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手交易、对敲交易、循环交易的财务舞弊浅析
2020-03-22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 400054)
一、财务舞弊浅析
(一)财务舞弊的目的。上市公司要进行财务舞弊那必然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同公司的目的也不同,舞弊的动机通常有以下几点:
1、业绩承诺;为使公司股价稳定抛出一些业绩承诺,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或销售指标,就会有股利分红,达不到承诺,相关的高层或管理层就会有一定的经济处罚。如果到兑现该承诺的时间,迫于达不到承诺的责任压力,公司就会用种种手段来传达一种已实现承诺的迹象,由此形成财务舞弊。
2、股权激励;公司会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出股权激励政策,在一定期限内,以盈利或净利润或股票价格作为指标来设立目标,达到目标股权激励对象会得到一定的报酬,未达到目标会有惩处;为了留下人材,也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最后没有达到目标的时候就会通过舞弊手段来粉饰指标。
3、避免连年亏损;根据证券市场规定,连续亏损三年,上市公司就会被证券交易所冠上st帽子,所以当上市公司推测到会有连续三年的亏损,在亏损的前两年,选择其中一年“亏到底”,提早结转大量成本等手段,可以达到让公司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从报表上看到盈利的目的。
(二)财务舞弊的形式。财务舞弊的主要方式一般是经过扭曲财务报表的数据实现的,基于不一样的目的,财务报表舞弊也会表现为不相同的形式。具体如下:
1、高估利润;一般有高估收入或低估费用等方法,在这个过程中,会高估资产或低估负债。具体手段会有通过关联方销售、虚假销售、附带条件的销售、寄售等方式记录虚构的销售收入,或提早确认收入等方式。
2、低估负债;通常是高估利润的工具,但有时也会用于专门掩盖财务风险,会以低估负债为目标进行财务报表舞弊。
3、低估利润;主要目的是为了少交所得税,实施舞弊的方法恰好和高估利润相反,这个过程会同时低估资产或高估负债。
二、转手交易、对敲交易、循环交易理论概述
上市公司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的财务舞弊手段多种多样,本文主要对以下三种手段进行分析:转手交易、对敲交易、循环交易。
(一)转手交易。转手交易又称为转手套利,也称为双向交易,即A公司将甲产品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相同的价格将甲产品销售给A公司。该项舞弊手段的特点是A公司销售给B公司和B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产品是同一种产品,销售价格也是同样的价格,以此来形成完整的转手交易。在该项舞弊手段下,实质上甲产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甲产品没有进行转移,甚至甲产品的价值也没有发生变化,该项转手交易看似只是A/B公司对甲产品进行的一笔“走账”的操作,看似很不起眼的一种操作,但是拿出单独一家公司的账来看,转手交易已经形成了虚增收入的结果。当然这种结果也正是各大企业会冒大风险使用转手交易来进行财务舞弊所希望达到的目的。
美国世界通信公司(WorldCom,简称世通),是美国的第二大长途电信运营商,总部位于维吉利亚州,2003年因为会计丑闻事件破产。刚开始世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日益壮大,股价也是一路上升,然而就在公司收购MCI不久后,世通公司就开始走下坡路,股票价格也是一路降低。随着公司利润的不断减少,公司高层为了掩盖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通过财务作假转手交易等财务舞弊方式是公司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这一操作使交易市场上该公司股票达到了一定的稳定。但是世通公司财务造假丑闻暴露之后,经查,世通公司涉及造假虚增资金高达200多亿美金,2003年美国世通公司宣布破产。
(二)对敲交易。对敲交易,是指证券商来撮合确定的买房和确定的卖方,用议价的方式,用相同的价格,相同的数量来购买相同的证券而产生的交易。这种交易多用于大宗的B股买卖委托。用这样的交易方式,大宗的交易就可以按相同的价格成交,是符合买卖双方利益的,与此同时,可以减少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对敲交易的好处是可以简化清算程序,防范交易风险,减少交易的参与方等;但因为对敲交易是买卖双方议价进行的,并不是竞价,因此可能会在成交价格上面对某一方造成不公平。
海南龙蟠园、海南万嘉和海南大印三家企业之间在2010年发生一起对敲交易财务舞弊事件。2010年10月11日至13日的三天时间中,因为海南龙盘园和海南万嘉事前商量好的对敲交易行为,双方的交易量一直上涨,令橡胶结算价格上涨9.39%。通过这一次的对敲交易,两家单位分别从中获利28万元和22万元。同时,海南大印在知道以上两家单位的合谋行为的情况下,提前购买大量的橡胶,又在橡胶成交价格上涨时卖出,以此获利24万元。这三家公司通过对敲交易,不但增加了自身的营业规模,增加了收入利润,但是这种财务舞弊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罚和禁止。
(三)循环交易。循环交易,是指了解买卖信息的经纪人以同样的金额、数量,进行三方交易,这是一种欺诈性质的证券交易行为。很明显,这种财务舞弊手段就是相互交易,同时几方都虚增资产和受益。为了防止直接交易引起审计师的怀疑,参与循环交易的上市公司会通过中介机构,例如中间桥梁公司这一类,甲卖给乙,乙卖给丙,丙再卖回给甲。
以康芝药业为例,这家公司通过循环交易虚构收入,具体方法如下:第一,事先找到“过票公司”违规开具药品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的“过票公司”主要有揭阳市嘉信药业、揭阳市长懋药业等;第二,康芝药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事先约定的客户,也就是下家公司,金额较大的有广东大翔药业、海南宜通医药、海南昊德医药等;第三,依照开票的需求,康芝药业的海口财务部配合增值税发票,开出对应的采购入库单和销售出库单,完成单据的配套造假。
2011年到2012年的两年间,通过少计费用的方式,康芝药业控股的子公司北京祥云药业虚增利润900多万元。从康芝药业的合并报表中可以看到,这两年利润合计2686余万元,然而它通过循环交易、虚开发票和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的利润合计1600多万元,也就是说这两年康制药业虚增的利润大约占了它公告的利润的三分之一。
以上三种财务造假方式利用了制度的不完善,审计的漏洞等进行舞弊操作,不同的舞弊手段以达到不同目的,但是也有共同点,转手交易和循环交易都是两方或多方对于具有相同功能相同产品的买卖交易,有的循环交易有可能是转手交易的变形;对敲交易就只是两方或者多方相互买卖不需要的不同产品的交易。三种舞弊方试最终希望达到的目的都是虚增相关指标,如虚增利润、虚增固定资产等。所有财务造假所运用的舞弊手段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利用相关制度,把不合理的“做”合理。所以要想治理财务舞弊还得从源头开始,完善相关制度,使上市公司都能够遵守制度、诚信经营。使经济市场能够稳定有秩序的运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