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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问题及对策思考

2020-03-02

理论与当代 2020年10期
关键词:迁入地易地贵州省

王 海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了解决脱贫攻坚中“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现实困境。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贵州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已经顺利实现了既定的搬迁任务,但是搬迁任务的完成不等于脱贫攻坚任务的终结,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果,注重搬迁后续发展,严防搬迁“后遗症”发生。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2015年12月,贵州省在惠水县举行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全国率先拉开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序幕。2019年底贵州省已经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18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全国第一,全省共计建设94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贵州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已经基本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贵州易地扶贫搬迁主要采取城镇化集中安置的方式,即在县城和城镇新建安置点对搬迁群众进行集中安置,集中安置点安置了95%的搬迁群众,安置点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生产生活条件较好,从根本上改变了搬迁群众的生存发展条件。安置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教育配套设施方面,2019年全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改扩建和新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197所。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建医疗卫生项目326个。社区治理方面,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街道办事处64个,新建社区服务中心290个,成立村委会92个、居委会355个,全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的相关配套措施。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搬迁群众社会融入难

社会适应性问题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迁入新居住地后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尤其对于少数民族群众,受民族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适应新环境的难度更大。搬入城市后,搬迁群众原来在农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将被改变,原有的生活习俗、思想观念、社会文化等都需要重新构建,然而搬迁群众一时无法实现从乡土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转变,身份认同感和归属感失落,因此容易形成城市生活圈中的“孤岛”现象。贵州省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主要采取城镇化集中安置的方式,例如毕节市纳雍县,在县城开发新区集中设置了三个移民安置点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集中安置。集中安置的方式容易造成搬迁群众的社会交往隔阂,搬迁群众的社会交往仅仅限于简单的“同质群体”的增加,与城市原有居民的交往较少,容易造成搬迁群众与原有居民之间的阶层分化和居住分化。部分搬迁群众在迁入地生活了几年,仍然为自己贴上“外来移民”的标签,与城市原有居民仍然存在隔阂和差异。

(二)搬迁群众可持续生计能力较弱

搬迁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贵州省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搬得出”的短期目标已经实现,但是“稳得住”“能致富”的长远目标还有待加强。产业是支撑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在易地扶贫搬迁中,部分地区存在产业发展跟不上的现状,一些地区产业发展同质化现象严重,可持续发展较差,难以发挥持久的供给能力,容易导致脱贫后的返贫现象,“无业返贫”“搬而不富”容易形成易地扶贫搬迁的“救济陷阱”。搬迁群众适应发展能力较差,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多数人的文化素质偏低,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的偏低严重影响了搬迁群众对现代社会和市场的适应能力。搬迁群众由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改变,其生计模式也随之改变,搬迁群众离开了一直以来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后,搬入城市后主要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然而受知识结构、技能水平的影响,难以有效增加收入。

(三)安置社区治理难度较大

从目前来看,易地扶贫搬迁可以说是脱贫攻坚背景下靠政策推动的“被动市民化”,部分群众虽然在空间上从乡村移动到城镇,但是在理念、思想和行动上还没有真正与城市接轨。从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整体情况来看,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化素养普遍不高,由于法治意识缺乏,在城市生活中容易触犯法律的底线和红线,给迁入地社会治理带来巨大的挑战。通过对毕节市某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走访调研,发现部分搬迁群众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养成了懒散的行为,搬入新居住地后,滥办酒席、沉溺赌博。由于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保护公共设施的理念与习惯,部分群众时有发生酗酒闹事、损害绿化、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四)随迁子女融入教育问题较大

迁入城市之后,由于受经济压力等的影响,迫于生计,部分搬迁群众外出务工,由此又加重了一个社会问题——“留守儿童”现象更加普遍。搬迁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思想观念落实,并且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繁忙的工作中,对子女都是“放养式”的教育,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由于搬迁规模大、搬迁人数多,城市原有教学资源无法满足需要,多数地区都是通过在安置点新建学校的方式来解决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搬迁群众子女在教育上难以与城市教育接轨,随迁子女缺乏归属感、认同感和安全感,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例如贵州省毕节市某县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在县城三个安置点新建了两所义务教育学校,搬迁群众的子女主要就近就读搬迁安置点的配套学校,无法融入城市原有的学习生活圈,随着时间的推移,搬迁安置点学校成了“贫困移民”“外来人员”学校的代名词,随迁子女属于弱势、边缘群体,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他们容易产生自卑感。尤其对于来自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子女,面对较大的民族习惯差异和城乡之间的这种学习生活圈的隔阂,可能陷入情感孤立的困境,从而出现“文化休克”现象。

