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的做法及建议
——以辽宁省建平县为例
2020-03-03孙丽岩
孙丽岩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辽宁朝阳 122400)
辽宁省建平县在严格落实国家、省、市耕地保护责任的同时,紧紧围绕“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这条主线,认真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结合实际,加强科学规划,严格执行省、市下达的指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在政府决策中。
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总体要求,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建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方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等,建平县耕地保有量2011年不少于14.0269万公顷,2012-2017年不少于14.0938万公顷,2018-2020年不少于17.8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13.1241万公顷到13.3612万公顷,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断增加,通过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全县耕地质量通过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方法,强化土壤肥力保护,开展综合整治等耕地保护措施逐步提升。
在落实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的同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几年来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审批中基本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按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建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46座,标语牌9座,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监管体系,明确了责任,加大了保护力度,通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来保障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各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下发了《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乡镇场街、各部门切实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落实占补平衡责任,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各项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多措并举保护提升耕地产能。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县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实绩督查考核并制定细则,每年印发《乡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工作督考办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从根本上保证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坚持耕地保护开发并重,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整理等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等要求,对于“占补平衡”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用地审批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网络,通过设立举报信箱、12306举报热线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杜绝违法占地单位的侥幸心理。强化耕地保护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三、建立组织机构,完善考核体系
首先,为确保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专门成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其次,建平县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土地违法责任追究、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等内容作为考核项目记入各乡镇场街重点工作目标考评。
最后,根据耕地保护责任制要求,按照年初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书,分级落实责任并进行考核。同时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耕地保护监督员。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的耕地保护责任。村组干部、群众对当地的违法用地行为是最先知道,他们是土地执法监察强有力的“后备资源”。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1.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直接影响农民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可持续发展和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治是关系三农的一项庞大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素质向新型农民的过渡和转变,涉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结构的重新建立,因此,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要充分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少数群众站在一己利益的角度提出苛刻要求,阻挠工程施工和项目推进,呈现出对抗情绪,其负面影响及矛盾不容忽视。
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不仅要注意宣传对象,还要注意宣传内容。要广泛开展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开通各种信访渠道,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将耕地保护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这样必然能取得一定的保护效果。让广大的干部群众都知道: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没有了耕地,就没有了衣食父母。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反面典型案件的报道力度,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树起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
2.提高耕地质量
要高度重视耕地质量的提高,抓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把项目建设与建后管护放在同等的地位,加强管护制度建设,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制定管护标准和相关制度,使各地能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实施。
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乡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确保管护实施到位。总结好管护经验,探索专业管护、集体管护、协会管护、商业管护、义务管护等多种方法加强管护。要采取以项目新增收入为主,努力争取国家投入,地方适当补充,鼓励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管护资金和投入问题。要以土地整治为基础平台,以加强补充耕地质量作为抓手,实行农业产业化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探索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系统、形成相关评价标准、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相关制度,最终实现对耕地质量的全面监测。丰富和完善耕地保护监管内容,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服务。
3.耕地剥离层再利用问题
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耕地剥离层再利用问题需要切实解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涉及剥离、存储、管理和利用四个责任主体没有发挥最大作用,一方面由于运输、资金等问题,另一方面目前对耕作层土壤有效性与适宜性评定、剥离、存放养护等环节均无技术性规范,对不履行剥离工作的建设单位,没有更有效的约束措施。保护耕地,加强耕地质量的考核,加大对提高耕地质量的每个环节的管理都很重要。建议制定具体有效规定来要求用地单位来落实此项工作,尽可以地将所占用农用地的表土剥离用于耕地、其他土地的改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地方政府组织剥离,或根据当地群众的需要,让群众按照剥离深度要求剥离。这方面要学习三峡库区农民“移土培肥”过程中的“背篓精神”。
4.改进耕地保护管理工作
改进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安排,引导和调控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
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提高供地率。
切实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落实占补平衡责任。要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及时保质保量补充到位。强化保障措施和土地执法监管。
充分利用遥感监测“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动态巡查等手段,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查处,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