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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水厂安全供水

2020-03-07张志方

供水技术 2020年2期
关键词:余氯出厂浊度

张志方

(新昌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浙江 绍兴 312500)

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阻击战。生活供水作为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尤其自疫情爆发以来,供水安全显得更加重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指出,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 min、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1]。城市供水主要采取氯消毒技术,在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加强水厂生产运行控制,消除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饮用水传播是所有供水企业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1 疫情期间的水厂安全供水

1.1 水源面临的病毒污染风险

水厂原水一般取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例如河流、湖泊、池塘或地下蓄水层等。这些天然水体本身不含能有效灭活病毒的成分,同时水源在进入水厂之前沿途经过的区域可能有病毒汇入,使水源面临病毒污染的风险。

1.2 生产过程面临的病毒污染风险

1.2.1 人员感染风险

水厂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人,且工作的开展无法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而新型冠状病毒可以通过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因此办公室人员、运行维修人员和所有值班人员都面临被病毒感染的风险。

1.2.2 消毒CT值不足风险

目前国内水厂在消毒剂的使用和清水池的设计方面普遍以氯消毒为基础。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的资料显示,除臭氧以外,氯对病毒的灭活效果所需CT值最小[2],氯的消毒效果相比于二氧化氯和氯胺更有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氯消毒的基本要求是与水有效接触时间大于30 min,出厂水余氯值大于0.3 mg/L。由此推算,CT值应大于9 mg/(L·min)。

考虑到氯消毒可能受pH、浊度、铁/锰、氨氮、有机物和温度等多个因素影响,理想的CT值应大于12 mg/(L·min)。但是当原水中含有氨氮和其它消耗氯的物质时,在未达到折点前,随着加氯量的增加,氯与氨生成氯胺并被次氯酸氧化为无消毒作用的化合物,余氯反而逐渐降低,存在出厂水CT值不足的风险。

1.2.3 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回用风险

沉淀与过滤是去除病毒、贾第虫和隐孢子虫以及其它致病微生物的有效过程,但是若水厂回收利用厂内的自用水(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水),微生物会在沉淀池和滤池中富集,无法确保净化过程对细菌、病毒的去除效果以及消毒过程对细菌病毒的杀灭效果。同时,回用会增大滤池负担,导致出厂水浊度升高,影响微生物安全。

1.3 管网面临病毒污染风险

供水的薄弱环节在于配送,主要是末端余氯保障和避免污水的侵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要求,管网末梢水中余氯含量≥0.05 mg/L,从而保证自来水管网内的微生物(包括水中的藻类和病原体等)的有效去除,同时防止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管网余氯值偏低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2 确保安全供水措施

2.1 强化原水监测

原水的监测工作,除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的要求,重点需要监测原水的浊度、氨氮、总大肠菌群或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其中,对氨氮、总大肠菌群或粪大肠菌群的检测要求每日不少于1次。发挥在线水质仪表的实时监测作用,及时跟踪、核查原水水质的变化,必要时增加化验室取样检测频次和检测项目。

2.2 过程控制的应急预案

2.2.1 人员的应急管理

疫情期间,水厂须制定有效、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正常的安全供水。主要采取实行封闭式管理办法,确保员工的有效隔离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① 员工上下班须戴好口罩,每日上班前须进行体温测量,尽量减少去人员集中地区。

② 办公室和各工作场所应保证充分的通风,加强消毒,同时采用线上办公、远程会议。

③ 在公共区和卫生间设置洗手消毒液。注意勤洗手,保持日常个人卫生;安排保洁人员负责对办公区公用设备设施、会议室、接待室、食堂等的每日消毒并保留日常消毒记录。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清洁,不与他人共享个人物品。

④ 在疫情未解除期间,限制或尽量减少相关人员来访。特殊原因来访时,提前告知来访人员戴好口罩,并且来访人员必须在门卫处进行体温测量正常后才能放行。

⑤ 涉及出差、探亲等外出返回的员工,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和观察,由人事科统计、汇总、上报。

2.2.2 采用折点加氯满足消毒CT值

目前暂无新型冠状病毒的灭活数据,参考细菌病毒的共同特性,依据的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①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氯消毒的基本要求,与水接触时间大于30 min,出厂水余氯值大于0.3 mg/L。

②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水中含有的大肠杆菌的消毒条件,游离余氯在0.5 mg/L,接触时间为30 min,浊度 <1 NTU,pH <8.0。

③ USEPA对病毒的去除要求,通过去除和灭活的总削减率为4log(即99.99%)。通常的混凝、沉淀、过滤常规工艺可去除2log;氯消毒CT值满足5.8 mg/(L·min),病毒消毒灭活率为2log(试验条件:针对肠道病毒,水温为1℃)。

根据以上标准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有利于特殊时期对消毒效果的控制,包括使用氯消毒工艺的水厂建议采用折点加氯。

设有前加氯工艺的水厂,应适当提高前加氯剂量,保持混凝—沉淀系统有一定的余氯存在,例如沉淀池出水余氯在0.05~0.1 mg/L且每日检测不少于3次。

2.2.3 不回用排放水并降低出厂水浊度

特殊时期,建议停止回用沉淀池排泥水和污泥回收系统的浓缩池上清液,也不回用滤池反冲洗水。同时排查水厂范围内生产废水、雨污水的流向,杜绝任何进入生产系统的可能性。考虑到浊度也是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之一,因此有必要强化常规工艺的处理效果,实施内控指标,使出厂水浊度小于0.2 NTU。

2.3 管网水余氯的控制

为了保证管网水中余氯≥0.05 mg/L。在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氯消毒要求的基础上,调整非疫情时期采用的出厂水余氯控制值,提高余氯控制值为0.1~0.2 mg/L。在现场水温较低、pH值较高、清水池实际停留时间较短或清水池导流墙设计偏少等情况下,应采用高值。同时加强对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对消毒剂和微生物的要求,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

对出厂水检出细菌总数的清水池(标准要求菌落数≤100 CFU/mL),除提高余氯控制值外,还应考虑降低清水池负荷,延长实际停留时间,并进行检测确认。对管网末梢水出现余氯值偏低的区域(余量≥0.05 mg/L),要加强检测并查找原因,必要时调整供水方案。

3 结语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还在继续,疫情防控的形势仍很严峻,水厂在运行管理和供水安全方面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科学周密、有力有序的举措,以保证供水的安全性,达到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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