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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社会共治模式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探讨

2020-03-22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9期
关键词:共治主体监管

(安徽省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分局 安徽 潜山 246300)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应该遵循科学化的工作原则,树立正确观念意识,全面增强各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果,打破传统工作的局限性,优化各方面的工作机制与模式,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果。

一、社会共治模式分析

对于社会共治模式而言,主要就是社会协同治理,这个理念的提出,主要借鉴了国内外学者的社会协同治理研究成果,和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融合,按照国家的社会利益结构重大变化情况、社会危机情况等开展工作,可有效解决社会中的复杂问题,属于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共同治理、共同建设、共同分享的管理工作理念。近年来社会共治模式的内涵逐渐丰富起来,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①从整体格局方面来讲,对于社会共治模式而言,主要目的就是党中央作为领导,政府部门负责执行工作,社会各个主体相互协同,群众参与其中,强调社会主体能够自觉参与到相关的国家治理活动中,自愿参与其中,并非行政强制性管理或者政治动员管理。②从具体的工作路径方面来讲,社会共治模式强调向社会购买服务,利用一些社会服务外包的方式,将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③从具体的动力方面来讲,社会共治模式能够培育出更多的参与型群众,建立了相关的公共组织,并提供多元化的公众参与渠道,将国家与社会自治组织相互对接,尽可能的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社会治理方面的良好合力[1]。

二、运用社会共治模式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促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从本质上来讲,社会和谐稳定属于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职能要求,也是对其执政理念、能力与水平的考验。而食品安全对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影响,一旦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将会诱发严重的社会动荡,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而运用社会共治模式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管,可通过社会共治的方式严格进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各个职能部门、群众合力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的过程中,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有效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通常情况下,食品安全问题属于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与人们的生命健康、经济发展存在直接联系,对社会和谐稳定性会产生直接影响。只有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才能为群众营造出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并实现人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共处,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物质保障。而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可在社会合力的情况下有效进行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性进行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有助于社会合力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属于非常繁多、重大的工作,只凭借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很难有效完成各方面工作任务,不能确保有效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而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可组织社会各个职能部门、群众参与到相关监管活动中,合力完成相关的监管任务,有助于快速进行相关工作的反应,强化风险的监测评估工作,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有效完成各种监督管理工作任务,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执行相关工作,促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2]。

三、运用社会共治模式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一)统一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

为确保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合理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应该统一相关的监管理念,保证各方面工作效果。在运用社会共治模式的工作中,要求将管理理念转变成为治理的理念,满足当前的稳定、发展需求,实现最终的共治目的。建议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主导相关的监管工作,协调与整合社会中各种资源,对社会中的力量进行组织动员,将基层部分的自主治理当做是基础,和社会之内的企业、协会与公共服务部门相互合作,并组织新闻媒体、群众参与其中,在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的情况下,有效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在运用社会共治模式期间,应该确保理念的统一性,无论哪个治理主体,都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意识,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群众健康安全等作为基础,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

(二)完善社会共治的监管机制

为确保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效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应该完善相关的监管机制,确保工作质量。①在具体的工作中,转变政府监管的形式,向着全社会共同进行治理的方向发展,将社会共治模式作为主要的内容,政府部门作为主导,企业负责参与工作,社会职能部门与群众都应该配合,媒体必须要遵循客观性的原则,专家也需要准确实施工作。在此期间,政府部门属于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指挥主体,构建诚信机制,强化食品企业的自我管理与约束能力,使得食品企业可以形成正确的责任观念,提升内部管理工作效果。同时还需将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进行监督管理,搭建工作桥梁。在此期间还需创建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与评估系统,调动各个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准确发布相关的食品安全数据信息,为群众提供真实信息。②应完善相关的动态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个部门与主体的监管工作责任,一旦发现责任区域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就要对负责人进行惩罚,从而提升其监管积极性[3]。

(三)完善公共治理模式应用制度

应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采用公共服务的方式,遵循人本性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可以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此期间,应该创建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保险工作机制,组织食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贯彻落实责任保险的制度,保证工作有效实施。同时还需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学服务力度,将企业与群众需求当做是导向,对社会中的各种资源优化整合,在科技服务的过程中,提供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支持,并为群众解答疑问,促使公共治理模式的有效应用。除此之外,还需强化对企业食品安全方面的引导力度与服务力度,为企业指定相关的法律制度、知识教育培训服务与职业道德培训服务,鼓励企业在工作中进行自主治理,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活动中[4]。

(四)做好风险治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运用社会公共治理模式,应该做好风险的治理工作,转变事后应急处理的模式,从源头入手进行风险的治理,确保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实施。首先,应该创建完善的风险监测体系与评估体系,全过程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预警,从源头入手有效进行监测数据信息的评估,降低风险问题的发生率。其次,做好风险源头的分析工作,动态化排查风险问题,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的具体结果为社会群众公布。最后,创建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等级管理机制,分层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于一些信用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需要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将监管的资源和风险的评价等级相互匹配。在此期间,应该和群众相互交流,使得群众对食品安全风险形成理性认知,正确看待食品安全事件,营造出较为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活动机构的情况下,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5]。

(五)综合运用管理手段

运用社会共治模式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转变以往的单一行政手段方式,从而确保各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效果。首先,可以采用经济类型的手段,将政策制度当做是导向,明确食品生产与经营企业的责任,针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淘汰已经落后的生产措施与经营措施,合理进行技术的升级改造,设定企业的市场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确保可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6]。其次,应该合理使用技术类型的手段,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在此期间,不仅需要重视监管检测技术的应用,还需积极促使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市场化发展,在政策引领、科技投入与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全面增强监管工作效果,保证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效果。最后,应该积极采用宣教的措施,为社会中各个职能机构、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其可以树立正确观念意识,创建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系统,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鉴别能力和自身保护能力,形成安全消费的理念,满足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需求[7]。

(六)健全奖惩工作模式

为确保社会共治模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健全奖惩工作模式,通过奖惩的方式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首先,对于食品安全的举报者,应该予以保护,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提升人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举报积极性。在此期间应该结合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规律与特点,组织社会共治模式中各个主体参与其中,形成良好的观念意识,确保各个主体都可以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尤其是社会群众,在举报之后必须要予以奖励,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其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还能使其形成社会责任感。其次,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现社会共治责任主体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没有及时的上报、反馈与监管,就要对责任主体进行严格的惩罚,使其可以认真负责完成自身任务。具体工作中还需明确各个责任主体是否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认真、存在漏洞的现象,给予一定的惩罚,并整改现存的监管工作机制与模式,使得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可以按照要求执行自身工作,全面增强各方面的工作质量与效果,将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出来,从而增强各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果,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8]。

结语:

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还存在问题,不能确保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果。在此情况下,就应该转变单一的行政管理措施,积极运用社会共治模式,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各个组织部门与职能部门相互合作,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合力,从而增强各方面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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