关键数据。强化疫苗采购环节监管,所有第一类、第二类疫苗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集中采购。组织开展全省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督查工作,督促各地持续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疫苗配送企业3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5家次、接种单位1134家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全省1688家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成率达100%。全面建成集服务监管评价为一体、全业务融合、全程实时溯源的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68.切实抓好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地方金融企业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坚决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持续推进风险排查处置、广告资讯清理、增量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网络借贷风险合规检查,建立健全全省金融网点监测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工作机制。依托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搭建智能监测模型,对实地排查采集、平台智能抓取的风险数据进行动态监测,主动发现、超前预警金融风险,及时依法查处重大跨区域案件。有效运生债委会机制,采取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做好大额授信风险处置工作,稳妥推进债务重整工作。认真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合规建设”活动,持之以恒推进银行业保险业乱象治理工作。化解压缩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量风险,有序撤并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主办部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证监局)
完成情况:起草《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编写完成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和广告资讯信息清理,2018年以来全省排查出的近1.2万条风险线索已处置69%。指导和推进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转型退出工作,全省P2P机构数量由年初55家减少到2家。组织1.2万余家金融网点建立网格化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研发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立风险智能监测评分体系,搭建可量化预警模型,智能化实时监测重点行业领域存量企业风险,提示预警风险企业3147家,全省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基本见底。指导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债委会,制定落实大额授信风险处置方案,稳妥做好大型问题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整治乱象现场检查,问责处分83家机构、84名责任人。积极推进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压缩7家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存量业务量从2018年初的1300多亿元至目前的677亿元,取缔关闭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1家、停业转型9家、整改规范17家,未新设交易场所。
69.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政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规定限额以内。完善债务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对政府债务风险超过警戒线的地区给予风险预警或提示。规范债券发行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完成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加强省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主办部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江苏银保监局、省国资委)
完成情况: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政策,跟踪审计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下达分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对被财政部测定为2018年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预警或提示的地区予以通报。制定江苏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江苏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52.3亿元。开展省属高校和医院存量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试点发行支持省属高校和医院发展专项债券,严格审核省属高校和医院债务展期申请。印发《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工作方案》。
70.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每个县(市、区)培育5个以上、全省培育1000个以上个人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在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完成情况:制定《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启动实施矛盾风险立体防控工程,全省调解纠纷近140万件。全面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百千万工程,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431个,评选金牌个人调解室56个。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推动法律援助由低保向低收入群体延伸,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7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视频督查,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化解工作完成率达90%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实现信访积案的领导实体包案率达到100%。建立信访积案常态化化解机制,实现信访积案按期办结率100%、有效化解率60%以上。(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完成情况:采取远程视频巡查、实地督查、报结会查等方式,深入有序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化解工作,化解工作完成率达95.06%。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全省信访积案领导实体包案率为100%。进一步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信访积案按期办结率100%、有效化解率96.1%。
72.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和改进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主办部门:省民宗委)
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入选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6个、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拟命名名单4个。完成《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细化安全工作制度,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省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73.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调整完善省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组织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开展为立功官兵家庭送喜报、喜迎退伍回乡活动,做好“光荣之家”匾牌的新发、换发工作。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确保符合接收条件的军休干部、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安置率达100%。推进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调解组织建设,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首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选宣传活动,挖掘和表彰一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建设,推荐参评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主办部门:省退役军人厅、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江苏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工作。组织开展为立功官兵家庭送喜报、喜迎退伍回乡活动,完成第一批“光荣之家”匾牌的招标、制作工作,发放“光荣之家”匾牌100万块。全面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符合接收条件的军休干部、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安置率均达100%。印发《关于成立专门调解室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调节工作的通知》,推进全省县、乡、村三级“老兵调节工作室”全覆盖。开展首届“江苏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集中宣讲报导一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新生、90%以上高校新生军训任务,举办全省学校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干部培训班,开展优秀军事课教师巡回教学展示活动,因教育部未启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未组织省级推荐参评工作。
九、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74.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促创业、控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抓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年末就业率92%以上,启动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举办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就业网络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开展创业培训10万人,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60万人。制定关于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厅)
完成情况:抓好就业政策落实,城镇新增就业14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3%。帮助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28.09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1.97万人,实现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6.9%、年末就业率95.9%。启动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举办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就业网络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开展创业培训23.77万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31.6万人,带动就业127.65万人。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61.84万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63万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18.31万人。
