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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创新路径研究

2020-03-12

观察与思考 2020年5期
关键词: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

郁 菁

提 要: 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启动快、扩张强,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和产业关联性,迄今为止已形成了庞大的消费市场和集群经济,逐步成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将为长三角一体化格局的形成提供认同基础、精神动力和竞争优势,对助推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长三角地区产业基础存在差距、一体化初期“虹吸效应”凸显等矛盾。因此,文化产业在一体化浪潮中的创新,并非仅仅是技术上的创新,而是基于多层面、多维度、多主体的协同作用,这要求政府和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系统观和动态观,以提升产业协同创新的能力。

学界对于协同创新的研究日渐成熟。有学者根据协同创新实现的不同路径,将其分为内部创新和外部创新。内部创新依赖企业内部的要素流动,如技术、市场、战略、文化、制度和管理等,外部协同创新主要取决于企业与相关主体的互动合作。①参见熊励等:《协同创新研究综述——基于实现途径视角》,《科技管理研究》,2011年第14期。有学者则从制度层面提出“战略—知识—组织”协同创新理论框架。②参见何郁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论模式》,《科学学研究》,2012年第2期。也有学者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进行分析,认为微观层面的协同创新是基础和基本单元;中观层面的协同创新是技术创新系统和知识创新系统间的有效协同;宏观层面的协同创新是国家创新系统与经济系统紧密结合,是为了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促使科技、教育与经济融合发展的有效协同,是协同创新追求的终极目标。③参见张艺等:《协同创新的内涵、层次与框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8年第38期。在区域内部协同创新方面,有些学者指出区域协同创新是区域分工与合作的发展趋势,区域内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组织等,共同构成有效的协同创新网络。④参见高丽娜等:《区域协同创新的形成机理及空间特性》,《工业技术经济》,2014年第3期;贠兆恒等:《创新型都市圈协同创新体系理论框架研究》,《中国科技论坛》,2015年第11期。由此可见,学界对此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对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创新路径与机制仍需展开进一步研究。

一、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现状

长三角地区地域面积为35.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亿人,占全国的1/6,但地区经济总量占到全国的近1/4。优越的地理位置,较为发达的社会经济和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其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经济新常态下,沪浙皖苏三省一市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优化人才、科技和市场等条件,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文创50条”)、《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浙江)、《浙江省文化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17—2022年)》、《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江苏)、《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江苏)等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结构深层次调整,推动从数量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型。

1.产业发展领跑全国。2014至2017年,长三角区域文化产业增加值始终位居中国七大区域之首,年均增速达11.4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18个百分点。2017年,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10351.2亿元,同比增长9.57%,是我国首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5%的核心区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总量的近三分之一。①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9》,自2018年起,不再发布分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2018年,长三角区域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32183.7亿元,从业人员达510.9万人,资产总计约达69752.9亿元,各项指标持续位居全七大区域之首。其中,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约占全国总数的1/4,主营业务收入和资产总计约占全国总数的1/3。

2.市场主体持续扩大。在区域整体范围内,2018年,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达49.19万家,比2008年增加36.84万家,十年增幅约达300%。区域内四省市法人单位规模,浙江、江苏、上海和安徽分别从2008年的4.43万个、3.72万个、2.9万个和1.3万个,增加到2018年的15.44万个、21.15万个、4.47万个、8.13万个。十余年来,特别是浙江、江苏、两地分别增加了248.5%和468.5%。在连续十年公布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长三角地区文化企业占全国总数的34%,遥遥领先;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浙报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和宋城演艺、华策影视等一批国有和民营龙头企业榜上有名。截至2019年,长三角地区累计共有上市文化产业89家,上市挂牌企业超过400家。同时,长三角拥有全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产业交易所,先后成立文化产业基金151支,募资总额超4000亿元,资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力都处世界领先水平。

