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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三十载 继往开来谱华章
——纪念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周年

2020-03-03杨春梅齐英杰

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 2020年4期
关键词:林业大学产品质量中心

杨春梅, 徐 杨, 齐英杰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40)

1 前言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接领导,挂靠在教育部直属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中心于1985年开始筹建,1989年通过计量认证和法定资格认可并获得授权,1995年被国家科技部授权为科技成果鉴定检验机构,1998年被中国机械安全认证委员会批准为木工机械产品安全认证检验机构,1999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审查,授权成立国家级木工机械检验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木工机械检验实验室,实验室主任由东北林业大学校长兼任。中心现有职工12人,其中教授2人,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4人。中心占地面积840 m2,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 000余万元,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审查认可并与国际互认证的国家级检验实验室。中心主要承担木工机床、人造板机械、木工刀具、木材处理设备的质量仲裁检验、委托检验、鉴定检验、安全认证检验;承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承担并参与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承担东北林业大学相关专业学科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学科研的试验验证工作。中心现设办公室、整机检验室、零件检验室、仪器室、计算机数据处理室、样品室、档案资料室等7个职能科室。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年来,在东北林业大学党委、行政部门的关怀和领导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中国木工机械行业一千多家企业的支持下,经过全体职工的不懈努力,检测检验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日益增强,逐渐成为中国木工机械行业科技创新、质量管理、行业指导的核心力量,为中国木工机械行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腾飞,木工机械制造业也出现了快速发展,我国木工机械产品生产企业由计划经济时期的23家很快发展到1985年的260多家。林业部为了确保木工机械产品质量,提高木材利用率,于1982年3月以(82)林科字9号文件《关于责成东北林学院负责全国林业系统木工机械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原东北林学院筹备成立木工机械检测组,对原林业部所属各企业生产的木工机械产品(包括木工机床、人造板机械、木工刀具)进行质量监督检测。

根据林业部科技司的“通知”精神,原东北林学院决定由林业机械系木工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教研室来承担此项工作。教研究主任王国才教授按照学校的要求,亲自负责并抽调吴朝阳、张明建、花军三名同志开展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进行了检测一般程序的拟定,标准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国优、部优产品程序调研。同时从各教研室挑选了10名同志为兼职检测人员,并组织检测人员进行了有关文件的学习和检测业务的培训。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和培训,于1982年5月首次对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生产的MX519立式木工单轴铣床和信阳木工机械厂生产的MJ346B细木工带锯机进行木工机械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这两种产品在当年被评为林业部优质产品,并于1983年获国家银质奖。

随着国家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工作的重视和发展,林业部为进一步对所属企业生产的木工机械产品实行质量监督检验测试,1985年9月正式批准原“木工机械检测组”为“林业部木工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由王德惠同志任站长,王正本、王国才、任坤南同志为副站长,顾绍庆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对林业部所属企业生产的木工机械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检验测试工作。

1984年4季度至1985年1季度期间,我国出现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趋势,有些企业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产品质量,“假、冒、次、劣”产品在市场上经常出现,严重背离了“质量第一”的方针。针对当时的这种情况,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家标准局向国务院作了报告,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扭转产品质量下降的局面,同时开始筹建233个国家级检测中心。经林业部推荐,国家标准局以国标质发(1985)013号文件正式通知由“林业部木工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筹建“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987年10月东北林业大学为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批准了机构,任命朱国玺同志为主任,王国才、庞庆海、韩相春同志为副主任,同时配备了16名专职人员,4名兼职人员,办公地点设在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楼的一楼,并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林业部和国家标准局也先后投资支持中心建设。通过三年的认真筹备,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8年末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于1989年初通过了法定资格认可,1989年6月接到了国家标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启用公章。至此,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国家级木工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诞生了。

3 三十年来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主要工作

3.1 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加强质量监督,为中国

木工机械行业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检验工作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年来,先后开展了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省、市监督抽查及定期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国家、省、部优质产品检验,林业部监督抽查检验,安全认证检验,仲裁及各种委托检验。产品包括木工机床、人造板机械、木工刀具、木材处理设备等1 400多个品种。先后对国内外近千家企业生产的近3 000台(套)设备进行了检测,强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木工机械产品质量的提高,及时向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我国木工机械行业产品质量状况,为我国木工机械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2 坚持科技创新,不断为我国木工机械行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年来,在完成各项检验工作任务的同时,努力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坚持科技创新,为我国木工机械行业不断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三十年来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四百多篇;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林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近三十部;主持或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高科技项目”“国家948引进科技项目”“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课题”“黑龙江省攻关课题”“横向科研课题”50项;制订及修订国家及行业标准30项,其中获得了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获得了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

3.3 搞好服务,努力促进我国木工机械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年来,积极做好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我国木工机械行业健康发展。由于中国林业机械协会木材加工机械分会秘书处、黑龙江省家具协会木工机械分会秘书处、哈尔滨市木工机械协会均设在检验中心,因此做好行业服务工作也成为中心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三十年来中心和协会先后举办了10期质检人员培训班,培训了3 000多名质检人员;平均每年举办一次行业年会,共同商讨行业发展大计,并积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讲座。同时针对不同时期行业发展的热门问题组织讨论,积极参与评选“中国木工机械重镇”“中国木工机械名城”“中国木工机械行业品牌推荐”等工作,这些服务性工作得到了行业内绝大多数企业的支持和认同,对我国木工机械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3.4 以人为本,积极培养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职工队伍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一直是中心的优良传统。中心历届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对科技人员充分信任,大胆使用,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积极改善职工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创造使职工专心致志、无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工作环境。锻炼造就了一支德技兼具的职工队伍,他们长期工作在我国木工机械行业的第一线,为我国木工机械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无私奉献。三十年来,中心先后培养出4名博士生导师,8名教授(研究员),6名高级工程师,先后培养了7名硕士研究生和8名博士研究生,培养了一支敢于拼搏,勇于创新,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4 结束语

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年来,为中国木工机械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我们将继续会同全行业的力量,沿着党的十九大指明的方向,团结一心,运用科学发展观,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共同建设和谐发展、较快发展的中国木工机械行业,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三十周年之际,笔者撰写了此文,以示纪念。同时我们要深深地感谢多年来帮助中心发展的各位领导同志,感谢中国木工机械行业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感谢中心已离退休的老同志对中心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这里我们代表中心的所有员工向您们致以最真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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