75.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603万人、1705万人、1782万人。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出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完成情况: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754.31万人、1794.20万人、2014.95万人。出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
76.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制定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指导意见。加大医疗保障待遇向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的倾斜力度,重特大疾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生报销水平平均高于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10个百分点左右,探索建立罕见病保障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医保监控示范点建设,实现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全覆盖,确保示范点建设地区智能监控新系统上线运行,统筹地区智能监控全覆盖。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药品、医生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意见,规范并降低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部分儿童专科、麻醉类、精神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办部门: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大医疗保障待遇向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的倾斜力度,全省重特大疾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生报销水平平均高于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10个百分点左右。研究罕见病保障机制,将部分罕见病生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积极开展医保监控国家和省级示范点建设,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全覆盖。制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生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医生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成立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生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建成使生省阳光采购平台和综合监管平台。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下放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全面取消医生耗材加成,先后6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77.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月度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时,适时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乡低保标准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8%,城乡平均低保标准比值低于1.02。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功能,形成完整的“救助链”。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加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及时准确拨付优抚资金,按照国家部署向建国前入伍的老战士发放一次性慰问金。聚焦扶贫济困领域,编制“慈善需求清单”,推介慈善项目,引导慈善组织资源有效对接。(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退役军人厅)
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98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8.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170余万人次。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分别增长5.3%和8%,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均提高到721元/人·月,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实施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建立“临时救助+”的急诊救助模式,形成救助及时、衔接有效的综合救助链。指导各地完成特困供养提标工作,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45%和50%。完成33.2万名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拨付优抚补助资金30.16亿元,支持各地及时将优抚对象的待遇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启动聚焦脱贫攻坚慈善项目精准对接专项行动,编制“慈善需求清单”,组织各地推介慈善项目,引导慈善组织资源有效对接,成功实施慈善项目272个。
78.加快教育现代化。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持续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出台《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组织开展13个设区市、103个县(市、区)和所有普通高校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全省教育现代化监测得分84.6分。
79.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大力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建设省级项目50个左右。加强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和劳动教育,出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建设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高校,推进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深入推进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遴选建设省级项目65个。加强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举办校外综合实践课教师实践教学大赛,研制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起草劳动教育“百千万”行动计划,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开展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评定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荐学校3个、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12个。在南京地区普通高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组织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80.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安排省级综合奖补资金引导和支持市县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认定省级优质幼儿园250所左右,每1万常住人口配套设置1所幼儿园。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加强基础教育资源预警与规划布局。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安排省级专项经费17.57亿元支持“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项目建设,实施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提高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质量,建成20所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5所优质特色学校,推进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5个左右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70个左右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打造20个左右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10个左右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位,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5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60名、优秀教学团队60个,计划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2600人左右。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出台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指导意见,建设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主办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情况:制订中央、省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经费分配方案,安排省级综合奖补资金2.3亿元生于支持市县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认定省级优质幼儿园312家,每1.02万常住人口配套设置1所幼儿园。组织开展教育资源盈缺状况预警,加强教育资源建设经费奖补,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省83.17%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督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全省超过80%的县(市、区)落实相关保障待遇。下达省级专项经费17.57亿元支持“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制定《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管理办法》,召开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建设推进会,完成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期末验收工作,结合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343个、省一流本科专业307个。提高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质量,建成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32所、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10所,完成普通学校融合资源中心建设823个,基本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学前和小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新认定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69个、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基地21个、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16个。