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2020-03-06刘琛
刘 琛
(沧州渤海新区供水排水有限公司,河北沧州0611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使用性要求越来越高,高层建筑、小高层建筑[1]和高地集中式住宅小区[2]也越来越多,传统的一次供水已不能满足高层建筑供水的需求,二次供水方式应运而生[3]。二次供水已经成为我国城市供水的主要方式[4],并且是目前高层供水的唯一方式,设施数量和使用人数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0),对二次供水的定义是“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5]。2012年和2015年,《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先后下发,强调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并保障二次供水水质。随着人们卫生意识的不断增加,二次供水的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得到了广泛关注。
1 国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1.1 发展和现状
20世纪90年代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且趋于密集,相对应的二次供水方式主要是机组工频楼顶水池供水。这种早期的二次供水方式主要有恒速泵直接汲水方式、恒速泵和高位水塔相结合的供水方式、恒速泵与高位水箱相结合的供水方式、恒速泵与隔膜气压罐相结合的供水方式。
21世纪初,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早期的供水方式能源利用率比较差、占地面积大、成本高、水质易受到楼顶水池的二次污染且供水方式不够灵活,已不适用于现有的高层建筑,开始使用变频调速供水。近几年,日趋重视节能问题,二次供水也进入了叠压供水阶段,该技术能够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压力达到良好的节能效果。二次供水经历了水塔供水、高位水箱供水、变频调速供水(变频供水设施)[6]和叠压供水(无负压供水设施)[7]4个阶段。
目前,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多为房地产开发商自行决定,设计选型随意,设计也多不合理;二次供水方式不一,其设施选型、选材的随意性较大,设施类型、规格也多种多样,无法形成统一标准;二次供水设施质量参差不齐,且市场竞争无序化;二次供水设施预防性审查率不高,运维经费来源不通畅,设施运维水平低,日常维护管理不善。
1.2 主要运营管理模式
根据相关规定,国内多数的供水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主要以二次供水用户前的总水表为界划分管理界限。各地也因地制宜,摸索出适用于本地区特色的二次供水管理模式。目前,国内管理除了由产权人或物业公司管理的传统模式外,主要有统一运营、管养分离、双轨制和市场化4种管理模式[8]。
统一运营是指经验收合格后的新建或已二次改造后的供水设施,由政府指定的管理单位统一接管。深圳是采用统一运营模式的代表,但目前深圳水司接管的二次供水并不包括难度较大的高层建筑。此模式能统一管养标准,明晰管理责任,有效地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和供水水质。
管养分离模式下,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维护实施全面管理,能充分发挥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和作业两方面的优势。例如天津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接管二次供水后,将设施的运行养护委托给第三方,收效较好。
双轨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供水企业各自运营维护其分属的二次供水设施,其优点在于计划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沈阳是应用双轨制模式的典型例子,在二次供水改造和接管时规定:①凡独立向居民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后交供水企业管理;②公建与居民合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以公建用水为主的,原则上由公建单位管理;③高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已由物业管理的,可继续由物业管理。
市场化是指供水企业仅负责市政管网的运营管理,二次供水由业主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运营管理。重庆市二次供水公司是国内探索市场化模式的代表,已经形成了“建管一体、专业运营、有限竞争”的独特经营模式。
但是目前全国仅有少数城市的二次供水归属供水企业管理,绝大部分城市的二次供水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若其管理能力不足,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管理不到位,会导致高层用户的用水安全等无法得到保障。
2 沧州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现状
2.1 相关管理政策
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沧州市依据的政策文件主要为《物权法》、《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8)、《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沧州市城镇供水用水排水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
2.2 建设情况
沧州市城区对二次供水统一建设的单位只有一家,即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市供排水集团)。沧州市供排水集团是在原沧州市大浪淀水库管理处、市供水总公司、市排水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直属沧州市政府领导的国有公司,是河北省内首家实现引、蓄、供、排一体化运营管理的企业,肩负着沧州市区的城市自来水生产、用水服务、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水库的安全运行等职责,供水服务人口约为200万。
沧州市供排水集团实施资产重组后,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快速发展,沧州市二次供水设施90%以上由其统一建设。统一建设的标准是变频供水设施,故沧州市现存的主要二次供水方式和国内大部分城市不同,主要由变频调速供水方式供水。变频调速供水系统包括水箱(池)、检测仪表和水泵等设施,并且在该基础上增加了变频控制系统[9]。变频调速供水的流程为下行上给式,市政管网供水至低位水池,水泵(变频泵)从低位水池抽水直接供给各用户;由于水箱(池)的原因,变频调速供水不能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压力,水质也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