3.行业优势名列前茅。通过多年发展,长三角地区的新闻媒体、广播影视、会展服务、出版印刷、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和文化装备等行业门类的发展水平和产业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广播节目制作方面,2018年,长三角地区全年制作广播时间为137.31万小时,遥遥领先于中国其他六大区域,占全国全年制作广播时间的17.13%。在艺术表演方面,2018年,长三角地区拥有艺术表演团体机构5348个,全年营收达111.59亿元,国内观众达4.54亿人次,各项数据均占全国总数的30%以上,位居全国七大区域之首。在动漫游戏方面,2018年,长三角地区已有动漫企业142个,位居全国第一,从业人员达5023人,营业收入达17.54亿元,仅次于包含了广东省、福建省这两个动漫大省的东南地区。在影视产业方面,长三角地区的三省一市共同发起设立长三角电影发行放映联盟,助力推进长三角电影更高质量发展。2019年11月,华策影视与上海市松江区正式签约合作,建设华策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打造推动浙产影视走出去的国际化平台。

4.联动机制日益完善。2018年,在设立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G60科创走廊等一批跨区域合作平台,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有效启动运转。同年起,三省一市党委宣传部连续联合主办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以此作为区域联动的重要活动之一。在首届长三角文博会举办期间,推出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区域联盟、长三角文化金融合作服务平台、长三角影视制作基地联盟、长三角电子竞技产教协同创新中心等一系列文化一体化发展合作项目,以跨域合作、专业整合的方式,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向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迈进。2019年,第二届长三角文博会以“建设长三角文化产业共同体”为主题,以展览、论坛、“区域联动”活动为三大主体,展览面积达5.4万平方米,规模较首届增长2倍多,共有870家参展商、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109家海外文化机构参展。展会期间,同步举办了16场论坛、3场“区域联动”活动、66场发布活动和5场专题经贸配对会。2019年5月,中国长三角网络电台正式开播,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支撑的网络电台成为长三角新闻融媒体平台的官方电台。2019年7月,《长三角区域印刷业一体化发展升级指南》发布,旨在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制度设计和创新驱动,推动长三角区域印刷业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融合发展。

5.文化科技态势良好。2019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发布《中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我国文化科技发展初步形成了“三极、一带、多中心”的区域布局,长三角区域便是“三极”中的重要一极。目前,长三角地区共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占全国总数的1/2,拥有杭州、宁波、横店、合肥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4个,占全国总数的1/4。同时,长三角集中了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孵化机构。2018年,长三角区域文化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169.56亿元,有效发明专利总数为11565个,新产品开发项目达9248个。其中,年文化研发经费支出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均超过全国总数的1/3,有效发明专利数超全国总数的1/4;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的研发强度均超过3%。这些因素成为推动地区文化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

上海虚拟现实产业约占全国市场1/4的份额,并率先在国内培育了上海证大喜玛拉雅中心、文定生活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虚拟现实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江苏在3D动漫技术引擎、动作仿真、数字媒体创作等一批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并在省内培育了江苏大剧院、南京游族信息、南京炫佳网络等一批科技孵化型企业。浙江顺应“文化+”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发挥全国首个国家级信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优势,构建县域、园区、基地等多平台支撑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安徽多措并举,打破“次元壁”,产业跨域融合多元共生。安徽省级层面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引导基金,推动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前形成了以智能语音、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

6.国际合作交流广泛。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方面,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文化产业对外交流最广泛、对外文化贸易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这里形成了全国领先的国家对外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集群和文化出口重点项目集群,并连续10年在全国保持优势。在335家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129个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中,长三角地区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分别达105家和32个,约占全国总数的1/3和1/4。同时,长三角地区拥有中国第一个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全国唯一以出口为导向的国家级影视产业园区,有史以来投资额最大的中美合资文化产业项目等众多国际合作项目,推动长三角成为中外文化产业合作规模最大、最有成效的地区之一。此外,长三角也是全国对外文化投资最为活跃、规模最大的地区,既有与发达经济体开展文化产业合作,也有向发展中经济体进行文化产业投资,为加快区域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创新过程分析

(一)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要素与路径

作为当今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领先地位基本得到确认,这与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密不可分。长三角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协同创新系统中,企业资源获取、人才良性发展是主要的内在动机,制度保障、科研院所、产业环境和国际交流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外在要素。其中,政府是组织协调和政策保障的主体,通过制订相关政策和行政法规,引导和监管产业发展的方向,并对创新活动进行宏观调控。企业是协同创新过程中技术创新的投资者、需求者、组织者和应用者,是文化市场的主体,对于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人才是产业创新发展的智力支撑,人才的大量流入和引进为文化产业提供重要人力资源和创新主体。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主体,是前沿知识和先进技术的创新者、传播者,也是创新氛围的主要营造者。产业环境离不开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要素的共同营造,是创新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国际交流合作是我国文化产业得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前提条件,是提升国际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必经之路。