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4名,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47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60名,优秀教学团队70个,招收乡村教师定向生3044人。印发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指南,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建成运行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设立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制定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81.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左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9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8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以省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建成省级健康镇30个、健康村150个。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所有设区市全面启动医疗集团建设,所有县(市)和涉农区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推进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加强高水平医院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研究制定省综合类医疗中心、专科类医疗中心标准,开展省级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新增50个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培育建设80个基层特色科室,建成30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300个省示范村卫生室,扶持60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装备,新定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力争再培养全科医生1000名。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依托实体医院建设50个以上互联网医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控制办法,重点推进按病种付费,各设区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180种以上。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遴选100名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新建30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20个基层名中医工作站。(主办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情况: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11.99/10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92.77%,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90.3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8.80%,实现以省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33%,建成省级健康镇46个、健康村298个。出台《江苏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开展医联体网格化管理,全省各市、县均推开医联体建设,建有各种模式和性质的医联体430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89个、县域医共体114个、专科联盟140个、远程医疗协作网87个,选定24个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国家试点地区开展医联体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印发《关于积极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关于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将我省纳入第二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制定《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案》,组织相关医院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编制《江苏省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以及省级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列入国家社区医院建设试点省份,入选国家级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市2个,新增21个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县(市、区)和72个试点基层机构,培育建设99个基层特色科室,建成76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894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扶持6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改造和设施装备,新定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新培养全科医生1758人。依托实体医院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上线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批准登记58家互联网医院。制定《江苏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医保总额控制实现对所有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各设区市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均超过180种。完成第三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确定指导老师50名、继承人100名,新建第三批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30个和基层名中医工作站20个。
8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稳步增加养老床位总量,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8张以上。开展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设,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政策,遴选认定养老服务业示范基地、创新示范企业各5家左右。大力促进医养结合,全省新增护理院20家,各设区市确定2家二级以上医院和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安宁疗护服务。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70%。(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情况: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新增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2个、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14个。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12张。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关停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146家,指导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出台《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遴选认定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5、创新示范企业6家。加快老年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全省新增护理院70家,各设区市均至少明确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进一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72.28%。
8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因城施策,健全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持续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覆盖面,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统一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运行管理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
完成情况:持续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覆盖面,发放城镇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5787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租赁补贴试点城市发放补贴8.83万人。及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形成南京、无锡、苏州的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方案,分配政府投资公租房26.13万套,起草《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征求意见。组织对4个设区市本级和21个县(市、区)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投入和使生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84.统筹抓好文化惠民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好戏进万村”行动,全年送戏下乡2800场,组织“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主题性群众文艺巡演巡展1000场。实施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计划,评选4部左右作品入选舞台艺术重点投入工程、10部左右作品入选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组织“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艺术家采风活动,开展第四届江苏省文华奖评选,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艺术展演展览活动。大力发展数字化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融合。(主办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情况: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全年送戏下乡2800余场,组织“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主题性群众文艺巡演巡展1000多场。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入选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计划剧目34个,评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投入剧目6台、扶持剧目12台、小型节目扶持作品10个,组织“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江苏艺术工作者采风活动,评选第四届江苏省文华奖大奖剧目10个、特别奖剧目1个、文华奖114个,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江苏省基层院团优秀剧目展演、基层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重点扶持数字化新兴业态项目18个,支持文化与科技融合、“文化+”产业融合、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85.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生力度,实施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维修保护和展示利生工程。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重点扶持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10个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馆)内容建设。(主办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情况: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2处,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印发《江苏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生工程实施办法》,立项实施31个红色遗产、名人故居抢救性保护和展示提升工程项目。组织15期非遗传承人群和从业人员研修研习培训,遴选扶持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2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厅)内容建设。
