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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路径

2020-03-14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年人

黄 妍

(扬州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0)

任泽平在最新的《中国生育报告》中指出“中国将用约22年、即于2023年前后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再10年后即2033年前后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2050年达30.0%,老龄化速度前所未有。并且由于人口基数大,中国老年人口规模也是前所未有。”[1]然而在老年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养老需求不断扩大的同时,与之相对应的传统养老方式却不能跟上其需求,呈现出后继无力的状态。而居家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势,既满足了老人在家与亲人相伴的强烈愿望又能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成为目前值得推广的养老模式。但是居家养老本身存在资金短缺、供需失衡、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如何解决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是当下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本文的重点讨论对象。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的服务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内容的养老服务。[2]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在于:

(一)有利于满足老人多元化养老需求

一方面,传统的养老方式越来越难以老人的养老需求。在家庭结构变迁、社会分工、社会流动加速背景下,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同时机构养老由于“院舍化”弊端和有限的照顾资源及不均衡占有[3]等原因难以获得老人的认可,因此居家养老服务成为破解养老难题的新型选择。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日益多元化。据田甜[4]等人的调查显示,老年人的社会福利类需求、社会参与类需求、医疗保健类需求、精神文化类需求明显增加。居家养老可以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多种养老服务,完全可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二)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之处

家庭养老的社会接受度高,对老年人需求的信息获取也最为准确,然而服务的质量却难以保证。机构养老能够提供专业化的正规照顾,减轻家人的照顾压力;但社会认可度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而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功能的补充,弥补了它们的不足之处。

首先,与机构养老相比,在家中居住的方式符合老年人的心理情感与需求以及传统养老观念,给予老人足够的安全感,使提供的服务更容易被老人及家人所接纳。其次,居家养老服务依托于社区进行,社区服务中心代替养老机构的职责为老人提供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化服务,提高了老人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减轻了家人的照顾压力。此外,社区居家服务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对老人进行照顾,具有投入资金少、资源利用率高、服务收费低的优点,可以有效节约养老成本,减轻政府和家庭的负担。

二、社区居家养老的问题分析

(一)服务内容单一,供需不平衡

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主导下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服务供给和评估模式,地方政府是主要的执行者。然而经调查发现,许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对此呈敷衍态度,常常把经费投入到文娱场所、保健器材等有形的养老设施建设,借此完成上一级的下达的养老指标,没有对老年人的需求作专门调查。另一方面,不同年龄段的老人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下有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社区根据老人的需求制定差异化服务。但目前社区主要向老人提供物质生活方面的一般性照顾服务,而对老人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需求则提供的少,这使得相当一部分社区服务并未被使用,处于“闲置”状态。

(二)社会认同度不足,服务推行困难

首先,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还没有得到老年人的全面认识与广泛认同,许多人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听过,因此大部分人对此呈怀疑或观望态度。其次,受“养儿防老”“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老人遇到问题时往往会选择默默承受,尤其在家庭虐待方面更是闭口不谈,不愿跟外人倾诉,更不愿意陌生人的介入。此外,目前老人们的消费观念还普遍停留在吃穿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当中,并不愿意花钱购买养老服务,这使得很多有偿服务难以为继,形同虚设。

(三)筹资渠道单一,服务建设受阻

我国居家养老普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来源有限,而老龄人口的激增使得政府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养老费用,使得其入不敷出,严重制约着服务对象的覆盖范围,同时也会影响服务质量及内容和形式,使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受阻。

(四)专业人才的短缺,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很多老年人存在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对照护者的要求十分高。但居家养老的服务提供者一般是社区内的大龄下岗女职工和志愿者,他们缺乏专业、正规化的指导训练,大都凭感觉和经验提供服务;而专业服务人员常常因为薪资待遇、社会认可不佳等原因不愿意从事本专业工作。

三、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路径探讨

(一)建立老年人信息共享平台

老年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是解决供需不平衡的途径之一。一方面,社区可以通过建立老年人信息库,重点对高龄、失能和独居老年人规模进行检测,将有利于对整体的潜在需求情况进行把握,[5]减少服务资源浪费的情况。另一方面,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为老人提供一个自主选择的平台。老年人有需求时只需在家用手机app下个订单,就会有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专门上门提供服务;服务方式也由“政府配餐”向“老人点餐”转变,使老人有更多的选择。此外老年人及其家人还可在网上对其服务进行点评,服务提供机构可据此发现产品或工作人员的不足之处,从而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二)加大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

首先,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宣传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线上活动主要针对老年人的子女,通过在微信、微博、QQ、百度等互联网平台中推行相关文章的方式,给子女留下良好的印象,使其能够告知老人,鼓励其参与。而线下活动主要针对老年群体,一方面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栏、派发传单和免费体验活动等,向老人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此外,社区居委会和服务机构也要主动参与进来,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报告会、上门走访的方式将先进的养老观和消费观传播给老人,使他们转变固有的观念,进而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三)多渠道加强资金筹集

一方面,政府作为养老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养老服务的发展,因此,政府提供稳定的购买服务资金,并且加大资金数额,可以有效的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市、区财政预算中可以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也可以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治理标准和价格目录、确保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引入民间资本、慈善捐助、自我造血等方式拓宽养老资金筹集渠道,以期实现由政府、家庭、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共同构成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格局。

(四)重视专业人才建设

首先,要加大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面对机构现有的低水平服务者,社区可通过定期举办知识讲座、一对一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而在人才的招募方面则要设立门槛,进行职业等级考核,人员一律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办公。其次,要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并按照其职级和相关资格证给予适当的补贴,还可以根据工作绩效进行相应的奖惩管理,这样做不仅缓解人才流失的局面,还提高了从业者的竞争意识,激励其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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