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定节假日对散居民族的影响
2020-03-16韦飞欧
韦飞欧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有7个: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4个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体系的传统节日。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有一些特殊的民族节日也被纳入民族地方法定节假日,如新疆的肉孜节、古尔邦节,西藏的藏历新年、雪顿节,宁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还有广西的“壮族三月三”。这些地方节假日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1]2014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办法》确定“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规定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2]自此,“壮族三月三”开始成为广西的地方法定节假日。2014年以前,学术界对壮族三月三的研究成果较少,在中国知网上以“壮族三月三”为主题的文章,从1983年到2013年,30年内仅有24篇。2014年至2018年12月,短短4年内就有88篇涉及多个领域的成果,其中,较有学术代表性的,如黎炼的《论“壮族三月三”节庆的保护传承及可持续发展》、廖明君的《“壮族三月三”:推动文化发展增进民族团结》、陆晓芹的《“壮族三月三”的成功路径:传承、多元与创新》、林继富的《三月三:浸润人心的符号建构》等。
玉林市较为集中的壮族大多属于俍兵后裔,其祖先于明清时期陆续迁入,人口数量非常少。2014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成为法定节假日前后,处在汉族汪洋中的玉林壮族,受到哪些影响?
一、玉林市的散居壮族
玉林市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以汉族为主体,呈现出汉族聚居、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居住特点,全市7个县级行政区唯一有壮族聚居的地方在兴业县。世居在兴业县的民族有壮族和汉族,汉族是主体民族,壮族人口非常少,其他少数民族通过嫁娶、工作的方式在此定居。全县的汉族有550 055人,占全县人口的98.16%;壮族有9 040人,占全县人口的1.61%。[3]5
兴业县山心镇的公和、石柜、高田、要古4个村民委员会是玉林市唯一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石柜村的壮族有4 000人,占全村人口93.4%;高田村的壮族有3 500人,占全村人口68.8%;公和村的壮族有2 500人,占全村人口47.2%;要古村的壮族有2 500人,占全村人口45.1%。[4]除了石柜村壮族人口比例明显占优之外,其他3个村壮族与汉族人口基本相当。从玉林市壮族的族源历史发展和现代居住格局来看,这里的壮族是散居的。山心镇高田村屋背垌屯农家乐写的《山心方记》中,提到“我们山心方(团),是来、土杂居的地方。原有四十八个自然村,其中有十二个村是讲琅话的,有讲土汉话,及客家话(社州话)”。[5]原文所用“琅”字即为“俍”,壮族先民的一支在明代被称为俍人,“琅话”指壮话。这是壮族民间对于祖先“俍”的记忆,要古村长塘屯还将文献记载当地的“十二俍村”故事摘录下来,展览在本村的文化长廊里,其中,对始迁祖是这样叙述:“我祖先韦庐系陕西瓦子村根竹社民。在官府从陕西派兵攻打大藤峡匪乱战斗中立有战功,封为狼总兵……”长塘屯都是韦氏壮族,明成化四年(1468),兴业大乱,韦庐带兵至兴业剿匪,因功得到提拔,后来辞官,解甲归田。这里的壮族属于俍兵后裔,是从明代发展至今的散居壮族。
玉林市在南北朝时期,随着中原汉族的官、兵、民前来人数逐渐增多,到元末明初,汉族人口开始超过当地少数民族。当代,玉林市汉族较多,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共5 445 348人,占总人口的99.23%;壮族人口非常少,有31 416人,仅占玉林市总人口的0.57%。广西壮族相对聚居的百色市,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6.96%;与玉林市相临的贵港市、钦州市,壮族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13.07%、10.20%。[3]玉林市的壮族相较于百色市和贵港市、钦州市,甚至在广西的14个地级市中,玉林市的壮族明显不是聚居,而是以散居的形式存在。
