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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2020-03-16严继先

银行家 2020年2期
关键词:恩施州普惠金融服务

严继先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金融特别是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本文以恩施州为例,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中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目前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短板,并从对接乡村振兴的角度提出了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

从时间上看,乡村振兴战略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一方面,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和“七条路”的发展途径。2019年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提出了做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具体要求。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措施中,促进城乡融合、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等都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提出了新的需求,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的各种价值和功能将被重新认识、定位和发掘,农村经济产业链和价值链也将进一步延伸,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衔接过程中,恩施州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跟进速度较快,近5年来,恩施州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由2014年的323.13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645.62亿元,增长近1倍,其中,2018年末,恩施州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391.56亿元,在涉农贷款中占比最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信贷支持主要对象。同时,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如农发行恩施州分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作用,于2018年5月29日在宣恩县顺利投放乡村振兴工程项目贷款1亿元。

从空间上看,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于农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并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而普惠金融着眼于建立一个能够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基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其目标就是为了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特别是要让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的居民和低收入人群也能享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创新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利于促进各类金融资源的充分盘活和均衡分布。以恩施州为例,截至2018年末,恩施州共建成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729个,村级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1631个,分别实现贫困村、非贫困村全覆盖;2018年直接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扶贫小额信贷13.7亿元、支持贫困户2.4万户,投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8.3亿元、带动2.6万户贫困户发展。另外,通过组织“金惠工程”“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乡镇”“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业务培训”等专题活动,在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水平不断提升。

从发展上看,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速度。目前,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现阶段,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升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便捷化程度;金融产品的创新和业务流程的优化,提升了农村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出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例如,2018年,蚂蚁金服与恩施州利川市、巴东县、咸丰县人民政府开展了“智慧县域项目”合作,网商银行的农户信用贷款以户均贷款额度小、期限灵活、获贷时间短的优势,更好对接了农户“短、小、频、急”的贷款需求,提升了普通农户的信贷获得感,截至2018年末,网商银行在恩施地区的农户贷款惠及近万户;咸丰县涉农银行依托网格化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强金融服务对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缺信息、缺信用”和银农信息不对称问题;宣恩县黄坪村、建始县店子坪村通过开展“非接支付无障碍受理示范村”创建,扩展了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辐射半径。

恩施州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短板

金融精准对接的力度有待加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產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但是从金融支持政策对接的精准度来看,仍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一是以“产业兴旺”为目标的农村产业发展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存、邮政储蓄银行长期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资金脱农加剧是我国农村资金外流的三大主渠道。以“农村商业银行存款+邮政储蓄银行存款+村镇银行存款-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村镇银行贷款”大致测算农村资金外流的情况显示,2010年以来,恩施州农村资金流出呈现上升趋势,三农融资选择空间狭窄。另外,由于农业产业天然的弱质性,农产品原材料多为季节性收购,而贷款及产业扶持资金审批时间长,缺乏时效性。

二是以“生态宜居”为目标的各项试点有待深入推进。就恩施州而言,虽然多年以前恩施州就提出了“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恩施”的发展目标,但是截至目前,恩施州既不是湖北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住房财产权、土地经营权不能与其他抵押物同等入市,也没有获得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的资格,绿色金融的发展比较缓慢。同时,林权抵押贷款增长缓慢,截至2018年末,恩施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仅625万元。

三是以“生活富裕”为目标的金融扶贫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据统计,2018年末,恩施州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33.44亿元,且呈下降趋势,反映出传统农业对金融支持的“吸引力”逐渐减小。同时,金融扶贫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比如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很多贫困主体缺乏征信记录和信用评价意识,直接影响到信用介入,信用环境仍需改善;助农取款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站仅能提供存取款和金融知识、政策普及等基础金融服务功能,缺乏全方位、满足农村需求的金融服务平台等。

金融基础服务有待完善

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恩施州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

其一,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专业人员少。截至2018年末,恩施州银行机构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但仅涉及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4家银行机构,另据测算,恩施农村地区专职信贷从业人员较少,平均1名信贷员需覆盖7个村以上,在部分的偏远乡镇,覆盖情况更差。