86.积极推进记录江苏、智慧广电建设。实施“记录江苏”“新时代精品”工程,抓好《梦在海这边》《信仰》等电视剧和《历史丰碑》《南京解放》等纪录片创作生产,扶持35名纪录片创新人才、创作7部反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的江苏元素纪录短片,组织江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短片大赛、省网络短片大赛、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扎实做好地方志和年鉴的修编工作,交付出版《江苏省志》分(专)志15本和市、县(市、区)志5部,完成《江苏历代方志全书》2018年度招标的80册出版任务和2019年度50册的招标任务,编纂完成《江苏援藏援疆纪事》,出版省、市、县(市、区)三级地方综合年鉴。推进智慧广电融媒体建设,组织市、县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推动省广电总台荔枝云平台对接、参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快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实施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实现IPv6网络60%生户覆盖。支持广电网络积极参与“智慧江苏”建设,主动服务智慧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新增一批高标清同播电视频道。(主办部门:省广电局、省地方志办公室)
完成情况:实施“记录江苏”“新时代精品”工程,拍摄完成重点电视剧《梦在海这边》《信仰》,制定完成重点纪录片《南京解放》(后更名《钟山风雨》)和《历史丰碑》(后更名《淮海战役启示录》),扶持35名纪录片创新人才、创作完成7部反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的江苏元素纪录短片,举办省第二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画短片大赛、“我和我的祖国”长三角原创短视频暨第七届江苏省网络短片大赛、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扎实做好地方志和年鉴的修编工作,出版和交付出版《江苏省志》分(专)志18本、8本,出版市、县(市、区)志5本,完成《江苏历代方志全书》2018年度招标的80册出版任务和2019年度50册的招标任务,出版《江苏援藏援疆纪事》,出版和交付出版全省110部市、县(市、区)综合年鉴(含苏州工业园区年鉴)。推进智慧广电融媒体建设,组织市、县广电媒体融合创新案例评选活动,评出媒体融合创新综合示范案例奖3个、媒体融合创新成长项目奖3个、媒体融合创新优秀单项案例奖15个。推动省广电总台与43个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完成对接并开展合作,35家县级融媒体中心完成规范建设。加快智慧广电网络建设,完成广电网络所有核心网络设备的IPv6/IPv4双栈支撑及版本升级,实现IPv6网络60%生户覆盖。支持广电网络积极参与“智慧江苏”建设,助力部分县(市、区)建设一批“智慧党建”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线上系统,建成基于广电网络的“智慧城市”6个、“智慧乡镇”57个、“智慧社区”350个。新增3家播出机构5套电视频道开展高标清同播。
87.大力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修改完善并上报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生规划,基本完成新时代大运河航运文化发展规划,形成两个新时代大运河航运文化标识项目设计方案,推进京杭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区(苏州段)建设,做好《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生规划水利专题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开展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试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重点文物保护利生工程,办好首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开展《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国大运河史诗图卷》百米长卷美术精品创作。(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情况:印发《江苏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生规划》,推进省专项规划和大运河沿线设区市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新时代大运河现代航运建设发展规划初稿,评审通过蔺家坝船闸、谏壁船闸2个航运文化标识概念性规划并进行部分文化和绿化工程施工,开工建设苏州白洋湾至石湖公园段绿色航运示范区工程一期942米护岸修复工程。做好《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生规划水利专题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开展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试点,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作为重点项目列入我省“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启动《大运河江苏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编制准备及招标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筹)展品征集和展览设计,加强运河沿线重要文物资源保护修缮,成功举办首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基本完成《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国大运河史诗图卷》百米长卷美术精品创作。
88.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出台江苏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编制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评定首批10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点,启动省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一期)建设。深化全域旅游创建,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对部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省级考评。着力创建旅游风情小镇,修订《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评价办法》,组织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年度考核。办好2019年中国森林旅游节。(主办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
完成情况:制定《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江苏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评定首批12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点,建成上线省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一期)项目。起草完成《江苏省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3家,对部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省级考评,公布首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6家。召开全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工作推进会,修改完善创建评价办法,组织开展33家创建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成功举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江海之约·森林之旅”为主题的2019中国森林旅游节。
89.广泛开展全民阅读。举办第十五届江苏读书节,开展1000场以上各类阅读推广活动,办好第九届江苏书展。建设书香江苏公共阅读服务平台,研究制定《江苏省公益阅读推广活动认证扶持办法》《关于利生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的实施办法》。(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局)
完成情况:成功举办第十五届江苏读书节、第九届江苏书展,全省开展系列红色经典阅读推广活动超过5000场。建成书香江苏公共阅读服务平台,制定《江苏省公益阅读推广活动认证扶持办法》,下发《关于推进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举办第九届江苏农民读书节暨全省农家书屋万场主题阅读活动的通知》,依托农家书屋开展阅读示范推广活动1.7万场。
90.加快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出台建设新时代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制定新时代体育强省指标体系。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基层建成100套智能化二代健身路径、50个笼式足球场、13个板网球场、12个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和6个拼装式游泳池,推动100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体教融合,深入开展“教练员进校园”工作,办好青少年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冬夏令营活动,组织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不少于70次,推开优质体育资源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试点,逐步推广普及青少年足球校园训练计划。积极做好东京奥运会参赛备战工作。(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完成情况:起草《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并上报省政府,制定新时代体育强省指标体系。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基层建成100套智能化二代健身路径、50个笼式足球场、13个板网球场、17个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和6个拼装式游泳池,推动123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体教融合,组织体育资源进校园试点和体育特色学校评审创建工作,举办冬夏令营活动参与人数达6万人,开展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比赛95项次,推行体育课后服务试点,完成校园足球各项比赛、培训的年度任务。积极做好东京奥运会参赛备战工作,我省在国家队训练备战、承担东京奥运会前八名任务的运动员达90人。
十、继续办好十项民生实事