基于对长三角文化产业现状和协同发展要素的深入研究,区域文化产业呈现出强化协同发展、释放市场活力、融合文化科技和扩大产业辐射等多路径共同推进的特征。

1.强化协同发展。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口岸资源强强联合,重大基础设施基本联通,生态环境联动共保等进程加快, “同城化”效应逐渐显现。长三角文化产业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将成为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方向。2018年初,被誉为“神经中枢”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发挥了信息交互和统筹协调作用。随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三省一市的区域发展有了官方共同认可和遵循的“行动路线图”和任务时间表。近年来,《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陆续出台,决策部门协调机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市场数据共享机制等机制相继建立,为促进区域文化产业资源的有效流转、优化配置,以及区域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和产城融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释放市场活力。文化市场活力的有效释放,离不开市场统一、合作开放、竞争有序和内需扩大等要素。长三角是我国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成效显著。尤其自2017年来,上海出台了《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若干措施》,浙江发布了《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江苏出台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地陆续建立规范而开放透明的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企业,完善要素市场建设。国有文化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如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浙报传媒控股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和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等一批国有文化企业的行业领先地位日益突显。民营文化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民营企业连续多年蝉联中国文化企业30强,民营资本、社会资本的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地区居民文化消费总量和规模进一步增长,文化消费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消费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区域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和产业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

3.融合文化科技。数字经济、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全新的文化生产体系,但科技对文化建设支撑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2019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文化和科技的融合将主要呈现为催生文化新业态、助力产业升级、进入消费领域,以及融入实体经济和制造领域四个方面。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积极响应并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消费逐渐成为增长动力。随着G60科创走廊(含上海、嘉兴、杭州、金华、湖州、苏州、宣城、芜湖、合肥等9市)、杭合创新带等重要平台的深化布局和科创走廊“零距离”综合审批制度改革,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将打通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为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扩大产业辐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提升文化软实力已成为世界各国比拼综合国力的战略选择。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及上海自贸区桥头堡作用的进一步放大,使长三角文化产业的服务半径在未来将得到极大扩展,辐射范围将从全国、东南亚地区拓展到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文化“走出去”。随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文化竞争愈加激烈,长三角地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区域竞争力日益重要和紧迫。三省一市将充分利用此次战略契机,对标国际水平,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发的力度,加快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及其创新产品服务“走出去”的步伐,推动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动漫领域等版权贸易服务做强做大,提升长三角在全球的文化影响力和国际美誉度。

(二)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创新的机理

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的协同创新不是单个主体或要素的行为,而是系统内多元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相互作用、协同合作的整体行为。区域内,各要素都具有动态发展和多元协作的多维协同关系,在其互相传递、合作、协同进程中,释放着产业潜能和活力。虽然目前长三角区域的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已经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形成了自身的协同创新机理。然而,根据协同创新分析理论,仍然会发现一系列亟待破解的瓶颈问题。

1.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等不尽相同,沪浙皖苏四省市发展水平不一,各省份内也存在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如苏北、皖北、浙西南等。在文化产业增加值方面,2017年,江苏和浙江分别以3979.2亿元和3202.3亿元,领先于上海和安徽的2081.4亿元和1088.3亿元。但在占GDP比重方面,上海和浙江分别以6.79%和6.19%遥遥领先于江苏和安徽的4.63%和4.03%。人口流入方面,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十年间,浙江、上海、江苏三地人口净流入人数分别以997万、873万、432万,位居全国各省市净流入人口排名的第二、三、五位;而安徽10年间净流失人口达962.3万人,居全国之首。在文化产业一体化的前期阶段,江苏、浙江和上海的核心区域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虹吸效应”带来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将不可避免。