二、“壮族三月三”节假日对玉林市壮族的影响
“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法定节假日之后,影响越来越大,节日活动也愈来愈丰富。2014年是明显的节点,这一年之前,玉林市壮族对三月三不甚重视,这一年之后,三月三一跃成为玉林市壮族的明显文化符号。
玉林市关于壮族三月三节日文化的影子,可追溯到清代末期。兴业县屋背垌屯农家乐手稿《百岁见闻·文化娱乐》中说,清朝末期,当地的人民娱乐,城镇乡村过年、过节,有唱春牛戏、采茶戏、舞狮表演、武技,有时唱粤曲大戏、桂剧,唱龙州歌,唱刘三姐民族山歌,山村的人对唱山歌。如今,唱刘三姐民歌、对唱山歌还保持,成为重要的文化符号,是壮族三月三重要的民俗活动。石柜村牛口屯的村民卢孙义报道,这里以前不过农历三月三,“自治区确定三月三是我们壮族节日之后”才过。2014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放假之后才开始隆重起来”。石柜小学校长卢德坚说,村里一直都过三月三,而且民间有一种说法,认为农历三月三是牛的生日,也是北帝神的生日。覃祖光说:“以前的三月三就是拜神,大家互相串门,一起吃饭,有时晚上看马戏,没有现在那么多活动,现在的三月三比较热闹。”住在石柜村五保院的杨宽榜,以及高田村接受访谈的村民报道,以前的三月三节日过得比较简单,最近几年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改革开放后,至2014年,群众自发办活动,只是不太隆重,要古村要古屯每年三月三都举行祈福仪式。村民集资越多,活动就越热闹。要古屯有1700多人,固定按人口每人交10元,除此之外,村里其他条件较好的人会多出钱,每年的捐款大概有几万元。2014年,广西将“壮族三月三”列为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内公民放假2天,地方各级政府开始重视打造“壮族三月三”文化品牌,纷纷组织并引导地方群众举办各类活动,欢度壮族三月三。从此之后,不仅各村群众自发筹资举办活动,政府也开始组织丰富的活动,特别是举办唱山歌比赛,在几个民族村轮流举办。2014年在长塘屯,2015年在公和屯,2016年在要古屯,2017年在石柜屯,2018年在山心镇明水屯。其中,长塘屯以前没办过三月三活动,2014年之后才开始举办。文娱节目非常丰富,但内容有区别。唱山歌,以前人们都会唱,没有歌本,都是即兴作词,好多年没唱了;现在政府兴办三月三活动之后,人们重新自学唱山歌,只是没有以前的即兴演唱好听。关于唱戏,以前每个村屯都有文艺队,戏曲都是自编自演;现在也有文艺队,只是数量变少,不再唱戏,改跳广场舞。因为人们觉得编戏和排戏需要太多时间,跳广场舞简单易学,还能健身,所以现在这里的壮族人不再唱戏。现在的三月三戏剧表演是请外地的戏团来演唱,较远的请过广东的表演队伍。抛绣球和跳民族舞是2014年后才有的节目,抢花炮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要古屯的覃雪峰会武术表演,以前只在村里表演,2014年后开始频繁到外地演出。2014年后,政府组织的三月三活动,安排各村要参演一两个节目,有名次的奖1000多元,无名次的没有奖金。2017年长塘屯在兴业县“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中获得女子3人板鞋竞速第四名,男子3人板鞋竞速第二名,还有一项优秀奖,共获得奖金700元。
2014年,广西通过放假制度有效提高了“壮族三月三”节日的地位,各地举办了丰富的节日活动,政府对壮族传统节日的保护和重视有效增强了当地壮族的文化自信。从活动节目来看,群众在自觉地复兴壮族文化。如,长塘屯文化长廊介绍有三月三的由来,还组织了腰鼓队,各村群众重新学习唱山歌。2014年后兴起的抛绣球、跳民族舞等节目,都体现了壮族群众复兴民族文化的愿望。目前,有一些壮族村屯没有举办过大型的三月三活动,大概是由于公共文化场地的欠缺。现在,许多壮族聚居村兴起筹资建篮球场、舞台等公共文化设施,高田村屋背垌屯以前没办过三月三,2018年公共文化设施刚建设好,估计往后的几年里政府会在这里举办三月三活动。壮族聚居村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兴建表明,“壮族三月三”成为法定节假日后,客观地增强了玉林市壮族的民族意识,为了举办自己本民族的传统节日,散居的壮族群众积极献计献策,筹集资金,兴起壮族山歌、抛绣球等壮族传统文化项目。对于当地广泛分布的汉族,“壮族三月三”节日也成为他们直观了解壮族的机会。要古村辖的庞村是一个汉族村,其村民认为:
汉族现在也过三月三,汉族托了壮族的福,得放三月三假。壮族与汉族没什么大的区别,壮族不再讲俍话,都讲汉话和普通话。壮族过三月三时,周边汉族也一起过,壮族人也会邀请汉族来到家里过节。举办大型活动时,汉族也会一起出谋划策,共同参与。
