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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大爱情传奇看唐代文人的婚恋观

2020-03-01张姣姣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婚恋观

摘 要: 从唐代三大爱情传奇来看,唐代文人的婚恋观大体上呈现出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追求自由恋爱的审美爱情观;二是回归封建礼教的妥协婚恋观;三是追求高门贵女的现实婚姻观。

关键词:爱情传奇 唐代文人 婚恋观

科举制度的成熟,使得唐代知识分子群体迅速扩大。唐代三大爱情传奇的作者都是士大夫,《莺莺传》的作者元稹是唐朝宰相、著名诗人;《李娃传》的作者白行简是唐代著名文学家白居易之弟,贞观末年(805)进士;《霍小玉传》的作者蒋防出生于当时的名门望族,在唐宪宗元和年间曾担任翰林学士。三大爱情传奇的男主人公也都是文人,《莺莺传》中张生文采斐然,在放棄与崔莺莺的爱情后求取功名;《李娃传》中郑生前往长安的原因是参加科举求取功名;《霍小玉传》中的李益更是进士擢第,才名广播。

唐代传奇是中国小说发展成熟的一块里程碑a,是由文人在闲暇之余作为消遣创作的故事,故事的中心人物多是一些文人,读者群也主要是当时的文人群体,其表达的思想情感主要是唐代文人的思想情感。因此从被称为唐代三大爱情传奇的《李娃传》《莺莺传》《霍小玉传》中,我们可以了解唐代文人的婚恋观。

一、追求自由恋爱的审美爱情观

唐代国力强盛,社会相对稳定,人民生活安逸。儒释道三教并行的政策、中原和西域各国的交流,都可看出唐朝在文化上体现出包容并蓄、自由开放的特点。这相对宽松的文化氛围给了唐代文人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契机,这对唐代文人的婚恋观有较大影响。

从三大爱情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唐代文人自觉的审美意识,那就是对美貌女子的追求。在《李娃传》中,“娃”本就指成熟美丽的女人,郑生更是因李娃“妖姿要妙,绝代未有”b才一见倾心;《霍小玉传》中,李益直白地说出“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至于《莺莺传》中,张生虽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那是因如他自己所说,在追求真美色,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一见到“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的崔莺莺就为之所惑。除此之外,虽然唐代爱情传奇中男主人公没有对女子的才华进行要求,但由于写作者都是文人,其在塑造女子形象时,也侧面反映出自己的审美品位。唐代爱情传奇中的女子形象除了具有美貌外,还有着出众的才情。《李娃传》中李娃身为长安名妓,往来无白丁,懂得人情世故,能够判断郑生的学问是否精熟,懂得若是前面德行有亏,就要加倍努力,以德服人的道理。这样明是非、有善心的女子,无疑是能够打动文人之心,符合唐代文人爱情幻想的。《霍小玉传》中霍小玉“音乐诗书,无不通解”;《莺莺传》中崔莺莺“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同时精通音乐,能弹奏《霓裳羽衣曲序》。由此可见,才貌双全的女子是封建士大夫理想的恋爱对象。

唐代爱情传奇中出现的男女私订终身的情节,实际上是文人对于自由恋爱的一种向往。《李娃传》中郑生对李娃一见钟情之后,立刻“诈坠鞭于地,候其从者,敕取之。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从这短短的几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男女主人公互相爱慕的心情,这种爱情的产生不是由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自由的、不加约束的青年男女的心意相通。《霍小玉传》中李益和霍小玉虽说是由鲍十一娘引见,但鲍十一娘不是作为封建家长附属的媒婆形象出现,更像是双方朋友的一种引见,也符合自由恋爱的模式。《莺莺传》中张生和崔莺莺更是由于自由恋爱违背了封建礼教、父母之命的保障,才会导致崔莺莺预感自己将要被抛弃的命运,悲戚难忍。另外在文中,无论是郑生留恋李娃误了科考、张生爱慕崔莺莺时的热烈和真切,还是李益和霍小玉分别时的山盟海誓,都是文人对自己情感的一种宣泄,都是其个性的一部分,都是他们对追求自由恋爱的向往。

二、回归封建礼教的妥协婚恋观

虽然唐朝的文化相对开放,但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儒家文化已经在中国的思想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长达数百年之久,故儒家传统礼教对人们的束缚在唐代依然存在,尤其是对于自幼开始读圣贤书的文人阶层,这些封建礼教深刻地影响着其思想和行为模式。在唐代爱情传奇中,男女主人公发乎于情追求自由恋爱,但没有超脱出当时封建文人的思想,最后还是回归了封建礼教。

