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增设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
2020-03-12
科学导报 2020年8期
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2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科技创新有特殊贡献的,每人奖50万元。
为激发企业家活力,发挥企业家作用,山西省对《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做补充规定。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增设山西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一类奖项,奖励为山西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貢献的优秀企业家;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的评审工作按照《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执行;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不分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选总数不超过5个,每人奖金数额为50万元。
山西省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人选不受国籍限制,具备基本条件包括:中国籍人选应当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外国籍人选应当对华友好,具有良好声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引领改革、担当作为,奋战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山西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