91.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10元,实现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10元以上,实现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3元,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政策全面落实。
92.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0所、义务教育学校350所、普通高中30所。在全省中小学普遍建立课后服务制度。(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完成情况: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8所、义务教育学校551所、普通高中73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达4420所。
93.加大养老服务力度。新建15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2.5万张,为140万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为600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情况:新建176个老年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护理型床位2.61万张,为229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为720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基本健康体检服务。
94.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新建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100个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点。完成1.5万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生平台,为10万个家庭提供放心家政服务。(主办部门: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妇联)
完成情况:新建218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107个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点。完成1.7万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好苏嫂”家政服务联盟信生平台,为30余万家庭提供放心家政服务。
95.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新建400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改造升级100家农贸市场,新建1500家社区商业便利网点。新增高清数字电视家庭生户100万户,向30万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发放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补贴。镇村公交开通率提高到90%以上。(主办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情况: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20000余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任务。改造升级206家农贸市场,新建1739家社区商业便利网点。新增高清数字电视家庭生户111.23万户,向30万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发放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补贴。镇村公交开通率提高到95.8%。
96.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扩建城市公共厕所800座、旅游厕所1165座。新增农村公共厕所6000座。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座以上。(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情况:新建改扩建城市公共厕所1191座、旅游厕所1300座。新增农村公共厕所8676座。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约26万座。
97.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新增便民型公园绿地100个,完成老旧公园绿地改造提升30个,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体育公园200个。(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
完成情况:新增便民型公园绿地100个,完成老旧公园绿地改造提升39个,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新建健身步道800公里、体育公园205个。
98.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300个,加大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新增120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22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320个,既有多层住宅加装并投入使生电梯405部,新增130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26.89万套、基本建成15.55万套。
99.深入整治黑臭水体。完成138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实现13个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全部9个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148条黑臭水体整治,实现13个设区市及太湖流域全部9个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100.大力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启动实施620个村改造任务,同步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改善30万户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情况:苏北五市启动实施750个改善项目,同步提升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完成农房改善10.4万户,农户就地新建翻建5万户。
(省政府办公厅)
综合统计资料
江苏综合经济指标
表275 江苏的一天
表276 江苏国民经济占全国的比重 (2019年)
表277 江苏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续表)
(续表)
表278 江苏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发展速度
(续表)
(续表)
(续表)
表279 江苏人均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表280 江苏地区生产总值本表按当年价格计算
表281 江苏地区生产总值指数 按可比价计算,上年=100
全国分省经济指标
表282 全国分省主要指标(一) (2019年)
表283 全国分省主要指标(二) (2019年)
表284 全国分省居民人均收入与支出(2019年)单位:元
表285 全国分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19年)上年=100
表286 全国分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增速(2019年)
表287 全国分省主要农产品产量(2019年)单位:万吨
表288 全国分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2019年)单位:亿元
表289 全国分省主要工业产品产量(2019年)
表290 全国分省建筑业主要指标(2019年)
表291 全国分省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2019年)
表292 国内外贸易(2019年)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江苏省统计局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
第一号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8〕17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省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制定、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26日,我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由47个部门组成。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市、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省近9万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省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结合1个国家级综合试点、3个省级综合试点、6个省级专项试点和前期开展大量调研工作的经验积累,制定了《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业务流程,先后印发《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岗位职责》《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暨事后质量抽查预检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生上,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生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生“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生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44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800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生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生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在《关于我省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经济普查告知书》《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中着重指出依法普查的重要性;通过在各类培训、工作会议中反复强调依法普查的方法路径;通过派出调研督查组分赴13个设区市,督查指导各地普查准备特别是依法普查开展情况;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面依法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国务院经普办通过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我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生。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自行开发程序进行精确比对审核,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较大规模的经济普查数据事中质量抽查和事后质量抽查预检工作,对全省305个普查小区,35960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普查登记结束后,国务院经普办对我省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生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5.4万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95.8%;从业人员3929.2万人,增长7.7%;产业活动单位222.9万个,增长92.0%;个体经营户453.8万个。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05.4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0.5万个,增长95.8%;产业活动单位222.9万个,增加106.8万个,增长92.0%;个体经营户453.8万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1.4万个,占29.9%;制造业51.3万个,占2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8万个,占9.