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制度优势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2020-03-02王锁明
王锁明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聚焦制度优势与治理体系改革、治理能力提升,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创造更多的中国奇迹,为人类制度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坚定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首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对于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八大概括为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以及各项具体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我们之所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因为这一制度具有优越性,是个好制度。从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到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在逐步形成和发展,并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了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是我们坚持制度自信的底气所在,也是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依据。
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在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依然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国改革面临一系列日益严峻的风险挑战。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贸易保护主义在抬头,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类利益矛盾交错叠加。在这样复杂形势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更加需要坚定制度自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系统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坚定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制度自信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也为我国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牢了制度基础。
增强战略定力,决不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
纵观社会主义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进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解决好。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不断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之路,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就。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同于西方国家制度模式,所以长期以来屡遭一些戴“有色眼镜”者的责难和攻击,他们无视我国改革发展成就,片面夸大其中的问题和失误,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散布不实之词,可以说对我国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质疑非议和造谣中伤从未间断或停止过。
在當今世界经济发展放缓的背景下,在西方国家乱象丛生的形势下,我国经济反而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明显上升,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与世界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不景气形成鲜明对比。当然,我们对各种唱衰我国改革发展的论调也不能掉以轻心,它们会在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上造成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困惑或混乱,不利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也有碍于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这样的复杂环境中,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增强政治上的定力是很要紧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势,明确宣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有力回击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非议、责难和歪曲,更向世人展现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战略定力,这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不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努力推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凡气魄。
强化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事业发展
制度是基础,带有全局性、稳定性,是管根本、管长远、管方向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说:“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适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也正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在这么一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党中央用一次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问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眼光和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多次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9月24日,他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善于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领全社会增强制度意识,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意识,更要加强制度建设。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我们在坚持和巩固已建立起来并经实践检验的一些好制度的前提下,还应该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抓紧制定一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坚决摒弃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和日趋成熟定型,从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彰显。
提高制度治理水平,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无数治国者的共同理想,也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变追寻。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革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在思考和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治理中国这个重大的现实课题。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确保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几代领导人坚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同时又坚持总结党带领人民进行国家制度建设、国家治理方面所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原则,建立起保证一亿万人民当家做主的全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形成和深化发展,我们党以全新的视角积极探索如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如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等重大问题。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明确地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摆上议事日程。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制度自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制度与治理相关联,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专题研究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所有这些都在传达一个重要信号,即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问题,反映出党中央对国家制度和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的深刻把握。当前,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总结发展成就背后的制度力量,更加充分地释放制度性因素的威力。
(作者系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