三、对策建议

(一)促进社会融入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仅是简单的空间位置上的移动,还涉及搬迁群众“生活空间”的问题,可以说是小型社会的重组,空间位置的移动将会影响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资源,脱离故土在新的土地上重新生活不仅是一个情感问题,也是一个需要重新确立新的社会关系的问题。情感寄托是一个社会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成功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就是看搬迁群众是否真正融入迁入地社会。社会融入是指搬迁群众得到迁入地社会的接纳和包容,与城市原有居民建立正常的沟通和交流的纽带,真正融入城市的文化生活圈。为了能让搬迁群众真正融入迁入地社会,需要注重社会文化建设,因为文化具有高度的凝聚力,是各族人民的记忆、血脉和灵魂。开展社区教育,提高搬迁群众的文化素质,形成搬迁群众良好的社会公德。注重文化的包容性发展,构建开放包容的社区文化,尊重搬迁群众的民族感情和民族风俗习惯,促进文化融合,增强搬迁群众的社会认同和心理归属,使搬迁群众具有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提高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度。例如,为保护和传承好少数民族文化,黔西南州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积极探索文化保护的搬迁模式,提出“搬迁文化”的措施,这种文化搬迁模式,解决了搬迁群众背井离乡的乡愁难题,将具有鲜明文化记忆的风俗习惯、传统技艺等搬入新社区。

(二)增强搬迁群众的创收能力

易地扶贫搬迁后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是搬迁群众“稳得住”的关键。从搬迁群众的致贫原因来看,可持续生计问题主要还是在于搬迁群众的就业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发展产业是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的不同文化程度、就业技能等因素,研究不同类型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挖掘当地产业发展潜能,设置多元化的就业岗位,增加搬迁群众的收入来源渠道,确保搬迁群众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例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黔西南州政府于2016年12月7日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扶贫合作协议”,对黔西南州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和深度挖掘,打造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强化技能培训,增强搬迁群众的创收能力。面对非农化转变的生计问题,需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办好新时代的农民讲习所,强调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教育搬迁群众要转变思想观念,摆脱“等靠要”的思想,激发搬迁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针对没有劳动力的部分搬迁群众,进行靠政策兜底,解决搬迁群众的基本生计问题。

(三)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优化迁入地社区的治理路径和治理结构,实现治理秩序和治理关系的良性运行,让搬迁群众在迁入地获得新的发展机会。社区治理,归根到底要让居民自己行动起来,激活社区自治能量。首先,强化群众的基层“自治”能力,加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形成良好的自治氛围。制度是文化、价值与程序规范的整合。基层治理制度是社会秩序生产与延续的基石。各个地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等管理服务单元,强化治安管理、社会服务等职能。其次,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德治作为治国之道,有其强大的社会功能,它利用道德规范调节社会生活,规范人们的行为。在安置点社区建设中,注重把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追求和道德理念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抽象的概念、崇高的追求变成人们实实在在的行动,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带动整个社会道德文明水平的提高。最后,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工作,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性质特点的内在要求。强化大数据建设,助力社区管理。在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中,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例如黔西南州政法机关将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同步纳入安置点建设。

(四)促进随迁子女融入教育

通过教育实现脱贫,是斩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方式之一。贵州省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已经同步配套建立了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能够基本满足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注重教育融合,由于城乡教学质量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协调好原有居民和随迁子女之间的教育差异,切实提升教学质量。首先,注重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应当注重随迁子女的心理疏导,避免随迁子女产生自卑心理,让随迁子女逐渐淡化“搬迁户”的身份,适应城市的社会文化生活,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教育圈。其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搬迁群众子女的教育基础、身心状况等,建立健全适合随迁子女的教育教学制度。最后,注重家庭教育环境的营造。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说过:“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搬迁群众应当注重子女教育问题,关心子女的学习状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积极与老师进行沟通交流,跟踪了解子女的学习生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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