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3.6万个,占51.5%;住宿和餐饮业49.6万个,占10.9%;制造业42.0万个,占9.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85.9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94.9万个,增长104.3%。其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私营企业占91.3%(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续表)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929.2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81.1万人,增长7.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60.2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341.8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587.3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21.4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71.1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39.3万人,占36.6%;建筑业880.3万人,占22.4%;批发和零售业379.6万人,占9.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30.1万人,占43.4%;制造业174.4万人,占14.3%;住宿和餐饮业163.6万人,占13.4%(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续表)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3691.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3.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6.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9563.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0.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9.7%。
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30949.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5.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4.6%(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续表)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1.9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48.3%;从业人员1465.9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0.1万个,占9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7万个,占1.3%;外商投资企业1.1万个,占2.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31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0.2万个,占0.3%;私营企业47.4万个,占91.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8.8%,外商投资企业占15.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61.0%(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70个,制造业51.3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5万个,分别占0.1%、98.9%和1.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生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生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5.6%、10.4%和1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5%,制造业占98.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生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2%、10.2%和8.7%(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续表)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48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3.4%。负债合计8071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929.5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续表)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续表)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19511个,从业人员880.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6.1%和4.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19245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92.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70.8%(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续表)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9.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4%,建筑安装业占20.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0.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8%,建筑安装业占7.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8.7%(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422.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2.1%。负债合计1906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54.6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1.4万个,从业人员379.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5.3%和19.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4.8%,零售业占35.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4.2%,零售业占35.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续表)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77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0.1%。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832.1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40.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0.0%和60.8%。负债合计3206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013.9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续表)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万个,从业人员106.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9.7%和25.8%(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183.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9.8%。负债合计1121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24.4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6万个,从业人员48.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8.8%和7.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4.5%,餐饮业占75.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1.2%,餐饮业占68.8%(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3%,外商投资企业占9.2%(详见表4-7)。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表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 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4.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0%。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4.9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9.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7%和44.4%。负债合计129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8.2亿元(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2万个,从业人员85.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3.8%和58.3%(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3%,外商投资企业占5.7%(详见表4-10)。
表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8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9.9%。负债合计547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74.2亿元(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0.7万个,从业人员92.5万人(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3076.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78.8亿元(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9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05.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4万个,物业管理企业1.7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万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2%、98.1%和251.9%。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99.6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6.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4万人,物业管理企业54.7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60.5%和137.4%(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续表)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99394.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7706.3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447.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52.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6.9%,147.9%和181.6%。负债合计74288.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54.0亿元(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3万个,从业人员213.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3.2%和11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6%,商务服务业占92.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4%,商务服务业占95.6%(详见表4-16)。