其二,网点的业务单一不能满足农村需求。如在农业银行在乡镇开设的网点中,大部分为仅能吸收存款、無贷款功能的“智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为邮政代办点,无信贷服务功能,只在少部分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设立了信贷中心。

其三,农村金融转化效率低。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集中于吸收农户存款,由于农民贷款的数额小、抵押和担保少、单笔业务成本高,没有实现有效的信贷投放,导致农村地区存贷比远远低于城市地区。据统计测算,自2012年以来,恩施州乡村金融机构存贷比基本维持在30%左右,说明银行机构在农村地区集中于吸收农户存款,却没有实现有效的信贷投放。

其四,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客户主要有农村小微企业(小型加工制造业)、农业生产(养殖业和种植业等)、农民个人等三类,其所拥有的财产性资金难以达到金融机构的信贷门槛,缺少可靠的抵押物,再加上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相对城镇客户,农村金融客户获取信贷资金的难度更大。同时,农村直接融资仍然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金融素质教育有待加强

近年来,金融消费领域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根据恩施州普惠金融指标问卷调查显示,该地区普惠金融指标中“金融知识”和“金融行为”的得分分别仅为5.4和5.6(总分为10分),农村居民金融素质不高、金融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显而易见。

一是教育缺乏规划。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对于贫困地区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仍没有明确专门的机构来履行牵头职责,也未建立规范的自上而下的组织机制,各机构只是结合自身负责的领域开展一些临时性的教育活动,缺乏长远的规划和严密的组织。同时,由于机构、部门、地域之间的协调联动性不强,导致农村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存在严重滞后现象。抽样问卷调查显示,恩施州城镇居民对于全部金融知识问题的平均正确率为62%,而农村居民的平均正确率仅为45%,城镇居民的金融知识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居民。

二是教育缺乏针对性。目前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过程中忽视了消费者选择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产品甄别的培养,仅仅为金融产品知识的灌输,缺乏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深度。据统计,恩施州农村居民在进行金融消费时,仅59%会对所需的同类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比较,60.9%能正确辨别合法与非法的投资渠道和产品服务,63%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有清晰的认识,59.1%的消费者能完全理解或大致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具体来看,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恩施州发展普惠金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助力。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政策引导

在产业支持方面,需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共同作用,形成合力。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把普惠金融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涉农贷款增量补贴、农户贷款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为农村产业的发展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金融机构要把“服务三农”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因地制宜加大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的供给。

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恩施州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17年,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在GDP的占比为44.3%,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除积极争取“两权”抵押贷款和绿色金融试点外,金融机构可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打造“乡村休闲旅游+金融”的发展模式,培育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在金融扶贫方面,要继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模式的复制推广和扶贫小额信贷的扩容增量,努力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信用信息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保证农村金融运行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柱,也是增强农村地区对金融资源吸引力和承载力的保障。

一是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规划农村网点布局,尤其是在法人机构方面,由于法人机构在网点下沉、人员招聘与配置、产品创新、业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决策链短、灵活快速等优势,能更好对接农户“短、小、频、急”的金融服务需求,可通过建立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和激励体系,巩固农村商业银行县级法人地位,发展好村镇银行等形式的法人农村金融机构。

二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化程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村级惠农金融服务站等“一线”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延伸金融服务三农触角,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继续开发“茶商通”“555随心贷”“扶贫益贷”“惠农贷”、农户小额信贷等金融信贷产品,探索PPP项目融资和政府增信、风险补偿、第三方担保等政银信用合作方式,以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教育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当前农村地区金融素质教育不充分的情况,应尽快建立一套系统的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教育体系。

首先,做好农村地区金融教育需求调查。全面分析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行为特点及金融知识需求,以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改变金融消费习惯、接纳现代化的金融服务为目的,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教育体系。

其次,推进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建设。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金融机构以公平、非盈利为目的,编排通俗、易懂、生动的金融教育宣传口号,以宣传金融常识、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风险防范措施、热点金融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消费者活动,切实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环境建设的群众基础,改进金融消费技能。

最后,提高农村地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农村地区是金融风险防范的薄弱地区,建议针对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匮乏,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和判别能力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培养和典型案例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者金融产品消费理念和金融消费行为。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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