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2020-03-02刘明国那国峰
刘明国 那国峰
(沈阳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14)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基础上,满足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亩均论英雄”是根据企业占地和实际产出,以亩产效益为核心考核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6项考核指标为主,其实质是通过企业亩均效益,鼓励和倒逼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等手段转型升级,从而推动整个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推动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区域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近年来,浙江、江苏等地进行了“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这是一项在全国具有先发优势的制度创新工程。
一、改革进程
1.标准地
2017年,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湖州市德清县作为全省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率先起步探索开展“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2018年,浙江省政府依据德清县成熟的经验做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等重点区域,在2019年全面推广“标准地”制度,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通过“标准地”改革,浙江省建立了“系统化、科学化”的指标体系,营造了“高效率、优服务”的营商环境,打造了“全过程、双闭环”的监管模式,形成了“有约束、更灵活”的奖惩机制。
2.亩均论英雄
“亩均论英雄”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改革探索阶段,早在2006年,浙江省绍兴县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亩产效益”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通过倡导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转变粗放的增长方式,注重质量效益的提升;其次是试点拓面阶段,2013年9月,浙江省选择基础更为扎实、条件更为成熟、推广意义更具样板价值的海宁市,启动“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综合考虑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指标,实行综合评价,完善落实差别化的用水、用地、用电、用能、排污等资源要素配置和价格政策措施;最后是推广改进阶段,2018年,浙江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至此,“亩均论英雄”改革上升为浙江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二、改革意义
1.标准地
(1)有利于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标准地”改革使得企业拿地不找“市长”找“市场”,更好实现以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
(2)二是有利于推动政府从简政放权到全面创新
为找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黄金结合点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实现了企业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全程“最多跑一次”、审批高效,中介事项等费用由政府“买单”。
(3)三是有利于实现从源头开启高质量发展的综合管控
“标准地”、“明码标价”直接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2.亩均论英雄
(1)倒逼出企业发展高质量
“亩均论英雄”评价体系中,A类为优先发展,B类为鼓励提升,C类为监管调控,D类为落后整治。不同类别企业,在财政奖励、要素价格上分别享受不同的待遇。在切实推进降本减负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可依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加大首档企业激励力度,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2)倒逼出创新驱动新局面
“亩均论英雄”显性层面是提高土地等资源要素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深层面是以激励企业创新,摒弃“摊大饼”式的粗放增长方式。通过“亩均论英雄”改革,浙江淘汰了500家落后企业,达到了“腾笼换鸟”的目的。
(3)倒逼出亩均效益大提升
以最小的资源环境消耗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是改革的基本目的。基于此,浙江强调要高效能推广“十法”,即腾笼换鸟法、机器换人法、空间换地法、电商换市法、品牌增值法、兼并提效法、管理增效法、循环利用法、设计赋值法、新品迭代法,明确“亩均论英雄的改革目标。
三、改革启示
1.有效推动政府从简政放权到全面创新
浙江省标准地开工前审批不超过100天,土地出让最快21天,而多数城市工业项目需通过“多规合一”平台空间协调10余个部门,约180天完成土地出让。实行“标准地”改革,将大幅减少审批事项,使企业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建设全程“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推动政府放管服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2.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工业用地指标不仅涵盖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全员劳动生产率、R&D投入占比等指标,投资强度指标也较为严格。完善工业用地标准、产出标准评价体系,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政策,将有效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技术、高成长性的企业集聚,打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3.试点先行,强化顶层设计,上下联动
对试点地区给予相应行政级别的土地审批权限等政策支持,通过试点取得成果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意见,省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各市制定本地区标准、实施细则,来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
4.“标准地”和“亩均论英雄”相互关联
“标准地”和“亩均论英雄”不是孤立割裂的,而是相互关联的,服务于开发区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标准地”项目通过达产复核后,进入运营阶段,转为按“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管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通过“标准地”改革控制增量项目、通过“亩均论英雄”改善存量项目,双管齐下,一边淘汰落后产能、获得土地资源,一边控制项目准入、引入高质量项目。
四、改革工作建议
1.实行“标准地”改革,从用地源头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综合管控
(1)事先做评价,补齐区域评估短板
根据地区实际,加快推进试点区域规划环评、能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水资源论证等工作,为科学设定“标准地”指标提供基础依据,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2)事前定标准,构建出让指标体系
借鉴浙江、江苏等地区成功经验,根据城市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区域评估结果,在“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管理办法”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亩均增加值、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健全“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结合城市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实际发展水平,在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合理设定“标准地”出让指标基准值,指标既不能过低,造成土地利用低效,也不能过高,影响发展前景好的项目落地,必要时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企一策”。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标准,细化行业分类,强化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总量控制。
(3)事中作承诺,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联动
建立与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制、承诺制联动机制,明确“标准地”出让承诺履约要求、履约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办法。
(4)事后强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
建立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股权变更等环节监测核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同时建立企业投资信用评价体系和全过程信用档案,按约定予以奖惩。
2.实行“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
(1)查清工业家底
全面梳理工业用地、企业、信息平台底数,建设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保证数据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和共享。
(2)科学设定综合评价指标
在准确统计企业各项指标数据的基础上,科学设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同企业要体现差异化指标设置。例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要以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等6项评价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等3项评价指标为主。另外,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定期动态调整指标基准值。
(3)合理开展企业综合评价
围绕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工作推进的重点难点,合理设置各项指标评分权重。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大、在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在评价时可视情给予合理加分;对新设企业、新升规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可设置过渡期。
(4)建立企业分档管理制度
根据评价结果,将工业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B(鼓励提升)、C(监管调控)、D(落后整治)四档,并向社会公示。原则上A档企业不超过20%,D档企业不超过5%。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重大环境责任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去产能任务,以及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指标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得列入A档和B档。
(5)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
根据企业分档,依法依规科学建立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排污、信贷、财政等“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机制,重点加大A档企业支持力度,优先保障资源要素服务,倒逼D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促进优胜劣汰,推动企业深化创新驱动,提升亩均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6)推进产业和区域“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在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业重点行业及试点开发区(园区)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