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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建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诊治重点实验室

2020-03-16

科学导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传染性山西省山西

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2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省科学技术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依托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科大学、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大学、山西高等创新研究院、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诊治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建设纳入“111”创新工程、“136”兴医工程给予重点支持。

“111”创新工程是在我国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111计划”的基础上,紧扣转型发展需求,在全省谋划推进100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设1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10个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和10个省级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一企一策”培育100户高科技领军企业。

“136”兴医工程是围绕全面提升医疗水平这一工作主线,全面推进领军临床专科、重点医学实验室和卓越医学团队三项重点建设。用3~5年时间,建设10个左右领军临床专科、15个左右省级重点医学实验室、10个左右院士工作站、20个左右跨省协作学科联盟、引进15名左右国际(国内)高层次临床专家,完成前沿医疗技术引进开发、医学装备保障、科技基础平台、国际医学协作、专病诊疗中心、产学研成果转化六个基础项目的建设任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省科学技术厅、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实验室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组织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开展诊疗方案、有效药物、病毒溯源等协同攻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技攻关任务。科研人员要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中。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自主设立的课题,在省科學技术厅备案后,视同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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