高田村举办2018年庆祝“三月三”民俗文化节活动的文艺晚会节目中,有2个节目是壮、汉两个民族一起共同表演的。由此可见,“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法定节假日不仅有利于增强玉林市壮族的民族认同,也有助于促进当地壮族与汉族的良好关系,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鲜明体现。
三、地方法定节假日对散居民族有“三利”
陆晓芹基于2014年“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的法定节假日以来,通过对广西各市县,特别是南宁市武鸣县三月三歌节的比较研究发现,在广西壮族三月三的节庆实践中,人们除了开展各种传统的民俗活动,也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创新了一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6]玉林市的“壮族三月三”自2014年后过得越来越隆重,节日的活动内容也越来越丰富。2017年玉林市政府联合位于兴业县山心镇的玉林市民族中学举行“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这对当地的群众,特别是散居的壮族,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可概括为“三利”。
首先,有利于提升民族自豪感。过“壮族三月三”节日,不仅有利于增强玉林市散居壮族的民族意识,也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同时,也有利于凝聚全广西的民族精神,有利于增强广西各族的民族归属感。因为三月三不仅是壮族的传统节日,广西的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也过农历三月三。“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的法定节假日之后,同时上升为全自治区的共享节日,广西境内的各个民族,大家都一起过这个节日。顾宗侠认为,传统民族节日承载了民族的历史记忆,浓缩了民族文化,可以激发民族自豪感,凝聚民族精神,“有助于增强民族归属感”。[7]自2014年广西开始放三月三假之后,各级政府积极引导群众举办三月三活动,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举办盛大,玉林市的壮族群众在全民过节的氛围中加深了自己对本民族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民族意识也得到增强。
其次,有利于增强文化认同。严奕认为,“壮族三月三”活动由多种要素组合,通过意识层面,有节奏连带的反馈强化,产生了“符号认同、情感能量和民族团结等结果”。[8]兴业县山心镇作为玉林市唯一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这里的壮族聚居村落成为玉林市重点打造民族特色的地方。石柜村有93.4%是壮族人口,新建的村委办公大楼牌匾,是玉林市唯一用壮文、汉字书写的双语牌匾,这是村支书覃祖光考虑到民族团结,民族平等,体现了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壮族三月三”有力地将民族文化符号融入当地群众的生活中。长塘屯建寨门时,分别在寨门的各个柱子底下描绘了铜鼓图案。全村人每天路过都能清晰看到,这对壮族民众具有一定的民族文化教育意义,有利于促进壮族的符号认同。
再次,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玉林市整体呈现出壮族散居、汉族聚居的居住特点,民族人口汉族占主体,壮族人口非常少。兴业县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过程中,山心镇政府三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7年12月,山心镇石柜村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村”荣誉奖牌。2018年,由兴业县民族事务局、山心镇石柜村民委员会主办,石柜村蕉林屯承办的“石柜村‘壮乡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暨春节联欢晚会”活动已连续7年举行,体现了散居于玉林市的壮族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热情与追求。现在,“壮族三月三”成为玉林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载体之一,各族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与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