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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多措并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2020-03-20

国土绿化 2020年2期
关键词:信丰赣州市林权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完善的集体林产权制度为基础,围绕森林质量提升、服务体系整合、分散资源收储等难点突破,整体推进林业发展治理体系的创新。通过整合流转、评估、担保、收储、贷款等服务职能,搭建了集森林资源管理、开发、运营于一体的流转服务平台,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林业经营办法以及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等做法,积极为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探索“两山”双向转换途径、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提供有益实践。

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赣州市探索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将辖区范围内的商品林流转全部纳入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承担合同指导、鉴证及备案、流转合同纠纷调解等业务受理、原件核查和信息上传等职能。全市已完成17个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09个乡(镇)级和262个村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了市、县二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全覆盖,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示范乡和1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全南县已实现了所有林区乡、村林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全覆盖,信丰、大余、崇义、于都、会昌等5县实现了所有林区乡服务窗口全覆盖。

不断拓宽林权抵质押融资渠道。自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以来,广大务林人极大增强了发展积极性,为赣州林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目前,累计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466.3万亩,贷款金额61.94亿元。为改善林业融资环境,破解融资难的僵局,结合省银保监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林权抵押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石城县为试点,赣州市鼓励各县(市、区)创新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协调机制,探索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选择引导有经营能力和质押贷款意向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先行先试,解决林权抵押(质押)中的要害节点,探索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路径,唤醒沉睡的绿色资源。

林地流转后适度规模经营

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现场

全市第一本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发放

积极探索重点生态区位林地赎买制度。为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把重点生态区位保护起来,赣州市林业局以寻乌县为试点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林地赎买机制,实现了政府赎买林地的新突破。寻乌县在不改变林地用途、补偿费不低于当地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赎买林地的农民的基础上,以赎买方式,一次性补偿后将重点区位的废弃果园、低质低效林地转为生态公益林。争取上级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补助资金400万元,寻乌县在重要生态区位实施政府赎买林地14744.2亩,其中2016年赎买面积4367.8亩(含112亩租赁面积),2017年赎买面积4437.4亩,2018年赎买面积5939亩。目前,新一轮山体复绿工程正在火热进行中,为重点生态区位林地林木赎买制度探索经验。

探索完善林地经营权登记审核备案机制。为贯彻落实全省林地经营权登记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赣州市林业局对林地经营权登记工作过渡期进行了专题研究,以2018年申请了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的瑞金、寻乌、赣县、信丰、安远、定南、全南7个县(市、区)为试点,指导各县(市、区)启动林地经营权登记办理工作,对各地办理经营权登记备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形成了上下联动、互帮互助的探索机制。全市共发放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400余本,发证面积5万余亩,其中信丰县颁发了全省首例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证明和全市首例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赣州市鼓励和引导采取租赁、承租倒包、林地托管、林地股份合作、“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家庭林场)+基地”等多种形式推进林地流转。抓好林地适度规模经营财政奖补,对符合《江西省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办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实行按上年净增的流转面积每亩5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林业合作社每个最高奖补5万元,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每个最高奖补3万元。赣州市信丰、大余、寻乌、赣县、瑞金5个县(市、区)获2017年度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面积2.826万亩,占全省奖补面积的85%,涉及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33家。2018年,赣州市瑞金、寻乌、赣县、信丰、安远、定南、全南7个县(市、区)获2018年度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面积2.305万亩,涉及经营主体32家,奖补资金92.871万元,奖补面积占全省的30.65%,位居全省前列。

全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自2011年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以来,赣州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市职工身份置换、国有林场整合重组、林场性质界定等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建立三大机制”,将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本轮改革中,全市共核定拨款事业编818名,合同制聘任人员133名。职工身份置换范围14667人(其中在职职工3851人,退休职工10816人)已全部完成置换,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释放林场发展活力。二是推进林场整合重组。全市国有林场整合重组后,共设立林场51个,其中公益型林场34个,占林场总数的67%;商品型林场17个,占林场总数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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