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人的版权也出问题
2020-03-25哐当哐当工作室
安 宁/文 哐当哐当工作室/图
随着现代出版行业的发展壮大、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抄袭、盗版等各种侵权问题层出不穷。如今我国的版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但也不能完全杜绝侵权现象的发生。那么古代文人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会出现版权问题吗?一起来看看!
抄袭现象古已有之
古代文人们写文章常常没有署名的习惯,这就给抄袭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脸皮最厚的抄袭者
《唐诗纪事》里记录了这么一个故事
中唐时期有一位叫李播的诗人,名声很大。有一天,一个姓李的书生带着自己的诗集拜见李播,希望得到他的赏识。李播接过来一看,发现竟是自己多年前的诗作。一问之下才得知,这书生靠着百钱买来的诗集充当自己的作品,在文人圈混迹了二十多年,不巧今日撞上了原作者,被逮个正着。然而这个书生的心态特别好,脸皮特别厚,干脆向李播索求这些诗作的著作权,李播心也很大,竟然答应了。
宋之问与刘希夷的唐诗抄袭案
历史上有一桩比较出名的抄袭案,发生在唐代诗人宋之问和其外甥刘希夷之间。相传刘希夷写出《代悲白头翁》这首诗后颇为得意,便兴冲冲地拿去向舅舅宋之问请教。宋之问对诗中的一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爱不释手,便向刘希夷讨要这两句,刘希夷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事后刘希夷觉得自己冥思苦想得来的佳句被他人拿去炫耀,心里很不平衡,便上门去找宋之问要回。宋之问恼羞成怒,派了几个奴仆用一麻袋沙土压在刘希夷的胸口,把刘希夷给压死了。
关于宋之问杀人夺诗事件的真伪,后世争议很多,不论事实如何,都说明唐代的作品抄袭现象已不稀奇。
抄袭引发的笑话
三国时期魏国人邯郸淳所著的《笑林》中讲了一个因抄袭闹出的笑话。
东汉时期,有个人在太守衙门里谋了一个属官的职位。由于职责所在,他必须写一篇奏事的呈文交给太守审阅。但他不会写,于是有人替他出了个主意,说有个叫葛龚的人,奏事呈文写得不错,让他照着葛龚的文章写一篇,用不着自己费脑筋。这人找到葛龚的文章,二话不说逐字逐句照搬了下来,最后连葛龚的署名都抄了上去。太守看了呈文大惊,就免了他的职。
盗版与文人的维权之路
同样令原创作者头疼的版权问题还有盗版。自从唐代发明了雕版印刷术,复制书籍不再是难事,又因书籍买卖有利可图,于是出现了盗版现象。到了宋代,随着印刷术的发展,盗版之风愈演愈烈,给书籍原创作者和合法经营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朱熹的版权保护意识
南宋时期儒学集大成者、被后世尊为“朱子”的朱熹,当时声名显赫,他的作品也是“火”得一塌糊涂。但是人红是非多,他自印自售了《论孟精义》一书,没过多久,这本书就遭到了某地书商的非法盗印。朱熹很恼火,连忙写信给好友吕祖谦,希望他作为地方官员出手相助,禁止当地书商翻印、销售他的作品。
官方版权保护文件
朱熹的表侄祝穆也是当时的刻书大家,据说中国最早的版权保护文件,就是他请求官府颁发的,原文是“穷年矻矻,接手自抄录,寝食为废,乞行约束,庶绝翻版之患”。在自己作品的书页中,祝穆还特意加上了“一旦发现,有权告发,追人毁版,严惩不贷”的文字。出版商程舍人也为自家刻印的《东都事略》申请了官方版权保护,在书页中印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版权声明。
李渔的维权策略
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剧家李渔著作等身,他不但是位了不起的文艺大师,还是个反盗版的积极分子,为了维权可谓煞费苦心
精美装帧
古时的盗版书通常粗制滥造,错漏百出。为了增加他人盗版的难度,李渔为自己出版的图书做了精美的设计和装帧。
防伪标记
李渔给自己印售的书籍印上了他精心设计雕刻的“芥子园”印章,成为其正版书籍的防伪标记。
维权宣言
李渔还发布维权宣言,告诫天下:“倘仍有垄断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当随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意思是一旦发现有人侵犯他的著作权,他就会去官府告发。
求助官府
李渔一度致力于收集他人盗版的证据,向官府举报。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当时版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面对庞大的侵权群体,李渔的求助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不过,李渔的维权精神与策略,仍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