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收尾及后续工作思考
2020-03-10
甘肃省张掖市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自2013年试点起,至2019年“回头看”结束,历时7年时间完成了这一改革的艰巨任务。目前,全市已完成六县区所有村组的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全市确权登记家庭承包面积332.17万亩,完成率99.7%。
土地确权收尾的五项“注意”
注意抓技术落实,高标准开展核查。县区工作结束后,张掖市制定市级核查工作方案,通过招标确定由第三方承担技术成果核查,确权办承担综合成果核查。2017年6月-11月,组织专家在严格技术标准、严格验收程序的基础上高标准完成六县区的市级核查工作,并对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移交县区进行整改,确保了确权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和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民乐、临泽、甘州三县区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质量监理单位开展确权技术监理,保证了工作质量。
张掖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一个缩影
注意抓资料归档,确保成果完整。按照确权工作档案管理的高标准要求,县乡村从工作开始就与档案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对工作中形成的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农户的申请书、身份信息、登记表等“一户一件”资料,影像、图纸、承包合同、矛盾纠纷调处记录等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归档,一式三份,保证了资料齐备,档案整理规范。同时,筹措资金修建或改造了县乡两级的档案室、查阅室,购置了高标准档案密集架,为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保存、查阅、利用创造了安全有序的环境。
注意抓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按照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建设要求,对各类登记档案资料同步形成电子文档,全面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承包地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起以县区为单位的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和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和平台,做到调查数据、承包合同、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流转、土地纠纷仲裁等信息化动态管理,为开展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征地补偿、抵押担保、产权交易、不动产登记、土地整治、惠民政策落实、农田休闲农歇、宅基地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准确完整的基础性资料和重要依据。
注意抓问题整改,确保经受历史检验。确权工作通过市级核查和省级验收后,省市均向县区移交了问题清单。针对遗留问题,各县区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业、逐项销号、规定整改时限等措施,将能消化解决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处理。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反复召集群众会议协商解决,逐一消化存在的问题。整改期内,各县区调查化解问题160个,整改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全市又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对排查清理出的多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了解决整改,化解了大部分长期未决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问题。
注意抓成果应用,服务农村改革工作。目前,土地确权成果已在产权交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风险防控、土地矛盾纠纷仲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工作中得到拓展应用。临泽、高台、民乐三县区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数据,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交易信息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颁证和地上附着物交易、抵押担保及贷款工作。
土地确权实践思考
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摸清全市农村家庭承包面积为333.08万亩,较二轮承包面积250.05万亩超出33%。同时,实现了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分配、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使农民可以放心流转自己的承包地,安心进城务工落户,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奠定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推动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进程。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临泽、高台、甘州、民乐四县区探索开展了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有效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农村土地确权的完成,还推动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开展,临泽、高台、民乐三县积极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农业经营新机制,形成“保底租金+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农民增收新模式,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多年来,农村承包地在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中形成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增加、农业种植效益的不确定性变化、进城务工农民的大幅增多,导致农村土地中矛盾纠纷问题层出不穷、信访缠访现象日趋增多,部分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影响农业健康发展,也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此次土地确权,许多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也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土地确权后工作重心
继续做好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农村土地确权是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要在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收尾工作、化解遗留问题,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并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落实“长久不变”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落实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政策。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坚持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利长久不变。要长久保障和实现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户承包地要保持稳定,继续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发包方不得违法调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坚持延包原则,统一变更土地承包权利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不得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确需调地的,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