2. 区域规模报酬递减。造成规模报酬递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生产要素可得性的限制,二是由于产业一体化或企业规模扩大而导致的管理效率下降。一方面,随着文化企业或生产规模和市场规模逐渐扩大,由于地理位置、原材料供应、劳动力市场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可能会使企业在生产中需要的要素投入不能得到满足,制约了产业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阻碍了区域文化产业整体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在产业一体化或企业规模扩大初期,可能会因原有管理模式或管理机制不匹配而导致管理效率下降(如内部的监督控制机制、信息传递机制与管理机制不匹配),容易错过有利的决策时机,并造成生产质量和效率下降,甚至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例如,由于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文化产品或服务可能会出现上海融资,苏州研发,杭州营销,芜湖生产的现象,但因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全面深化改革还未形成系统集成效应,一旦出现结构性或制度性障碍,风险就会与红利一体联动,从而导致1+1+1+1<4的规模报酬递减。

3.文化科技融合不足。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最为典型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共同推进,信息化与数字化同步发展的重镇,有着丰富的高水平人才和数字人才。然而,在文化和科技融合方面,相较于国际先发城市或地区,高技术和服务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亟需营造高品质的城市创业宜居和商务商业环境。从国际文化贸易方面来看,尽管我国文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优化,但正是由于原创性差、科技含量不高、市场适应性弱等原因,核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仍然存在对外逆差,对外文化贸易占整体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仍比较低,具有国际竞争力且带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品牌尚待开发和完善。

三、长三角文化产业协同创新的拓展路径

通过对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要素、路径与问题研究,不难看出,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大势下,区域文化产业的一体化发展离不开系统化、动态化“协同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其趋势为机遇大于挑战,红利大于风险。同时,仍有许多可拓展的空间。

(一)推动区域错位发展,促进产业优势互补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求同存异、包容多样”为原则,坚持大处着眼与实处着手相结合,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兼顾,短期增加值与长期科学发展相统筹,进一步发挥上海金融业高度发达、江苏产业体系完善,浙江数字经济发达、安徽制造业等优势。对三省一市现有文化产业主导业态进行统一规划和空间调整,强化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坚持“因城施策”,避免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提高资源使用和配置效率。对已存在的同质化倾向的产业门类,如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和休闲娱乐等,引导和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特色,提高产业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增加差异化程度,着力构建资源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和健康生态。

(二)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形成发展强大合力

在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设立文化产业推进部门,加强中心区域城市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联动,建立重点文化事项共商共建机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推动三省一市文化产业延伸广度,拓展深度,增加温度,协同构建长三角文化发展共同体。坚持以 “一家人”的共识、“一张图”的绘制、“一起干”的合力,加强长三角中心区域苏北、浙西南等地区深层合作,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把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引向深入。尝试设立文化产业一体化示范区,加强跨区域,特别是跨省域的创新合作。以建立文化产业协同治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等为契机,率先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先行先试经验,引领产业协同发展。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和任务成果共担机制,应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报酬递减和区域治理失灵等问题,动态掌握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多元评价、共生互赢”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合力。

(三)共建科技创新产业带,推动科技赋能发展

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和文化科技融合战略的需求,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文化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城市融合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以张江实验室、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江苏研究院等一批长三角地区创新实体机构和平台的建设和提升为契机,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产业带或联盟机制,鼓励产业带或联盟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交流,加大文化领域科技应用力度,拓展拉长文化产业生产链条。加强智能科学和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文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促进关键技术在文化生产领域的创新应用。长三角文化企业应充分利用区域数字资源优势,加强在创意设计、技术创新、品牌提升等方面的应用,协同推动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媒体融合纵向发展以及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等文化创新,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释放科技对文化建设的赋能作用,加快提升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为产业一体化和高质量文化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积极借鉴先进经验,逐步拓展全球市场

对接国际高标准文化市场规则体系,以交流互鉴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如借鉴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城市群和英国中南部城市群等产业发达城市群体的经验和做法,着重在由点及面的网络化发展方面寻找差距,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网络化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国际文博会办展层次、加大投入力度,把展会打造成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立足长三角、辐射全中国、面向全世界的文化展会品牌,更好地吸引全国、全球优质文化资源集聚。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力度,加快地区工艺美术、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特色传统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走出去”的步伐。统筹规划长江、淮河、大运河和新安江上下游两岸景观,兼顾跨界丘陵山地管控协调和江南水乡文旅开发,推动跨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在共同保护中开发,在共同开发中保护。进一步优化文化公共产品的布局,推动区域文化供给协同发展,进而提升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使长三角区域成为亚太乃至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创意节点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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