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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妇女服饰中的美学范式与审美意识

2020-03-13邹梅

人物画报 2020年36期
关键词:银饰头饰范式

服饰作为人类最古老文化形态之一,是苗族族群最具代表性的艺术形态。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苗族服饰虽然因为迁徙后所处的环境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也有很多传承被一代代保留下来,被认为是“穿在身上的史诗”。《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记载:“长沙武陵蛮织绩皮草,染以草实,好五色衣,制裁皆有尾形。”可见,苗族妇女穿衣打扮喜爱寻求完美,寻思在着装上搭配类型丰富、样式精美的服饰配件,追求视觉上乃至心灵上的一种富足和愉悦。正因为这种寻思和追求使苗族服饰形成一个比服饰更广阔的的外化,从外延来看是服饰内容与形式的外化,从内涵来看是苗族人民的心灵诉求和对美好生活憧憬的外化。

“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 。从中国史籍记载考证,现代民族人类学家们认为:“古三苗”几千年来迁徙,成为了苗族的“今三苗”即:即西部方言区域(涵盖贵州的中部、南部、西部、北部和川南、桂北以及云南全省) ,中部方言区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贵州安顺地区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部分苗族中)和东部方言区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北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湖北的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和重庆的秀山、酉阳、彭水等县)。苗族摄影师吴仕忠先生编著的《中国苗族服饰图志》画册中收入了贯首装、对襟装和大襟装三种类型173种苗族妇女服装款式,这些服饰从样式到刺绣纹样或色彩上有着很大的差别性,现在也还在不断的发展演变中,但笔者认为苗族服饰文化生存环境的独立性及其手工技艺传承的特殊性使其形成了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美学范式和审美意识。

一、尚力之美与阴柔之美的完美统一

苗族人民长期生活在深山密林中,险峻的环境、生猛的禽兽、变化多端的气象都是他们的威胁,生存环境的恶劣是苗族族群的生活现实,使得苗族先民“出入必佩一革囊,中纳弩一刀一,善斗也”[ (清)檀萃:《说蛮》,(清)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卷十第八帙》,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版,第62页]。尚力之美的审美意识逐渐形成,在服饰中的体现最充分的就是苗族女性头上的头饰。清人檀萃在《说蛮》中记载:“妇人敛马鬃杂人发为髻,大以斗,笼以木梳”。虽然不同地区的头饰有着一定的差别,但大多造型都与充满力度感的牛角有关,这些头饰的造型非常夸张且与整个身体并不协调。贵州附近有一支苗族的妇女头饰是一排粗大尖锐的银簪,鲜艳的红花配上银光闪闪的利齿,充满壮美感,这种壮美、崇高与尚力形成了苗族独特的美学范式。

如果说头饰的形状体现了苗族的尚力的美学范式,那牛角头饰饰中的花纹以曲线的蝴蝶、鱼、花朵进行造型,让尚力与阴柔形成了完美的统一。服饰对于苗族来说是一种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的存在,苗族妇女服饰的内容和形式的讲究体现苗族族群中对妇女的尊重,是阴柔美的一种体现。同时,服饰中的图案不管是内容、形式还是色彩上,都表现出了和谐的阴柔之美:纹样内容集中在花鸟鱼虫上,曲线形的造型体现出了柔和之美,在中国美学思想中,花草为阴性,在苗族图腾中,鱼也是阴性的,“从表现上看,因为鱼的轮廓,更准确的说是双鱼的轮廓,与女阴的轮廓相似”[ 杨鵾国:鱼.盘瓠.枫木—蝴蝶——苗族生殖崇拜文化研究三题,贵州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在形式构成上,运用长短不一的曲线与饱满构图形式表现出温婉、细腻与缠绕之美;色彩上,采用渐变式的过渡,用白色的逐层增加来降低色彩的纯度与饱和度,表现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另外,从苗族小孩的帽子、肚兜和背带上可以发现,上面的狮子、老虎纹样在花草的衬托下显得萌宠可爱,这些都是阴柔的审美范式的体现。

二、繁复之美与拙稚美

(一)秩序化与规律化的繁复之美

苗族是一个不断迁徙的民族,迁徙的历史印刻形成了苗族特色的审美意识。对自然事物(动物、植物、人物、风景)进行装饰化提炼加工,化立体为平面,将自然事物条理化,将不规则的形象规则化,通过数量的积累或体态的扩展来强化和暗示人民对生活的满足感,从而产生出繁复之美。譬如湘西凤凰苗族的头饰装饰主要以花、鸟、蝴蝶造型为主,有单瓣、双瓣的细花,单支或成束状,插在发髻上或镶嵌在头帕上。或将银锁链外加小吊坠一串一串串来,挂在衣服上,走起来发出叮呤叮的响声,造型风格灵秀、生动细致、纤巧精致,且崇尚“以多为美”。

从苗族银饰中可见,早期苗族人的银饰主要集中在颈、腰、头、手等部位。苗族的银饰开始的装饰部位大多为衣背、衣袖肘拐、衣肩、衣边、背扇、裙缘等,这些部位易于磨损,尤其是在常年的劳动生产之中,于是机智的先民便饰以银饰予以加固,同时也美化了衣服,尔后这些部位就成了重点装饰部位。[ 陈素娥.诗性的湘西——湘西審美文化阐释[M].北京: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43.]各部位的银饰形态、大小不同且种类繁多,明代时苗族银饰就已经分成了头饰和身饰两类,到了清代,银饰种类进一步发展,逐渐演变成从头到脚的配饰装饰风格。当这些银饰的装饰位置与装饰种类逐渐形成了一定的秩序化和规律化的装饰形式并衍生成“以多为美”的审美习俗。

(二)形象比例混乱的拙稚美

苗族拥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意识,习惯于将自身对外在的直观感受体现在手工艺产品中,通过某种意识和情感创造出充满想象力和象征性的视觉形象,创造了很多臆想的形象,这些形象不受透视、解剖和结构比例等常规制约,现实与幻想交织、抽象与具象结合,将鱼头、牛头与龙身相接,龙头与蚕身相接,形成了一种信仰崇拜,表现对龙的力量的借用。这些创意性的结合中,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随意改变各种比例,形象比例的错乱成为一种常态,这种创造极大程度上发挥了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展现了其拙稚之美的审美范式。

苗族妇女服饰中的图纹来自于苗族妇女对本民族传统、习俗、宗教、典故、神话传说等一系列文化元素的再创造。图纹主要有:蝴蝶妈妈、苗龙、石權、鱼、牛、蝙蝠等,很多动物纹样是苗族部落氏族标识的神化表现,体现出最原始的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思想,体现了苗族审美范式中的狞厉之美。

长期以来, 丰富多彩的服饰伴随着苗族人民各式各样的节令民俗活动得到展示,可以说,服饰是苗族民俗文化、心理情感、审美意志、宗教信仰等精神形态的物化形式,反映着苗族人民的审美意识。装饰艺术形式是对其服饰艺术语境最具生命力诠释。苗族服饰的这种“物态·民俗·精神”三重结构系统,绝类于中国上古时期的“器即道”(大隐禅师语)之文化现象。

本文系2018湖南省社科基金基地课题“大湘西苗族传统手工技艺艺术图纹活性传承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8JD57)。

作者简介:邹梅,女,汉,1974.12,湖南双峰,大学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艺术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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