根据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的调研,截至2019年8月,沧州市区现有各类用水用户317825户,其中居民用户259218户,占91%;现有各类小区约400个,市区范围内已有172个小区使用或建设有二次加压设施,保有量、用水量以及对城市管网运行的影响都较大;现有二次加压点214处,其中住宅站点90处,住宅站点中62处需改造。其中涉及的管理单位基本都是物业服务企业。
2.3 运营管理现状
沧州市二次供水管理模式属于统建分管模式,即由供水集团统一建设之后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管理。在二次供水运营管理方面,监管责任部门主要有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用水单位、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沧州市水务局等。沧州市供排水集团全面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和市政供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由管理区域内的各物业服务公司或用水单位自行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市水务局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饮用水供水水质和安全运行,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2.4 存在的问题
由于统建仅针对新建设施,市区(主要是老城区)还存在大范围的二次加压存量设施亟需进行规范化改造和管理,在城市用水量不断增长,市区水厂近乎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未设置二次加压的老小区也亟需配套建设加压设施。根据用户反馈,2019年1—8月涉及水压问题1100余起,其中低区用户799起,中高区用户319起;涉及小区59个,其中无加压或加压设施停用小区20个;水质问题67起,为黄水、浑浊、异味、串水等情况,居民反响巨大。经梳理统计,目前沧州市区亟需实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小区共197个,其中需整体改造的105个(包括无加压设施小区69个、有加压设施但需全面改造的36个),需进行智慧化改造的92个;另外有25处政府部门公共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也需要统一改造。
沧州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①二次加压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使用二次加压设施的居民小区不断增加,在未实施统建前,标准不统一,建设单位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安装质量不同,存在运行安全、水质安全等多方面隐患。其中二次加压设施选型不合理,加压楼层分区多样化,造成同一区域争水现象,低区的用户不能正常用水。②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尚不到位,老旧设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③部分加压设施因故障、维护运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停用,造成较高楼层的用户用水困难。④多层楼水压偏低问题。⑤管网更新改造问题。⑥应急备用水源问题。
沧州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①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管理主体众多,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混乱且日常维护管理不善,造成安全隐患。②运维经费来源不规范、不通畅,设施运维水平低。③相关政策规范缺乏,二次供水设施无法进行有效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具体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建设需严格化;缺乏新型二次供水设施选型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
3 建议
目前大多数的研究都是针对各类二次供水设备的性能或节能等方面开展。考虑到设计方、建设方、管理方和使用方的要求和需求的不同,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进行系统的研究很有必要。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现实问题因普遍存在而受到广泛关注,全国各地也都做了很多的努力和探索。只有深入分析所存在的深层次障碍,再依靠实践探索,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找到解决二次供水问题的正确途径,找到适合各个城市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模式。
优化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使其规范化、标准化,有助于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确保供水安全。结合国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情况和沧州市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① 现有的可依据管理文件效力较低、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尽快出台沧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完善政策法规。以政策、办法、规范标准等为指导性依据,补充完善相关文件,在政策上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规范化、统一化提供支撑,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② 统一实施二次改造并统建。在此过程中由政府牵头着力解决老旧设施的改造更新问题和管理混乱问题,进一步消除中间环节存在的各种隐患。
③ 加快推进庭院管网和户表改造,增设加压站点,加盖二次加压泵房。对部分二次加压设施改造或加装304食品级不锈钢水箱,更换老旧及选型不合理的设施。
④ 运营管理方面,基于现状分开考虑新建和旧有的设施,总体采用多种模式并存结合的方式。旧有设施采用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用水单位自行管理和政府管理并行的运营管理方式;新建设施采用供水企业统建统管的模式,在政府监督的方式下由供水企业全面负责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⑤ 最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要强调多部门联动和政府监管,以有利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