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传播新冠病毒最高可判死刑
2020-03-16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0年2期
案例小故事:
69岁的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回乡的事实,且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更恶劣的是,在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询问其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侯某仍然否认,导致与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专家提醒:
如果当事人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存在主观故意散播病毒的,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疫情面前请不要说谎,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