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作社发展大事记
2020-03-13本刊
1月以来,为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相继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发挥各方优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服务。
2月19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2019年、2020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作了全面部署。中央1号文件对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有7个方面: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这些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农户发展,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小农户利益。二是强调加快构建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要注重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防止人为垒大户,排挤小农户。文件重点围绕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调统筹兼顾扶持小农户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四是强调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行政命令;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确保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走得稳、走得顺、走得好。
2月19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为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素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清理工作。
3月的北京,又迎来了共襄国是的全国“两会时刻”。据本刊统计,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来自合作社领域的代表增加到54名,约占200多位农村代表的1/4。他们尽职尽责,积极献计献策,替农民朋友发声,为合作社奔走鼓呼,成为反映基层声音、传达中央政策的纽带,闪亮全国“两会”现场。
3月5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按照《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农经发〔2013〕10号),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北京慧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082家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北京市顺义区南彩农民用水协会等104家用水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至此,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超过了1万家。
3月12日,农业农村部以第104号、第105号公告形式,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公告指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共6章65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共6章60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示范章程制订和修订本社章程。
6月,《中国农民合作社》迎来10周年生日。10年来,期刊见证了我国农民合作社的成长,成为合作人的精神食粮、良师益友,理事长代表们授予了期刊“合作社之家”牌匾。一路繁花,一路汗水,《中国农民合作社》将不忘初心,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6月25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
6月2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介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先进经验,引导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确定了9种类型24个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广大农民合作社要向优秀榜样看齐,坚持正确的办社宗旨,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织紧与成员的利益纽带,开拓创新产业模式和经营方式,不断提升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9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对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做出总体部署。
9月27日,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胡春华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坚持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动摇,引导农民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合作社,支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带动更多农户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岁华诞,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和群众游行。本次国庆庆典,多位合作社理事长获邀出席,其中有3位合作社理事长登上了彩车,即湖北省罗田县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锦秀、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松茸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云登加措和河南省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他们是全国合作社人的骄傲!
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进一步规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
12月1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的批复》,确定河北省赵县等120个县(市、区)、北京市顺义区等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至此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达1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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