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小火亡人”事故的成因及防控措施
2020-03-16李曦
李曦
摘 要:近年来,城镇“小火亡人”事故成高发态势,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惨痛的教训。但与此同时,“小火亡人”事故因其过火面积小,经济损失小、社会影响力小等特点,并未受到重视。同时,由于“小火亡人”事故多出现在居民住宅、“九小场所”等地,也是火灾防控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本文通过几个“小火亡人”事故案例,分析了城镇“小火亡人”事故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以期对遏制“小火亡人”事故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小火亡人 成因 防控措施 研究
中图分类号:X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11(c)-0133-03
Causes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of "People Killed in Small Fires" in Cities and Towns
LI Xi
(Harbin Fire Rescue Detachment, Harb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150001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accidents of "people killed by small fires" in cities and towns have become a high incidence, which has caused serious losses and painful lessons to the masses of the people. However,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of its small fire area, small economic loss and small social influence, the accident has not been paid attention to by the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the "small fire death" accidents often occur in residential buildings and "nine small places", it is also the difficulty and weak link of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this paper, through several cases of "people killed in small fire" accident, the causes of the accident were analy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so as to play a certain reference role in curbing the "small fire" accident.
Key Words: Small fire killed people; Cause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Research
近幾年“小火亡人”这个词被频繁提起,仅就媒体报道,就有多起案例:2015年6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一居民楼楼梯间发生火灾,共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然而,火灾过火面积仅有4m2;2018年2月15日,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一处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018年4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水磨西社区一个电动车商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仅有50m2,事故导致4人死亡。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10年间782起较大及重特大火灾中,半数以上发生在面积不足400m2的火场中,却造成了平均每起案件5人遇难的严重后果。”;“发生在小商店、作坊等“多功能”小空间的亡人火灾多达333起,且较大以上火灾占到近一成”。
1 “小火亡人”的定义
“小火亡人”火灾,顾名思义,就是指火灾中过火面积较小,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受灾户数和人数相对少,但又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它多发生在居民社区、“九小场所”等生产生活区域,一般着火点集中,多发生在卧室、厨房、楼道等地,具有发生频率高、死亡比例高、治理难度大的特点。
从季节上看,冬春季节和入夏季节是“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前者是由于冬春季节温度低、空气干燥,用火用电频率高,易发生火灾。而后者则是由于气温升高导致的用电量加剧,伴随温度升高导致的物品易燃风险所导致的。
从过火面积上看,其火灾燃烧面积一般较小,经济损失较小,多集中在生活区域。居民用火不慎是发生这类火灾的主要原因。卧床吸烟、在床头放置蚊香等都是引发这类火灾的主要原因。
从发生时段上看,夜晚是“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段。入睡后,人们身体警觉度和警惕性下降,难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察觉到危险,当火灾已经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即使已经发现但已束手无策,火势猛烈难以控制。发现迟和报警晚是造成火灾亡人的主要原因。
从受灾群体上看,“小火亡人”事故的受灾对象多为老幼病残弱、外来务工人员、失能失智等特殊群体。他们本身行动不便,消防安全知识少,逃生能力弱,当火灾发生时,此类弱势群体往往容易成为火灾的受害者。
2 “小火亡人”事故的影响因素
2.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使用要求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各类建筑建设标准的不断完善,新建建筑在建设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满足建筑设计防火的相关要求。但是,不能否认,很多建成年代久远的老旧建筑仍然在使用当中。这些老旧建筑耐火等级低,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电气线路老化率高,内部装修可燃材料多,而且这类建筑防火间距普遍不足,通道狭小,消防车辆很难通行其中,缺乏必要的消防水源,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另一方面,在一些小饭店、小商店、小库房等“九小”场所,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私自改变建筑的结构和使用用途;一些商铺存在“三合一”现象,场所的下部用来经营、储物,上部仅仅用木板隔出一个类似吊顶的空间供人员居住,上下部分只有一个楼梯连接。住人的上部为了防盗还会安装铁栅栏,或者外部有广告牌,一旦下部着火,烟气都是向上蔓延,人员受到浓烟熏呛,逃生能力减弱,而且由于缺少安全出口,人员根本无处逃生。还有一些地方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建筑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发生火灾后,极易发生人员伤亡。
2.2 群眾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弱
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常识,但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中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居民在家中阳台、楼道等部位堆放大量纸板包装盒等易燃可燃杂物;在楼道停放电瓶车,有的甚至在楼道内对电瓶车进行充电;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这一方面是由于群众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家是相对安全的,偶尔使用一些大功率电器设备、乱接几条电线不会引发火灾。另一方面是由于群众的从众心理,觉得“你占我也占”,造成了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的局面。
