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战“疫” 浙江进行时
2020-03-20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档案局
1月25日,浙江抗击新冠肺炎紧急医疗队(第一批)共141人出发驰援武汉(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
第一时间,省档案局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建档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部署要求,省档案局于1月29日下发《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形成的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利用,加强指导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建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十个最”工作举措记录的形成与收集落到实处。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刘芸专门致电各市档案局长、馆长,要求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省档案局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全省各市档案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抓落实
杭州市档案局于1月30日下发通知,对全市疫情防控建档与档案接收工作进行部署,通过11个档案协作组第一时间发出工作提醒,并对卫生、交通、公安等疫情防控重要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指导。各区县也主动对接当地防控指挥部,开展建档指导。临安区专门派出一名人员负责区防控办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省药监局赴英特集团物流仓库开展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医用防护用品供应保障问题(陈珍/摄)
省交通集团沪杭甬高速杭州收费站政企联合战“疫”队对车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张康/摄)
宁波市档案局及时转发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相关文件,印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防控办和卫健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防控重点单位的监督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网页采集。各县(市、区)均制定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对当地防控办和重点部门进行建档指导。
温州市档案局于1月31日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局主要负责人带队与市防控办对接,并与防控重点单位进行一对一联系指导。乐清、龙湾、瓯海、洞头等地档案部门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对当地防控办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对疫情防控重要职能部门以及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进行指导。瓯海区档案馆委托档案顾问做好防控工作相关影像的拍摄和征集。
湖州市防控办于2月1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覆盖”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建档工作,真实完整记录本市疫情防控史实。南浔、安吉、德清等地档案部门制发相应文件,主动对接有关单位落实建档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建档工作有序开展。长兴县档案局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加强建档指导。
嘉兴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市档案馆安排专人驻点市防控办协助其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区县起草制发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和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工作指导。南湖区倡议各相关单位利用在防疫检查卡点当志愿者的机会,拍摄收集第一手疫情防控工作场景照片、音视频等归档素材。桐乡市防控办将归档工作列入工作任务清单。
绍兴市档案局于2月11日下发《绍兴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移交进馆的要求,并与市防控办对接,落实专人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新昌县档案局、馆各抽调1人组成档案工作组,进驻县防控办,直接指导和收集疫情防控相关档案。
金华市档案局于1月30日向各市直单位发文,要求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建档工作责任。市档案馆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相关档案的同时,还发动全馆干部积极收集通行证、出入证、视频、照片等资料,目前已有部分实物、照片被接收进馆。婺城、东阳抽调人员到当地防控指挥部收集疫情防控档案。武义、磐安指派人员到县防控指挥部及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指导。
衢州市档案局做好三个“两手抓”:一是部门、区块“两手抓”,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建档工作;二是线上、线下“两手抓”,与市防控指挥部对接联系,明确责任人员,落实重点事项,并牵头建立防控重点职能部门建档交流群;三是督促检查、业务指导“两手抓”,跟进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抓好建档工作,并由市档案馆成立专家组,进群开展业务指导。
舟山市档案局向市防控办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传达省档案局文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向各县(区)档案部门下达档案工作任务,并跟踪督办各地工作进度。各县(区)档案部门主动对接当地防控办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建档责任,指导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台州市档案馆指派专人承担市防控指挥部的档案工作,制定指挥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兼职档案员,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市档案馆和市档案局于2月5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建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组建了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市级防控重要职能部门的建档指导工作。
丽水市档案局于1月30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专人加强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指南,通过钉钉群、电话等方式开展重点单位建档工作指导。松阳县档案馆梳理了疫情防控建档工作流程,制定了各阶段的作战方案,并指派业务人员到县防控指挥部指导疫情档案收集。遂昌县档案馆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征集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省直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省卫健委将加强档案管理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力防控疫情的同时,认真分解落实疫情防控建档任务和职责,使建档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在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微信群中推送工作要求,对省疾控中心、浙医一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和定点收治医院进行专门指导。
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委领导对省档案局文件的批示要求,由委办公室印发了工作通知及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求委内各处、委管委(局)属各单位以及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8个专项组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保管。按照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时做好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生活生产组相关文件的收集积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要求将疫情防控建档工作与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局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档案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求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个专班高度重视,对相关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收集整理。
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对省档案局文件作出批示,要求认真阅研、严格落实,并在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传达部署。厅办公室起草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并转发各市应急管理部门。主动对接相关省级部门,做好联合发文相关文件材料收集工作。
省商务厅召开钉钉会议,在厅系统政务网上拟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在商务系统内进行了工作布置。建立厅本级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收集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的文件材料。及时梳理疫情防控期间收发文、专报、简报、舆情日报等文件材料目录,并在系统政务网开辟专栏,做到一手收集整理,一手管理利用。
省药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疫情防控建档工作要求作了传达部署。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重点明确了与省级部门联合发文、驻厂监督、走访调研生产企业、药品器械监管一企一策、进口医用物资管理、应急审批检验、“哨点”药店排查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表单、数据、照片和声像材料的收集任务。
省交通集团将省档案局文件在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电话会议上作了传达部署,并转发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院校,要求将档案工作纳入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形成“省交通集团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目前正在对联合发文、会议部署、走访调研、采购调度、新闻报道等工作以及交通营运场所消杀、测温等防控措施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收集。
省机场集团公司领导批示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好省档案局文件要求,各档案管理部门落实好工作职责,并在集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上对公文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置。2月6日制定下发专项通知,要求集团防控办、各小组及各机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做好集团和各机场组织干部职工、党员群众抗击疫情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
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林业局等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委改革办、省审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民融合办、省金融办、省粮食物资局等有关单位以及杭钢集团、省能源集团、省海港集团等省属企业均已在系统内对疫情防控建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