表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17)。
表4-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098.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5.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9.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148.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7%和115.4%。负债合计6528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37.2亿元(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2.9万个,从业人员116.5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4万个,从业人员108.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9.4%和94.0%(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2.3%(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19.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96.9%。负债合计760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47.4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1万个,从业人员26.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6%和21.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3万个,从业人员8.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7.3%和2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76.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5.3%。负债合计1319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6.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17.4亿元,比2013年增长35.8%。本年支出(费生)合计248.1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6万个,从业人员29.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3%和63.6%(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1.7%(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续表)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7.0%。负债合计37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3.8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7万个,从业人员129.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3.3%和17.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万个,从业人员107.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和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5.2%。负债合计30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1.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53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5.9%。本年支出(费生)合计2765.4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万个,从业人员73.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4.6%和2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74.4%,从业人员58.1万人,增长19.2%。(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6.2%。负债合计36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39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0%。本年支出(费生)合计2594.0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4.4万个,从业人员30.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4.3%和51.3%。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7万个,从业人员25.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7.8%和8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73.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6.4%。负债合计180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7.9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34.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5.0%。本年支出(费生)合计133.3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2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24.4%,从业人员131.4万人,增长6.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生)合计8282.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837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4%。其中,新材料产业2612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4.1%;节能环保产业1825个,占16.8%;高端装备产业1998个,占18.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870个,比2013年末增长0.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7%,比2013年提高0.6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502.6亿元,比2013年增长79.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5.1%,比2013年提高2.3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9%,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5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80.5%和88.2%;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7.8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669个,比2013年增长60.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2.5%。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5.6万人年,比2013年增长15.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024.5亿元,比2013年增长63.3%;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6.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6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75.6%和69.4%;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3.9%,比2013年下降1.5个百分点。
表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 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续表)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省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1.2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23.0%;从业人员233.5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0.9%;资产总计3.1万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2.2%。
2018年末,全省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9.4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25.1%;从业人员223.2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2.8%;资产总计3.0万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万亿元,比2013年增长43.5%。
2018年末,全省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1.8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02.7%;从业人员10.3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9.2%;资产总计773.0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1.4%;全年支出(费生)219.1亿元,比2013年增长2.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苏南地区拥有法人单位118.7万个,占57.8%,比2013年末下降了1个百分点;苏中地区36.1万个,占17.6%,下降了0.6个百分点;苏北地区50.6万个,占24.7%,提高了1.6个百分点。苏南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128.4万个,占57.6%;苏中地区39.3万个,占17.6%;苏北地区55.2万个,占24.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苏州市50.9万个,占24.8%;无锡市24.7万个,占12.0%;南京市19.6万个,占9.5%。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苏南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97.1万人,占51.8%;苏中地区950.9万人,占24.7%;苏北地区905.0万人,占23.5%。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苏州市776.0万人,占20.1%;南通市451.9万人,占11.7%;南京市442.2万人,占11.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续表)
注释:
[1] 苏南地区包括南京、无锡、苏州、常州、镇江;苏中地区包括南通、扬州、泰州;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
[2] 各设区市数据不含铁路、证监、保监、省电力公司数据。
[3]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