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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改气”的发展现状与现实思考

2020-03-08常定邦

甘肃科技 2020年14期
关键词:定期检验车用气瓶

周 鹏,常定邦

(定西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甘肃 定西 743000)

燃油汽车改为燃气汽车(以下简称“油改气”)工作开展以来,燃气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多,为社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受科技的发展、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省“油改气”也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文章中仅仅讨论出厂后燃油汽车改为燃气汽车的情况。

1 “油改气”的发展现状

2009年2月25日,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了《甘肃省燃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缓解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快速发展的汽车工业之间的矛盾,推动汽车工业节能降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燃气汽车发展,特别是天然气作为汽车清洁能源动力,得到了重点推广和应用,“油改气”也得到了发展。车改气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车载气瓶的在数量急剧增长,尤其以出租车居多,也有一些私人进行的改装,天然气等能源由于其价格低廉,运行成本低的优势,各改装厂“油改气”业务火爆了一时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和地方能源政策的不断变化,很多地方停止了车改气业务,车改气业务在不断减少。

2 “油改气”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改装企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改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安装改造质量得不到保证,改装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工艺,尤其是一些关键性的环节控制不严,设计图样与实物不一致、泄漏试验未按照要求进行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都严重影响车载气瓶的安装质量。

2)部分改装单位为了经济效益,给用户安装一些价格低廉的车载气瓶、减压阀等配件,这些配件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但是使用中的效果却大打折扣。

2.2 改装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燃气汽车的售后和维护保养得不到保证。随着“油改气”业务的发展,使很多传统汽车修理厂纷纷加入“油改气”行列,随着业务的减少,经济效益下滑,很汽修企业停止了此项业务,导致改装后的燃气汽车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安全隐患得不到的及时处理,售后成了很大的问题,很多地方甚至没有有资质的改装企业,致使后期的维护保养困难。

2)存在超过定期检验期限使用车载气瓶现象。车用LPG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自制造之日起)[1];车用CNG钢[2]:钢瓶的首次和第二次检验周期,每两年检验一次,第二次检验后,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出租车每两年检验一次,第二次检验的有效期为一年;车用CNG缠绕瓶:不得超过3年检验一次[3]。很多用户对于车载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往往不了解,加之部分车载气瓶充装单位违规充装过期车载气瓶和监管存在漏洞,致使部分车载气瓶超过定期效验周期使用的现象仍然存在,给使用中留下了事故隐患。

2.3 法规政策对“油改气”的影响

1)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件》GB7258-2017,标准中的“12.5.1条“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和燃料种类”。作为一个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对改动燃料种类做出了明确的限制。

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意见中指出:“要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国家开始淘汰“油改气”的车辆。

3)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自2019年6月1日后车用气瓶安装无须许可,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实施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机关应当对监督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安装单位无须取得许可,“油改气”不需要取得相关资质便可开展改装工作,会导致车改气的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4]。

4)原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9日颁布的,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T18437-2009的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第1部分和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于自2017年12月15日起,该标准废止。标准作废以后,参照的改装前的技术条件、改装技术要求、检验及检测方法、改装后的整车技术要求、标志等,致使“油改气”失去了技术标准支撑。

5)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19)特便字第4005号,答复了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的有关问题:燃油汽车是否允许改装为燃气,答复是依据各省(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甘肃省工信、公安、交通三部门于2018年8月2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现有燃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420号文,文中要求“油改气”的企业必须逐步的退出现有市场。通知要求从改装市场实际考虑,在资质有效期内的燃气汽车改装企业仍可开展改装业务,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同时,不再受理审批新的燃气汽车改装企业资质。为方便改装企业做好资质到期的善后工作,2018年企业资质到期的企业,资质有效期限可自动延续至2018年年底,给予改装企业的过渡期。致使现有改装企业中由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的《甘肃省燃气汽车改装企业资质证》过期,而由原质监部门发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根据致使对是否继续改装不明确,相关部门并未明确。

3 关于“油改气”的几点建议

1)根据甘肃省经委印发的《甘肃省燃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验”,现在工信部门每年一次的年审未进行,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改装企业是否继续进行改装,相关政府应从政策上明确;

2)加强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具备改装条件的改装行为应坚决予以取缔;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在用改装汽车的监督管理,坚决杜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汽车带病运行,坚决杜绝违规充装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车载气瓶;

4)通过资金扶持、政策指导、技术支持等方式,逐步引导“油改气”用户使用国家推广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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