《霍小玉传》中,李益虽然和霍小玉有白头偕老的山盟海誓,但畏惧于母亲的严厉,答应了父母定下来的婚事,这是对封建礼教的妥协。《莺莺传》中张生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c的说法,把崔莺莺对自己的吸引视为危险的诱惑,把自己对崔莺莺的恋情说成是“德不足以胜妖孽”,把自己在短暂的沉溺之后重新回归正统称为“改过”,并为自己终于能够战胜强大的感情产生骄傲之情,张生没有摆脱封建士大夫的始乱终弃和对封建礼教的归顺。《李娃传》中李娃和郑生能够喜结连理,是因为李娃对郑生的襦护寒郎和不离不弃的劝学符合了封建礼教对女子品德的要求,更是由于郑生之父“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的做法,让这份爱情得到社会习俗和法律的认可。

爱情传奇中男主人公那么容易出现背信弃义的行径,与其轻浮的心态有较大的关系,唐代文人对待爱情的风流轻浮,实际上是对封建礼教的归顺造成的。《李娃传》中郑生虽爱慕李娃,但带有嫖妓的心态;《莺莺传》中张生更是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爱情,等不及媒妁之言,只求眼前的欢愉,在张生决定抛弃崔莺莺之后,在朋友面前用崔莺莺是妖物的说辞为自己的始乱终弃开脱,并把崔莺莺写给自己的私密书信拿给朋友们观看,当做自己的风流谈资,而当时的文人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以看出当时文人没有认真对待恋爱的轻浮心态;《霍小玉传》中李益“博求名妓”。这些都是轻浮心态的体现,这种心态注定了唐代文人不能坚贞不二地对待爱情,在爱情与礼教发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弃情归礼。

三、追求高门贵女的现实婚姻观

六朝以来根深蒂固的门阀制度并未消失,唐代有“民间修婚姻,不尚官品而尚阀阅”d的说法。《隋唐嘉话》中记载薛元超说“平生有三恨: 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e。薛元超的话说明了唐代文人的三大追求,即科举入仕、迎娶五姓女和编修国史。薛元超官至唐代宰相尚且对自己不能迎娶五姓之女的婚姻耿耿于怀,更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文人对迎娶高门贵女的热烈心态。

我们从三大爱情传奇中可以看到唐代文人在婚姻观中对高门贵女的追求。《霍小玉传》中霍小玉虽是侯门之女,但已经流落烟花,她早就意识到自己与李益的阶级差距,正是这种阶级差距使得他们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不会白头偕老。如果李益登科,势必会在家庭的安排下娶妻生子,于是她只求八年的恩爱之期。但即使是这样可怜的愿望,也无法实现。即使李益家中素来贫困,但门第清高华贵,李母要求李益迎娶门当户对的表妹卢氏,因卢氏是甲族。从这种追求门第的婚姻,可以看出庶族文人渴望通过与高门通婚的裙带关系为仕途助力的现实婚姻观。在《李娃传》中,李娃作为一个久经欢场的女子,对文人士子内心的软弱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因此才会主动离开郑生。但最后出于人性中的善良,用自己的襦裙为郑生遮寒,并帮助他科举入仕。即使有着这样的大恩,李娃还是因为身份的差异,主动放弃了和郑生厮守的想法,对郑生说:“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f可见在唐代,文人如果娶了名不当户不对的女子,是侮辱家门的一件事情,而与贵族女子联姻可以提高其身家地位。在《莺莺传》中,虽未有张生向往娶妻高门的直接体现,但崔莺莺被抛弃与其没落贵族少女身份未必没有关联。

在其他唐传奇,如《枕中记》和《南柯太守传》中,都可以看到文人在科举及第之后迎娶高门贵女的词句。如《枕中记》中“娶清河崔氏女”,清河崔氏在魏晋时期是名门望族,崔姓女子也代表着容貌美丽、有才学的贵族女子形象;《南柯太守传》中淳于棼娶槐安国金枝公主,也是当时文人士大夫娶妻娶贵的一种心理体现。唐代文人士大夫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大多是功利的,让娶妻带有目的性和现实性,而这种心态源于文人群体对功名和社会地位的热衷。

透過《李娃传》《莺莺传》《霍小玉传》这三大爱情传奇,我们看到唐代文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并不统一,唐朝自由的文化氛围促使了文人的自由解放,他们渴望跟才貌双全的女子自由恋爱,但儒家封建礼教和门阀制度的影响又让其注定不能像现代人一样获得自由恋爱的权利和个性解放的可能。唐代文人的爱情观体现了文人的个人意愿和追求,但是婚姻观则是建立在名望与利益之上,起着决定作用的是封建礼教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门第观念,这使得唐代文人的婚恋观存在着强烈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a 张友鹤:《唐宋传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bcf汪辟疆校录:《唐人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 48页。

d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杜兼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206页。

e上海古籍出版社编: 《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 1725页。

作 者: 张姣姣,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

编 辑: 康慧 E-mail: 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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