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印发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应急处置与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0-03-02胡丽茹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10期
文/胡丽茹
为做好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海洋生态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近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辽宁省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应急处置与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开展四大体系建设,以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和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能力。
在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省级和市级海洋生态灾害专门办事机构,负责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并建立海洋生态灾害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规划顺利实施。
在建立监测预警业务体系方面,辽宁省将加强海洋生态灾害立体监测网络建设,推动传统预报能力向海洋生态预警领域拓展,强化卫星遥感、在线监测、智能无人装备等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在海洋生态灾害高发区域和敏感区域逐步建立生态立体监测网络,对已有的海洋监测设备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对海洋生态灾害盲区补充定点监测设备,建立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队伍。
同时,辽宁省还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业务体系,建立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应急处置专业救援队伍,并建立联络机制,在发生重大海洋生态灾害时,迅速响应,联合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此外,辽宁省还将建立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海洋生态灾害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平台,并通过平台上传监测数据,收集信息数据。监测单位通过对数据分析,研判海洋生态灾害发生可能性和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完善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信息报送通道。
《方案》提出,通过四大体系建设,在全省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海洋生态灾害应急处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