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风险研究及内审部门审计监督重点探讨
2020-03-22
(1.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4;2.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云南 昆明 650000)
一、EPC总承包项目的发展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tion)总承包项目指的是总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工期及固定总价,向项目建设业主提供的一系列设计、采购、施工服务。整个EPC项目建设中工程项目质量、建造周期、工程造价全权交由总承包商进行管理与负责。早前,EPC总承包项目在国内应用主要是集中在化工、石油、冶金、电力等领域。以上行业需要的技术含量高,专业技术强,很多业主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无法对工程项目的投产效果进行全面掌握,所以就采用这种总包干的方式,让专业的承包商来进行专业的项目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确实在以上相关领域展现其在质量管理,造价控制以及缩短工期方面的优势。随着EPC 模式日趋成熟的发展,以及国家大力推进的情况下,国家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社会各行各业基本建设领域也开始了EPC模式。相应的国内部分高校也相继尝试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高校建设项目的特点及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一)高校建设项目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一般情况下,高校基本建设工程根据其使用功能不同,建设的项目就会分为很多种,比如行政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以及某些建设条件要求严格的使用功能特殊性的建筑等。这些建设项目的多样性导致了建设的时间周期长,并且建设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很多不定性的制约因素,使得建设项目会出现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突发问题从而使工程项目的管理会变得复杂。
(二)高校建设项目的不易改造性。通常情况下高校建筑工程项目建成后不易二次改造,所以高校要充分结合学校发展理念及各使用单位的具体现实情况,充分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可研、建设规划等投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把握施工过程中满足建设方需要的工程项目质量和交付使用时达到的使用需求等。
基于以上高校建设项目的特点,很多高校在资金少、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首选了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因为其能够有利于提高承包商的综合实力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学校控制投资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以及转移业主风险。
三、高校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学校存在的风险
尽管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上所提到的这些优势,但是在经过工程实践下来,仍然发现该模式下出现的风险也是存在不少的。本文就是基于云南某一高校综合实训楼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发现的风险进行研究从而提出高校EPC总承包模式下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把握的审计重点。
(一)是否能够选择到具有真正实力的总承包商的风险。我们都知道在传统的项目建设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都要遵循 “能力强者担风险”以及当发生不可抗力时业主担风险的两个风险承担原则。而在EPC模式下,由于设计、采购、施工都由总承包商来完成,这就使得承包商承担了建设过程中绝大部分的风险。这无疑对业主是相当有利的,但是如果当中标的承包商实力不够,能力不足,其在建设过程中根本就不能很好的处理这些风险时,那么该项目的风险不仅仅又转移到业主身上,而且此时的风险可能比传统模式下业主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EPC模式,建筑市场各式各样总承包商的竞争下,学校在有限的投资下是否能够选择到真正具有综合实力强的承包商是很关键的。
(二)建设项目超概算风险。学校EPC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在论证方案的过程中,对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影响因素、技术方案、建设标准等方面落实不足,无法满足初期设计的深度需求,在方案的设计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在进行方案设计时,通常都是依照业主方的需求及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分析后所完成,但在进行实际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影响,经常出现设计方案变动,导致一边施工一边调整方案,再加上监理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对签证的审查不够严格,从而无形中增加了其工程签证量,最终让其工程投资出现超概算的问题发生。
(三)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风险。由于EPC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都是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再加上业主参与较浅,这不免会导致承包商为了竟可能的降低自己成本,就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所以当在监理以及造价单位工作稍有疏忽时,其可能就会在隐蔽工程以及大批量的建设物资采购中出现问题。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出现管理漏洞风险。由于高校EPC建设工程涉及知识面广,部分高校负责人不具备工程专业技能,所以整个建设项目会出现管理不规范管理力度不到位。施工方、监理方、跟踪审计方很有可能就会互相勾结而产生一些漏洞。
三、高校EPC总承包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重点
基于以上几个风险,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重点。
(一)在工程前期策划阶段,竟可能督促相关建设部门对项目的使用对象、规模和功能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落实项目预期目标、功能要求及设计基准等建设基本要素,做好充分的项目方案设计,以此做出一个较为准确的概算。
(二)在工程招标中,督促项目主管部分要充分考虑的项目的特点,结合承包人的建设资质、业绩等选择具备相应 EPC 项目承包经验以及实力较强的总承包商,竟可能的优化投标报价与技术资质之间的比重。即不能为了节约投资成本而采用低价中标忽视建设能力,又不能只看实力不顾不合理报价造成的投资增加。
(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审计督促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从项目招标到工程完工验收、审计结算,做到多部门合作。并加强对监理、承包方、跟踪审计方等的管理,增加签字审核环节,同时对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 销等重要制度都进行相应的梳理与完善工作,做到“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四)一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把关EPC合同,对合同内容应该进行仔细研究,确保合同的标准型和严谨性,并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合同执行。二是审计部门应该及时审核项目总承包方是否及时编制 EPC 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对承包方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是否有确定工作目标,制定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等进行认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