公众对于消防安全常识的知晓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消防救援局的一项调查结果中,得分最低的两项消防常识分别是:群众对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的关注度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发生火灾后,群众本身对于火灾的逃生方法不熟悉,加上心理恐慌,现场混乱,难以做出正确的选择。调查结果还显示:65岁以上老年人群体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火灾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技能均低于其他年龄段群体。老、弱、病、幼群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机会少,缺乏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常识,并且普遍行动能力弱,遇着火、浓烟等突发灾害事故,不能沉着应对,无法及时发现并报警,容易错失逃生和自救的最佳时机,加之目前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身体有残疾或行动不便人员缺少必要的帮扶和监护,“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中老年人受灾比例居高不下,精神病人放火火灾案例屡屡发生。
2.3 消防安全管理没有及时、到位
长期以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住宅类场所和“九小”场所的关注相对较少。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居民小区的管理服务单位,往往因为物业费收缴率和满意度而重服务轻管理,对于居民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即便是管理严格的物业公司,对于一些一意孤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居民防火公约的居民也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
3 防控“小火亡人”事故的几点措施
一是强化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工作原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联合综治、民政、住建和电力等部门,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 居) 民委员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重视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弥补管理漏洞,促进部门与部门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的顺利衔接。
二是整合社会力量,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一是动员基层和社区志愿者的力量。“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离不开社区街道、网格员、志愿者的力量。要加强与民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构建和壮大社区消防志愿者组织和队伍,将社区消防志愿者服务纳入志愿者管理的框架,制定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展和培训规划,提高基层和社区志愿者的隐患识别和应急响应能力,为基层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夯实基础。二是提高物业服务企业防御火灾的能力。充分整合住宅小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定期开展 “楼道清理”、“消防通道疏通”等检查,集中清理乱堆乱放、乱拉电线、楼道内电动车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确保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等。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队员及应急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切实发挥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应急处置作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商研判小区火灾风险,提出一步工作重点和整治方向,全面提升社区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三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扶。
三是提高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和效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小火”风险的文化氛围,使公众在思想上认识到火灾对于社会和家庭的深切危害,从而自发地提高对于火灾的警惕性。一是根据各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培训内容,倡导“小手牵大手”,以点带面,从小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在中青年群体开展火灾紧急处置及辅助救援手段等相对专业化的课程普及,使社会全体的消防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从思想上提高全社会对消防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二是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依托消防体验馆、消防公园等场所,提高公众对于消防常识的熟悉程度。在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介手段,曝光火灾隐患,宣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等。三要强化对于特殊群体的关注。特别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精神病人、失能失智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力度,改原来的微风拂过式为靶向式宣传,突出重点,分类教育。在火灾发生初期,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处置火情的能力,在火灾发生后至专业消防力量到达现场以前,受灾群众如何第一时间对火情进行及时的控制甚至是灭火,是规避“小火亡人”事故的关键核心,因此要加强遇到火灾及时报警及身处火场的应对方法的宣传和教育。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四要突出消防宣传的实效性。重点加强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宣传,推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体验和逃生疏散演练,让公众对于火灾事故的体验更加深刻立体,常态化推送火灾风险指数和提示,规范公民的日常消防安全行为习惯,从而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养。
四是发挥先进消防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安全治理科学化水平。在公共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宿舍、小旅馆、娱乐场所等“小火亡人”易发生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系统,提高建筑物消防安全系数。对于有听觉、视觉障碍等特殊人群居住活动的场所,在床铺设置振动提醒器,在卧室门口安装频闪灯光或语音报警器;针对生活不能自理人群、独居老人引导使用阻燃床单被罩等措施,优先选用联网型报警产品,同步向远程显示器、手机等辅助设备和监护人、管理人员发送提示信息,着力提高消防安全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五是增强技战术运用,提高灭火救援水平。消防救援队伍要系统分析“小火亡人”事故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研究其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加强对于“小火亡人”事故易发区域、老旧小区及“九小”场所的地形熟悉和现场演练,力争提高火灾事故的救援生存率。同时,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组建应急消防救援力量,完善“微型消防站”的设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技能,争取利用其在距离上的便利条件在扑救初起火灾时发挥优势。
参考文献
[1] 德宏州公安消防支队宣.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N].德宏团结报,2017-11-26(4).
[2] 蔡锐.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对策分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7,33(10):51-54.
[3] 董幼鸿,魏筝.城市公共安全风险治理精细化的内在要求与实现路径——以“小火亡人”事件风险治理为例[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6):19-25.
[4] 戚斑.近10年亡人火灾统计数据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消防,2017(11):18-23.
[5] 张超.面向火灾数据的分析预测方法与系统[D].深圳:深圳大学,2018.
[6] 崔小璐.人类生态学视野下城市火灾危险性的社会因素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