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28条政策为企业打通“复产路”
2020-03-08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扶持对象: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重点企业和重要防疫物资。
扶持范围: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金融支持、保险、支持扩产增能、物资进口、防疫产品科技研发等方面。
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对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给予技术改造补贴,对被征用企业为生产防疫物资实施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入50%-80%的财政补贴。
对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开通进口防疫物资受理专窗和绿色通道,主要进口口岸实现7x24小时全时通关。
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
扶持对象: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行业和中小企业。
扶持范围:租金减免、延期纳税、税收优惠等方面。
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税收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扶持对象: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
扶持范围:加大信贷投放、实行优惠利率、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
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确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
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
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
扶持对象: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
扶持范围:失业保险返还、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实施培训补贴、灵活用工等方面。
2020年本市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从2020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
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上海在指导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协调防疫物资、用工、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保障工作。
加大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6个月以上的云视频会议等云上办公服务。
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
上海将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发挥“一网通办”便企服务作用,扩大“随申办”超级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通中小外贸企业服务专窗,便利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理通关、物流、金融等一揽子进出口业务。
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提供咨询、指引、调解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