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扎实推进易搬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2020-03-02刘修理
刘修理
为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流转使用工作,防止贫困代际传递,避免搬迁后还出现“两头住”的现象,促进迁出地生态修复,保障好搬迁群众权益,黔西县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先后印发了《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黔西县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统筹指导,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由县财政合理安排工作经费400余万元,用于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前期工作,全力推进增减挂钩指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协议”。由乡镇和有关部门抽派一批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上门进行服务,充分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采取院坝会、进村入户与搬迁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做好搬迁群众思想工作、旧房拆除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搬迁户配合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消除搬迁户“穷窝难舍”的情节。贫困户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时,同步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协议书”,实行合同化管理。对搬迁户旧房所在位置及大小,拍照登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任务量明确,为搬迁后的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县6014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全部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协议书”。
三是规范程序,把好安全关。由乡镇按照工程“四制”管理规范,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涉及搬迁群众的旧房进行拆除复垦复绿。实现高效机械化作业,大大降低旧房拆除的安全风险、责任风险和拆除成本。在房屋拆除过程中,明确专人进行全程跟踪,收集好拆除前、中、后图片等影像资料,以户为单位建立旧房拆除档案,同时做好现场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旧房拆除后都能达到复垦复绿条件。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快项目验收。对旧房拆除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对于没完成拆旧任务的乡镇进行提醒通知。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程全部竣工后,先由乡镇组建工作专班进行初级自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生态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抽人组建验收小组,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情况逐户验收。
截至目前,除连体房、纳入古村落保护范围1007户不能拆除外,全县拆除旧房复垦复绿4598户1025亩,旧房拆除复垦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力争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黔西县生态移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