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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的服务模式创新及其挑战研究

2020-03-24李沁娅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60期

【摘 要】国内的医疗事业基础水平不仅可以彰显我国国民事业的发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我国国民的健康状态。由于医疗大数据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一种基础性信息,也会随着时代的更迭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逐渐形成新的发展形态与结构,医疗模式不仅局限于传统的桎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吸纳其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所以,医疗卫生事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开展所有工作之前对医疗大数据的重要性进行有效的明确,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整个医疗大数据模式的创新和前景的发展。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的服务模式创新及其挑战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服务模式创新;挑战研究

引言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等各类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应用,医疗行业科技应用规模迅速发展,医疗健康数据呈现前所未有的增长态势。数字化环境下,医疗服务、健康保健和卫生管理等过程中每天都会产生海量数据进而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大数据与众多领域的结合中,健康医疗大数以其数据增长快、应用范围广、价值贡献大等特点尤其引人注目。因此如何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健康医疗大数据的类型及来源

就现阶段的数据研究表明,健康医疗大数据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第一,医疗领域的数据资源。该领域内部需要对日常医院内发生的各个数据和进行科研的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进行有效的收集和整理归纳;第二,医疗服务数据资源。该方面的资源主要包含一些对医疗器具的使用和操作;第三,学科建设数据资源。主要是从资料和学科的方面来进行研究;第四,互联网资源。主要利用现阶段科技含量较高的互联网技术手段和多媒体技术设备来实现信息的收集和查询,人作为整个医疗大数据的中心,可以根据不同的特色背景来对不同的种类和形式进行有效的数据划分,而所有的数据都贯穿着人类与医疗之间的联系。通常情况下,生物、健康、医疗和经营运营作为整个医疗大数据的四个基础,不仅可以实现对患者生命周期的整体性概括,还可以从宏观方面来对我国的医疗卫生数据做出良好的预测。所以,要想对我国健康医疗大数据做出深度的发展,必须将其与人的一体化发展相互结合,结合不同的发展特色和需求来合理规划。

2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的服务模式创新存在的挑战

现阶段,我国医疗大数据驱动服务模式的创新主要存在两方面的挑战:第一,标准规范与实际之间存在较大的误差。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当前的信息技术手段较为落后,无法对院内的各类信息进行合理的升级和优化,甚至可能会因为医疗信息差异性而对其作出不标准的整理,尤其是因为信息之间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且统一的模块;第二,无法对医院内部所存在的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收集和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的医疗机构之间都不会对信息进行共享,不同医院对患者的信息将会采取单独的保留,从而可能会对整个医疗卫生大数据的创新和优化形成一定的制约性影响。

3落实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服务模式创新的策略

3.1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对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服务模式进行基础的数据共享机制。要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内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的明确和信息分享的责任担当,要综合的对信息共享机制过程所产生的风险和成本进行有效的衡量,最终的衡量目的在于医疗大数据的价值。还可以在医疗大数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虚拟的模板制定,然后為后续的数据分享和使用奠定良好的基础,还可以实现一定的利益共享和价值共当,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共享模式来实现我国医疗大数据价值的获取,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医疗大数据驱动模式的创新提供良好及安全的环境。

3.2树立医疗数据应用的意识

医疗数据内部工作的人员必须从根本上来明确大数据对未来医疗事业的发展重要性,要顺应时代潮流来不断变更自己的思维模式和思考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从更深层次的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和效果,在对医疗模式进行有效创新时,可以在此了解与其他多种模式的服务,不断的更新与居民居家生活相关的各类服务,尤其要做好药品价格的规划,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医疗的需求。

3.3健康医疗数据多元主体的责任主体及其责任方式应当明确

第一,在对医疗数据进行深刻的使用和简单分析时,一定要从数据产生的主体着手,激起该主体对医疗数据信息管理和使用的热情,然后将一切对医疗数据管理和操作的主动权把握在手中,还要在此基础上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与整个国家医疗数据之间的紧密联系,并做好保密性和安全性等准则,从而才可以在整个过程中获取更高的效益。源数据主体要想获得更好的信息处理方式和结果,就必须在开展整个方式之前对法律法规和其中的相关要求作出明确的认识,还要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做出区分;第二,源数据主体为了保障整个健康数据的综合性和精准性,必须要做好自己的责任义务,对法律中有关源责任主体和医疗卫生数据的相关法律进行详尽的明确。收集行为主要是指源主体单独的对有关医疗健康数据进行收集,然后在自身的理解下对其做出良好的区分,主要包含的信息主体较为多样,不仅包含主动性信息,也包含被动性信息。除此之外,相关的医疗服务平台也有权利对这些数据进行恰当管理和更改,必须得到有关的权限明确之后才可对可开展,否则将会对数据进行一定的误差性。而且,在医疗服务平台用户具体使用之前需要进行注册,必须明确保证所有条款都符合具体要求之后才可签约,否则将不予通过。而且,为避免后续因一些安全医疗卫生事故问题而产生的责任无法明确的现象,收集者就可以利用一些条款来对自己的责任进行清晰明了的阐述。但现实在操作的情况中,大部分的信息收集都会流于表面形式,忽略内在的消息的实质性,甚至可能会使整个医疗数据缺乏及时性和准确真实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疗卫生事业水平的提高,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来对不同地区的相关医疗卫生事业进行有效的措施采取,不断的对医疗建设平台进行修建和巩固,从而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和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被我国医疗卫生模式的创新和优化做出良好的尝试。这种状态不仅可以为我国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创新铺垫道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自信心,从而有效地满足我国商业化的发展以及与经济之间的协调统一。根据现阶段所发生的各省的医疗卫生数据显示,大部分的数据平台都在做出努力,为迎合国家未来战略的深切落实。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于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需求逐渐增强,虽然在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具体阐述中仍面临许多缺口无法弥补,甚至可能无法对整个医疗大数据未来前景的发展做出根本性的掌握。因此,要想推动我国医疗卫生大数据平台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相关工作人员自身的个人素养着手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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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沁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